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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锦瑟无端五十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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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三爷是个大骗子!

    这是万俟林木用“实战经验”总结出来的真谛, 比真金还真!

    万俟林木第二天腰酸背疼,根本无法起床,裹在被子里蒙着头装鸵鸟, 罗参早就醒了,今天还要跟师水水一起去古玩城的铺子, 如果放在平时, 也就让万俟林木懒床了, 但是今天不行。

    “木木。”罗参走过来,坐在床边,轻轻拍了拍鼓起来的被子包,声音很温柔说:“乖,木木,起床了。”

    万俟林木藏在被子里鼓秋了两下,仍然蒙着头, 一听到罗参那温柔的嗓音,脸上登时烫的烧起来,不自主的回忆起昨天晚上的事情, 把被子裹得更紧。

    罗参见他不出来, 笑了笑,低下头来隔着被子亲了一下万俟林木,说:“乖, 起床了,路上在车里睡也可以, 还是想要我帮你穿衣服?”

    “谁要你穿衣服?!”万俟林木“腾!”的坐起来, 登时闪了老腰,疼的“嘶嘶”抽冷气,扶着自己的腰, 说:“疼……疼!”

    罗参赶紧给他揉揉,说:“是我不好,你如果生气,你就打回来。”

    罗参说着,还把一张俊脸伸过去,那意思就是让万俟林木打他,万俟林木嫌弃的看了他一眼,人前衣冠楚楚的,人后就是一头恶狼!

    罗参见他不打自己,肯定是不忍心打,不舍得打,就凑过去在万俟林木唇上一亲,笑着说:“走了,我抱你去洗漱。”

    “啊……”万俟林木感觉自己突然腾空,罗参的臂力惊人,一把将万俟林木稳稳的打横抱起来,走进浴室去洗漱,刷牙的时候万俟林木就躺在罗参的臂弯里,头一次知道刷牙原来这么舒服,当然了,得意忘形很可能被牙膏泡沫呛到。

    罗参勤勤恳恳的伺候万俟林木洗漱,两个人吃了早点,就准备和师水水苏野去汇合。

    他们来到古玩城的时候,师水水和苏野已经在了,使劲摇手说:“这边!这边!”

    那铺子是个很普通的铺子,根本不是古玩城里有头有脸的大铺子,也就十来平米,用师水水的话说,我家的洗手间都比这个大。

    众人到了铺子门口,因为约了吴胥一起,所以等等一起走,不过吴胥那边堵车了,他们从郊外往城区开,又赶上了早高峰,有些堵车,需要晚到一会儿。

    万俟林木等的不耐烦,一早上日头就这么大,热得厉害,一直在扇风,罗参十分有眼力见,简直就是二十四孝好老公,立刻跑到旁边的便利店,买了万俟林木最喜欢的冰棍。

    万俟林木这个人不太喜欢甜食,尤其是特别甜的东西都不喜欢,吃冰激凌他不喜欢吃奶油多的,就喜欢吃冰多的那种。

    万俟林木吃上罗参买来的冰棍,脸色这才好了一些,师水水说:“嗨,咱们进铺子去等也一样,走吧。”

    于是四个人先往铺子走去,那店老板知道师家小少爷今儿个会来,因此特意迎接着,一早就在等了,远远的看到他们过来,赶紧跑过去迎接,笑眯眯的说:“小少爷,您来了!快请进,快请进!里面儿请!”

    他说着,赶紧又让伙计端茶,端上点心,见他们热得很,又把空调的温度调低,服务堪比五星级酒店。

    师水水大爷一样坐下来,说:“我们这趟过来,想必来意你也清楚了,那你就再给这二位说说,琴弦是怎么回事吧。”

    师水水很有派头,那模样和他们认识的小黄毛浑然不是一个人,店老板很敬畏师水水似的,立刻弯腰点头的说:“是是,小的不敢有一句假话,这琴弦就是小的……”

    他的话还没说完,突然“嗬——”抽了一口冷气,一脸见鬼的表情,瞪大了铜铃一样的眼睛,瞠目结舌,紧跟着浑身还开始筛糠,那模样就跟要犯羊癫疯一样。

    众人都是背对着门口坐在椅子上的,唯独店老板面对着他们站着,如此一来,店老板正好面对着铺子门,不知道他从铺子里向外看到了什么,活脱脱见到了阎王似的。

    “六……六……六……”

    万俟林木叼着冰棍棒子,转头一看,原来是吴胥来了。

    店老板盯着吴胥,仿佛盯着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筛糠一样的抖,说:“六……六爷?!”

