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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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也是引子。
2013年,1月底。
我如约跟着傻哥去了一趟沈阳第一监狱,去接一个已经蹲了六年苦窑的人。
这个本被判了死缓,但入狱后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变成六年有期徒刑的人,是从小带我玩到大的一个表哥,我叫他二哥。
二哥是在2007年打黑的时候被抓进了监狱,那个时候我还在读书,这个消息是我去二哥他们家拜年的时候才传进我耳朵里的。
当时我只感觉到震惊,因为二哥在我的记忆中,是个聪明能干且为人正派的东北老爷们。
我怎么都不会想到,二哥是因为黑社会的原因进了监狱。
在这之前,二哥和傻哥只是告诉家里,他们在南方打工捞金。
监狱就是一个用来改变人的地方。
人可能会在里面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也可能会心生怨气而变得更坏。
但不可否认的是,从监狱里出来的人,性格多多少少都会有些变化。
出狱后的二哥明显跟我记忆中的二哥不太一样。
他原本是个喜欢满嘴跑火车的人,在别人不想幽默的时候他总会莫名其妙的来点幽默感,可是在出狱之后,他变得不太爱说话了。
除去忙碌的时候,他只爱坐在乡里的旧屋前,看着那一亩亩麦田发呆。
东北太冷,只能种春麦。
每当麦子到七月成熟的时候,我都会抽出时间回一趟老家。
在二哥出狱的那年七月,我也如往常那样回了一趟东北老家。
在老屋的门前,我看见了坐在门槛上发呆的二哥,见到我来之后他笑了笑,招呼我坐下。
“麦子都熟了,二哥不去帮帮忙?”
“刚忙完,坐着歇会儿。”二哥递了支烟给我。
“嫂子呢?又带着小家伙出去玩了?”我笑呵呵的问道。
二哥抽了口烟,笑得很开心:“那兔崽子考完试放假了,今一早就被你嫂子带市里玩去了,估计晚上才回来。”
闻着空气里弥漫的麦香,我把烟头掐灭,丢在了一旁的地上。
“明儿去给大哥上坟。”二哥忽然说道。
我点点头,说,好。
我们家这一代一共有六个兄弟姐妹,我排行老六,所以他们都爱叫我六儿。
排行老二的自然就是二哥,傻哥是老三,在我们上面还有一个年龄最大的大哥,是二哥的亲哥哥,也是我们几个兄弟姐妹共同的大哥。
大哥在我的记忆中,一直是那个穿着军装一脸微笑的东北爷们。
可惜在07年的时候他去世了,就在二哥入狱前的几天,因拒捕被武警当街开枪打死。
比起二哥,他走错路的后果似乎更加惨重。
我记得在我小时候,大哥曾经说过,他最喜欢的月份就是七月。
因为每年的这个时候,漫山遍野都是麦子成熟的金黄。
对于大哥这种农家长大的孩子来说,看着这一片片的金黄色就觉得格外开心。
也因为我记住了他说过的这句话。
每当我去给他上坟的时候,总会从田里折下几根成熟的麦子,放在他的坟头。
在我看来,他闻着那些熟悉的麦香一定会笑得很灿烂。
无论生前他做了多么丧尽天良的事情,到了最后,他终究是得到了许多人的原谅并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埋在了家乡的黄土之下。
他最喜欢的月份是七月,去世的那一天也是在七月中。
可能这就是老天爷跟他开的一个玩笑,也能说是报应。
写到这里,我想了想,还是给接下来的故事先来一个总结。
这个故事不属于我,我也不是故事里的主角。
在键盘上敲下这个故事的原因只有一个,我只是希望看了这个故事的人,不再会生出任何一点踏足黑道的想法。
黑社会绝不牛逼也绝不光彩,我敢保证,真正的黑社会只会让人厌恶。
毕竟那是一个脏得不能再脏的团体,所谓的江湖热血,义字当头,我更是看不见半点。
小说里英雄化的黑社会不存在,否则国家也不会严令禁止黑色势力的存在。
白道也并不是某些愤青脑子里所想象的那般全是贪官污吏。
我只是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来说这个已经过去了很久的故事。
用二哥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作为前言的结束吧。
