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挖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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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两人还没出门,就听到阿清家的黑小子在门口叫:“秋叔,秋叔,今天大家都去挖泥鳅呢。”
两人随着人群到了地里,村长直接让大家每家选一块地去挖,互相不打搅,各挖各的,以免产生矛盾。这个法子,可是他这两天想了很久才想出来的。如果耿秋他们能种出水稻,以后大家都可以跟着种水稻,还不如现在先把地先挖出来,如果耿秋他们种不出水稻也无所谓。这挖泥鳅的活儿,大家想干多久就干多久,一个村子里的人,这片荒地,大家都有份,不能光是耿秋家开,大家都得点,也就没人事后乱说了。当然也不见得有人和耿秋他们一样天天在这里挖地。这块地要挖出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地里全是深深的草根,不弄干净,怎么种庄稼。
果然,大家都只挖了一些泥鳅和鳝鱼就各自散了,大家在听说耿秋他们想开田来种水稻,也只是七嘴八舌的乱说了一通,总之,都是反对的。不过没人在意他们干什么,只有水稻真正种出来时,他们才会明白。
耿秋和阿昊看着乱糟糟的人群离开,心情反而更好些,他们走了,不打搅自己干活。耿秋还生怕这些人一拥而上的把这块地全开垦出来的。其实他这可是瞎操心,因为深处的地方,根本就不能开垦的,那可是真正沼泽地,会陷进去的,能开垦的地方不过一小半而已。而他们现在能挖的地方,就占了四分之一。就是说,以后他们家是水田最多的一户了。
连续多天,阿昊和耿秋都是重复着割草,挖草根翻地的活儿,天天累得半死,这种体力活实在是很无聊,而且干完活后,饭量明显增加。虽然每天都能捡回好几斤泥鳅和鳝鱼,但家里养的泥鳅鳝鱼已经多的吃不完了。有时候耿秋和阿昊都懒得捡回家,直接扔到沼泽地里了。
“你说,这泥鳅和鳝鱼能不能拿到集市上去卖?”耿秋问阿昊。
“不知道,不过就算能卖,肯定也不值钱。”阿昊答,在他的记忆中,虽然是吃过泥鳅和鳝鱼的,但他依稀记得这东西一点也不贵。
“我去问问阿清。”耿秋不死心的说,看着这么多的泥鳅鳝鱼,总想着拿去换点银子回来。要知道在现代泥鳅可值钱啦。
“不值钱的,大家都不喜欢吃,就算是大户人家,也不过是吃个野趣,偶尔弄的吃吃。你可以拿去卖,估计也就是三五文一斤,还不一定能买出多少。”阿清告诉他。要是真值钱,他们早就挖了带出去卖了。集市上有卖各种鱼的,但泥鳅鳝鱼极少有人买。
因为家里没粮了,耿秋就带着两个半桶子泥鳅和鳝鱼独自一个骑着骡子去了趟向南镇,果然泥鳅不值钱啊,花了好半天,才半卖半送的把带去的泥鳅卖光了,十多斤呢,才得了二十个大钱。鳝鱼倒是稍微好一点儿,也不过是得了三十个大钱。可总共快五十斤的泥鳅鳝鱼才得了五十个大钱,这还是他们存了好几天没吃完的,才存够这么多。
