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追逃(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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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广胜没想到,从湍急漆黑的江水里救上一个人来,结果却把自己搅和进了一个灭门大案里,连带三十年前的那个旧案都翻腾出来,以至他躲了逃了一辈子,到头来发现天道竟然如此公平。
事情得从三十年前说起,那时他还不是白发苍苍、身形佝偻的谭伯,身边人管他叫胜哥,因为他豪迈,仗义,一身江湖大哥的气质。
谭广胜深以这声“胜哥”为傲,十分乐得帮人一把,有时是举手之劳帮个小忙,有时却是揽下要命的大事。老婆颇有微词,嫌他太傻,他总一笑而过,施比受更有福,早晚咱会有大福报。
谭广胜没等来他的“大福报”,等来的却是一起做工的兄弟找他帮忙,哭哭啼啼地说工厂的谭姓老板恶意欠薪,他跟其它几名工友总共被欠了十万块,现在想去讨薪,但谁都不敢先开这个口。
谭广胜其实只在那儿帮了两天工,钱虽也没结,但不至于影响他开火仓,但谭广胜听闻那谭老板夜总会里消费一次就得一万多,偏偏不肯支付这该付的十万块。他怒血上涌,当即一拍大腿,行,我本家,我来讨!
谭广胜带着工友们跟谭老板谈判,他没文化,但口才与生俱来,他鼓动谭老板公司里其它的工人一起罢工,一起向高层讨薪施压。
事态一度弹压不住,见谭广胜是一群人里唯一的硬骨头,立马想出一个“擒贼先擒王”的阴招。他派人放出风去,老板不结薪水,是因为跟谭广胜有些私怨。
那天,谭广胜永远记得那天,他纠集同样被欠薪的工友们包围了谭老板的公司,封门堵路,他指挥他们拉扯着横幅,带头高喊口号。没想到谭老板平日里结交广泛,很有些不三不四的道上朋友。大门后直接冲出一些人来,对工人们进行暴力驱赶。
谭广胜能打。虽然生得矮小,但他小时候学过武,常被人调侃说他打架的样子像李小龙。可惜对方人多势众,他左冲右突地跟人干仗,还是被擒住了。三个大汉扭着他的肩膀,迫他下跪,他抵死不从。
谭老板佯作好人,对工人们说,不是不想给这钱,实在是气不过这姓谭的为人,你们让他跪,他要肯跪就恩怨两消,这十万块钱马上就跟哥几个结清。
流言的星星火花在这一刻燎原爆发,工人们急于回家过年,纷纷劝他,说胜哥,你跪嘛,跪了我摁就可以过年咯。
被擒住的谭广胜仍像发威的狮子,谁近身劝他,他朝谁吐唾沫,他没读过多少书,但听过一句话,男儿膝下有黄金,怎么能随随便便给那姓谭的下跪呢?
