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飞路网,悠闲日常(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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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年级学生们对突然发生的这件事都已经见怪不怪了。
要是这件事发生在其他教师的头上,那真的是能让所有人记得一辈子的事情。
但是如果是黑魔法防御课老师……那什么,这是第多少个原因了?
看看奇葩性能够排到第几?
拉文克劳这里有一张好事学生从几十年前就流传下来的名单……上面列举了每年的黑魔法防御课老师因为什么原因而在职位上干不长。
他们这些新学生在看这份名单惊叹的同时,也有义务把新一年的原因写在上面。
看着这张羊皮纸的长度,当初闲极无聊开始做这份名单的学生可能是想着这个诅咒一直都解不开,所以会一直一直写下去。
布劳德是把这个名单当成解闷的东西了。
不过看着它,布劳德也会惊叹那位黑魔王的能力高强。
普通的诅咒能力可没有这么持久有效!这都已经快超脱黑魔法的定义,成为一种魔法艺术了!
越是学习这个世界的魔法,布劳德就越觉得有着博大精深的一面。
虽然从高端力量来看,完全不会是布劳德第二世那些魔法帝国的对手,但是只从基础建设来看,说是高魔也完全没问题。
所谓的高魔,低魔,并不是对战斗力的估算,而是对魔法普及程度的估算。
这个世界每个有魔法天赋的小孩都能被魔法部找到,然后所有的巫师都完成了一种稳定的社会形态,这怎么能说不是高魔呢?
而且这个世界有着一个令布劳德惊叹的魔法枢纽……甚至在布劳德看来完全能和魔网相比。
那就是飞路网!
魔法部所掌控的飞路网。
就是这个枢纽,让整个世界的巫师之间都可以说近在咫尺。
并不是只有飞路粉才能让巫师使用飞路网,像是门钥匙和幻影移形,这些在这个世界能短时间在相隔甚远的地点转瞬到达的方法都是和飞路网相连。
也就是巫师界占领的距离就这么大,要是整个地球都有巫师,那不是说上哪里旅游都不用飞机了么?
播音空客都要破产了。
再有题外话,要是还能殖民外星球依然转瞬到达,那就是用它来祭献成神都完全没问题了。
不过布劳德不论怎么找都没找到是谁创造出来的飞路网。
飞路粉倒是能查到,两银西可一勺,由对角巷里一家不知道谁开的商店出售。
这店是真正的全球连锁,每个国家都能看到它的招牌,价钱也不变,算是平易近人了。
但是究竟飞路粉是如何制作的,根本没有普通巫师知道。
每年圣戈芒都能看到巫师自己仿制飞路粉,然后试验的时候受伤被送来的案例。
圣戈芒的主治医生们都不耐烦了。
分明只要两个银西可就能买到一勺,你们非要被炸来圣戈芒花几个金加隆来治……这不是有毛病么?
虽然……布劳德觉得这里面的水其实很深。
……
剩下的四个学科中,相比于魔法史的枯燥(主要是因为那个幽灵老师讲的一点意思也没有,而且布劳德每次去上课都要死死压制【异界之灯),天文学的无语(布劳德发誓,他自己睡着了)和草药学的无聊(布劳德喜欢直接买成品魔药,他不喜欢花花草草),布劳德还是更喜欢魔咒课。
而且魔咒课的授课教师,是拉文克劳学院的院长,菲利乌斯弗立维教授。
别看弗立维教授因为带了些妖精的血统所以个子小小的,上课都需要站在一摞书上才能看清所有人。但是他年轻的时候可是正经八百的决斗冠军!
