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夜 永远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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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闪发光……电灯泡大概也可以闪闪发光吧。
小凌是我一个高中同学,是出了名的恋爱僚机——刚恋爱的小朋友没有经验,就会找小凌当僚机,说白了,就是电灯泡……缓解尴尬的那种。
吵了架的小情侣,只要经过小凌从中一劝,传几句话,马上回头和好。
我开玩笑的问小凌,你这电灯泡功率这么大,为什么自己不谈个恋爱什么的,好发挥你这经验作用啊!
小凌说他不着急,他说,调节别人,就是反复在看那时候的自己。
他有过一段青春的爱恋,也经历了青涩,热恋,冷却,分手。
那位女孩最后还转了学,他们彻没了联系。
他说他一直表现得很平淡,眼眶没有红,没说什么过多挽留的话。
他说,他相信那女孩说想离开他的那一刻,一定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她说出口的那一刻,他理应原谅。
毕竟他曾经那么喜欢她,曾包容她那么多,不差这最后一次。
也曾和朋友喝酒,在别人开他玩笑的时候苦笑。
“所以我看见学生时代的他们,就看见了那时的我自己,如果能长久一点,再长久一点,我这个万年僚机也算做了好事一桩,也算…弥补了一点遗憾。”
因为当时什么都不懂,分了手成长以后,反倒学会了很多东西,通过实践在别人身上,提醒自己不要忘了伤疤。
别人问他,小伙子长得这么好看,肯定有女孩子喜欢呀,为什么不重新开始一段恋情呢?
他说他不急,大学毕业了也不急,三十而立了也不急。
“我经历了一次分手,那段感情没有一个好的结果,分手过后我觉得在于成长,在于接受教训,这远比重新开始另一段重要的多,学到一些新的东西,准备好了再开始,否则,以后不论有多少段感情,都会一次又一次的不得善终。”
“我不是受伤了,不敢了,而是我真的不急了。”
这是他高三那年说过的话,他努力,沉寂,最后考上了上海交大。
小凌自己一直在发光,一直温暖着周围的人,也偶尔会当一当发光的电灯泡,笑称自己是个冒牌的情感专家。
他说只有努力,对得起自己的曾经,才会在彼此看不见的日子里闪闪发光。
后来他和女孩见过一次,仅仅一次,在地铁上。
世界就是这么小,七八年没见的他们,居然在茫茫人海里再次相见。
当时小凌正在地铁上对着一份文件仔细研究,抬头突然发现一个女孩站在了他面前,他惊愕。
女孩见了他的目光有些不知所措,小凌心里咯噔一下,还是表现得云淡风轻。
他露出礼貌的微笑,“好久不见。”
她回应,面前的男孩气场很足,周遭散发着自信的光芒,比那个时候的他更让人心动。
小凌知道她是因为另一个男生而离开了当初那个平庸的他,小凌选择沉默。
俩人找了个咖啡馆坐了一会,女孩说她与那个男孩也分开了。
小凌只是笑一笑,礼貌的表达了惋惜。
那女孩突然注意到,他礼貌的微笑,已经证明了他们两个之间的距离,再也回不到从前。
当女孩眼泪汪汪表达当初对于她离开的抱歉时,小凌彻底没了笑容,他起身结了账,离开了咖啡馆。
你还要我怎么样呢?你要走的时候我放你去寻找更好的感情,你有什么资格后悔,说真的,后悔的是我,我后悔不应该坐那趟地铁,不应该遇见你,你还不如当年那个单纯的女孩呢。
当年那个十七岁的女孩很认真,很单纯,单纯到只对他好,可惜他太平庸,对她没有物质上的满足,导致那个男的给她一支纪梵希的口红,就让她觉得他比自己强得多。
很多人说,不会吧,这么小就开始追求物质了?
实际上是的,我上高中的时候朋友,算上小凌,屈指可数,因为我真的不喜欢讨论化妆品,讨论这那联名的奢侈品。
更多的喜欢看书,喜欢幻想,我觉得那才是十七岁该有的样子。
至少我作为女生,不会被那些东西收买。
赫本离了三次婚,就是没有嫁给纪梵希,而她每一部作品都有纪梵希设计的影子,后来纪梵希被做成口红,吻遍世间所有女孩的唇。
矫情一点来说,纪梵希是一种执着,是一种痴情。
而不是用来炫富,撩妹的手段。
就像那个男生,玩腻了就扔了。毁了她的单纯。
小凌于是再也没有想起她,即使他觉得青涩时代的恋爱很难忘。
小凌对我说,他尽量不要想起她,至少她仅存的那一点善良和单纯可以留在他心里,那是他最初心动的样子。
小凌对我说,等许多年后你再见到我,我会事业成功,身边也会有一个满心满眼都是我的女孩,挽着我的手臂。
我说一定会的,我等着喝你喜酒呢。
那个当年为别人发光的电灯泡,现在只想为自己发光。
十七岁的感情,真的可以记住一生,因为在那个情窦初开的年纪,我们都是傻傻地,用尽全力去喜欢,没有房,车的背景,只有一种感觉,一种想让人落入银河的,双向奔赴的感觉。
愿你,听从内心,闪闪发光。
晚安。
闪闪发光……电灯泡大概也可以闪闪发光吧。
小凌是我一个高中同学,是出了名的恋爱僚机——刚恋爱的小朋友没有经验,就会找小凌当僚机,说白了,就是电灯泡……缓解尴尬的那种。
吵了架的小情侣,只要经过小凌从中一劝,传几句话,马上回头和好。
我开玩笑的问小凌,你这电灯泡功率这么大,为什么自己不谈个恋爱什么的,好发挥你这经验作用啊!