    是了,吴胥在道上有个“美称”,是道上的人给他起的外号,就叫做六亲不认,所以道上的人也称他为六爷。

    而那店老板不只是认识吴胥,一开口还叫的是他隐退之前道上的名字,可见这个老板,应该也是道上的人,而且还认识吴胥。

    吴胥带着少爷高曲一从郊区别墅过来,因为路上有点堵车,所以姗姗来迟,高曲一的神智还是个孩童,一路坐车很不老实,下了车之后又不愿意走路,吴胥没有办法,只好抱着高曲一,也是他臂力好,像是抱孩子一样让高曲一坐在自己的手臂上,还给高曲一买了一根“万俟林木同款”冰棍,高曲一这才乖乖听话,老实的窝在吴胥怀里。

    吴胥的出现,就是这样抱着高曲一走过来的,店老板却忽略了这么奇怪的组合,而是震惊的盯着吴胥,随即“咕咚!”一声,竟突然屈膝跪下来,双手合十在头顶,一打叠的作揖下拜,大喊着:“六爷饶命啊!饶命啊!我当年真不是有意害您啊!”

    万俟林木嫌弃的皱了皱眉,没想到事情会突然急转,店老板老泪纵横的跪在店铺门口,一堆路人驻足观摩。

    店老板突然哭起来,吓了高曲一一跳,手里的冰棒“啪!”掉在了地上,高曲一呆呆的垂头看着掉在地上,沾满了尘土灰扑扑的冰棒,随即两只大大的眼睛慢慢积攒泪水,一点点模糊起来,就好像暴雨天的水位线,快速上升,积攒到一个高度,然后“呜——”一声,也哭了出来。

    店老板跪在地上作揖的哭,高曲一趴在吴胥怀里也哭,虽他们哭的不是一件事情,但是仿佛交响乐,此起彼伏,万俟林木登时头疼不已,捂住自己的耳朵都不管用。

    他干脆站起来,把自己吃了一半的冰棒递到高曲一面前,高曲一眨了眨大眼睛,精致高冷的脸上满满都是探究,抿了抿嘴唇,一脸很馋的模样,伸手去抓万俟林木吃了一半的冰棒。

    那可是万俟林木吃了一半的冰棒,如果高曲一吃了,岂不就成了间接接吻了么?

    罗参这个无启族第一醋王的称呼可不是白叫的,立刻走过去阻止万俟林木的动作,高曲一没抓到冰棒,登时又“呜——”的一声哭了起来。

    万俟林木瞪了一眼罗参,那意思是罗参又把他招哭了,罗参也相当无奈,让他听哭声也比别人和万俟林木间接接吻要强。

    吴胥仿佛没看见跪拜在地的店老板一样,赶紧哄着怀里的高曲一,说:“少爷,乖,不要哭了,我这就去给您再买一只冰棒。”

    高曲一特别委屈,哭了好一阵,直到吴胥再次把冰棒买回来,高曲一这才不哭了,张着一双大眼睛,嗓子里一抽一抽的,又开始美滋滋的吃冰棒。

    万俟林木揉了揉额角,世界终于平静下来了。

    而店老板真的无法平静,他还跪在地上,吴胥低头看了一眼店老板,微微一笑,态度和平时没什么不同,其他人全都坐着,吴胥站在高曲一身后,一身黑色保镖西装,偶尔半跪下来用手帕为高曲一擦拭冰棒化掉的糖水。

