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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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出去走走吧!”宁溪道,“来了药王谷那么久,还从没有好好地四处逛过呢!”
“恩,走吧!”两人手牵着手,缓缓地走了出去,
是夜月朗星稀,月色如水,静静地在两人身上流淌,宁溪的心里充斥着一种奇异的感觉,如果不能找到解毒的法子,那他是不是就真的只能活三个月了呢?
作为一个备受宠爱的王爷,他的人生本应是一片坦途,却莫名其妙地因为她而遭遇这样的无妄之灾,照常理说,一般人遇到这样的情况,不是应该痛苦、怀疑,继而歇斯底里地疯狂吗?为什么他却可以这样平静、若无其事地跟她一起在夜色中散步?
在这个身体上重活过来之后,宁溪似乎就一直在为生活而努力奔忙着,一开始是为了填饱肚子,努力赚钱,日复一日,慢慢地,她突然就不知道如此奔波忙碌是为了什么了。为利?与生命比起来,金钱这些东西实在是算不得什么;为名?上辈子她早已功成名就,获得过厨艺界世界最高等级的荣誉,这些虚名对她来说,不过是眼前的浮云。
可是宁溪总是觉得,老天让她重活一回,总不会就是活着这么简单,总要弥补一些上辈子的遗憾,才不枉活这一场。
那么,她来这里,为的就是他吗?
上辈子的她,春风得意,名利双收,如果要说有什么缺憾的话,那就是感情上的空白了吧,上辈子活了三十多岁,她的一辈子都奉献给了厨艺了,始终没有品尝过爱情的滋味。
但如果说她的感情生活是一片白纸的话,似乎也不尽然,其实当初年少的时候,也曾是有过情窦初开的,只不过那情只冒了个小芽,便无疾而终了而已。
说起来这件事还跟邵嘉晴有关,邵嘉晴是她上辈子唯一的闺蜜,从小到大的好友。
当年上初中的时候,宁溪曾经跟一个高她一个年级的学长走得很近,她已经记不起那个学长的名字和长相了,只记得他是一个很温柔的人,当年的她也许是曾经很喜欢过他的吧。
不过有一天,宁溪无意中发现邵嘉晴跟学长两个人单独在一起,举止亲密。
宁溪从小到大朋友都不多,所以她一直很珍惜她跟邵嘉晴的友谊,当时的她认为,友情比爱情重要太多,因此年少的她毫不犹豫地就选择了默默走开。
可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邵嘉晴最终也没有跟学长在一起,而宁溪,也再也没有遇到过让她心动的人。
直到如今,来到这个世界,遇到了他,这个叫做君骞煜的男人,她才第一次知道,原来心动是这样的滋味。
也许这就是天注定吧!
天注定了她这辈子要遇到他,也注定了她要在认清自己的心意之后,只能相知相伴三个月。
三个月,对长长的人生来说很短很短,可是也许有的人活了一辈子,也没有真正相爱的两个人真心实意地相处三个月所感受到的幸福多。
够了,宁溪想,忘记身外所有的一切,只与心爱的人全心全意地相处三个月,真的已经足够了,到了实在无法挽回的时候,她再跟他一起离开,回到原本应该属于她的地方。
想到这里,宁溪的心情也渐渐平静下来,整个人贴在君骞煜的手臂上:“五爷,我再也不要离开你了。”
君骞煜微微一笑,抬起手臂把人搂进怀里:“傻瓜,不然的话你还想去哪里?”她这么小,在他的怀里只有小小的一点,可是却承载着他所有的爱恋和温柔,君骞煜从来不知道,自己会对一个女人产生如此深的眷恋之情。
他不怕死么?当然是怕的,其实当初在军营的时候,也曾经有过置生死于度外的豪情,但如今他有了她,还没有真正品尝过情爱之美,让他怎么甘心。
只是不愿在她面前表现出来而已。
夜凉如水,君骞煜在宁溪被夜风吹得冰凉的脸蛋上亲了一下:“不早了,回去歇息吧!”
“嗯!”宁溪点头,更紧地搂住了他的手臂,“走吧!”
“我先送你回去。”君骞煜道。
“不,去你那里。”宁溪住的那处院子除她之外还住了好几个病人家属,而君骞煜现在所住的地方却只住了他一个人,当然是去他那边比较方便。
不过君骞煜没明白过来:“乖,别闹,明日还要早起呢!”