小凌说他不着急,他说,调节别人,就是反复在看那时候的自己。
他有过一段青春的爱恋,也经历了青涩,热恋,冷却,分手。
那位女孩最后还转了学,他们彻没了联系。
他说他一直表现得很平淡,眼眶没有红,没说什么过多挽留的话。
他说,他相信那女孩说想离开他的那一刻,一定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她说出口的那一刻,他理应原谅。
毕竟他曾经那么喜欢她,曾包容她那么多,不差这最后一次。
也曾和朋友喝酒,在别人开他玩笑的时候苦笑。
“所以我看见学生时代的他们,就看见了那时的我自己,如果能长久一点,再长久一点,我这个万年僚机也算做了好事一桩,也算…弥补了一点遗憾。”
因为当时什么都不懂,分了手成长以后,反倒学会了很多东西,通过实践在别人身上,提醒自己不要忘了伤疤。
别人问他,小伙子长得这么好看,肯定有女孩子喜欢呀,为什么不重新开始一段恋情呢?
他说他不急,大学毕业了也不急,三十而立了也不急。
“我经历了一次分手,那段感情没有一个好的结果,分手过后我觉得在于成长,在于接受教训,这远比重新开始另一段重要的多,学到一些新的东西,准备好了再开始,否则,以后不论有多少段感情,都会一次又一次的不得善终。”
“我不是受伤了,不敢了,而是我真的不急了。”
这是他高三那年说过的话,他努力,沉寂,最后考上了上海交大。
小凌自己一直在发光,一直温暖着周围的人,也偶尔会当一当发光的电灯泡,笑称自己是个冒牌的情感专家。
他说只有努力,对得起自己的曾经,才会在彼此看不见的日子里闪闪发光。
后来他和女孩见过一次,仅仅一次,在地铁上。
世界就是这么小,七八年没见的他们,居然在茫茫人海里再次相见。
当时小凌正在地铁上对着一份文件仔细研究,抬头突然发现一个女孩站在了他面前,他惊愕。
女孩见了他的目光有些不知所措,小凌心里咯噔一下,还是表现得云淡风轻。
他露出礼貌的微笑,“好久不见。”
她回应,面前的男孩气场很足,周遭散发着自信的光芒,比那个时候的他更让人心动。
小凌知道她是因为另一个男生而离开了当初那个平庸的他,小凌选择沉默。
俩人找了个咖啡馆坐了一会,女孩说她与那个男孩也分开了。
小凌只是笑一笑,礼貌的表达了惋惜。
那女孩突然注意到,他礼貌的微笑,已经证明了他们两个之间的距离,再也回不到从前。
当女孩眼泪汪汪表达当初对于她离开的抱歉时,小凌彻底没了笑容,他起身结了账,离开了咖啡馆。
你还要我怎么样呢?你要走的时候我放你去寻找更好的感情,你有什么资格后悔,说真的,后悔的是我,我后悔不应该坐那趟地铁,不应该遇见你,你还不如当年那个单纯的女孩呢。
当年那个十七岁的女孩很认真,很单纯,单纯到只对他好,可惜他太平庸,对她没有物质上的满足,导致那个男的给她一支纪梵希的口红,就让她觉得他比自己强得多。
很多人说,不会吧,这么小就开始追求物质了?
实际上是的,我上高中的时候朋友,算上小凌,屈指可数,因为我真的不喜欢讨论化妆品,讨论这那联名的奢侈品。
更多的喜欢看书,喜欢幻想,我觉得那才是十七岁该有的样子。
至少我作为女生,不会被那些东西收买。
赫本离了三次婚,就是没有嫁给纪梵希,而她每一部作品都有纪梵希设计的影子,后来纪梵希被做成口红,吻遍世间所有女孩的唇。
矫情一点来说,纪梵希是一种执着,是一种痴情。
而不是用来炫富,撩妹的手段。
就像那个男生,玩腻了就扔了。毁了她的单纯。
小凌于是再也没有想起她,即使他觉得青涩时代的恋爱很难忘。
小凌对我说,他尽量不要想起她,至少她仅存的那一点善良和单纯可以留在他心里,那是他最初心动的样子。
小凌对我说,等许多年后你再见到我,我会事业成功,身边也会有一个满心满眼都是我的女孩,挽着我的手臂。
我说一定会的,我等着喝你喜酒呢。
那个当年为别人发光的电灯泡,现在只想为自己发光。
十七岁的感情,真的可以记住一生,因为在那个情窦初开的年纪,我们都是傻傻地,用尽全力去喜欢,没有房,车的背景,只有一种感觉,一种想让人落入银河的,双向奔赴的感觉。
愿你,听从内心,闪闪发光。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