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打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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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程风总是念着一句话:总有一天我变得和大叔一样强,
那时候,在程风的眼里,大叔简直就是世间最强大的存在,似乎这个世界上就数他叶飞最厉害了,
圣途,在程风的心里一直是一个梦,是梦的终点,可是经过这些时日,程风这个坚持了十几年的观念微微发生了变化,
在暗黑之森初次见到的圣途魔兽麒麟,逃难时,匿锋强者的出现,以及现在怀里的这个女人
通过接二连三的遇见圣途强者,圣途,这个梦幻般的境界似乎不再那么神秘了,
圣途,已经有为数不少的人达到了这个境界,不,
我不能只变得和大叔一样强,我要超过他,超过大叔
经过一番不能称之为谈话的谈话,程风了解到了她最基本的信息,
狼妖!
自然成长到仙路颠峰,而后靠自己修炼到圣途颠峰的狼妖,从希尔那里,他知道了妖的恐怖,
妖,幻化成*人形,哼,人,最初不也有猿猴进化而来吗?
说到底,人和妖的本质还不是一样的。
程风并没有把她当作异类,相反,在谈话中,程风了解到一个令他自己感到可怕的消息:
妖族在十几万前曾是芬洛大陆的主宰!虽然数量稀少,但力量却强大到非常恐怖的地步,
父亲在遗书中提到,十多万年前,家族正是因为得罪了妖王,所以才受到诅咒,因为这个诅咒,自己才天生没有心脏,因为此,父亲的修为才会倒退一百年,最后才会死
妈的,说到底,老子今天落得这么惨,原来都是这个妖王所害,
程风从青慕容的头发一点一点的往下看,一直看到脚底,
很遗憾,没发现任何和人不一样的地方,唯一的就是:比人更加的美丽,
“混蛋,你看什么看,”面对程风那种看稀有动物一样的眼神,青慕容非常的不舒服,
“你才混蛋,看一下有什么了不起的,切。”程风嗤之以鼻,
他之所以敢这么说,就因之前二人谈话谈的太投机了,让他忘记了身份之差。
这话一出,青慕容立时怔了,反应过来后破口就骂:“呵,想”
话说一半,青慕容忽然伸手捏住程风的下巴,妩媚的笑着:“呀,小小年纪修为不但到了仙路中位,竟然还是个魔法师诶,很有潜力哦。”
她突来的变化让程风感到一阵心迹:“这,这魔法师又怎么了?”
青慕容仍旧妩媚的笑着,手却不由得摸向程风的胸脯“自从十万前的那场灾难后,魔法师便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有关魔法的一切文明也都覆没了,没想到今天竟然还能遇见魔法师,你说这巧不巧?”
程风听的有点发蒙,摇头不已“这有什么巧的?”
她妩媚的笑看着程风“算了,不和你说这么多,反正我也被你干了,这吸去的精元是收不回来了,不过,你的潜力却是很大的,我希望你将来是个成大事的人,不要让我失望才好,这样,我也不枉白让你干一场。”
“切,”程风又想破骂一通,想了想,还是不要的好,万一真把这鸟人给惹毛了,那自己也讨不了好“十万年前你就出生了?”
问这句话的时候,程风都感觉自己的喉咙发干,天那,这都是什么事,十万年?
“当然不是,”她笑了笑“你个八噶,老子要是活了十万年刚刚死的就是你,还轮得到让你吸取我的精元吗,我”
后文未出,程风便吻住了她的玉唇,直到她呼吸不过来才松开,然后把她“扔”到床上,自己穿好衣服,貌似要启程了“破狼妖,你叫什么名字?”
“谁叫你问这么的,”青慕容哼了一声,
程风也不搭理,在一边打坐起来,入座前忽然回身看到青慕容一身疲惫的样子,问了一句:“咳,昨天我是不是对你太狠了一点,”这一句话,程风问的脸不红耳不赤,倒是青慕容自己脸色一变,
这混蛋,竟然还好意思问,吸取了千年积蓄的精元不说,还把自己累个半死,
青慕容狠狠的望着他,一字一句的道:“你就一混蛋!”