一个工友大着胆子先上来,对谭广胜的胳膊粗暴折了一下,接着一群工友都上来了,对他拳打脚踢,包括最先那个来哭着求他的,也狠狠甩了他两个大耳光。
最后跪没跪谭广胜自己也不记得了,他一直悲壮地仰脸望着头顶青天,直到被这一拳一脚的给打晕了。
谭广胜挨了顿自己人的暴打,在医院病床上躺了两个月,期间没一个工友来看过他,回家以后发现老婆忍无可忍他这些年的热心肠,已经跟人跑了。
谭老板在当地很有方方面面的人脉,谭广胜还没出院就受到对方的威胁,要他赶紧滚,不然见他一次打一次。谭广胜没办法,只能拖着条伤腿,远走他乡。
后来他发现,两条腿好像有了长短,虽说平日里看不出来,也不影响走路,但谭广胜心里从此落下一个疙瘩。他越想,越想不明白这个事儿,帮人一忙,反倒闹得自己伤了身也伤了心,伤了身还在其次,关键是他觉得人这东西实在太可恶了。
对人性失望之后,为谋生计,谭广胜干过不少坏事。某天夜里他翻入一家工厂偷钱,结果被看大门的狗追着咬了一条街。大腿被生生撕掉一块肉,鲜血淋漓。他踉跄着往前走,太狼狈,也太绝望了。
不知走出多远,谭广胜随意敲开一户人家,他精疲力尽,身无分文,就想讨一口水喝。
开门的是个女人,对于陌生男人的来访略显迟疑,但当她低头看见谭广胜流着血的腿和露出脚趾的鞋,又动了恻隐之心。她打开门,对他说,哥子,进来坐噻。
谭广胜的心脏狠一悸动,他乡异地,久违了的乡音。
“哥子,你喝茶嘛。”
接过一杯烫手的大麦茶,谭广胜心中涌现一股暖流,他像一截枯萎多年的木头,被这暖流浇灌得有了生机。
女人也是嫁过来的,多少年没回过家乡,所以同对这一口乡音特别亲切。似乎对谭广胜也没有防备之心,实话实说,“我男人出切打工了,这屋头就我和我女儿。”
女人的灶台上还煮着东西,与谭广胜闲聊两句,问了问家乡的变化,转身又进了厨房。
厨房与客厅隔着一道帘子,淡绿色的底,碎花,素淡漂亮。
帘子后隐隐传来女人的声音,谭广胜竖着耳朵听了听——
“我看他这样子肯定是犯过案子的,我先举报他,再想办法拖住他……”
嘭一声,有什么东西在谭广胜的脑子里炸开了。他手足冰凉,浑身打抖,所有方才被焐热的血液都化作了最寒冷的冰碴子。这一瞬间,谭广胜想到耀武扬威的谭老板,想到永远骂他没出息的老婆,想到甩他嘴巴的那个工友,人善狗也欺,他毫不犹豫地从客厅的果盘里拿起一把水果刀。
女人刚一掀开帘子出了厨房,谭广胜就扑了上去,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恶狠狠地扎了对方十几下。积累发酵这些年的怨恨亟待发泄,他只想发泄。
女人的女儿原本在楼上做功课,听见异响便从楼梯上下来,一眼看见倒在血泊中的母亲,失声尖叫。
杀红了眼的谭广胜一不做二不休,冲上去一捂女孩的嘴,也朝她捅了十几刀。
淡绿色的帘子上全是血。杀死这对母女之后,谭广胜提刀进了厨房,他想看看女人是跟他的丈夫打电话报信,还是正跟哪个饶舌的邻居多嘴,结果却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
“屋中暗流涌动,女人打定主意,就步履轻轻地朝那个一脸凶横的男人走了过去……”
这是收音机里传来的一个男人声音。
谁能想到,曹孟德杀吕伯奢的故事竟会在千年之后重演,谭广胜怔在原地,呆若木鸡。
灶台上的干锅排骨正冒着热气,灶台边放着一台小型收音机。女人习惯一边做饭一边听收音机,方才他听见的那些话,其实是收音机里的《百家故事汇》。