耿秋看着五十个大钱,心里明白想拿泥鳅和鳝鱼来赚钱,完全没多大意义啊。就算把他做泥鳅和鳝鱼的方法告诉别人也没多大作用,因为会做的厨子不少,而且就他这烧菜的手艺,说穿了也不过是个家常味道,算不上厨师级别。
阿昊就曾经说过,以前家里也吃过泥鳅和鳝鱼,味道不比耿秋弄的差。但一般也很少做这类的菜,因为在古代自然环境好,象乌龟甲鱼也多的很,各种鱼类野生的都不少,价格也不会贵,泥鳅和鳝鱼要做的好吃,需要的调料品也多,但这年头大多人数都吃不饱肚子,谁还会去买那些价格昂贵的调料品,宁愿做些最普通的东西来吃。就算是大户人家,也不过是偶尔换个口味吃吃。
这次耿秋只花了二两银子加这五十个大钱,就买了四十五斤糙米,六十斤粗面,一床半黑的新棉絮,这种就是差的棉花做的,新的还是很暖和,但用个两三年,就会硬了,板结在一起,起不到什么保暖作用。但他们的床上光铺着袍子,睡着不舒服不说,这衣物天天铺着睡,冬天要穿的时候就不暖和了,所以他买了这床棉絮。棉絮很贵,只敢买中低等的,要是好棉絮,一两银子都不够买一张被子。
他快马加鞭,快去快回,天朦朦亮就出发了,回来时已天完全黑了。阿昊和阿清都迎出村头三里地了,才碰到他。
“哎呀,这么晚才回来,我们担心坏了,生怕你出事呢。”阿清说,因为耿秋是第一次去向南镇,所以他去的时候,走了点弯路,好在路上不时会遇上农人,黑岩村三十里的地方还有一条村子叫黑崖村,他遇上的多半是黑崖村的人。
这两个村子算是相距最近的两条村子,两个村子也经常通婚,大家多半是亲戚。耿秋一家子回来的,早就传到了黑崖村了,所以大家看到他,都得是热情的指点路,要是没有人家的指点下,他只怕回来的更迟。
“没事,就是第一次去,走了点弯路,下次去就会好多了。”耿秋笑道。他接过阿清递过的一条黄瓜吃起来。路上可把他累坏了,虽然是骑着骡子,但一天没歇过,也够累人。这次他买的粮食多,他算过,差不多可以吃三个月。到秋收后,就可以直接在村子里换或者买些粮食了。他可懒得经常去,这赶路也太辛苦了。况且集镇上的东西也就那样,没多少好货,其实就算有好货,他也买不起。
“喂,镇上热闹不?那泥鳅鳝鱼好卖吗?”阿昊看着耿秋吃完饭问,才问。今天是阿昊做的饭,就是煮了一锅糙米饭,半稀不干的,还混了一半的青菜,拌了点盐,有点难吃,但耿秋饿了,也顾不得好吃不好吃,倒是吃完剩下的半锅子。
“比向阳镇热闹是热闹一点,但卖的东西却比向阳镇还差一点儿,几乎难得见到高档货,平时都是贫苦人往来,大家也买不起什么好货。泥鳅和鳝鱼总共才卖了五十个大钱。”耿秋说。这次去,他心里也吃了一惊,想不到向南镇更显得穷。不过想想也是,向南镇周边都是小山村,哪里消费得起高档货。
“这样啊,果然这些东西不值钱。我还想着没事干时去玩玩呢,看来没什么玩头了。”阿昊没兴致了。
“还玩呢,得想法子赚钱才是正事。”耿秋气乐了。就剩下十来两银子了,光是吃糙米粗面,外加一半的蔬菜,他们也不过是能吃个一两年。两人不想法子赚钱,这点子存款,实在是太让人不放心了,真怕吃了上顿没下顿呢。他长这么大,还真没过过缺衣少食的生活呢。
耿秋在现代是个有技术的人,可计算机在这里找不到一点儿市场,这种技术有等于没有。
其实就耿秋这种没吃过多少苦的人,来到古代生活技能并不高,好在他一来就白捡了老婆儿子,而且这老婆还自带了一笔不多不少的嫁妆(二十多两银子,在这个朝代,穷人家一辈子怕也赚不到呢。),要不然他怕是要饿肚子了。
