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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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年,己丑月,戊午日,我先仅个人立场,向首个国际警察节敬个礼罢,这世界上的许多事情呢,就像这个天际之间罗列的星星一样,井然有序却又貌似各自统一,我的生活也是一样,虽然整个形态上是一盘散沙,又在散沙之余,风雨无阻的活着。
我不是这世界上的归人,而这世界只是我的一本折子戏,虽然过眼云烟……
——归丞〕
【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很多人我都运用大量的笔墨,各有一番措辞,唯有我的少年,我只字不提,当年我没什么能耐,看着他们,陪着他们长大,他们都是我的过客,却也是我人生中最灿烂的一抹流星。
其人归丞,年轻更年少,常穿“九牧王”的品牌衣服,其实他并不是一个很挑剔的人,也不认什么牌子,但是之前看这衣服还不错,就始终保持过来,鞋子也不常换,黑色均可,毕竟,他并不喜欢刷鞋,黑色不显脏嘛,多潇洒!
归丞是一个干净的像水一样,赤城地如火一般的普通男孩,所以诸君在将来倘若结识到他,我希望诸君能好好善待这个少年,他心软,脾气好,更好欺负!】
我生意不好,这是个举世而知的问题,诸君可能不知道,其实我这人人缘很差的,往好了说,我就是独善其身,年少有为,有主见,有思想,有高度;往不好了说呢,我就是一厢情愿,不懂人情,不晓世故。
其实我就是那样一个人,有什么就说什么,我不会刻意回避,有时候我就在想,其实有时候,我的情绪可以抑制,忍一忍就过去了,我怎么不可以呢?
哼哼,江山追忆有人人可雕之,而世间之人,这一切行事呢?作风是个问题,做人更是个问题。
我嘴很碎,大家不要介意,我记得当时我有一个朋友,他…怎么说呢,我们从前一直都处于一种你好我好大家好的状态,可是后来,这一切就变了,变得不一样,我觉得两个三观天差地别的人,终究同道殊途不能殊途同归。
很多年以后,我想了想,也不过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急于止损,也好过一世自损,呜呼哀哉!
眼下我闲来无事,就关上门出去走走,我寻思也不完全是我的问题罢,庙堂之高,居于闹市,这是一种深度,而我,自损招牌的事,干了不少罢,而且,我十泉里不是什么千年百年的老字号,我只是个新盘口,谋生计用,我从不奢望什么“一举成名天下皆知”的好机会,我从不做什么准备,我觉得那太没意思了,不是吗?
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而我刚好不是,我觉得你活在今天,但是你就已经给你三天之后甚至是一个月一年都做了细致的打算,一些准备,深入脉搏和骨髓,那这样的人生是不是有些太累了呢?
黑暗之下,成功没有任何捷径,我不是英雄,可我有英雄病,我希望我永远能救人于水火,而非被人支配,随意管教。
今天我在街上见到了一个姑娘,一个披头散发但长的好看的年轻姑娘,其实她并没有多惊艳,但是她足够的抓人,就是那种,你远远的看了他一眼,然后你就觉得这个人,好看,好看,好好看!
今天我没和她搭上话,萍水相逢罢了,我只是远远的看着她,而已。
她站在街角,穿了一身红裙子,还有红色高跟鞋,我们始终都保持了相当一段的距离,所以没看太清楚,不过这都不是重点。
她长发及腰,徘徊在街角,她披头散发,拿上一壶潇洒泉,眉心点上花钿,一个人深陷囹圄,那是她心中的世界,可怕吗?
她在街头吟诗作对,我偶然的一次机会,听到了姑娘口中的一首喧嚣,这首诗的名字叫做《奇》姑娘说,也可以被叫做“奇,奇数的奇”
——
故事的开头,姑娘问了我们一个问题,她说“What'sthatnoisedowntown~闹市是什么声音?”没错,英语作为世界的国际语言,她不是说给我们,她是说给这个世界。
夜光玉羊北辰风,故湾碧草六花琼。
素日染指酒烧亡,灯火阑尽耗平生。
我大概能知道她的意思,可逢人都说,街角有一个疯子,她不说人话,或者她根本就不是人。
爱喝酒的人普遍记性不好,还有就是姑娘少爷们,都不愿意去记,在这世界上,一个你特别喜欢却无足轻重的东西,和一件你十分排斥却刻骨铭心的往事,如果时光一定要让你们失去些什么,那么我想,大多数的人,都会选择后者罢?我也不例外。
有一天我得空和她坐下来聊了两句,我问她——
“姑娘,你觉得这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
她笑而不语,我欲言又止,她忽然开口跟我说“是记忆。”
“那最廉价的呢?”我问。
她说“是回忆。”
我笑了笑,却觉得无从反驳,回忆在这个世界上,太他妈普遍了,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而且随着每一天,每一分钟,甚至每一个转身的流逝,都会滋长/诞生出新的一束花出来。
可我又觉得,好像也不对,有的人穷其一生,只有回忆,回忆又何尝不是最珍贵的东西呢?