    这才平静的对店老板说:“袁老板,久违了。”

    店老板一听,更是筛糠,说:“六爷!没……没想到在这里见到六爷!当年……当年的事情,我真的是……”

    众人一听这才明白,吴胥当年被人暗算,听说是一个神秘的组织要置吴胥于死地,悬赏了吴胥的人头,这个袁老板就是当年暗害吴胥的第一号人物。

    袁老板当年在道上也有点小钱,因为姓袁,而且长得像猴子,有点返祖现象,别人给他起的外号是老猴。

    当年是老猴找吴胥搭伙儿,给了他一笔钱,让他先下斗去查看情况,结果让人直接把斗炸了,活埋了吴胥。

    如果不是吴胥命大,恐怕此时已经死了。

    事后吴胥也去查过老猴的下落,但是老猴从道上消失了,听说得了一笔钱隐姓埋名走了,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哪知道这么巧,这个世界上竟然还存在着这样的巧合,有一天吴胥竟然遇到了当年的仇人。

    怪不得袁老板会这么害怕,毕竟他心里有鬼。

    吴胥微微一笑,高曲一已经吃完了冰棒,因为天儿热,两只手上都是黏糊糊的糖水,吴胥也不嫌弃,一点点给他擦干净,这才不经意的对袁老板说:“我今日来,不是来秋后算账的,是来问我家少爷的事情。”

    袁老板这才注意到和吴胥很亲密的少年,说是亲密又太不对,因为这个少年虽然看起来少年感十足,但也有二十岁的样子,年轻是年轻的,再怎么年轻,这智力看起来……

    袁老板上下打量了两眼高曲一,突然“啊!”一声,说:“是他!是他是他!就是买走琴弦的人。”

    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袁老板却记得清清楚楚,说:“就是他,肯定是他,我不会记错的,因为贵少爷的面容脱俗,衣着也贵气,当时我还在想,怕是个有钱人,印象非常深刻,不过这位少爷在铺子门口看了很久,最后只挑走了一根琴弦。”

    高曲一现在这个样子,根本没有神智,问他琴弦的事情他肯定也不会回答,只能大家自己找线索,如今好了,踏破铁鞋无觅处,竟然让他们给找到了。

    师水水得意洋洋的说:“看吧,我没有搞错,交给我你们放心吧!”

    店老板一五一十的把之前的事情又说了一遍,和师水水说的差不多,琴弦是在一个小山村里发现的,那是个水乡,山村只有十几户人家,平时自给自足,所以相对比较封闭。

    水乡不远的地方有个水洞,因为涨水,水洞里冲出了很多东西,当时不只是这根琴弦,还有很多,但是都不值钱,所以袁老板根本没当一回事儿。

    袁老板说:“如果几位想要找这个地方,小的可以带各位去,咱们不如……不如一起搭伙儿!”

    罗参一听就笑了,轻笑了一声。

    万俟林木因为缺失了记忆,所以不知道“搭伙”是什么意思,其实是道上的行话,就是“拼团”,几波人一起走,当然了,得到的好东西也需要平分。

    袁老板不愧是要钱不要命的主儿,都怕成这样了,还想着捞一笔。

    估摸着因为袁老板见师家小少爷急火火的找这个琴弦,就觉得琴弦是个好宝贝,他当年没注意那个水洞,如今又想去挖水洞了,又不好得罪了罗三爷、六爷这样道上的狠主儿,又要给师家小少爷些面子,又不想错失了赚钱的机会,所以才会说搭伙儿。

    罗参轻笑一声,把袁老板给吓坏了,赶紧低声说:“各位爷,咱们这……这铺子也是要讨生活的,不是么?各位爷都是道上有头有脸的人物,若是真的搭伙,肯定是各位拿大头儿,我就捡捡各位的剩菜剩饭吃,便也能撑个半死了!不是么?”

