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逃过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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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300_4(); 事情翻转的太快,陶子期一下子懵逼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大声呼救,公孙师父救我,公孙师父救我!
公孙敬杀人无数,心早已经如铁石,如何会顾及他,从腰间抽出一把软剑,手腕一抖,软剑如同疾走的毒蛇,吐着芯子朝杨仙儿杀过去。看<>
仙儿见躲不过,也只能拿陶子期当挡箭牌。稍一紧张,匕首已经划破了陶子期的脖子,不过没有伤及喉管,只破了一层皮,鲜血汩汩地流了出来。
眼见双方都不把自己的性命当回事,陶子期赶紧喊道,“公孙师父,救我啊,我爹是洛阳首富陶千万,只要你救了我家里的财宝任你挑!”
对于公孙敬来说,钱财早已经是身外之物,反正都是吃霸王餐,住霸王店,连逛怡红院都是霸王硬上弓,哪里会用到这种俗物。
陶子期开出的条件明显不能吸引公孙敬,所以他手中的剑没有丝毫迟疑,继续朝他刺过来。
“公孙大爷,你托我打听的事已经有眉目了,要是我现在死了你可就真找不到他们了!”
这句话打动了公孙敬,在剑离陶子期只有零点一公分的时候硬生生停住了,石板地面都被他擦出了一道深深的印记。
“小子,你可别骗我,你知道你骗我的下场!”
“我哪敢骗你啊,是真的,刚回来洛阳我就让人帮忙打听了,陶家一个家丁说他在东市接上见过画像上那个人,还看到他进了一户人家。”
“那户人家在哪?”
陶子期是笨,但并不傻,这时候要是说出来,那估计肯定是要玩完,“公孙师父,你能不能先把我救下来,这血再流下去,我可真的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听到他这番话,仙儿倒是先舒了一口气,她还真怕这个陶傻蛋直接说出来,那样不但陶子期活不了,自己没有了人质也跑不了。
公孙敬冷眼看了一眼杨仙儿,道,“趁着我对他的消息还有点兴趣,你放开他赶紧走,不然等到我改变主意,你就只能去阎王地府报道了。”
仙儿哪会信他的话,心里一直在计划逃跑的路线,自己屁股上挨了一下,疼的厉害,双腿几乎迈不开步,若是直接跑路肯定必死无疑,只能在陶子期身上多做文章。
现在往燕鸣楼跑是不可能的,跑不了多远就会被追上。只能往东跑,这座庄园在东城郊,距离李牧的书院很近。
仙儿绑着陶子期往门外退去,公孙敬刚想跟上去,她毫不客气地在陶子期肩膀上刺了一刀,“别跟过来,不然你就要先替他收尸了!”
陶子期疼的哇哇直叫,但却没有一点办法,第一次见到竟然有不喜欢钱的人,老子真是日了狗了。
公孙敬还真怕自己逼急了,黑衣人会把陶子期弄死,也不敢跟的太近。
出了门,仙儿又在他大腿上刺了一刀,然后瘸着腿往邙山上跑去。
公孙敬想要追,却被陶子期的嚎啕声打断,“公孙大爷,救我啊,我流了很多血,快要撑不住了!”
他杀了那么多人,再清楚不过了,人失血过多神仙来了也没救。
没工夫去追黑衣人,只能转过身拿出自己的金疮药给他抹上,然后把他的衣裳撕成布条包扎起来。
“那个黑衣人你认识吗?”
到现在还疼的哇哇直叫的陶子期哪有心思想这问题,直接摇了摇头。公孙敬哪会相信,自己的来历一向都很保密,再说自己初到洛阳,还没有任何行动,谁会来跟踪自己。这黑衣人肯定是跟着这个草包回来的!