并不是麻瓜的身体素质对决的决斗,而是魔咒比拼的决斗。
有学生曾经私下猜测,或许除了邓布利多校长,学校里战斗能力最强的人,并不是麦格教授或是斯内普教授,而是这位小小的脾气好的弗立维教授。
但是他所教导的魔咒课,并不是教导学生怎么使用魔法,而是学习魔咒来辅助使用魔法。
魔咒是符咒的一种,可以赋予对象新的或者额外的属性,而这门课的主要内容就是学习这一类符咒。
虽然感觉像是“附魔”却又完全不同。
制作魔法道具的时候,就非常需要这些魔咒。
比如扫帚上的漂浮咒和加速咒,隐形衣上的隐形咒,能够应用的地方太广泛了。
连魔杖学都是魔咒学的分支之一。
不过,虽然这门学科很枯燥,但是却也是小巫师最喜欢上的一节课。
因为这节课上,他们能够拿出他们的魔杖。不像是一些其他的课程,老师来的第一句话就是“收起你的魔杖”。
真的让人非常泄气!
……
在霍格沃茨的时间长了,这样悠闲的生活布劳德也就习惯了。
这样的日常,布劳德真是会上瘾的。
太轻松了!轻松到这里让布劳德有了一种奇怪的“家”的感觉。
要不是每天半夜还会和韦斯莱双胞胎约好了到处找有求必应室,布劳德怎么看都像是一个乖宝宝一般。
有双胞胎带路,布劳德即使不用隐形衣也一次都没被费尔奇抓住。
其实要是一直注意活点地图的话,费尔奇应该是连他们的衣角都抓不到。
但是谁叫双胞胎喜欢恶作剧,而且就是喜欢那种“走钢丝”的感觉呢?
有时候他们还会故意被费尔奇看到身影,然后笑着逃跑。
当然,这样的行为他们也是只敢对费尔奇,要是遇到了出来巡夜的其他教授和老师,那真的是有多远跑多远。
教授们可是会用魔法抓人的。
这样的“走钢丝”还真的是挺刺激的。布劳德最开始没有什么兴趣,但是后面每次成功后,都会很开心的和双胞胎击掌。
干得漂亮。
双胞胎这个时候都觉得布劳德其实也不应该去拉文克劳……格兰芬多才是最适合他的。
他们那里见过这么调皮的拉文克劳?那里的人不应该都是一群书呆子么?
不过布劳德并不觉得自己适合格兰芬多。
因为他已经没有了格兰芬多需要的勇气。
真正的勇气可不是一时的!
一时的,那叫做莽撞!
高年级学生们对突然发生的这件事都已经见怪不怪了。
要是这件事发生在其他教师的头上,那真的是能让所有人记得一辈子的事情。
但是如果是黑魔法防御课老师……那什么,这是第多少个原因了?
看看奇葩性能够排到第几?
拉文克劳这里有一张好事学生从几十年前就流传下来的名单……上面列举了每年的黑魔法防御课老师因为什么原因而在职位上干不长。
他们这些新学生在看这份名单惊叹的同时,也有义务把新一年的原因写在上面。
看着这张羊皮纸的长度,当初闲极无聊开始做这份名单的学生可能是想着这个诅咒一直都解不开,所以会一直一直写下去。
布劳德是把这个名单当成解闷的东西了。
不过看着它,布劳德也会惊叹那位黑魔王的能力高强。
普通的诅咒能力可没有这么持久有效!这都已经快超脱黑魔法的定义,成为一种魔法艺术了!
越是学习这个世界的魔法,布劳德就越觉得有着博大精深的一面。
虽然从高端力量来看,完全不会是布劳德第二世那些魔法帝国的对手,但是只从基础建设来看,说是高魔也完全没问题。
所谓的高魔,低魔,并不是对战斗力的估算,而是对魔法普及程度的估算。
这个世界每个有魔法天赋的小孩都能被魔法部找到,然后所有的巫师都完成了一种稳定的社会形态,这怎么能说不是高魔呢?
而且这个世界有着一个令布劳德惊叹的魔法枢纽……甚至在布劳德看来完全能和魔网相比。
那就是飞路网!
魔法部所掌控的飞路网。
就是这个枢纽,让整个世界的巫师之间都可以说近在咫尺。
并不是只有飞路粉才能让巫师使用飞路网,像是门钥匙和幻影移形,这些在这个世界能短时间在相隔甚远的地点转瞬到达的方法都是和飞路网相连。
也就是巫师界占领的距离就这么大,要是整个地球都有巫师,那不是说上哪里旅游都不用飞机了么?