    罗参有轻笑了一声,眼神淡淡的。

    别看他在万俟林木面前十分无赖,没个正形儿,但是在外人眼里,罗三爷一颦一笑那都是有深意的,需要挨个琢磨。

    罗参淡淡的说:“搭伙可以,袁老板准备吧,近早出发。”

    袁老板没想到罗三爷这么好说话,立刻高兴坏了,说:“多谢罗三爷!多谢罗三爷!”

    罗参并不贪财,所以不想和他废话,只是为了找到琴弦相关的东西,赶紧把万俟林木治好,其余的他不在意。

    吴胥也同样如此,点点头,说:“既然罗三爷都开口了,我也一样,袁老板准备吧,尽快,有消息通知我们。”

    “好嘞!好嘞!得了,就这样说定了各位!”袁老板特别高兴,能和罗三爷、六爷一起搭伙儿,绝对能捞个盆满钵满。

    高曲一吃完了冰棒,已经坐不住了,在椅子上扭来扭去的,抓了点心吃,吃的满嘴都是渣子,但是又觉得不好吃,燥闹的厉害,似乎想要回家了。

    吴胥说完,将高曲一抱起来,说:“少爷久等了,咱们回家。”

    高曲一搂着吴胥脖子,趴在他肩膀上,打了个哈欠,对他们说的话根本不在意,歪着头准备睡。

    吴胥抱着高曲一离开,已经走出了铺门口,突然停住脚步,也没有回头,只是淡淡的说:“袁老板,有一句话,几年前我就想问你了。”

    “您说!您说!只要是我知道的,我绝对……”袁老板的话还没说完。

    吴胥已经说:“当年要杀我的人,到底是谁。”

    袁老板的嗓音堵在嗓子眼儿,瞪大了眼睛,脸色抽搐,又是筛糠一样,说:“我……小的真的……真的不知道啊六爷!小的只是拿钱办事儿,那些人不让多问,我也就……就……”

    “呵……”吴胥淡淡笑了一声,笑声似真似假,说:“希望你是真的不知道。”

    他说完,立刻抱着高曲一离开了。

    袁老板立在门边,木偶一样,只觉得后背发凉,双腿都在打颤。

    罗参从他身边走过去,说:“袁老板,搭伙儿的事情可别让我们等太久。”

    袁老板赶紧说:“是!是!我这就准备着。”

    罗参点点头,众人准备离开铺子,罗参突然站定,那口气和刚才的吴胥特别像,说:“希望袁老板这次不会把注意,打到罗某的头上。”

    “咕咚!”袁老板一听,吓得脚下一崴,直接跌在了门框上,罗参没给他说话的机会,立刻离开了铺子。

    搭伙的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万俟林木、罗参、吴胥还有高曲一四个人,还外带了一个任杀。

    因为罗参也不知道任杀是不是和万俟林木、高曲一一样,不过任杀自从来了之后,神智一直挺稳定的,一直都和二哈一样,除了那次见到琴弦发狂。

    任杀一定知道一些关于琴弦的事情,所以罗参决定也把任杀带上去。

    师水水非常不满,说:“你们这些卸磨杀驴!我帮你们找到了琴弦的消息,你们竟然不带我去?”

    万俟林木斜靠在沙发上,一手搂着小团团,一手搂着小贝壳,小白猫还趴在他怀里给他喂橘子,一副山大王的模样,说:“哪有说自己是驴的?”

    师水水:“……”

    万俟林木自从失忆之后,越来越像山大王了,当然了,他以前本就是翼望山的山大王,可能是职业病的缘故……

    袁老板很快就送来了消息,队伍可以出发了,袁老板也雇了两个打手,外加一个师爷。

    众人到了机场,就看到了袁老板雇来的两个打手,一个贼眉鼠眼,看起来一脸肾虚模样,两只大大的黑眼圈几乎垂到脚面,据说本名姓花,但是在这个道上,几乎没人用自己的本名,花花肠子颇多,又是个铁公鸡,一毛不拔,所以外号就叫花公鸡。

    而另外一个打手五大三粗,一条胳膊恨不能有高曲一的腰粗,看起来一脸狠相,看面相就知道不好招惹,是袁老板特意请来的保镖,叫做牛犊,因为是个亡命徒,道上的人不怎么敢惹他,都管他叫做牛爷。

    剩下一个就是师爷了,叫做琴师爷,琴师爷身材高挑,瘦瘦弱弱的,对比起另外两个人,不是太瘦,就是太高的来说,琴师爷应该是最普通正常的那个,但其实不是。

    因为琴师爷太……太丑了!