“你在仔细想想,我这是在帮你,你也看到了,那黑衣人根本没把你的生死放在眼里,若不及时除掉他,你迟早会被他杀死。”
这话让陶子期很上心,是啊,这个黑衣人下手这么狠,若不除掉,自己一辈子也不能安心。
强忍着身上的疼痛,仔细回忆着每一个细节。感觉那人的身形非常熟悉,但就是想不起在哪见过。
而且……
“我想起来了,那黑衣人身上有一股香味,这种香味我很熟悉,是百花坊里卖的一种香粉,我家里姨娘也在用。”
“你的意思是那个黑衣人是个女人?”
“应该是,她挟持我的时候,我能闻到她身上的体香。那是处、子的味道。”
“……”
公孙敬有点后悔了,自己怎么救了这么个草包,命都快没了,心依旧那么龌龊。
“那你能想起她是谁吗?”
陶子期刚想再回忆一遍之前的场景,头感到一阵眩晕。“不行了,我扛不住了。”
刚说完就噗通一声昏了过去。
公孙敬有一点洁癖,让他把陶子期扛回去那是不可能的,亲自去陶家报了信。陶千万看着如同血人一样的儿子,那心纠的跟天津麻花似的。
心疼过后一脸的怒气,“这位壮士,多谢你救了子期,不知你是否知道伤害犬子的贼人是谁,只要你说出来,报酬什么的随便你开!”
“杀你儿子的是一位黑衣人,蒙着面巾,不过身上有香气,应该是个女人,这洛阳是你陶家的地盘,这人到底是谁估计你最清楚。”
是个女人?
陶千万想了半天也没有一点头绪,每一个家族的发家史都是一部血泪史,在陶家更是体现的淋漓尽致,为了发家,黑心的生意他做过不少,垄断过市场,挤兑过同行,缺过斤少过两,烧过人家的庄稼抢过人家的粮,仇人可不算少。但被他欺负过的都是一些穷苦百姓,都是得过且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主,谁会对陶家下狠手呢,还是个女的?!
陶千万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个子卯庚丑,只能先招待公孙敬这个恩人。
公孙敬已经三十好几了,但不知为何,岁月似乎没有在他脸上留下太多印记,细白的面孔上不但没有一丝皱纹,甚至光洁的让女人都自叹不如。
对外都说自己年方二十,是个书生。
陶千万也没有怀疑,把他安排到客房,然后找了最得力的保镖过来。
感谢书友160228153951450的打赏,祝大家妇女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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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敬杀人无数,心早已经如铁石,如何会顾及他,从腰间抽出一把软剑,手腕一抖,软剑如同疾走的毒蛇,吐着芯子朝杨仙儿杀过去。看<>
仙儿见躲不过,也只能拿陶子期当挡箭牌。稍一紧张,匕首已经划破了陶子期的脖子,不过没有伤及喉管,只破了一层皮,鲜血汩汩地流了出来。
眼见双方都不把自己的性命当回事,陶子期赶紧喊道,“公孙师父,救我啊,我爹是洛阳首富陶千万,只要你救了我家里的财宝任你挑!”
对于公孙敬来说,钱财早已经是身外之物,反正都是吃霸王餐,住霸王店,连逛怡红院都是霸王硬上弓,哪里会用到这种俗物。
陶子期开出的条件明显不能吸引公孙敬,所以他手中的剑没有丝毫迟疑,继续朝他刺过来。
“公孙大爷,你托我打听的事已经有眉目了,要是我现在死了你可就真找不到他们了!”
这句话打动了公孙敬,在剑离陶子期只有零点一公分的时候硬生生停住了,石板地面都被他擦出了一道深深的印记。
“小子,你可别骗我,你知道你骗我的下场!”
“我哪敢骗你啊,是真的,刚回来洛阳我就让人帮忙打听了,陶家一个家丁说他在东市接上见过画像上那个人,还看到他进了一户人家。”
“那户人家在哪?”