播音空客都要破产了。
再有题外话,要是还能殖民外星球依然转瞬到达,那就是用它来祭献成神都完全没问题了。
不过布劳德不论怎么找都没找到是谁创造出来的飞路网。
飞路粉倒是能查到,两银西可一勺,由对角巷里一家不知道谁开的商店出售。
这店是真正的全球连锁,每个国家都能看到它的招牌,价钱也不变,算是平易近人了。
但是究竟飞路粉是如何制作的,根本没有普通巫师知道。
每年圣戈芒都能看到巫师自己仿制飞路粉,然后试验的时候受伤被送来的案例。
圣戈芒的主治医生们都不耐烦了。
分明只要两个银西可就能买到一勺,你们非要被炸来圣戈芒花几个金加隆来治……这不是有毛病么?
虽然……布劳德觉得这里面的水其实很深。
……
剩下的四个学科中,相比于魔法史的枯燥(主要是因为那个幽灵老师讲的一点意思也没有,而且布劳德每次去上课都要死死压制【异界之灯),天文学的无语(布劳德发誓,他自己睡着了)和草药学的无聊(布劳德喜欢直接买成品魔药,他不喜欢花花草草),布劳德还是更喜欢魔咒课。
而且魔咒课的授课教师,是拉文克劳学院的院长,菲利乌斯弗立维教授。
别看弗立维教授因为带了些妖精的血统所以个子小小的,上课都需要站在一摞书上才能看清所有人。但是他年轻的时候可是正经八百的决斗冠军!
并不是麻瓜的身体素质对决的决斗,而是魔咒比拼的决斗。
有学生曾经私下猜测,或许除了邓布利多校长,学校里战斗能力最强的人,并不是麦格教授或是斯内普教授,而是这位小小的脾气好的弗立维教授。
但是他所教导的魔咒课,并不是教导学生怎么使用魔法,而是学习魔咒来辅助使用魔法。
魔咒是符咒的一种,可以赋予对象新的或者额外的属性,而这门课的主要内容就是学习这一类符咒。
虽然感觉像是“附魔”却又完全不同。
制作魔法道具的时候,就非常需要这些魔咒。
比如扫帚上的漂浮咒和加速咒,隐形衣上的隐形咒,能够应用的地方太广泛了。
连魔杖学都是魔咒学的分支之一。
不过,虽然这门学科很枯燥,但是却也是小巫师最喜欢上的一节课。
因为这节课上,他们能够拿出他们的魔杖。不像是一些其他的课程,老师来的第一句话就是“收起你的魔杖”。
真的让人非常泄气!
……
在霍格沃茨的时间长了,这样悠闲的生活布劳德也就习惯了。
这样的日常,布劳德真是会上瘾的。
太轻松了!轻松到这里让布劳德有了一种奇怪的“家”的感觉。
要不是每天半夜还会和韦斯莱双胞胎约好了到处找有求必应室,布劳德怎么看都像是一个乖宝宝一般。
有双胞胎带路,布劳德即使不用隐形衣也一次都没被费尔奇抓住。
其实要是一直注意活点地图的话,费尔奇应该是连他们的衣角都抓不到。
但是谁叫双胞胎喜欢恶作剧,而且就是喜欢那种“走钢丝”的感觉呢?
有时候他们还会故意被费尔奇看到身影,然后笑着逃跑。
当然,这样的行为他们也是只敢对费尔奇,要是遇到了出来巡夜的其他教授和老师,那真的是有多远跑多远。
教授们可是会用魔法抓人的。
这样的“走钢丝”还真的是挺刺激的。布劳德最开始没有什么兴趣,但是后面每次成功后,都会很开心的和双胞胎击掌。
干得漂亮。
双胞胎这个时候都觉得布劳德其实也不应该去拉文克劳……格兰芬多才是最适合他的。
他们那里见过这么调皮的拉文克劳?那里的人不应该都是一群书呆子么?
不过布劳德并不觉得自己适合格兰芬多。
因为他已经没有了格兰芬多需要的勇气。
真正的勇气可不是一时的!
一时的,那叫做莽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