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 相见甚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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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金戈返回金府,白飞鸿和张玉郎,正在门口翘首以待。
见到金戈愁容满面的样子,白飞鸿有些心惊肉跳,唯恐听见不好的消息。
金戈轻轻地拍了拍白飞鸿的肩头,叹息到:“唉,白叔父不承认行凶之事,被施了五十杖刑,但仅仅是皮肉之伤,我已让狱卒多加照顾……”
“啊……”
白飞鸿双眸之中,浮现泪花,他的心好痛。
娘亲过世的早,是父亲将他含辛茹苦抚养成人。
可惜啊,在父亲遭受劫难,被诬陷之时,他却是束手无策。
白飞鸿感觉有一丝丝迷茫,追求炼器之道,是对还是错?
难道唯有权势,才能够活得有尊严?无怪乎无数人,前赴后继,为了权势,誓死不渝……
“今夜,我要找韦二,此中缘由,定然会水落石出。”
“公……公子,王大郎或许能助一臂之力,猫有猫道,鼠有鼠道……”
“哦?好……”
金戈望着渐渐落下的太阳,金灿灿的阳光,变为了淡黄,开始变得血红……
“金爹爹……”
这时,一个五六岁的小女童,从府中飞奔而出。
女童稚嫩的脸庞,却有着超脱尘世的自然之美。水灵灵的大眼睛,满是喜悦之情。
“啊……你是秀儿……”
金戈倍感惊讶,那曾经脏兮兮的小乞丐,梳妆打扮之后,竟如此粉妆玉琢,完全是迥然不同。
“哎呀呀,金爹爹,真的是你回来了。这么久不见金爹爹,金秀儿好想你啊……”她樱桃般的小嘴一张一合,煞是可爱。
“金秀?”金戈微微一愣,莫非秀儿的亲爹爹也是出自金氏?会这般巧合吗?
“我是金爹爹的秀儿,自然应该叫金秀儿啊!我想称呼金爹爹,但是娘亲不让,非得让我喊公子……”
金秀撅起小嘴,显得天真烂漫。
“见过公子,秀儿,别胡说,以后就称呼公子,不可再乱说……”
秀儿娘亲,款款而至。
她脸庞之伤疤依旧,但却不显得狰狞恐怖,好似因生存环境焕然一新,而变得神采飞扬。
“秀儿,还是听你娘亲的话吧……”
毕竟金爹爹称呼还是有点不伦不类,若是让人误会秀儿乃是他的私生女,特别是南宫锦绣误会,那可就贻笑大方。
唐氏三狼也现身相见,三兄弟异口同声道:“参见公子……”
“呵呵呵,好啊……你们修为都提升啦,可喜可贺啊……”
唐氏三狼,皆已达到炼气八重的境界。
“拜谢公子……若非公子收留,并以灵石相赠,我们三兄弟,绝不可能有今日……”
唐逸郎神情极为恭敬,他发自内心的感激,心中更是感慨万千。
他们三兄弟在雪幽府闯下弥天大祸,为此而逃之夭夭。也曾在沈家助纣为虐,甚至绑架西门庆功,最终幸得金公子收留。
现在不仅衣食无忧,而且获得众多灵石,修为更是提升一重小境界。
若是凭借合击三绝阵法,即使是炼气巅峰修为,也难以是他们三兄弟对手。
唐睿郎微蹙眉头,随即瞪大双眼,低呼道:“咦,公子身上散发着若有若无的杀气,恐怕,公子经历过生死厮杀啊!公子的修为,必定突飞猛进……”
金戈微微一笑,显得高深莫测:“呵呵呵,我侥幸啦!侥幸达到筑基三重境界……”
“啊……筑基三重?这怎么可能啊……”
唐氏三兄弟皆是瞠目结舌,感觉极为不可思议。
这才多久啊,公子修为竟然如此突飞猛进,纵然是千年难遇奇才也不可能啊!
公子,恐怕不是奇才,而是妖孽啊!