程风还能说什么,只低声囔囔着:“切,不就几千年的积蓄麻,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又没要你的命。”
青慕容哪里受得住这股鸟气“好你个混蛋,几千年的积蓄你知道是多少麻,如果可以累加起来的话,至少可以产生十个圣途强者,八噶,等我身体恢复了你也就完蛋了,我要把你的肉一块一块的割下来,然后一天炒着吃一块”说到后面房间里忽然安静下来,
青慕容没再说下去,程风已经闭幕修炼起来,就算她继续说下去,恐怕程风也听不到,
冥想中,程风对大地的感觉前所未有的清晰,
凌晨,山村里一片寂静。
程风盘膝坐在窗台上,房子后面是一条小溪,听着溪水潺潺声,自然进入了冥想状态,周围的地系元素、风系元素是那么的清晰可见,凡是在程风周围十几米范围内的一切,都是前所未有的清晰。
地系元素、风系元素从四肢百骸进入体内,体内的肌肉、筋骨乃至体内的脏器都是缓缓的吸收着地系元素和风系元素的滋润。身体素质以极为缓慢的速度坚定地不断提升着。
还有大量的地系元素、风系元素经过提纯炼化后,最终聚集在胸口中央的‘中丹田’中。
“汩汩”溪水流动的汩汩声不断。
不愧是千年的积蓄,程风明显的感觉到经脉鼓鼓的,这些精元流窜在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滋润着自己的身体,甚至于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发生着蜕变,每一个细胞都仿佛充满了力量,这些精元连同麒麟心脏残留下来的余力一齐渗透到肌肉里
小白则悠闲的卧在程风的怀里,不时伸个懒腰,打个啊欠
大似一副和平悠闲的人兽和睦图,
时间飞逝,转眼秋去春来,春去秋又至。
程风缓缓睁开眼睛,宛如刚刚睡了一觉,丝毫没感觉到时间的流逝,
睁开眼后,程风非但没有感觉到累,反而还比以前精神了许多,起身看了看四周,不禁眉头一皱:
眼下这屋子怎么变得破破烂烂?
四面墙上的石灰和瓷板如果皮一般,被撕得大片大片的翻卷出来,屋子里除了墙壁再没有别的东西,这,这根本就一几年没住人的破房间吗?
程风抓头不解:貌似刚刚我还在这里发泄**的,怎么一转眼被人扔这么一破房子里了?
不好,一定是那个破女人把我带到了一个监狱!
“大哥哥,你醒了。”
一语打破了沉思中的程风,程风转眼看去,这个人不就是海里士他妹么?
女孩比过去已经高出一个头,连忙解释道:“大哥哥,你这一打坐就坐了一年,早在一年前我就搬新房里去了,当时父亲不让别人打扰你,所以”
什么?一年?
程风吓了一大跳!
他从来没听说过哪个连续打坐一年之久的,就算是神话小说里那个叫唐僧的貌似都没这功能,
自己明明感觉只打坐了一小会麻,
“嗷,傲”小白也跟着吼了几声,大概是抱怨他太能坐了,
程风尴尬的裂了裂嘴,莫说是别人,就是他自己都接受不了,这随随便便一坐就是一年,
照这样那还了得?看来以后不能再乱坐,这也忒恐怖了,不然随便坐几下就个十年百年的,包不准什么时候老了都不知道。
程风无意见看到自己的胸脯上贴身放有一张信纸,上面已经沾上了灰尘,翻开一看,愕然无语:
信纸上虽然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但这哪里是字?
分明就是小孩子随便涂鸦的圈圈叉叉麻!