他不知道女人有边听故事边做饭的习惯,他太敏感了,敏感到甚至没有听清故事汇里的女人说的是普通话,不是他的家乡话。
谭广胜木然地走出厨房,看见倒地的女人身边还有一些瓷碗的碎片,他数了数,正好三副碗筷。
他瞬间泪流满面。
善良的女人还想留他吃一顿热饭。
他却把这份善良杀死了。
谭广胜抹除了自己留下的指纹,卷走女人的一些私房钱与首饰,首饰装在一个银质的首饰盒里,看上去有些年月。他走得太匆忙,后来从报纸上得知,自己在现场留下了一只血脚印。
按说钱花光、首饰变卖之后,他应该很快把那个首饰盒也处理掉,以免日后被警察查到。但谭广胜没有。他一直鬼使神差地把这首饰盒藏在身边,以此提醒自己,要用余生偿还罪孽。
因为不以为然察觉的长短脚,谭广胜自知,自己鞋底的磨损特征十分独特。他听人说起“猎网行动”,又从陶龙跃那里旁敲侧击打听出来,足迹也有画像,什么磕痕、踏痕、跄痕、压痕,有时比DNA还精确,过去刑侦领域不重视这块儿,现在重视了,犯罪嫌疑人就跑不了了。
甚至他还看见民警为了灭门案在出租屋排查流动人口与劣迹人员,拿墨汁往地上一倒,让人随意一走,鞋模便一目了然。
字字句句,桩桩件件都令他心惊胆战,他逃了半辈子,第一反应,还是逃。
现在,刑侦局的讯问室里,谭广胜能逃却不逃,反而主动交代了三十年前那桩旧案。
重案队里他有熟人,两个不错的小伙子,都客客气气管他叫“谭伯”。
“我知道以现在的技术,那个血脚印早晚得坏事,就想赶紧离开,我又怕你们会怀疑,所以我就说我女儿要接我过去……”女儿是杜撰的。他所有的钱都拿去捐了,天天吃馒头就盐巴,哪个女人肯跟他,又哪来的女儿。
陶龙跃难得在讯问嫌疑人时陷入沉默,老人坦白的一切远远超出他的认知,
谢岚山问:“灭门案案发那晚,你为什么会在樊罗江边?”
答案不言而喻。樊罗江是个天然垃圾场,身为逃犯的谭广胜多半是想湮灭旧案的证据。
果然,谭广胜说:“我想扔了那个首饰盒,可能只有扔那里永远没人找得到。”
谢岚山问:“然后你看见了什么?”
谭广胜说他可以作证,那晚他看见一辆红色的奥迪开到江边——车标是四个圈儿,他认得出。嘭一声就往江里扔下去一件东西,他马上发现是个大活人。而对方已经上车,扬长而去了。
陶龙跃问:“车牌号记住了吗?”
谭广胜摇头:“天太黑了,当时只想着救人,没注意别的。”
陶龙跃明知故问:“为什么当时不报警?”
谭广胜解释:“没法解释清楚大半夜的一个人在江边,就怕你们把我当可疑人士,也让我留足印。”
陶龙跃继续问:“那为什么现在又来了?”
谭广胜看了谢岚山一眼:“说不上来,我想了两天,想到那到底是条命,那天夜里我跳大江里救他也可能淹死,但我还是跳了,所以我也决定来了。”老人又看了谢岚山一眼,摇头苦笑:“可能让我再想两天,我就又不来了。”
谢岚山同样感到震惊,他隐约感觉到谭伯有难以启齿的秘密,却不知道真会牵扯出多年前的一桩旧案来,他面容严肃地问他:“你知道你坦白那些的后果吗?”
“知道。”谭广胜点点头,“吃一颗子弹嘛,知道。”
这个迟到三十年的结局带来的不是惶恐,而是解脱。他说他永生难忘女人临死前的眼神,无论做多少好事,午夜噩梦惊醒,眼前就是血泊中女人与她女儿的惨相。他说他书读得不多,小的时候听过一个故事叫农夫与蛇,当时他气得浑身打抖,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变成最无耻卑劣的那条蛇。