    真的太丑了,丑到令人怀疑人生的地步,恨不能洗眼睛……

    这个琴师爷长得歪瓜裂枣,眼睛一大一小,连鼻孔都一大一小,嘴巴一边高一边低,五官好像中风一样扭着,脸面也是,不对称,一边腮帮子大且高,一边腮帮子小且低,还是个鞋拔子脸,下巴仿佛要起飞,而且整个人黑的好像染了臭豆腐的汁儿,麻扎扎的黑。

    总之,一言难尽,让人看了一眼之后,不敢看第二眼。

    听说这个琴师爷是弹琴的一把好手,而且对古玩颇为懂行,因为他们这次去的水洞,很可能是与音乐相关,所以袁老板雇佣了这个琴师爷一起上路。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琴师爷,还是个瞎子……

    高曲一是个名人,虽然现在他神智好像个孩子,但也是个名人,不能在公众面前露面,因此吴胥给大家订的都是头等舱的机票。

    大家进入vip候机室,就看到袁老板雇佣来的两个打手坐在候机室里,围着那眼盲的琴师爷。

    琴师爷眼睛看不见,而且他长得实在太丑太丑了,那两个人难免就起了欺负人的心里,他们眼看着琴师爷面前放了一杯水,就去vip候机室的自助餐台前面,弄了一些食物,随便拿了几样,然后把那些食物碾碎了,全都加进琴师爷的水杯里。

    琴师爷看不见,不知道他们干了什么,正好端起水杯来喝,“咳——”一口全都呛了出来,那味道又甜又酸还咸,呛得琴师爷一张臭豆腐汁儿一样的脸瞬间憋红了起来。

    万俟林木一看,他这个妖邪最不喜欢多管闲事,但欺负人这种事情,万俟林木是最喜欢做的了,在他面前欺负人,真是小巫见大巫。

    万俟林木刚要去教训那两个打手,有人比他更快,任杀大步踏过去,一把抢下琴师爷手里的杯子,然后直接泼在了那两个人脸上。

    花公鸡身材矮小瘦弱,眼看到高大的任杀不敢撒野,但是牛犊就不怕了,瞪大了眼睛,他比任杀和罗参竟还高了一些,不亏是一头牛,身高恐怕有两米,满身的肌肉非常吓人。

    牛犊瞪大了眼睛,举起拳头说:“你特么找——啊——嘶……”

    找死两个字没说出口,瞬间变了声,任杀一把捏住牛犊揍过来的拳头,使劲一拧,别看牛犊的胳膊那么粗,被任杀一拧,愣是软塌塌直接垂了下来。

    罗参一看,了然的说:“脱臼了。”

    可不是脱臼了么,脱臼也是很疼的,牛犊疼的捂着自己的胳膊嗷嗷大叫,这里可是候机室,袁老板都看傻了,还没搭伙儿呢,竟然一上来就打上了,赶紧跑过来做和事佬,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各位爷,误会,都是误会!”

    牛犊和花公鸡很不服气,但是袁老板出的钱,雇佣了他们,也不好多说什么,冷哼一声坐到旁边去了。

    琴师爷咳嗽着,就听到一个声音说:“你……没事吧?”

    说话的声音有些磕磕巴巴,是任杀。

    琴师爷看不到任杀,顺着声音含糊的确定了任杀的位置,笑了笑,说:“没事,多谢了。”

    琴师爷一笑起来,简直是“倾国倾城”,没错,倾塌的倾,有一种天崩地裂的感觉。

    任杀呆呆的看着琴师爷,正巧登机的通知响了,众人准备登机,任杀还呆呆的立在原地,一脸丢了魂儿的模样。

    万俟林木还以为他被琴师爷笑的吓懵了,走过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说:“嘿!醒醒了!”