她笑了笑,她说“沉溺于过去的人,会失去未来,这就是最大的失去,以前的日子没过好,看看一个人现在的样子,才发现,更糟糕。”
她说的也有道理,可我始终觉得,如果每一个人都这么想,是不是太……不合适了呢?
标新立异的人,一旦成为一种自然现象,那么,他便也不再突出了,不是吗?
后来,她就开始向我提问,问我问题,第一个问题,她问我“何为疯,何为傻?”
我一时语塞,想了很久,我才吞吞吐吐的说“疯是无所不知,傻是一无所知~对吗?”
她笑了笑,没有回答我。
第二个问题,她问我“生命的意义是什么,生活的呢?”
我回答“生命的意义在于怎么生活,生活的意义在于怎么有命生活。”
我对她的问题印象很深,因为太特别了。
第三个问题,她问我“如果将来有几个邀请你一起去赴一场远行,那么你会怎么做?”
“答应罢,旅行不只是修身养性,我从不是为了旅行,我只是喜欢在路上的感觉,如果在出发以前,我什么都不知道,那,那种感觉实在是太棒了!”我想都不想,斩钉截铁的说。
姑娘沉默不言,她看了看蓝天,还有流云,她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仙鹤吗?”
她抬起右手指向蓝天,我偶尔瞥见她胳膊上好像有四道刀疤,后来我方知道,原来她是草鬼婆,胳膊上有红绿青黄的条纹罢了。
我看向她,她看向远处,她叫姚昆仑,其实,她是拥抱荆棘的人。
〔庚子年,己丑月,戊午日,我先仅个人立场,向首个国际警察节敬个礼罢,这世界上的许多事情呢,就像这个天际之间罗列的星星一样,井然有序却又貌似各自统一,我的生活也是一样,虽然整个形态上是一盘散沙,又在散沙之余,风雨无阻的活着。
我不是这世界上的归人,而这世界只是我的一本折子戏,虽然过眼云烟……
——归丞〕
【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很多人我都运用大量的笔墨,各有一番措辞,唯有我的少年,我只字不提,当年我没什么能耐,看着他们,陪着他们长大,他们都是我的过客,却也是我人生中最灿烂的一抹流星。
其人归丞,年轻更年少,常穿“九牧王”的品牌衣服,其实他并不是一个很挑剔的人,也不认什么牌子,但是之前看这衣服还不错,就始终保持过来,鞋子也不常换,黑色均可,毕竟,他并不喜欢刷鞋,黑色不显脏嘛,多潇洒!
归丞是一个干净的像水一样,赤城地如火一般的普通男孩,所以诸君在将来倘若结识到他,我希望诸君能好好善待这个少年,他心软,脾气好,更好欺负!】
我生意不好,这是个举世而知的问题,诸君可能不知道,其实我这人人缘很差的,往好了说,我就是独善其身,年少有为,有主见,有思想,有高度;往不好了说呢,我就是一厢情愿,不懂人情,不晓世故。
其实我就是那样一个人,有什么就说什么,我不会刻意回避,有时候我就在想,其实有时候,我的情绪可以抑制,忍一忍就过去了,我怎么不可以呢?
哼哼,江山追忆有人人可雕之,而世间之人,这一切行事呢?作风是个问题,做人更是个问题。
我嘴很碎,大家不要介意,我记得当时我有一个朋友,他…怎么说呢,我们从前一直都处于一种你好我好大家好的状态,可是后来,这一切就变了,变得不一样,我觉得两个三观天差地别的人,终究同道殊途不能殊途同归。
很多年以后,我想了想,也不过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急于止损,也好过一世自损,呜呼哀哉!