落笔的三个字还稍微好一点:青慕容。
青慕容?这不就是小青那个破家伙吗。
程风皱起眉头,咬紧牙关,硬着头皮一个字一个字坚持看下去,待看完整张信纸,不禁出了一身汗!看样子颇费心神,总算是看出了大概的意思:死八嘎,你真会浪费资源,我千年的积蓄,你既然仅化炼了不到百分之一,其余的都给你浪费了,八嘎,你真个把我给气死了,老子辛辛苦苦积累了三千年的精元就这样被你给浪费了,我多次想一刀搓了你,可惜下不了手,等你醒过来应该是一年之后了吧,那时候你应该是仙路上位了,加油哦!既然做了我的男人就拿出点魄力来,你说是不是呀,我亲爱的程风三少爷。
字虽然不多,但却是圈圈叉叉占了一整张大信纸,看完信,程风苦笑不得,这叫什么事?
忽然心地萌生惭愧,是自己把她想的太坏了,
程风忽然感到一阵温暖,多久了,多久没有感受到人间的那所谓的“好人”了,
不是有首歌唱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将变的更加美好在内心里,程风还是感到有些内疚,毕竟人家辛苦攒了三千年的精元就这么让自己给吸走了,而且还都浪费掉了,再说,自己还狠狠的把对方给做了,对方非但没有怪罪,相反,还暗暗的鼓励自己加油!
以青慕容的实力,要杀程风,只要一个眼神,甚至是一个念头就够了
“大哥哥,你请跟我来。”女孩恭敬的说,然后带着程风下楼来到村口,那里早已经站满了人,每个人都提着大包小包的礼物,戒指,项链,衣服,领带
零散的村民看到程风出来,连忙朝他聚了过来,
“啊呀,公子呀,你终于醒过来了,你真是我们的青天大老爷呀,”一个中年老人大声呼喊,同时把几袋早已准备好的的袋子塞到程风手里,
未等程风反应过来,又四五个汉子围了上来:“公子呀,你就不要推辞了,这些都是我们的小小心意,还望公子不要嫌弃,你可是我们的救命恩人那。”、
“是呀,公子千万不要客气,为了给你准备这些礼物,我们等了整整一年,就看在这层面上,你也不要拒绝呀”
“”不到十秒钟,已有二三十个人围了上去,大包小包一齐塞在程风身上,塞满手心塞手臂,塞完手臂塞腿上
不出十分钟,程风脚下的礼物就堆得跟一小山一样高
程风本人还没来得及搞清楚是怎么回事,被几十个人拉来扯去,没由得便感到一阵眩晕。
其实村民们感谢的是程风把青慕容给赶跑了,让村民过了一年的宁静生活,
“呵呵呵”吵杂的人群里忽然响起一个苍老的声音,
人群听到这个声音纷纷惊讶的回头望去,然后恭敬的让来一条通道,不再言语,
那是一个白头发的枯瘦老人,而且还是半驼着背,由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搀扶着朝程风走来,
和蔼的面容让程风一窒,不由得对老人多了一份亲切,
“哈哈,小伙子,你就是一年前那的那个青年吧。”
老人微微笑着,
“恩,是的,老爷爷,请问有什么事吗?”程风热心的回答。
老人笑了小,僵硬的伸出右手,朝程风竖起一根大拇指“你做的真棒,让村子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我老了,走不动,没办法到市场里给你买礼物,还请你不要放在心上,如果你不嫌弃,我家里到是留有一些古董,反正我留着也没用,你是修真大师,或许用得着。”
修真者在芬洛大陆的地位是相当高的,他们在外面都被群众称为:修真大师!