    哪知道任杀呆呆的回过头来,目光追随着琴师爷登机的脚步,然后用感叹的声音说:“他……好漂亮。”

    “噗——”

    万俟林木刚喝了一口水,全都喷了出来,虽然美丑这种事情,不能用外貌取人,但是美和丑万俟林木真的能分出来,说高曲一长得漂亮,万俟林木是可以承认的,精致的少年感十分强烈,走到哪里都非常引人瞩目,强行说琴师爷长得漂亮,这也不太可能吧?

    任杀一脸呆滞,仿佛是入定的二哈,那脸色也不像是开玩笑,痴迷的盯着琴师爷的背影,久久不能回神,仿佛被狐狸精勾走了魂儿一样。

    众人上了飞机,罗参和万俟林木的座位正好不是挨着,而是隔了一条通道,万俟林木另外一手坐的是花公鸡。

    罗参还想跟花公鸡换一下位置,哪知道花公鸡一屁股坐下来,贼眉鼠眼的打量着万俟林木,笑着说:“小哥,我看你面熟啊!啊对了对了!你是万俟家的小公爷,对不对?大名鼎鼎的景爷是你叔叔!”

    万俟林木淡淡的看了一眼准备“认亲”的花公鸡,都没有搭理他,花公鸡也不嫌冷场,还往万俟林木这边靠了两下,似乎想要摸万俟林木的手,说:“我们以前见过面的,你有没有印象?”

    万俟林木冷淡的说:“没印象。”

    花公鸡一笑,又说:“没关系没关系,没印象也么关系,咱们这趟搭伙儿,也算是缘分,我……”

    万俟林木听他呱噪,瞥斜了一眼,很不客气的说:“麻烦你闭嘴。”

    花公鸡:“……”

    罗参一看这个花公鸡,见他眼神就知道对万俟林木不坏好心。

    万俟林木的长相其实很温柔,带着一点点冷艳,眼睛不睁开时候有点慵懒,看起来没什么威胁力,不像罗参和任杀长得那么“威严”。

    花公鸡明显是看上了万俟林木的身份,他可是景爷侄子,如果搭上了关系,那就是鲤鱼跃龙门,而且万俟林木长相不但不差,还很好看,花公鸡又是个男女不忌的主。

    罗参盯着那殷勤的花公鸡,冷着脸走过去,花公鸡看到一片阴影投下来,连忙抬头去看,原来是罗三爷。

    在这个道上不知道罗三爷的人,可以不用混了,而且袁老板在出发之前已经说明了,一起搭伙的人里面有两个狠主,虽然都已经金盆洗手,但都不能招惹,一个是罗三爷,一个是吴六爷。

    花公鸡看到罗三爷,干笑一声,说:“罗三爷,您这是……?”

    罗参一脸“友好绅士”的微笑,看向花公鸡,说:“景爷的确是他是叔叔,那你知道不知道,我和万俟林木也有关系?”

    花公鸡都给问懵了,道上传闻罗三爷和景爷不和,能有什么关系?

    罗参微微一笑,很自然的说:“我是他老公。”

    花公鸡登时愣住了,随即才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儿,罗参说:“麻烦换个座位。”

    花公鸡一脸讪讪的表情,有点不甘心的去做了单座,把双排位置让给罗参和万俟林木。

    万俟林木瞥斜了一眼罗参,说:“谁是谁老公?”