“过了囊多年,我一直都记得到,那个女的喊我哥子,把狗都嫌的我带回屋头切,给我喝热的茶,还想让我吃顿饱饭……”谭广胜操回一口家乡话,他过去太怕泄露马脚,一直连说话都战战兢兢的。
目光传透讯问室冰冷的石灰墙,谭广胜眼里充满着无尽的悔恨与热望,仿佛久久未归的家乡遥遥在望。
他最后说,我不是个好人。我下辈子……争取当个好人。
谭广胜与张玉春非亲非故,他的证词令急于结案的刘局再无话可说,张玉春终于重迎生机。
“一个潜逃三十年的杀人嫌犯,为了救另一个杀人嫌犯主动自首,这怎么听都像天方夜谭。”陶龙跃仍未从谭广胜的招供中缓过来,愣怔好一会儿才长长叹了口气。
“永远不要低估我们自己。”谢岚山说,“我们不就是这样矛盾又奇怪的物种,可以为蝇头苟利你死我活,也可以翻然悔悟,立地成佛。”
“既然张玉春有了人证,说明张玉春不是鬼扯,在他到达丛家之前,真凶已经通过某种手段避开监控潜伏在那儿了。”陶龙跃扭头吩咐小梁与丁璃,“樊罗江边的地区还没开发,马路监控还没完全覆盖,不管怎么说,先去查查丛颖的身边人,谁是开红色奥迪的。”
谢岚山说,还有一个更直接的办法。言毕抬头,他心有灵犀般望向重案组的办公室门口,看见一个人自门外进来,微微一笑。
沈流飞。
“沈老师今儿怎么有空大驾光临?”陶龙跃依然跟沈流飞不对付,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中国人,结果还是老美做派,大案当前却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无组织无纪律。
“我已经入职了。”沈流飞是背着画板来的,一眼没看陶龙跃,反倒对谢岚山说,“模拟画像的最佳时间是案发三天内,我们已经迟了,必须抓紧时间。”
离开审问犯人的讯问室,坐在单独的办公室里,张玉春被递上一杯热茶,开始细述那天送外卖抵达丛家之后发生的事情。这并不容易,事情过去够久的了,记忆已经混淆,画面已经残缺。
像修复一件埋藏已久的古物,沈流飞展现出了足够的耐心与专业,指引着张玉春回忆当时的情形,一次次拼接调整,一点点还原上色。
“那时灯光很暗,为我开门的女人头上包着毛巾,遮遮掩掩的,我当时以为是阿姨刚刚洗澡出来。她请我进去坐坐,我也正好想见见丛小姐……”
时间过去近三个小时,画板上终于出现了一张清晰的女人脸孔——
谢岚山与陶龙跃同时惊呼:“Tracy!”
谭广胜没想到,从湍急漆黑的江水里救上一个人来,结果却把自己搅和进了一个灭门大案里,连带三十年前的那个旧案都翻腾出来,以至他躲了逃了一辈子,到头来发现天道竟然如此公平。
事情得从三十年前说起,那时他还不是白发苍苍、身形佝偻的谭伯,身边人管他叫胜哥,因为他豪迈,仗义,一身江湖大哥的气质。
谭广胜深以这声“胜哥”为傲,十分乐得帮人一把,有时是举手之劳帮个小忙,有时却是揽下要命的大事。老婆颇有微词,嫌他太傻,他总一笑而过,施比受更有福,早晚咱会有大福报。
谭广胜没等来他的“大福报”,等来的却是一起做工的兄弟找他帮忙,哭哭啼啼地说工厂的谭姓老板恶意欠薪,他跟其它几名工友总共被欠了十万块,现在想去讨薪,但谁都不敢先开这个口。
谭广胜其实只在那儿帮了两天工,钱虽也没结,但不至于影响他开火仓,但谭广胜听闻那谭老板夜总会里消费一次就得一万多,偏偏不肯支付这该付的十万块。他怒血上涌,当即一拍大腿,行,我本家,我来讨!