眼下我闲来无事,就关上门出去走走,我寻思也不完全是我的问题罢,庙堂之高,居于闹市,这是一种深度,而我,自损招牌的事,干了不少罢,而且,我十泉里不是什么千年百年的老字号,我只是个新盘口,谋生计用,我从不奢望什么“一举成名天下皆知”的好机会,我从不做什么准备,我觉得那太没意思了,不是吗?
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而我刚好不是,我觉得你活在今天,但是你就已经给你三天之后甚至是一个月一年都做了细致的打算,一些准备,深入脉搏和骨髓,那这样的人生是不是有些太累了呢?
黑暗之下,成功没有任何捷径,我不是英雄,可我有英雄病,我希望我永远能救人于水火,而非被人支配,随意管教。
今天我在街上见到了一个姑娘,一个披头散发但长的好看的年轻姑娘,其实她并没有多惊艳,但是她足够的抓人,就是那种,你远远的看了他一眼,然后你就觉得这个人,好看,好看,好好看!
今天我没和她搭上话,萍水相逢罢了,我只是远远的看着她,而已。
她站在街角,穿了一身红裙子,还有红色高跟鞋,我们始终都保持了相当一段的距离,所以没看太清楚,不过这都不是重点。
她长发及腰,徘徊在街角,她披头散发,拿上一壶潇洒泉,眉心点上花钿,一个人深陷囹圄,那是她心中的世界,可怕吗?
她在街头吟诗作对,我偶然的一次机会,听到了姑娘口中的一首喧嚣,这首诗的名字叫做《奇》姑娘说,也可以被叫做“奇,奇数的奇”
——
故事的开头,姑娘问了我们一个问题,她说“What'sthatnoisedowntown~闹市是什么声音?”没错,英语作为世界的国际语言,她不是说给我们,她是说给这个世界。
夜光玉羊北辰风,故湾碧草六花琼。
素日染指酒烧亡,灯火阑尽耗平生。
我大概能知道她的意思,可逢人都说,街角有一个疯子,她不说人话,或者她根本就不是人。
爱喝酒的人普遍记性不好,还有就是姑娘少爷们,都不愿意去记,在这世界上,一个你特别喜欢却无足轻重的东西,和一件你十分排斥却刻骨铭心的往事,如果时光一定要让你们失去些什么,那么我想,大多数的人,都会选择后者罢?我也不例外。
有一天我得空和她坐下来聊了两句,我问她——
“姑娘,你觉得这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
她笑而不语,我欲言又止,她忽然开口跟我说“是记忆。”
“那最廉价的呢?”我问。
她说“是回忆。”
我笑了笑,却觉得无从反驳,回忆在这个世界上,太他妈普遍了,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而且随着每一天,每一分钟,甚至每一个转身的流逝,都会滋长/诞生出新的一束花出来。
可我又觉得,好像也不对,有的人穷其一生,只有回忆,回忆又何尝不是最珍贵的东西呢?
她笑了笑,她说“沉溺于过去的人,会失去未来,这就是最大的失去,以前的日子没过好,看看一个人现在的样子,才发现,更糟糕。”
她说的也有道理,可我始终觉得,如果每一个人都这么想,是不是太……不合适了呢?
标新立异的人,一旦成为一种自然现象,那么,他便也不再突出了,不是吗?
后来,她就开始向我提问,问我问题,第一个问题,她问我“何为疯,何为傻?”
我一时语塞,想了很久,我才吞吞吐吐的说“疯是无所不知,傻是一无所知~对吗?”
她笑了笑,没有回答我。
第二个问题,她问我“生命的意义是什么,生活的呢?”
我回答“生命的意义在于怎么生活,生活的意义在于怎么有命生活。”
我对她的问题印象很深,因为太特别了。
第三个问题,她问我“如果将来有几个邀请你一起去赴一场远行,那么你会怎么做?”
“答应罢,旅行不只是修身养性,我从不是为了旅行,我只是喜欢在路上的感觉,如果在出发以前,我什么都不知道,那,那种感觉实在是太棒了!”我想都不想,斩钉截铁的说。
姑娘沉默不言,她看了看蓝天,还有流云,她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仙鹤吗?”
她抬起右手指向蓝天,我偶尔瞥见她胳膊上好像有四道刀疤,后来我方知道,原来她是草鬼婆,胳膊上有红绿青黄的条纹罢了。
我看向她,她看向远处,她叫姚昆仑,其实,她是拥抱荆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