“那个狗一样的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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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保证故事的完整性,部分会有艺术加工,以下全文都用普通话,有的地方会带一些口音,但不严重,请大家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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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个世纪80年代,正是改革春风吹满地,国外文化迅速涌入中国的时候。
记得那个年头,所谓的黑势力团伙如雨后春笋一般冒了出来,或许这也是山高皇帝远的缘故吧,穷山恶水出刁民。
虽说这城市是沿海而建,可距离国家管辖严格的地方还是较远,官匪勾结在那个年代几乎是很正常的事情。
那时候崛起的黑社会跟国外的奇异文化不同,起码好歹国外的文化还有部分人选择接受,但这些黑势力团伙貌似就真没人愿意接受他们了,而是选择害怕他们。
当然,这种说法并不绝对,否则那个年代的几大帮会社团里不会有那么多的人。
“与其在家里种地,还不如趁着年轻出去闯闯。”
二哥他父亲经常这么说,二哥跟傻哥他们也这么觉得。
至于他们为什么会选择那个在当时不算是太发达的城市,这就是因为被几个老乡忽悠了,他们在乡里就经常听某几个老乡念叨,说是那城里遍地是黄金,正是发展中要用人的时候,去那好赚钱。
当时二哥一听就来劲儿了,等问清楚了细节,他跟傻哥便有了主意。
去那儿闯闯,看看能不能有点作为,要是能赚到点钱回来,那可就算是荣归故里了。
二哥跟傻哥都是在98年的中旬,他们二十岁出头的时候去的那座旧城。
怀揣着最普通的梦想,二哥跟傻哥带了一笔不多不少的路费,足足折腾了近十天才从东北倒腾到了西南与海相交的某个城市。
跟他们一起出发的还有回去工作的老乡,二哥跟傻哥的工作也是他们几个老乡介绍的,工资倒是比起种地强太多,可二哥还是很不满意。
不是因为工资的多少,而是因为某些人的眼光。
“我脸上有脏东西?”二哥在面馆里跟傻哥面对面的坐着,放下筷子,忍不住看了一下周围的客人:“为啥他们都离咱这么远?”
“不知道。”傻哥摇摇头,然后用手里的馒头往面汤里蘸了蘸,又咬了一口手里的大葱,吃得不亦乐乎。
事实上他们也不明白,为什么城里人大多都用有色眼光看他们,更想不明白自己每次出门都穿的是自己亲手洗干净的衣服,但出了门还是有不少人觉得他们脏。
甚至二哥他们在公交车上不经意靠近别人的时候,别人要么就退开几步,要么就叫他走远点。
民工跟乡下人,似乎很多时候都是被城里人不屑的对象,哪怕是98年也一样如此。
就因为这点,二哥曾经想换个工作,不想继续在工地里干活了,想换个干净体面的工作。
可人生地不熟的他也只能是想想,而无法去将自己的想法付诸行动。
那件事是发生在98年的8月初,具体几号他们也记不清了。
当天下午快四点多的时候,按照包工头的吩咐,傻哥跟二哥被强行安排了出去跑腿,说是帮他买点酒菜回来,他自己则懒得动弹,直接就在工棚里挺尸睡觉了。
接到这任务的同时,二哥差点就本能的抬手给包工头一巴掌,但想想还是没动手,毕竟人是给自己发钱的头头,惹恼了他也没好处。
傻哥是属于那种好人脾气,你叫他干啥,只要不过分,他能帮的都会帮你,要是没帮上忙他还得内疚一阵子。
但二哥就不一样了,他是属于那种为人耿直,不爱让别人吃亏的人,但他自己也绝对不会吃一点亏。
你要是敢让他吃亏,他那个暴脾气不抽你就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从他没动手抽包工头的这一点来看,就能证明二哥比在乡里成熟了许多。
“妈的,这死胖子天天叨逼叨的烦不烦啊,真他妈把咱当跑腿的使唤了。”
“确实是挺烦的。”
“天天闲着不干事,还当个jb包工头,真把自己当爷了。”二哥往地上吐了口唾沫,骂骂咧咧的跟一脸憨笑的傻哥聊着:“这孙子的体型死了土葬都得占个夫妻墓的面积,真他妈浪费国家资源。”
“哥,没看出来你也挺博学啊,还知道夫妻墓呢。”傻哥有些惊讶。
二哥瞪了他一眼:“妈的,你就是不知道多学习学习,乡里有人说聊斋的时候,你咋就不跟我一起多听听呢!”