程风一怔,连一个过了百岁的老人都这么热心,
“来,随我来。”老人笑了笑,然后转身离去,可一时步子没走稳“哗啦”一声,差点摔在地上,好在周围的人及时上去扶住了,
“格里村长,您没事吧。”那个扶着老人的中年人恭敬的询问。
格里担任这个小村的村长已经有一百三十多年了,在村里的威望极高,很多人都尊重于他,哪怕如今他已是个一百七十多岁的老人,村民们还是不厌其烦的轮流照顾他,
格里朝中年人挥挥手,示意自己没事,然后他再次回头看着程风,和蔼笑道:“来,随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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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程风总是念着一句话:总有一天我变得和大叔一样强,
那时候,在程风的眼里,大叔简直就是世间最强大的存在,似乎这个世界上就数他叶飞最厉害了,
圣途,在程风的心里一直是一个梦,是梦的终点,可是经过这些时日,程风这个坚持了十几年的观念微微发生了变化,
在暗黑之森初次见到的圣途魔兽麒麟,逃难时,匿锋强者的出现,以及现在怀里的这个女人
通过接二连三的遇见圣途强者,圣途,这个梦幻般的境界似乎不再那么神秘了,
圣途,已经有为数不少的人达到了这个境界,不,
我不能只变得和大叔一样强,我要超过他,超过大叔
经过一番不能称之为谈话的谈话,程风了解到了她最基本的信息,
狼妖!
自然成长到仙路颠峰,而后靠自己修炼到圣途颠峰的狼妖,从希尔那里,他知道了妖的恐怖,
妖,幻化成*人形,哼,人,最初不也有猿猴进化而来吗?
说到底,人和妖的本质还不是一样的。
程风并没有把她当作异类,相反,在谈话中,程风了解到一个令他自己感到可怕的消息:
妖族在十几万前曾是芬洛大陆的主宰!虽然数量稀少,但力量却强大到非常恐怖的地步,
父亲在遗书中提到,十多万年前,家族正是因为得罪了妖王,所以才受到诅咒,因为这个诅咒,自己才天生没有心脏,因为此,父亲的修为才会倒退一百年,最后才会死
妈的,说到底,老子今天落得这么惨,原来都是这个妖王所害,
程风从青慕容的头发一点一点的往下看,一直看到脚底,
很遗憾,没发现任何和人不一样的地方,唯一的就是:比人更加的美丽,
“混蛋,你看什么看,”面对程风那种看稀有动物一样的眼神,青慕容非常的不舒服,
“你才混蛋,看一下有什么了不起的,切。”程风嗤之以鼻,
他之所以敢这么说,就因之前二人谈话谈的太投机了,让他忘记了身份之差。
这话一出,青慕容立时怔了,反应过来后破口就骂:“呵,想”
话说一半,青慕容忽然伸手捏住程风的下巴,妩媚的笑着:“呀,小小年纪修为不但到了仙路中位,竟然还是个魔法师诶,很有潜力哦。”
她突来的变化让程风感到一阵心迹:“这,这魔法师又怎么了?”
青慕容仍旧妩媚的笑着,手却不由得摸向程风的胸脯“自从十万前的那场灾难后,魔法师便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有关魔法的一切文明也都覆没了,没想到今天竟然还能遇见魔法师,你说这巧不巧?”
程风听的有点发蒙,摇头不已“这有什么巧的?”
她妩媚的笑看着程风“算了,不和你说这么多,反正我也被你干了,这吸去的精元是收不回来了,不过,你的潜力却是很大的,我希望你将来是个成大事的人,不要让我失望才好,这样,我也不枉白让你干一场。”
“切,”程风又想破骂一通,想了想,还是不要的好,万一真把这鸟人给惹毛了,那自己也讨不了好“十万年前你就出生了?”
问这句话的时候,程风都感觉自己的喉咙发干,天那,这都是什么事,十万年?
“当然不是,”她笑了笑“你个八噶,老子要是活了十万年刚刚死的就是你,还轮得到让你吸取我的精元吗,我”
后文未出,程风便吻住了她的玉唇,直到她呼吸不过来才松开,然后把她“扔”到床上,自己穿好衣服,貌似要启程了“破狼妖,你叫什么名字?”
“谁叫你问这么的,”青慕容哼了一声,
程风也不搭理,在一边打坐起来,入座前忽然回身看到青慕容一身疲惫的样子,问了一句:“咳,昨天我是不是对你太狠了一点,”这一句话,程风问的脸不红耳不赤,倒是青慕容自己脸色一变,
这混蛋,竟然还好意思问,吸取了千年积蓄的精元不说,还把自己累个半死,
青慕容狠狠的望着他,一字一句的道:“你就一混蛋!”