陶子期是笨,但并不傻,这时候要是说出来,那估计肯定是要玩完,“公孙师父,你能不能先把我救下来,这血再流下去,我可真的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听到他这番话,仙儿倒是先舒了一口气,她还真怕这个陶傻蛋直接说出来,那样不但陶子期活不了,自己没有了人质也跑不了。
公孙敬冷眼看了一眼杨仙儿,道,“趁着我对他的消息还有点兴趣,你放开他赶紧走,不然等到我改变主意,你就只能去阎王地府报道了。”
仙儿哪会信他的话,心里一直在计划逃跑的路线,自己屁股上挨了一下,疼的厉害,双腿几乎迈不开步,若是直接跑路肯定必死无疑,只能在陶子期身上多做文章。
现在往燕鸣楼跑是不可能的,跑不了多远就会被追上。只能往东跑,这座庄园在东城郊,距离李牧的书院很近。
仙儿绑着陶子期往门外退去,公孙敬刚想跟上去,她毫不客气地在陶子期肩膀上刺了一刀,“别跟过来,不然你就要先替他收尸了!”
陶子期疼的哇哇直叫,但却没有一点办法,第一次见到竟然有不喜欢钱的人,老子真是日了狗了。
公孙敬还真怕自己逼急了,黑衣人会把陶子期弄死,也不敢跟的太近。
出了门,仙儿又在他大腿上刺了一刀,然后瘸着腿往邙山上跑去。
公孙敬想要追,却被陶子期的嚎啕声打断,“公孙大爷,救我啊,我流了很多血,快要撑不住了!”
他杀了那么多人,再清楚不过了,人失血过多神仙来了也没救。
没工夫去追黑衣人,只能转过身拿出自己的金疮药给他抹上,然后把他的衣裳撕成布条包扎起来。
“那个黑衣人你认识吗?”
到现在还疼的哇哇直叫的陶子期哪有心思想这问题,直接摇了摇头。公孙敬哪会相信,自己的来历一向都很保密,再说自己初到洛阳,还没有任何行动,谁会来跟踪自己。这黑衣人肯定是跟着这个草包回来的!
“你在仔细想想,我这是在帮你,你也看到了,那黑衣人根本没把你的生死放在眼里,若不及时除掉他,你迟早会被他杀死。”
这话让陶子期很上心,是啊,这个黑衣人下手这么狠,若不除掉,自己一辈子也不能安心。
强忍着身上的疼痛,仔细回忆着每一个细节。感觉那人的身形非常熟悉,但就是想不起在哪见过。
而且……
“我想起来了,那黑衣人身上有一股香味,这种香味我很熟悉,是百花坊里卖的一种香粉,我家里姨娘也在用。”
“你的意思是那个黑衣人是个女人?”
“应该是,她挟持我的时候,我能闻到她身上的体香。那是处、子的味道。”
“……”
公孙敬有点后悔了,自己怎么救了这么个草包,命都快没了,心依旧那么龌龊。
“那你能想起她是谁吗?”
陶子期刚想再回忆一遍之前的场景,头感到一阵眩晕。“不行了,我扛不住了。”
刚说完就噗通一声昏了过去。
公孙敬有一点洁癖,让他把陶子期扛回去那是不可能的,亲自去陶家报了信。陶千万看着如同血人一样的儿子,那心纠的跟天津麻花似的。
心疼过后一脸的怒气,“这位壮士,多谢你救了子期,不知你是否知道伤害犬子的贼人是谁,只要你说出来,报酬什么的随便你开!”
“杀你儿子的是一位黑衣人,蒙着面巾,不过身上有香气,应该是个女人,这洛阳是你陶家的地盘,这人到底是谁估计你最清楚。”
是个女人?
陶千万想了半天也没有一点头绪,每一个家族的发家史都是一部血泪史,在陶家更是体现的淋漓尽致,为了发家,黑心的生意他做过不少,垄断过市场,挤兑过同行,缺过斤少过两,烧过人家的庄稼抢过人家的粮,仇人可不算少。但被他欺负过的都是一些穷苦百姓,都是得过且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主,谁会对陶家下狠手呢,还是个女的?!
陶千万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个子卯庚丑,只能先招待公孙敬这个恩人。
公孙敬已经三十好几了,但不知为何,岁月似乎没有在他脸上留下太多印记,细白的面孔上不但没有一丝皱纹,甚至光洁的让女人都自叹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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