傻哥顿时语塞。
就在他们刚进市区的时候,几个人的吵闹声就把他们的目光吸引了过去。
围观是咱们中华儿女的传统美德,二哥更是一个尊重传统习俗的中国人,他压根就没打算放过这一点热闹不看,带着傻哥好奇的就凑到了人群里。
“赶紧跟我回去!吵个架就带着孩子往外跑这算什么事啊?!!”
“嫂子你赶紧跟大哥回家吧,别闹了!”
“是啊,阿姨都急了,说回了家再好好谈谈,别在外面闹了,带着个孩子多危险啊。”
人群之中,三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正苦口婆心的说着以上的话,穿着衬衫的那个中年男人更是露出了一副急得要哭的表情。
被他们三个围住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身边带着个孩子,长相很不错,非常有大家闺秀的那种气质。
这种场面应该是两夫妻吵架了然后衍生出来的闹剧,围观的人都这么觉得,包括二哥还有傻哥他们两个老实本分的爷们。
人群渐渐开始散了,毕竟这种家庭闹剧没什么好看的,还是趁着饭点没到,赶紧去买个菜回家做饭才是正事。
当然,在所有人都散开后,二哥跟傻哥还没走,原因就一个,他们闲了。
“我不认识你们!!”女人紧紧的拽着孩子,惊慌失措的喊道:“我要报警了!!!你们信不信我现在就报警!!”
听见这话,穿衬衫的那个男人,也就是她的“老公”皱了皱眉头,有了点急眼的反应。
“你不跟我回去就把孩子还给我!就你那点工资怎么养孩子!!”他大吼着,一把就要拽过女人手里的孩子,但他没想到那女人的力气这么大,硬是把孩子拽哭了也没松手的迹象。
“我不认识他们啊!!你们谁帮我报警啊!!”
女人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不停的哭喊着,无助的看着四周来往的人,意图让人帮忙报警,可是周围经过这里的人都没听进她的话,只是奇怪的看着这一幕,然后慢慢离开。
“不好意思啊,家里的小矛盾。”一个中年男人这么对二哥他们说道,因为当时还在围观的人就只有他们俩了。
“哦。”大傻哥点点头。
“回去回去,今天非得把这事说清楚了!要不然就离婚!”穿衬衫的男人怒吼着,不再去拽那个小孩子,反而一把拽住了女人,死死的往街边的面包车旁拖着。
多平常的一幕啊,家庭闹剧嘛。
傻哥这么想着,但他下一秒却看见蹲在花坛边抽烟的二哥跳了下来,然后说。
“我帮你们报警吧,让民警协调处理。”二哥笑呵呵的说道。
“不用了哥们,这事闹到警察局去太丢人。”穿衬衫的男人表情僵了一下,苦笑着摇摇头:“让你们看笑话了。”
话音一落,他抬手一巴掌狠狠的打在了女人脸上。
“跟我回去!!!”
“我不认识他们!!你们快帮我报警啊!!!”女人的哭喊声更大了,满怀期望的看着周遭来来往往的人。
自称是女人老公的这个衬衫男,皱紧了眉头,抬手就想再打一巴掌,但他发现自己抬起的手被人一把握住了。
“你真是她男人啊?”二哥继续笑着,死死的握住那人的手腕,任凭那人再怎么使劲,二哥的手都没有半点放松的迹象。
估计那男的也傻眼了,二哥用手捏住人的感觉我可是尝试过,就跟无意中被老虎钳死死夹住手一样。
而且二哥的手掌本来就没多少肉,跟骨头似的,被捏住的人直觉都能告诉他自己,想挣脱是不可能了,就跟人抗衡不过机械钳制的直觉一样。
“找事是吧?”旁边的中年人推了二哥一把,骂骂咧咧的指着二哥的鼻子:“你他妈别在这儿多事,家事你少管,要不然老子卸了你的腿!”