谭广胜带着工友们跟谭老板谈判,他没文化,但口才与生俱来,他鼓动谭老板公司里其它的工人一起罢工,一起向高层讨薪施压。
事态一度弹压不住,见谭广胜是一群人里唯一的硬骨头,立马想出一个“擒贼先擒王”的阴招。他派人放出风去,老板不结薪水,是因为跟谭广胜有些私怨。
那天,谭广胜永远记得那天,他纠集同样被欠薪的工友们包围了谭老板的公司,封门堵路,他指挥他们拉扯着横幅,带头高喊口号。没想到谭老板平日里结交广泛,很有些不三不四的道上朋友。大门后直接冲出一些人来,对工人们进行暴力驱赶。
谭广胜能打。虽然生得矮小,但他小时候学过武,常被人调侃说他打架的样子像李小龙。可惜对方人多势众,他左冲右突地跟人干仗,还是被擒住了。三个大汉扭着他的肩膀,迫他下跪,他抵死不从。
谭老板佯作好人,对工人们说,不是不想给这钱,实在是气不过这姓谭的为人,你们让他跪,他要肯跪就恩怨两消,这十万块钱马上就跟哥几个结清。
流言的星星火花在这一刻燎原爆发,工人们急于回家过年,纷纷劝他,说胜哥,你跪嘛,跪了我摁就可以过年咯。
被擒住的谭广胜仍像发威的狮子,谁近身劝他,他朝谁吐唾沫,他没读过多少书,但听过一句话,男儿膝下有黄金,怎么能随随便便给那姓谭的下跪呢?
一个工友大着胆子先上来,对谭广胜的胳膊粗暴折了一下,接着一群工友都上来了,对他拳打脚踢,包括最先那个来哭着求他的,也狠狠甩了他两个大耳光。
最后跪没跪谭广胜自己也不记得了,他一直悲壮地仰脸望着头顶青天,直到被这一拳一脚的给打晕了。
谭广胜挨了顿自己人的暴打,在医院病床上躺了两个月,期间没一个工友来看过他,回家以后发现老婆忍无可忍他这些年的热心肠,已经跟人跑了。
谭老板在当地很有方方面面的人脉,谭广胜还没出院就受到对方的威胁,要他赶紧滚,不然见他一次打一次。谭广胜没办法,只能拖着条伤腿,远走他乡。
后来他发现,两条腿好像有了长短,虽说平日里看不出来,也不影响走路,但谭广胜心里从此落下一个疙瘩。他越想,越想不明白这个事儿,帮人一忙,反倒闹得自己伤了身也伤了心,伤了身还在其次,关键是他觉得人这东西实在太可恶了。
对人性失望之后,为谋生计,谭广胜干过不少坏事。某天夜里他翻入一家工厂偷钱,结果被看大门的狗追着咬了一条街。大腿被生生撕掉一块肉,鲜血淋漓。他踉跄着往前走,太狼狈,也太绝望了。
不知走出多远,谭广胜随意敲开一户人家,他精疲力尽,身无分文,就想讨一口水喝。
开门的是个女人,对于陌生男人的来访略显迟疑,但当她低头看见谭广胜流着血的腿和露出脚趾的鞋,又动了恻隐之心。她打开门,对他说,哥子,进来坐噻。
谭广胜的心脏狠一悸动,他乡异地,久违了的乡音。
“哥子,你喝茶嘛。”
接过一杯烫手的大麦茶,谭广胜心中涌现一股暖流,他像一截枯萎多年的木头,被这暖流浇灌得有了生机。
女人也是嫁过来的,多少年没回过家乡,所以同对这一口乡音特别亲切。似乎对谭广胜也没有防备之心,实话实说,“我男人出切打工了,这屋头就我和我女儿。”
女人的灶台上还煮着东西,与谭广胜闲聊两句,问了问家乡的变化,转身又进了厨房。
厨房与客厅隔着一道帘子,淡绿色的底,碎花,素淡漂亮。
帘子后隐隐传来女人的声音,谭广胜竖着耳朵听了听——
“我看他这样子肯定是犯过案子的,我先举报他,再想办法拖住他……”
嘭一声,有什么东西在谭广胜的脑子里炸开了。他手足冰凉,浑身打抖,所有方才被焐热的血液都化作了最寒冷的冰碴子。这一瞬间,谭广胜想到耀武扬威的谭老板,想到永远骂他没出息的老婆,想到甩他嘴巴的那个工友,人善狗也欺,他毫不犹豫地从客厅的果盘里拿起一把水果刀。