“我刚不是说过了吗?再也不要离开你了。”
君骞煜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她所说的不离开,是真的寸步不离的意思:“那好,到我那边去住吧!”
君骞煜住的还是他上次来养伤的时候住的院子,地方虽然不算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还有一个小小的厨房,做菜什么的可能不太够用,但用来烧点热水却还是可以的。
君骞煜虽然是个没干过活的人,但毕竟在军营中历练过,户外生活能力还是挺好的,起码烧火的技术不错,很快便烧了一大桶热水拎进房里,倒进屏风后面的大浴桶中,又兑了点凉水,伸手摸过合适了,才对宁溪道:“你先洗个澡吧!”说完转身走了出去,还体贴地关上了门。
宁溪飞快地泡进浴桶里,把自己洗干净,换上干净的衣裳,一边擦着头发一边高声喊他:“好了,进来吧!”然后就坐在高高的床上,晃着两条腿悠闲地看着他忙乎,偌大的浴桶双手一用力就抬起来了,直接端到外面把水倒了,然后再换上一桶干净的热水,当着宁溪的面神色自若地除掉外衫,走进屏风后面。
直到水声传来,宁溪才觉得有点儿脸红,此情此景,像极了一对民间普通夫妻的日常生活,宁溪想,如果他没中毒,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煜王,就算她还能跟他在一起,家中也肯定是仆役成群,一定不可能会有这样的情景发生吧,可是相较之下,她还是更喜欢如今这样的生活呢!
把头发绞得半干,宁溪披散着头发抱膝坐在床上,盯着那扇普通的素面屏风,耐心地等着君骞煜出来。
当然他也并没有耽误太久,很快就自屏风内转了出来,宽松的中衣松松的系在身上,领口敞开了一大片,露出洁白细腻的肌肤,头发还是湿漉漉的披在肩头,很快就把肩膀洇湿了一大片。
宁溪跳下来,拿起一块干布跑过去:“果然被人伺候惯了的,连头发也不知道擦一下。”用力把他拉得弯下腰来,干布兜头兜脸地盖了上去,一顿乱揉乱擦。
君骞煜把她的手拉开,干布扯下来,原本整齐的黑发乱成一团堆在头上:“要真的有人敢像你这么伺候,早被拖下去一顿乱棍打死了。”
“王爷饶命,奴婢再也不敢了。”
“那就罚你帮本王把头发梳好吧!”
“是,奴婢遵命。”宁溪找来一把梳子,站在他身后帮他梳头,他的头发很浓密,厚厚的一大把,乌黑浓密,让宁溪羡慕得很,她上辈子一直留利落的短发,刚穿到这个身体上的时候,由于营养不良,只有一头稀疏的黄毛,这两年用心养着,长得稍微好些了,但终究还是比不上人家自幼精心养护出来的。
不由得叹了口气道:“这么尊贵的一个人,怎么就沦落到如今这个境地了呢?”
君骞煜伸手握住她搭在他肩膀上的另一只手:“我倒觉得,如今是我这辈子最欢喜的时刻呢!”
没错,如果把他中毒这件事忘掉的话,这也是宁溪两辈子最欢喜的时刻。
梳好头发,再用干布绞得半干,再晾一晾就差不多可以睡觉了,宁溪主动把床铺好,跳上去缩在角落里,想到待会要发生的事,心里面有点忐忑不安,虽然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可是还是好紧张怎么办?
君骞煜也站了起来,看着她似笑非笑地走了过来,宁溪一接触到他的目光就赶紧移开眼睛,可是又觉得太过露了行迹,情急之下忙指着油灯道:“灯,灯还没熄呢!”说完之后恨不得把自己的舌头咬掉,显得自己好像非常心急似的。
君骞煜随手一挥,不知道他弹了个什么东西过去,打中了油灯的灯芯,屋内一下子就陷入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听到他的脚步声就停在床边,宁溪的心里更紧张了。
忽然身边的床铺一陷,君骞煜躺了上来,这时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隐约可以看见物件的轮廓,只见他抖开被子盖在身上,带着笑意对依旧缩在床角的宁溪道:“怎么还不睡?”
宁溪虽然是主动上床的,可是这时候却紧张的要命:“我,我还不累。”
“来,过来。”君骞煜拍拍他身旁的床板。
宁溪只好一点一点地蹭了过去,蹭到一半,被他用力一拉,整个人就扑到了他的怀中,君骞煜搂着她躺好,盖上被子,在她额头上轻轻地吻了一下:“乖,睡觉吧!”