他们不禁感叹,公子福星高照,定然是有所奇遇。
当然,他们是万万不会想到,他们的公子,多番陷于险地,差点死于非命。甚至曾经死而复生……
“曾经,公子的实力,我们三兄弟即使全力以赴,也难以匹敌。现在,更绝非公子对手啦!”唐逸郎对金戈钦佩得五体投地。
“公子啊,这是赤裸裸的炫耀啊!不行,不行,不行啊!我要去修炼,否则追赶不上公子的脚步,会成为公子的累赘。公子,再见……”
唐潇郎话音未落,就溜之大吉。
“我也要修炼……”
金秀挥舞着小拳头。
……
夜深人静,月朗星稀,正是锦衣夜行之时。
“金公子,前面不远,破旧的院落,就是韦二的家……”
“王大郎,谢谢你……”
“金公子,能够用得着我的地方,或者公子不屑为之事情,请公子尽管开口……”
“嗯……”
金戈通过王大郎,找到了韦二所住宅院。
王大郎虽是泼皮无赖,领着十八罗汉好勇斗狠,但甚是孝敬娘亲。
而且,因王大郎与张玉郎相交莫逆,金戈现在对其,亦有点好感。
“公子有所不知,我们皆是无比羡慕张玉郎啊!若是有机会,我们十八罗汉众兄弟,也想追随公子效犬马之劳……”
现在,张玉郎在安乾城,可是声名远播。曾经的小盗贼,摇身一变,竟成为金府的大管家。
在安乾城,官吏武者、富贾乡绅,见到张玉郎,都极为尊敬。而贩夫走卒、泼皮无赖,对张玉郎,不仅仅是尊敬,更是仰望。
良臣择主而事,跟对人,真的可以少奋斗无数年啊!
而无数志向高远之人,即使奋斗三生三世,也不会如张玉郎那般令人瞩目、让人羡慕啊!
即使是王大郎,对张玉郎都是羡慕嫉妒恨啊……
曾经的张玉郎,与他王大郎相比,无论是地位,还是修为,都是远远不及。
甚至,体型都是两个极端,一个魁梧威猛,一个是矮小猥琐。
但寥寥数月,张玉郎成为堂堂的金府张大管家啊!
而他王大郎,依然故我。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都是“郎”,现在为何差距如此之大呢?
“嗯,好,大郎,我答应你……”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金戈不禁回想起,初次见到王大郎和张玉郎时的情景。
一个魁梧光头壮汉和一个矮小瘦弱男子,两人并肩而行,体型相差极为悬殊。一高一矮,却也相得益彰……
当金戈返回金府,白飞鸿和张玉郎,正在门口翘首以待。
见到金戈愁容满面的样子,白飞鸿有些心惊肉跳,唯恐听见不好的消息。
金戈轻轻地拍了拍白飞鸿的肩头,叹息到:“唉,白叔父不承认行凶之事,被施了五十杖刑,但仅仅是皮肉之伤,我已让狱卒多加照顾……”
“啊……”
白飞鸿双眸之中,浮现泪花,他的心好痛。
娘亲过世的早,是父亲将他含辛茹苦抚养成人。
可惜啊,在父亲遭受劫难,被诬陷之时,他却是束手无策。
白飞鸿感觉有一丝丝迷茫,追求炼器之道,是对还是错?
难道唯有权势,才能够活得有尊严?无怪乎无数人,前赴后继,为了权势,誓死不渝……
“今夜,我要找韦二,此中缘由,定然会水落石出。”
“公……公子,王大郎或许能助一臂之力,猫有猫道,鼠有鼠道……”
“哦?好……”
金戈望着渐渐落下的太阳,金灿灿的阳光,变为了淡黄,开始变得血红……
“金爹爹……”
这时,一个五六岁的小女童,从府中飞奔而出。
女童稚嫩的脸庞,却有着超脱尘世的自然之美。水灵灵的大眼睛,满是喜悦之情。
“啊……你是秀儿……”
金戈倍感惊讶,那曾经脏兮兮的小乞丐,梳妆打扮之后,竟如此粉妆玉琢,完全是迥然不同。
“哎呀呀,金爹爹,真的是你回来了。这么久不见金爹爹,金秀儿好想你啊……”她樱桃般的小嘴一张一合,煞是可爱。
“金秀?”金戈微微一愣,莫非秀儿的亲爹爹也是出自金氏?会这般巧合吗?