傻哥听见这话走了过来,挡在了二哥前面,死死的盯着那个男人,声若洪钟。
“你试试。”
前言,也是引子。
2013年,1月底。
我如约跟着傻哥去了一趟沈阳第一监狱,去接一个已经蹲了六年苦窑的人。
这个本被判了死缓,但入狱后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变成六年有期徒刑的人,是从小带我玩到大的一个表哥,我叫他二哥。
二哥是在2007年打黑的时候被抓进了监狱,那个时候我还在读书,这个消息是我去二哥他们家拜年的时候才传进我耳朵里的。
当时我只感觉到震惊,因为二哥在我的记忆中,是个聪明能干且为人正派的东北老爷们。
我怎么都不会想到,二哥是因为黑社会的原因进了监狱。
在这之前,二哥和傻哥只是告诉家里,他们在南方打工捞金。
监狱就是一个用来改变人的地方。
人可能会在里面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也可能会心生怨气而变得更坏。
但不可否认的是,从监狱里出来的人,性格多多少少都会有些变化。
出狱后的二哥明显跟我记忆中的二哥不太一样。
他原本是个喜欢满嘴跑火车的人,在别人不想幽默的时候他总会莫名其妙的来点幽默感,可是在出狱之后,他变得不太爱说话了。
除去忙碌的时候,他只爱坐在乡里的旧屋前,看着那一亩亩麦田发呆。
东北太冷,只能种春麦。
每当麦子到七月成熟的时候,我都会抽出时间回一趟老家。
在二哥出狱的那年七月,我也如往常那样回了一趟东北老家。
在老屋的门前,我看见了坐在门槛上发呆的二哥,见到我来之后他笑了笑,招呼我坐下。
“麦子都熟了,二哥不去帮帮忙?”
“刚忙完,坐着歇会儿。”二哥递了支烟给我。
“嫂子呢?又带着小家伙出去玩了?”我笑呵呵的问道。
二哥抽了口烟,笑得很开心:“那兔崽子考完试放假了,今一早就被你嫂子带市里玩去了,估计晚上才回来。”
闻着空气里弥漫的麦香,我把烟头掐灭,丢在了一旁的地上。
“明儿去给大哥上坟。”二哥忽然说道。
我点点头,说,好。
我们家这一代一共有六个兄弟姐妹,我排行老六,所以他们都爱叫我六儿。
排行老二的自然就是二哥,傻哥是老三,在我们上面还有一个年龄最大的大哥,是二哥的亲哥哥,也是我们几个兄弟姐妹共同的大哥。
大哥在我的记忆中,一直是那个穿着军装一脸微笑的东北爷们。
可惜在07年的时候他去世了,就在二哥入狱前的几天,因拒捕被武警当街开枪打死。
比起二哥,他走错路的后果似乎更加惨重。
我记得在我小时候,大哥曾经说过,他最喜欢的月份就是七月。
因为每年的这个时候,漫山遍野都是麦子成熟的金黄。
对于大哥这种农家长大的孩子来说,看着这一片片的金黄色就觉得格外开心。
也因为我记住了他说过的这句话。
每当我去给他上坟的时候,总会从田里折下几根成熟的麦子,放在他的坟头。
在我看来,他闻着那些熟悉的麦香一定会笑得很灿烂。
无论生前他做了多么丧尽天良的事情,到了最后,他终究是得到了许多人的原谅并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埋在了家乡的黄土之下。
他最喜欢的月份是七月,去世的那一天也是在七月中。
可能这就是老天爷跟他开的一个玩笑,也能说是报应。
写到这里,我想了想,还是给接下来的故事先来一个总结。
这个故事不属于我,我也不是故事里的主角。
在键盘上敲下这个故事的原因只有一个,我只是希望看了这个故事的人,不再会生出任何一点踏足黑道的想法。
黑社会绝不牛逼也绝不光彩,我敢保证,真正的黑社会只会让人厌恶。
毕竟那是一个脏得不能再脏的团体,所谓的江湖热血,义字当头,我更是看不见半点。
小说里英雄化的黑社会不存在,否则国家也不会严令禁止黑色势力的存在。
白道也并不是某些愤青脑子里所想象的那般全是贪官污吏。
我只是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来说这个已经过去了很久的故事。
用二哥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作为前言的结束吧。