“一起出去走走吧!”宁溪道,“来了药王谷那么久,还从没有好好地四处逛过呢!”
“恩,走吧!”两人手牵着手,缓缓地走了出去,
是夜月朗星稀,月色如水,静静地在两人身上流淌,宁溪的心里充斥着一种奇异的感觉,如果不能找到解毒的法子,那他是不是就真的只能活三个月了呢?
作为一个备受宠爱的王爷,他的人生本应是一片坦途,却莫名其妙地因为她而遭遇这样的无妄之灾,照常理说,一般人遇到这样的情况,不是应该痛苦、怀疑,继而歇斯底里地疯狂吗?为什么他却可以这样平静、若无其事地跟她一起在夜色中散步?
在这个身体上重活过来之后,宁溪似乎就一直在为生活而努力奔忙着,一开始是为了填饱肚子,努力赚钱,日复一日,慢慢地,她突然就不知道如此奔波忙碌是为了什么了。为利?与生命比起来,金钱这些东西实在是算不得什么;为名?上辈子她早已功成名就,获得过厨艺界世界最高等级的荣誉,这些虚名对她来说,不过是眼前的浮云。
可是宁溪总是觉得,老天让她重活一回,总不会就是活着这么简单,总要弥补一些上辈子的遗憾,才不枉活这一场。
那么,她来这里,为的就是他吗?
上辈子的她,春风得意,名利双收,如果要说有什么缺憾的话,那就是感情上的空白了吧,上辈子活了三十多岁,她的一辈子都奉献给了厨艺了,始终没有品尝过爱情的滋味。
但如果说她的感情生活是一片白纸的话,似乎也不尽然,其实当初年少的时候,也曾是有过情窦初开的,只不过那情只冒了个小芽,便无疾而终了而已。
说起来这件事还跟邵嘉晴有关,邵嘉晴是她上辈子唯一的闺蜜,从小到大的好友。
当年上初中的时候,宁溪曾经跟一个高她一个年级的学长走得很近,她已经记不起那个学长的名字和长相了,只记得他是一个很温柔的人,当年的她也许是曾经很喜欢过他的吧。
不过有一天,宁溪无意中发现邵嘉晴跟学长两个人单独在一起,举止亲密。
宁溪从小到大朋友都不多,所以她一直很珍惜她跟邵嘉晴的友谊,当时的她认为,友情比爱情重要太多,因此年少的她毫不犹豫地就选择了默默走开。
可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邵嘉晴最终也没有跟学长在一起,而宁溪,也再也没有遇到过让她心动的人。
直到如今,来到这个世界,遇到了他,这个叫做君骞煜的男人,她才第一次知道,原来心动是这样的滋味。
也许这就是天注定吧!
天注定了她这辈子要遇到他,也注定了她要在认清自己的心意之后,只能相知相伴三个月。
三个月,对长长的人生来说很短很短,可是也许有的人活了一辈子,也没有真正相爱的两个人真心实意地相处三个月所感受到的幸福多。
够了,宁溪想,忘记身外所有的一切,只与心爱的人全心全意地相处三个月,真的已经足够了,到了实在无法挽回的时候,她再跟他一起离开,回到原本应该属于她的地方。
想到这里,宁溪的心情也渐渐平静下来,整个人贴在君骞煜的手臂上:“五爷,我再也不要离开你了。”
君骞煜微微一笑,抬起手臂把人搂进怀里:“傻瓜,不然的话你还想去哪里?”她这么小,在他的怀里只有小小的一点,可是却承载着他所有的爱恋和温柔,君骞煜从来不知道,自己会对一个女人产生如此深的眷恋之情。
他不怕死么?当然是怕的,其实当初在军营的时候,也曾经有过置生死于度外的豪情,但如今他有了她,还没有真正品尝过情爱之美,让他怎么甘心。
只是不愿在她面前表现出来而已。
夜凉如水,君骞煜在宁溪被夜风吹得冰凉的脸蛋上亲了一下:“不早了,回去歇息吧!”
“嗯!”宁溪点头,更紧地搂住了他的手臂,“走吧!”
“我先送你回去。”君骞煜道。
“不,去你那里。”宁溪住的那处院子除她之外还住了好几个病人家属,而君骞煜现在所住的地方却只住了他一个人,当然是去他那边比较方便。
不过君骞煜没明白过来:“乖,别闹,明日还要早起呢!”