女人刚一掀开帘子出了厨房,谭广胜就扑了上去,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恶狠狠地扎了对方十几下。积累发酵这些年的怨恨亟待发泄,他只想发泄。
女人的女儿原本在楼上做功课,听见异响便从楼梯上下来,一眼看见倒在血泊中的母亲,失声尖叫。
杀红了眼的谭广胜一不做二不休,冲上去一捂女孩的嘴,也朝她捅了十几刀。
淡绿色的帘子上全是血。杀死这对母女之后,谭广胜提刀进了厨房,他想看看女人是跟他的丈夫打电话报信,还是正跟哪个饶舌的邻居多嘴,结果却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
“屋中暗流涌动,女人打定主意,就步履轻轻地朝那个一脸凶横的男人走了过去……”
这是收音机里传来的一个男人声音。
谁能想到,曹孟德杀吕伯奢的故事竟会在千年之后重演,谭广胜怔在原地,呆若木鸡。
灶台上的干锅排骨正冒着热气,灶台边放着一台小型收音机。女人习惯一边做饭一边听收音机,方才他听见的那些话,其实是收音机里的《百家故事汇》。
他不知道女人有边听故事边做饭的习惯,他太敏感了,敏感到甚至没有听清故事汇里的女人说的是普通话,不是他的家乡话。
谭广胜木然地走出厨房,看见倒地的女人身边还有一些瓷碗的碎片,他数了数,正好三副碗筷。
他瞬间泪流满面。
善良的女人还想留他吃一顿热饭。
他却把这份善良杀死了。
谭广胜抹除了自己留下的指纹,卷走女人的一些私房钱与首饰,首饰装在一个银质的首饰盒里,看上去有些年月。他走得太匆忙,后来从报纸上得知,自己在现场留下了一只血脚印。
按说钱花光、首饰变卖之后,他应该很快把那个首饰盒也处理掉,以免日后被警察查到。但谭广胜没有。他一直鬼使神差地把这首饰盒藏在身边,以此提醒自己,要用余生偿还罪孽。
因为不以为然察觉的长短脚,谭广胜自知,自己鞋底的磨损特征十分独特。他听人说起“猎网行动”,又从陶龙跃那里旁敲侧击打听出来,足迹也有画像,什么磕痕、踏痕、跄痕、压痕,有时比DNA还精确,过去刑侦领域不重视这块儿,现在重视了,犯罪嫌疑人就跑不了了。
甚至他还看见民警为了灭门案在出租屋排查流动人口与劣迹人员,拿墨汁往地上一倒,让人随意一走,鞋模便一目了然。
字字句句,桩桩件件都令他心惊胆战,他逃了半辈子,第一反应,还是逃。
现在,刑侦局的讯问室里,谭广胜能逃却不逃,反而主动交代了三十年前那桩旧案。
重案队里他有熟人,两个不错的小伙子,都客客气气管他叫“谭伯”。
“我知道以现在的技术,那个血脚印早晚得坏事,就想赶紧离开,我又怕你们会怀疑,所以我就说我女儿要接我过去……”女儿是杜撰的。他所有的钱都拿去捐了,天天吃馒头就盐巴,哪个女人肯跟他,又哪来的女儿。
陶龙跃难得在讯问嫌疑人时陷入沉默,老人坦白的一切远远超出他的认知,
谢岚山问:“灭门案案发那晚,你为什么会在樊罗江边?”
答案不言而喻。樊罗江是个天然垃圾场,身为逃犯的谭广胜多半是想湮灭旧案的证据。
果然,谭广胜说:“我想扔了那个首饰盒,可能只有扔那里永远没人找得到。”
谢岚山问:“然后你看见了什么?”
谭广胜说他可以作证,那晚他看见一辆红色的奥迪开到江边——车标是四个圈儿,他认得出。嘭一声就往江里扔下去一件东西,他马上发现是个大活人。而对方已经上车,扬长而去了。
陶龙跃问:“车牌号记住了吗?”
谭广胜摇头:“天太黑了,当时只想着救人,没注意别的。”
陶龙跃明知故问:“为什么当时不报警?”