“那个狗一样的江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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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个世纪80年代,正是改革春风吹满地,国外文化迅速涌入中国的时候。
记得那个年头,所谓的黑势力团伙如雨后春笋一般冒了出来,或许这也是山高皇帝远的缘故吧,穷山恶水出刁民。
虽说这城市是沿海而建,可距离国家管辖严格的地方还是较远,官匪勾结在那个年代几乎是很正常的事情。
那时候崛起的黑社会跟国外的奇异文化不同,起码好歹国外的文化还有部分人选择接受,但这些黑势力团伙貌似就真没人愿意接受他们了,而是选择害怕他们。
当然,这种说法并不绝对,否则那个年代的几大帮会社团里不会有那么多的人。
“与其在家里种地,还不如趁着年轻出去闯闯。”
二哥他父亲经常这么说,二哥跟傻哥他们也这么觉得。
至于他们为什么会选择那个在当时不算是太发达的城市,这就是因为被几个老乡忽悠了,他们在乡里就经常听某几个老乡念叨,说是那城里遍地是黄金,正是发展中要用人的时候,去那好赚钱。
当时二哥一听就来劲儿了,等问清楚了细节,他跟傻哥便有了主意。
去那儿闯闯,看看能不能有点作为,要是能赚到点钱回来,那可就算是荣归故里了。
二哥跟傻哥都是在98年的中旬,他们二十岁出头的时候去的那座旧城。
怀揣着最普通的梦想,二哥跟傻哥带了一笔不多不少的路费,足足折腾了近十天才从东北倒腾到了西南与海相交的某个城市。
跟他们一起出发的还有回去工作的老乡,二哥跟傻哥的工作也是他们几个老乡介绍的,工资倒是比起种地强太多,可二哥还是很不满意。
不是因为工资的多少,而是因为某些人的眼光。
“我脸上有脏东西?”二哥在面馆里跟傻哥面对面的坐着,放下筷子,忍不住看了一下周围的客人:“为啥他们都离咱这么远?”
“不知道。”傻哥摇摇头,然后用手里的馒头往面汤里蘸了蘸,又咬了一口手里的大葱,吃得不亦乐乎。
事实上他们也不明白,为什么城里人大多都用有色眼光看他们,更想不明白自己每次出门都穿的是自己亲手洗干净的衣服,但出了门还是有不少人觉得他们脏。
甚至二哥他们在公交车上不经意靠近别人的时候,别人要么就退开几步,要么就叫他走远点。
民工跟乡下人,似乎很多时候都是被城里人不屑的对象,哪怕是98年也一样如此。
就因为这点,二哥曾经想换个工作,不想继续在工地里干活了,想换个干净体面的工作。
可人生地不熟的他也只能是想想,而无法去将自己的想法付诸行动。
那件事是发生在98年的8月初,具体几号他们也记不清了。
当天下午快四点多的时候,按照包工头的吩咐,傻哥跟二哥被强行安排了出去跑腿,说是帮他买点酒菜回来,他自己则懒得动弹,直接就在工棚里挺尸睡觉了。
接到这任务的同时,二哥差点就本能的抬手给包工头一巴掌,但想想还是没动手,毕竟人是给自己发钱的头头,惹恼了他也没好处。
傻哥是属于那种好人脾气,你叫他干啥,只要不过分,他能帮的都会帮你,要是没帮上忙他还得内疚一阵子。
但二哥就不一样了,他是属于那种为人耿直,不爱让别人吃亏的人,但他自己也绝对不会吃一点亏。
你要是敢让他吃亏,他那个暴脾气不抽你就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从他没动手抽包工头的这一点来看,就能证明二哥比在乡里成熟了许多。
“妈的,这死胖子天天叨逼叨的烦不烦啊,真他妈把咱当跑腿的使唤了。”
“确实是挺烦的。”
“天天闲着不干事,还当个jb包工头,真把自己当爷了。”二哥往地上吐了口唾沫,骂骂咧咧的跟一脸憨笑的傻哥聊着:“这孙子的体型死了土葬都得占个夫妻墓的面积,真他妈浪费国家资源。”
“哥,没看出来你也挺博学啊,还知道夫妻墓呢。”傻哥有些惊讶。
二哥瞪了他一眼:“妈的,你就是不知道多学习学习,乡里有人说聊斋的时候,你咋就不跟我一起多听听呢!”