    罗参一改刚才威严的模样,立刻露出二十四孝的表情,温柔的说:“木木是我老公,刚才不过权宜之计。”

    万俟林木这才“哼”了一声,那意思是差强人意吧。

    相对比万俟林木的傲娇,吴胥就很让人羡慕了,高曲一十分乖巧,只要有好吃的吃,基本不闹,一直窝在吴胥怀里,一刻也不离开。

    众人坐了三个小时的飞机,很快就到了地方,到了地方之后,袁老板租了车,下了飞机直接上车,往小山村开,如果顺路的话,今天晚上就可以到山村。

    山村非常偏僻,路上也不堵车,虽然这些天一直下雨,但是巧得很,赶路的时候就没有下雨,他们一路顺利的开进小山村里,根本没有耽误。

    袁老板之前在小山村里住过几天,因此山村里的人认识他,当时袁老板带了一些漂出来的瓷器离开,还给了村民一笔钱,村民们自然愿意接待袁老板。

    大家在村子里下了车,村民赶紧过来接他们,已经给安顿了好房间,两三个人一个房间,条件稍微简陋了一些,不过他们也不在这里多逗留,休息一晚上,明日天一亮,就往水洞去。

    水洞就在周围,村民知道这个水洞,说:“那不是水洞啊,是乐仙洞!”

    万俟林木说:“乐仙洞?”

    村民说:“是了,水洞里住着一个神仙呢!”

    原来这个水洞每逢下雨就会奏乐,村民们能听到音乐的声音从水洞的方向飘出来,有的时候是丝竹之音,有的时候又像是敲钟,反正各种奇怪。

    久而久之,就有传说这个树洞里住着神仙,是掌管音乐的神仙。

    也有人慕名而来,想要探一探这个乐仙洞的究竟,但是最后都以失败告终。

    村民说:“因着这个乐仙洞邪乎的很,咱们的渔民都不敢靠近,洞窟太多了,又密又杂,只要进去就要迷路的!走不出来!会被乐仙留在洞里!”

    进入乐仙洞的人不少,还有很多探险的人,但没有一个走出来过,那次下雨发大水,倒是飘出来不少尸体,有的是骨头,有的还没腐烂完,村民们一眼就认出来了,这可不就是之前进去探险的人么?

    自那之后,更没人赶进乐仙洞。

    村民劝阻他们说:“千万别进去,真的,要死人的!”

    众人就是冲着这个水洞来的,自然不可能就这么放弃,袁老板笑着说:“嗨,就算是有神仙,见到了咱们罗三爷和六爷,那也要乖乖的服软!大家伙儿也都累了,今日咱们先休息,明日一早启程,出发!”

    大家安排了房间,袁老板自己要住一间,这样一来花公鸡牛犊和琴师爷三个人就要住一间,但是花公鸡和牛犊就不愿意了,说是怕晚上看到琴师爷做噩梦,于是这倒是便宜了琴师爷,自己也住了单间,万俟林木、罗参和任杀三个人一间,吴胥和他家少爷一间,大家分配好了就准备睡觉。

    任杀精神头大得很,路上没吃饱,肚子就饿了,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干脆翻身起来。

    他一动,罗参立刻醒了,说:“去哪?”

    任杀挠着后脑勺,一脸傻二哈的模样,说:“找吃的。”

    罗参说:“快回来,不要开小差。”

    任杀“哦”了一声,还挺高兴,就拉开房门出去了,万俟林木被吵醒了,翻了个身,缩在罗参怀里,罗参搂住他,轻轻的拍了两下,温柔的哄着:“乖,睡吧。”

    任杀从房间出来,站在门口又挠了挠脑袋,不知道该去哪里找吃的,他走了几步,就看到楼道里有人,二楼的破木板楼道尽头,对着窗户的地方,站着一个身材纤细高挑的黑影。

    那黑影站在夜光倾泻的窗户下,不回头,就那么静静的站着,倒像是个绝色的美人儿,只看背影引人遐想,不知到底什么样的容貌,才能衬得起如此风流的身段儿。

    琴师爷!