老天没给他什么金手指,在这里又人生地不熟的,古代又不比现代,人口管理的很严,不能随意离开户籍地。他除了跟着阿昊混之外,还真不知道上哪儿去。不过命运也算是给他的一些福利吧。经过这几个月的体力劳动,他的身体素质比以前强太多了,现在背个百八十斤重的东西,走山路都能很轻松了。
这要是在以前完全不可能,他的身体虽然不错,可那都是健身房训练出来的,那里比得上现在。他刚开始过来时,穿的原主的衣服,那人至少比他矮五厘米,但耿秋穿人家的衣服也勉强能穿。因为人家比他壮实多了,所以上衣小袄夹袍子他都可以穿,当然除就是显得有点空荡荡,但裤子却短了一截。而现在他看着自己一身紧致有力的肌肉,不禁有点想笑,以前做梦都想锻炼出一身肌肉来,现在却轻而易举的,完全在他不经意中就得到了。
“喂,想什么呢?”阿昊瞅着耿秋,小声的问道。
“有点累了,能想什么啊,我现在就想有吃不完的米和肉。”耿秋自嘲道。
“唉,都怪我,没能让你过上好日子。我明天要更加努力去打猎了,一定要搞些肉回来吃。”阿昊有些伤心的说,他现在也很馋肉了。天天体力干活,还吃不上肉的生活,他也不乐意过。特别他还是户主,一家之主不能让家人吃饱肚子,完全是没能力的表现啊。
“呵呵。早点睡吧。”耿秋听了他的这些话,简直想笑都笑不出来,一想到自己一个大男人还得靠别人养,心情也不太好。
结果半夜做梦,耿秋都在啃红烧猪脚,只不过刚咬一口,就痛醒了,原来咬得是自己的手啊。
早上两人还没出门,就听到阿清家的黑小子在门口叫:“秋叔,秋叔,今天大家都去挖泥鳅呢。”
两人随着人群到了地里,村长直接让大家每家选一块地去挖,互相不打搅,各挖各的,以免产生矛盾。这个法子,可是他这两天想了很久才想出来的。如果耿秋他们能种出水稻,以后大家都可以跟着种水稻,还不如现在先把地先挖出来,如果耿秋他们种不出水稻也无所谓。这挖泥鳅的活儿,大家想干多久就干多久,一个村子里的人,这片荒地,大家都有份,不能光是耿秋家开,大家都得点,也就没人事后乱说了。当然也不见得有人和耿秋他们一样天天在这里挖地。这块地要挖出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地里全是深深的草根,不弄干净,怎么种庄稼。
果然,大家都只挖了一些泥鳅和鳝鱼就各自散了,大家在听说耿秋他们想开田来种水稻,也只是七嘴八舌的乱说了一通,总之,都是反对的。不过没人在意他们干什么,只有水稻真正种出来时,他们才会明白。
耿秋和阿昊看着乱糟糟的人群离开,心情反而更好些,他们走了,不打搅自己干活。耿秋还生怕这些人一拥而上的把这块地全开垦出来的。其实他这可是瞎操心,因为深处的地方,根本就不能开垦的,那可是真正沼泽地,会陷进去的,能开垦的地方不过一小半而已。而他们现在能挖的地方,就占了四分之一。就是说,以后他们家是水田最多的一户了。
连续多天,阿昊和耿秋都是重复着割草,挖草根翻地的活儿,天天累得半死,这种体力活实在是很无聊,而且干完活后,饭量明显增加。虽然每天都能捡回好几斤泥鳅和鳝鱼,但家里养的泥鳅鳝鱼已经多的吃不完了。有时候耿秋和阿昊都懒得捡回家,直接扔到沼泽地里了。