傻哥顿时语塞。
就在他们刚进市区的时候,几个人的吵闹声就把他们的目光吸引了过去。
围观是咱们中华儿女的传统美德,二哥更是一个尊重传统习俗的中国人,他压根就没打算放过这一点热闹不看,带着傻哥好奇的就凑到了人群里。
“赶紧跟我回去!吵个架就带着孩子往外跑这算什么事啊?!!”
“嫂子你赶紧跟大哥回家吧,别闹了!”
“是啊,阿姨都急了,说回了家再好好谈谈,别在外面闹了,带着个孩子多危险啊。”
人群之中,三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正苦口婆心的说着以上的话,穿着衬衫的那个中年男人更是露出了一副急得要哭的表情。
被他们三个围住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身边带着个孩子,长相很不错,非常有大家闺秀的那种气质。
这种场面应该是两夫妻吵架了然后衍生出来的闹剧,围观的人都这么觉得,包括二哥还有傻哥他们两个老实本分的爷们。
人群渐渐开始散了,毕竟这种家庭闹剧没什么好看的,还是趁着饭点没到,赶紧去买个菜回家做饭才是正事。
当然,在所有人都散开后,二哥跟傻哥还没走,原因就一个,他们闲了。
“我不认识你们!!”女人紧紧的拽着孩子,惊慌失措的喊道:“我要报警了!!!你们信不信我现在就报警!!”
听见这话,穿衬衫的那个男人,也就是她的“老公”皱了皱眉头,有了点急眼的反应。
“你不跟我回去就把孩子还给我!就你那点工资怎么养孩子!!”他大吼着,一把就要拽过女人手里的孩子,但他没想到那女人的力气这么大,硬是把孩子拽哭了也没松手的迹象。
“我不认识他们啊!!你们谁帮我报警啊!!”
女人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不停的哭喊着,无助的看着四周来往的人,意图让人帮忙报警,可是周围经过这里的人都没听进她的话,只是奇怪的看着这一幕,然后慢慢离开。
“不好意思啊,家里的小矛盾。”一个中年男人这么对二哥他们说道,因为当时还在围观的人就只有他们俩了。
“哦。”大傻哥点点头。
“回去回去,今天非得把这事说清楚了!要不然就离婚!”穿衬衫的男人怒吼着,不再去拽那个小孩子,反而一把拽住了女人,死死的往街边的面包车旁拖着。
多平常的一幕啊,家庭闹剧嘛。
傻哥这么想着,但他下一秒却看见蹲在花坛边抽烟的二哥跳了下来,然后说。
“我帮你们报警吧,让民警协调处理。”二哥笑呵呵的说道。
“不用了哥们,这事闹到警察局去太丢人。”穿衬衫的男人表情僵了一下,苦笑着摇摇头:“让你们看笑话了。”
话音一落,他抬手一巴掌狠狠的打在了女人脸上。
“跟我回去!!!”
“我不认识他们!!你们快帮我报警啊!!!”女人的哭喊声更大了,满怀期望的看着周遭来来往往的人。
自称是女人老公的这个衬衫男,皱紧了眉头,抬手就想再打一巴掌,但他发现自己抬起的手被人一把握住了。
“你真是她男人啊?”二哥继续笑着,死死的握住那人的手腕,任凭那人再怎么使劲,二哥的手都没有半点放松的迹象。
估计那男的也傻眼了,二哥用手捏住人的感觉我可是尝试过,就跟无意中被老虎钳死死夹住手一样。
而且二哥的手掌本来就没多少肉,跟骨头似的,被捏住的人直觉都能告诉他自己,想挣脱是不可能了,就跟人抗衡不过机械钳制的直觉一样。
“找事是吧?”旁边的中年人推了二哥一把,骂骂咧咧的指着二哥的鼻子:“你他妈别在这儿多事,家事你少管,要不然老子卸了你的腿!”
傻哥听见这话走了过来,挡在了二哥前面,死死的盯着那个男人,声若洪钟。
“你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