程风还能说什么,只低声囔囔着:“切,不就几千年的积蓄麻,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又没要你的命。”
青慕容哪里受得住这股鸟气“好你个混蛋,几千年的积蓄你知道是多少麻,如果可以累加起来的话,至少可以产生十个圣途强者,八噶,等我身体恢复了你也就完蛋了,我要把你的肉一块一块的割下来,然后一天炒着吃一块”说到后面房间里忽然安静下来,
青慕容没再说下去,程风已经闭幕修炼起来,就算她继续说下去,恐怕程风也听不到,
冥想中,程风对大地的感觉前所未有的清晰,
凌晨,山村里一片寂静。
程风盘膝坐在窗台上,房子后面是一条小溪,听着溪水潺潺声,自然进入了冥想状态,周围的地系元素、风系元素是那么的清晰可见,凡是在程风周围十几米范围内的一切,都是前所未有的清晰。
地系元素、风系元素从四肢百骸进入体内,体内的肌肉、筋骨乃至体内的脏器都是缓缓的吸收着地系元素和风系元素的滋润。身体素质以极为缓慢的速度坚定地不断提升着。
还有大量的地系元素、风系元素经过提纯炼化后,最终聚集在胸口中央的‘中丹田’中。
“汩汩”溪水流动的汩汩声不断。
不愧是千年的积蓄,程风明显的感觉到经脉鼓鼓的,这些精元流窜在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滋润着自己的身体,甚至于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发生着蜕变,每一个细胞都仿佛充满了力量,这些精元连同麒麟心脏残留下来的余力一齐渗透到肌肉里
小白则悠闲的卧在程风的怀里,不时伸个懒腰,打个啊欠
大似一副和平悠闲的人兽和睦图,
时间飞逝,转眼秋去春来,春去秋又至。
程风缓缓睁开眼睛,宛如刚刚睡了一觉,丝毫没感觉到时间的流逝,
睁开眼后,程风非但没有感觉到累,反而还比以前精神了许多,起身看了看四周,不禁眉头一皱:
眼下这屋子怎么变得破破烂烂?
四面墙上的石灰和瓷板如果皮一般,被撕得大片大片的翻卷出来,屋子里除了墙壁再没有别的东西,这,这根本就一几年没住人的破房间吗?
程风抓头不解:貌似刚刚我还在这里发泄**的,怎么一转眼被人扔这么一破房子里了?
不好,一定是那个破女人把我带到了一个监狱!
“大哥哥,你醒了。”
一语打破了沉思中的程风,程风转眼看去,这个人不就是海里士他妹么?
女孩比过去已经高出一个头,连忙解释道:“大哥哥,你这一打坐就坐了一年,早在一年前我就搬新房里去了,当时父亲不让别人打扰你,所以”
什么?一年?
程风吓了一大跳!
他从来没听说过哪个连续打坐一年之久的,就算是神话小说里那个叫唐僧的貌似都没这功能,
自己明明感觉只打坐了一小会麻,
“嗷,傲”小白也跟着吼了几声,大概是抱怨他太能坐了,
程风尴尬的裂了裂嘴,莫说是别人,就是他自己都接受不了,这随随便便一坐就是一年,
照这样那还了得?看来以后不能再乱坐,这也忒恐怖了,不然随便坐几下就个十年百年的,包不准什么时候老了都不知道。
程风无意见看到自己的胸脯上贴身放有一张信纸,上面已经沾上了灰尘,翻开一看,愕然无语:
信纸上虽然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但这哪里是字?
分明就是小孩子随便涂鸦的圈圈叉叉麻!