谭广胜解释:“没法解释清楚大半夜的一个人在江边,就怕你们把我当可疑人士,也让我留足印。”
陶龙跃继续问:“那为什么现在又来了?”
谭广胜看了谢岚山一眼:“说不上来,我想了两天,想到那到底是条命,那天夜里我跳大江里救他也可能淹死,但我还是跳了,所以我也决定来了。”老人又看了谢岚山一眼,摇头苦笑:“可能让我再想两天,我就又不来了。”
谢岚山同样感到震惊,他隐约感觉到谭伯有难以启齿的秘密,却不知道真会牵扯出多年前的一桩旧案来,他面容严肃地问他:“你知道你坦白那些的后果吗?”
“知道。”谭广胜点点头,“吃一颗子弹嘛,知道。”
这个迟到三十年的结局带来的不是惶恐,而是解脱。他说他永生难忘女人临死前的眼神,无论做多少好事,午夜噩梦惊醒,眼前就是血泊中女人与她女儿的惨相。他说他书读得不多,小的时候听过一个故事叫农夫与蛇,当时他气得浑身打抖,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变成最无耻卑劣的那条蛇。
“过了囊多年,我一直都记得到,那个女的喊我哥子,把狗都嫌的我带回屋头切,给我喝热的茶,还想让我吃顿饱饭……”谭广胜操回一口家乡话,他过去太怕泄露马脚,一直连说话都战战兢兢的。
目光传透讯问室冰冷的石灰墙,谭广胜眼里充满着无尽的悔恨与热望,仿佛久久未归的家乡遥遥在望。
他最后说,我不是个好人。我下辈子……争取当个好人。
谭广胜与张玉春非亲非故,他的证词令急于结案的刘局再无话可说,张玉春终于重迎生机。
“一个潜逃三十年的杀人嫌犯,为了救另一个杀人嫌犯主动自首,这怎么听都像天方夜谭。”陶龙跃仍未从谭广胜的招供中缓过来,愣怔好一会儿才长长叹了口气。
“永远不要低估我们自己。”谢岚山说,“我们不就是这样矛盾又奇怪的物种,可以为蝇头苟利你死我活,也可以翻然悔悟,立地成佛。”
“既然张玉春有了人证,说明张玉春不是鬼扯,在他到达丛家之前,真凶已经通过某种手段避开监控潜伏在那儿了。”陶龙跃扭头吩咐小梁与丁璃,“樊罗江边的地区还没开发,马路监控还没完全覆盖,不管怎么说,先去查查丛颖的身边人,谁是开红色奥迪的。”
谢岚山说,还有一个更直接的办法。言毕抬头,他心有灵犀般望向重案组的办公室门口,看见一个人自门外进来,微微一笑。
沈流飞。
“沈老师今儿怎么有空大驾光临?”陶龙跃依然跟沈流飞不对付,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中国人,结果还是老美做派,大案当前却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无组织无纪律。
“我已经入职了。”沈流飞是背着画板来的,一眼没看陶龙跃,反倒对谢岚山说,“模拟画像的最佳时间是案发三天内,我们已经迟了,必须抓紧时间。”
离开审问犯人的讯问室,坐在单独的办公室里,张玉春被递上一杯热茶,开始细述那天送外卖抵达丛家之后发生的事情。这并不容易,事情过去够久的了,记忆已经混淆,画面已经残缺。
像修复一件埋藏已久的古物,沈流飞展现出了足够的耐心与专业,指引着张玉春回忆当时的情形,一次次拼接调整,一点点还原上色。
“那时灯光很暗,为我开门的女人头上包着毛巾,遮遮掩掩的,我当时以为是阿姨刚刚洗澡出来。她请我进去坐坐,我也正好想见见丛小姐……”
时间过去近三个小时,画板上终于出现了一张清晰的女人脸孔——
谢岚山与陶龙跃同时惊呼:“Tr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