    琴师爷站在窗口,一个人,就那么静静的站着,似乎在看月亮,可他是个盲人……

    任杀看到琴师爷的背影,登时忘了肚子饿,又看呆了,紧紧的盯着,眼睛一眨不眨,满脸都是贪婪。

    琴师爷似乎发现了任杀炙热的目光,慢慢转过头来,那张诡异不对称的脸面,在月光下好像一个巨大的窟窿,诡异的怕人。

    任杀却越看越着迷,感叹的说:“你真好看。”

    琴师爷微微一笑,不知为什么,他给人的感觉突然变了,分明在机场的时候,琴师爷是一个软弱又好欺负的瞎子,被花公鸡和牛犊欺负的直咳嗽,也不敢执拗一声。

    而现在……

    一股冷艳的感觉油然而生,仿佛是最不可侵犯的神圣,他眯了眯眼睛,冷笑一声,说:“你是不是对谁都说这句话?”

    任杀连忙摇手,说:“不不,我只对你说这句话,因为……因为你真好看。”

    琴师爷一愣,脸上又挂起哂笑。

    任杀不在意他的哂笑,走过去几步,逼近琴师爷,目光贪婪的盯着他,分明是一双狼的眼睛,想要活生生吞噬自己的猎物。

    任杀的嗓音很低沉,他的影子和琴师爷的影子已经在月光下重叠在一起,紧紧的重叠在一起,沙哑的说:“我……想亲你。”

    “好啊,”哪知道琴师爷笑了一声,很自然的说:“我想要一条狗,如果你愿意做我的狗,那就可以亲我,怎么样?”

    任杀想也没想,还笑起来,说:“我愿意。”

    琴师爷再一次愣住了,没想到任杀回答的这么干脆,喃喃自语的说:“看来你真的傻了……真有意思。”

    他说着,抬起手来,“唰——”随着抬手的动作,袖口瞬间顺着琴师爷的手臂滑了下去,不同于裸露出来黝黑肤色,琴师爷藏在袖子里的小臂,竟然白皙润滑的犹如羊脂玉一般。

    琴师爷微笑说:“真是一条乖巧的狗。”

    第二日一大早,众人就准备发出去乐仙洞,大家起来收拾行了,万俟林木懒在床上,罗参也没有叫他,让他再睡一会儿。

    吱呀——

    房门被推开,有人探头探脑的走进来,罗参瞥眼看了一下,是任杀。

    昨天一晚上,任杀就跟人间蒸发了一样,不见踪影,罗参说:“现在才回来?”

    他说着,敏锐的发现任杀的脖颈上有几块红痕,任杀的唇角也破了,两条袖子卷起到小臂,肌肉发达的小臂上好几条红色的抓痕,处处透露着旖旎。

    任杀“嘿嘿”一笑,笑的好像一只傻二哈。

    罗参有些头疼,谁也想不到,任杀可是他们无启族的上一任族长啊……

    大家准备的差不多了,罗参才把万俟林木叫起来,万俟林木揉着眼睛洗漱,大家全都在小楼一层聚集,准备出发。

    哪知道这个时候,吴胥脸色很难看的出现,说:“少爷发病了,今天可能走不了了。”

    发病了?

    高曲一有遗传病,按照手账上写的,高曲一这种疾病就是遗传病造成的,如今突然发病了。

    目前为止,万俟林木和高曲一的症状一模一样,所以罗参很在意高曲一的病症,立刻带着万俟林木往二楼去,吴胥推开房门,就见高曲一蜷缩在床上,几乎缩成一个团,瑟瑟发抖,抱着脑袋,嗓子里发出“嗬……嗬……”的痛呼声。

    高曲一精致的脸孔因为疼痛狰狞扭曲,浑身都是汗,连床单都汗湿了,吴胥赶紧冲过去,箍住高曲一的双手,以免他抓花自己的脸。

    啪!

    就在这个时候,高曲一突然挣扎着起身,抬起手来一个巴掌狠狠扇在吴胥的脸上,吴胥的脸被打偏在一边,这变故让众人始料未及,全都吃了一惊。

    就见高曲一的表情变化了,他的脸色虽然仍然十分痛苦,却不似之前那么天真顽皮,一张本就冷艳的面孔充斥着高傲,沙哑的声音满含质问,颤抖的说:“吴胥,你的胆子大了,竟然偷看我的手记,是谁让你到这种地方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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