落笔的三个字还稍微好一点:青慕容。
青慕容?这不就是小青那个破家伙吗。
程风皱起眉头,咬紧牙关,硬着头皮一个字一个字坚持看下去,待看完整张信纸,不禁出了一身汗!看样子颇费心神,总算是看出了大概的意思:死八嘎,你真会浪费资源,我千年的积蓄,你既然仅化炼了不到百分之一,其余的都给你浪费了,八嘎,你真个把我给气死了,老子辛辛苦苦积累了三千年的精元就这样被你给浪费了,我多次想一刀搓了你,可惜下不了手,等你醒过来应该是一年之后了吧,那时候你应该是仙路上位了,加油哦!既然做了我的男人就拿出点魄力来,你说是不是呀,我亲爱的程风三少爷。
字虽然不多,但却是圈圈叉叉占了一整张大信纸,看完信,程风苦笑不得,这叫什么事?
忽然心地萌生惭愧,是自己把她想的太坏了,
程风忽然感到一阵温暖,多久了,多久没有感受到人间的那所谓的“好人”了,
不是有首歌唱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将变的更加美好在内心里,程风还是感到有些内疚,毕竟人家辛苦攒了三千年的精元就这么让自己给吸走了,而且还都浪费掉了,再说,自己还狠狠的把对方给做了,对方非但没有怪罪,相反,还暗暗的鼓励自己加油!
以青慕容的实力,要杀程风,只要一个眼神,甚至是一个念头就够了
“大哥哥,你请跟我来。”女孩恭敬的说,然后带着程风下楼来到村口,那里早已经站满了人,每个人都提着大包小包的礼物,戒指,项链,衣服,领带
零散的村民看到程风出来,连忙朝他聚了过来,
“啊呀,公子呀,你终于醒过来了,你真是我们的青天大老爷呀,”一个中年老人大声呼喊,同时把几袋早已准备好的的袋子塞到程风手里,
未等程风反应过来,又四五个汉子围了上来:“公子呀,你就不要推辞了,这些都是我们的小小心意,还望公子不要嫌弃,你可是我们的救命恩人那。”、
“是呀,公子千万不要客气,为了给你准备这些礼物,我们等了整整一年,就看在这层面上,你也不要拒绝呀”
“”不到十秒钟,已有二三十个人围了上去,大包小包一齐塞在程风身上,塞满手心塞手臂,塞完手臂塞腿上
不出十分钟,程风脚下的礼物就堆得跟一小山一样高
程风本人还没来得及搞清楚是怎么回事,被几十个人拉来扯去,没由得便感到一阵眩晕。
其实村民们感谢的是程风把青慕容给赶跑了,让村民过了一年的宁静生活,
“呵呵呵”吵杂的人群里忽然响起一个苍老的声音,
人群听到这个声音纷纷惊讶的回头望去,然后恭敬的让来一条通道,不再言语,
那是一个白头发的枯瘦老人,而且还是半驼着背,由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搀扶着朝程风走来,
和蔼的面容让程风一窒,不由得对老人多了一份亲切,
“哈哈,小伙子,你就是一年前那的那个青年吧。”
老人微微笑着,
“恩,是的,老爷爷,请问有什么事吗?”程风热心的回答。
老人笑了小,僵硬的伸出右手,朝程风竖起一根大拇指“你做的真棒,让村子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我老了,走不动,没办法到市场里给你买礼物,还请你不要放在心上,如果你不嫌弃,我家里到是留有一些古董,反正我留着也没用,你是修真大师,或许用得着。”
修真者在芬洛大陆的地位是相当高的,他们在外面都被群众称为:修真大师!
程风一怔,连一个过了百岁的老人都这么热心,
“来,随我来。”老人笑了笑,然后转身离去,可一时步子没走稳“哗啦”一声,差点摔在地上,好在周围的人及时上去扶住了,
“格里村长,您没事吧。”那个扶着老人的中年人恭敬的询问。
格里担任这个小村的村长已经有一百三十多年了,在村里的威望极高,很多人都尊重于他,哪怕如今他已是个一百七十多岁的老人,村民们还是不厌其烦的轮流照顾他,
格里朝中年人挥挥手,示意自己没事,然后他再次回头看着程风,和蔼笑道:“来,随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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