“我是金爹爹的秀儿,自然应该叫金秀儿啊!我想称呼金爹爹,但是娘亲不让,非得让我喊公子……”
金秀撅起小嘴,显得天真烂漫。
“见过公子,秀儿,别胡说,以后就称呼公子,不可再乱说……”
秀儿娘亲,款款而至。
她脸庞之伤疤依旧,但却不显得狰狞恐怖,好似因生存环境焕然一新,而变得神采飞扬。
“秀儿,还是听你娘亲的话吧……”
毕竟金爹爹称呼还是有点不伦不类,若是让人误会秀儿乃是他的私生女,特别是南宫锦绣误会,那可就贻笑大方。
唐氏三狼也现身相见,三兄弟异口同声道:“参见公子……”
“呵呵呵,好啊……你们修为都提升啦,可喜可贺啊……”
唐氏三狼,皆已达到炼气八重的境界。
“拜谢公子……若非公子收留,并以灵石相赠,我们三兄弟,绝不可能有今日……”
唐逸郎神情极为恭敬,他发自内心的感激,心中更是感慨万千。
他们三兄弟在雪幽府闯下弥天大祸,为此而逃之夭夭。也曾在沈家助纣为虐,甚至绑架西门庆功,最终幸得金公子收留。
现在不仅衣食无忧,而且获得众多灵石,修为更是提升一重小境界。
若是凭借合击三绝阵法,即使是炼气巅峰修为,也难以是他们三兄弟对手。
唐睿郎微蹙眉头,随即瞪大双眼,低呼道:“咦,公子身上散发着若有若无的杀气,恐怕,公子经历过生死厮杀啊!公子的修为,必定突飞猛进……”
金戈微微一笑,显得高深莫测:“呵呵呵,我侥幸啦!侥幸达到筑基三重境界……”
“啊……筑基三重?这怎么可能啊……”
唐氏三兄弟皆是瞠目结舌,感觉极为不可思议。
这才多久啊,公子修为竟然如此突飞猛进,纵然是千年难遇奇才也不可能啊!
公子,恐怕不是奇才,而是妖孽啊!
他们不禁感叹,公子福星高照,定然是有所奇遇。
当然,他们是万万不会想到,他们的公子,多番陷于险地,差点死于非命。甚至曾经死而复生……
“曾经,公子的实力,我们三兄弟即使全力以赴,也难以匹敌。现在,更绝非公子对手啦!”唐逸郎对金戈钦佩得五体投地。
“公子啊,这是赤裸裸的炫耀啊!不行,不行,不行啊!我要去修炼,否则追赶不上公子的脚步,会成为公子的累赘。公子,再见……”
唐潇郎话音未落,就溜之大吉。
“我也要修炼……”
金秀挥舞着小拳头。
……
夜深人静,月朗星稀,正是锦衣夜行之时。
“金公子,前面不远,破旧的院落,就是韦二的家……”
“王大郎,谢谢你……”
“金公子,能够用得着我的地方,或者公子不屑为之事情,请公子尽管开口……”
“嗯……”
金戈通过王大郎,找到了韦二所住宅院。
王大郎虽是泼皮无赖,领着十八罗汉好勇斗狠,但甚是孝敬娘亲。
而且,因王大郎与张玉郎相交莫逆,金戈现在对其,亦有点好感。
“公子有所不知,我们皆是无比羡慕张玉郎啊!若是有机会,我们十八罗汉众兄弟,也想追随公子效犬马之劳……”
现在,张玉郎在安乾城,可是声名远播。曾经的小盗贼,摇身一变,竟成为金府的大管家。
在安乾城,官吏武者、富贾乡绅,见到张玉郎,都极为尊敬。而贩夫走卒、泼皮无赖,对张玉郎,不仅仅是尊敬,更是仰望。
良臣择主而事,跟对人,真的可以少奋斗无数年啊!
而无数志向高远之人,即使奋斗三生三世,也不会如张玉郎那般令人瞩目、让人羡慕啊!
即使是王大郎,对张玉郎都是羡慕嫉妒恨啊……
曾经的张玉郎,与他王大郎相比,无论是地位,还是修为,都是远远不及。
甚至,体型都是两个极端,一个魁梧威猛,一个是矮小猥琐。
但寥寥数月,张玉郎成为堂堂的金府张大管家啊!
而他王大郎,依然故我。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都是“郎”,现在为何差距如此之大呢?
“嗯,好,大郎,我答应你……”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金戈不禁回想起,初次见到王大郎和张玉郎时的情景。
一个魁梧光头壮汉和一个矮小瘦弱男子,两人并肩而行,体型相差极为悬殊。一高一矮,却也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