“我刚不是说过了吗?再也不要离开你了。”
君骞煜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她所说的不离开,是真的寸步不离的意思:“那好,到我那边去住吧!”
君骞煜住的还是他上次来养伤的时候住的院子,地方虽然不算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还有一个小小的厨房,做菜什么的可能不太够用,但用来烧点热水却还是可以的。
君骞煜虽然是个没干过活的人,但毕竟在军营中历练过,户外生活能力还是挺好的,起码烧火的技术不错,很快便烧了一大桶热水拎进房里,倒进屏风后面的大浴桶中,又兑了点凉水,伸手摸过合适了,才对宁溪道:“你先洗个澡吧!”说完转身走了出去,还体贴地关上了门。
宁溪飞快地泡进浴桶里,把自己洗干净,换上干净的衣裳,一边擦着头发一边高声喊他:“好了,进来吧!”然后就坐在高高的床上,晃着两条腿悠闲地看着他忙乎,偌大的浴桶双手一用力就抬起来了,直接端到外面把水倒了,然后再换上一桶干净的热水,当着宁溪的面神色自若地除掉外衫,走进屏风后面。
直到水声传来,宁溪才觉得有点儿脸红,此情此景,像极了一对民间普通夫妻的日常生活,宁溪想,如果他没中毒,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煜王,就算她还能跟他在一起,家中也肯定是仆役成群,一定不可能会有这样的情景发生吧,可是相较之下,她还是更喜欢如今这样的生活呢!
把头发绞得半干,宁溪披散着头发抱膝坐在床上,盯着那扇普通的素面屏风,耐心地等着君骞煜出来。
当然他也并没有耽误太久,很快就自屏风内转了出来,宽松的中衣松松的系在身上,领口敞开了一大片,露出洁白细腻的肌肤,头发还是湿漉漉的披在肩头,很快就把肩膀洇湿了一大片。
宁溪跳下来,拿起一块干布跑过去:“果然被人伺候惯了的,连头发也不知道擦一下。”用力把他拉得弯下腰来,干布兜头兜脸地盖了上去,一顿乱揉乱擦。
君骞煜把她的手拉开,干布扯下来,原本整齐的黑发乱成一团堆在头上:“要真的有人敢像你这么伺候,早被拖下去一顿乱棍打死了。”
“王爷饶命,奴婢再也不敢了。”
“那就罚你帮本王把头发梳好吧!”
“是,奴婢遵命。”宁溪找来一把梳子,站在他身后帮他梳头,他的头发很浓密,厚厚的一大把,乌黑浓密,让宁溪羡慕得很,她上辈子一直留利落的短发,刚穿到这个身体上的时候,由于营养不良,只有一头稀疏的黄毛,这两年用心养着,长得稍微好些了,但终究还是比不上人家自幼精心养护出来的。
不由得叹了口气道:“这么尊贵的一个人,怎么就沦落到如今这个境地了呢?”
君骞煜伸手握住她搭在他肩膀上的另一只手:“我倒觉得,如今是我这辈子最欢喜的时刻呢!”
没错,如果把他中毒这件事忘掉的话,这也是宁溪两辈子最欢喜的时刻。
梳好头发,再用干布绞得半干,再晾一晾就差不多可以睡觉了,宁溪主动把床铺好,跳上去缩在角落里,想到待会要发生的事,心里面有点忐忑不安,虽然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可是还是好紧张怎么办?
君骞煜也站了起来,看着她似笑非笑地走了过来,宁溪一接触到他的目光就赶紧移开眼睛,可是又觉得太过露了行迹,情急之下忙指着油灯道:“灯,灯还没熄呢!”说完之后恨不得把自己的舌头咬掉,显得自己好像非常心急似的。
君骞煜随手一挥,不知道他弹了个什么东西过去,打中了油灯的灯芯,屋内一下子就陷入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听到他的脚步声就停在床边,宁溪的心里更紧张了。
忽然身边的床铺一陷,君骞煜躺了上来,这时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隐约可以看见物件的轮廓,只见他抖开被子盖在身上,带着笑意对依旧缩在床角的宁溪道:“怎么还不睡?”
宁溪虽然是主动上床的,可是这时候却紧张的要命:“我,我还不累。”
“来,过来。”君骞煜拍拍他身旁的床板。
宁溪只好一点一点地蹭了过去,蹭到一半,被他用力一拉,整个人就扑到了他的怀中,君骞煜搂着她躺好,盖上被子,在她额头上轻轻地吻了一下:“乖,睡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