“你说,这泥鳅和鳝鱼能不能拿到集市上去卖?”耿秋问阿昊。
“不知道,不过就算能卖,肯定也不值钱。”阿昊答,在他的记忆中,虽然是吃过泥鳅和鳝鱼的,但他依稀记得这东西一点也不贵。
“我去问问阿清。”耿秋不死心的说,看着这么多的泥鳅鳝鱼,总想着拿去换点银子回来。要知道在现代泥鳅可值钱啦。
“不值钱的,大家都不喜欢吃,就算是大户人家,也不过是吃个野趣,偶尔弄的吃吃。你可以拿去卖,估计也就是三五文一斤,还不一定能买出多少。”阿清告诉他。要是真值钱,他们早就挖了带出去卖了。集市上有卖各种鱼的,但泥鳅鳝鱼极少有人买。
因为家里没粮了,耿秋就带着两个半桶子泥鳅和鳝鱼独自一个骑着骡子去了趟向南镇,果然泥鳅不值钱啊,花了好半天,才半卖半送的把带去的泥鳅卖光了,十多斤呢,才得了二十个大钱。鳝鱼倒是稍微好一点儿,也不过是得了三十个大钱。可总共快五十斤的泥鳅鳝鱼才得了五十个大钱,这还是他们存了好几天没吃完的,才存够这么多。
耿秋看着五十个大钱,心里明白想拿泥鳅和鳝鱼来赚钱,完全没多大意义啊。就算把他做泥鳅和鳝鱼的方法告诉别人也没多大作用,因为会做的厨子不少,而且就他这烧菜的手艺,说穿了也不过是个家常味道,算不上厨师级别。
阿昊就曾经说过,以前家里也吃过泥鳅和鳝鱼,味道不比耿秋弄的差。但一般也很少做这类的菜,因为在古代自然环境好,象乌龟甲鱼也多的很,各种鱼类野生的都不少,价格也不会贵,泥鳅和鳝鱼要做的好吃,需要的调料品也多,但这年头大多人数都吃不饱肚子,谁还会去买那些价格昂贵的调料品,宁愿做些最普通的东西来吃。就算是大户人家,也不过是偶尔换个口味吃吃。
这次耿秋只花了二两银子加这五十个大钱,就买了四十五斤糙米,六十斤粗面,一床半黑的新棉絮,这种就是差的棉花做的,新的还是很暖和,但用个两三年,就会硬了,板结在一起,起不到什么保暖作用。但他们的床上光铺着袍子,睡着不舒服不说,这衣物天天铺着睡,冬天要穿的时候就不暖和了,所以他买了这床棉絮。棉絮很贵,只敢买中低等的,要是好棉絮,一两银子都不够买一张被子。
他快马加鞭,快去快回,天朦朦亮就出发了,回来时已天完全黑了。阿昊和阿清都迎出村头三里地了,才碰到他。
“哎呀,这么晚才回来,我们担心坏了,生怕你出事呢。”阿清说,因为耿秋是第一次去向南镇,所以他去的时候,走了点弯路,好在路上不时会遇上农人,黑岩村三十里的地方还有一条村子叫黑崖村,他遇上的多半是黑崖村的人。
这两个村子算是相距最近的两条村子,两个村子也经常通婚,大家多半是亲戚。耿秋一家子回来的,早就传到了黑崖村了,所以大家看到他,都得是热情的指点路,要是没有人家的指点下,他只怕回来的更迟。
“没事,就是第一次去,走了点弯路,下次去就会好多了。”耿秋笑道。他接过阿清递过的一条黄瓜吃起来。路上可把他累坏了,虽然是骑着骡子,但一天没歇过,也够累人。这次他买的粮食多,他算过,差不多可以吃三个月。到秋收后,就可以直接在村子里换或者买些粮食了。他可懒得经常去,这赶路也太辛苦了。况且集镇上的东西也就那样,没多少好货,其实就算有好货,他也买不起。
“喂,镇上热闹不?那泥鳅鳝鱼好卖吗?”阿昊看着耿秋吃完饭问,才问。今天是阿昊做的饭,就是煮了一锅糙米饭,半稀不干的,还混了一半的青菜,拌了点盐,有点难吃,但耿秋饿了,也顾不得好吃不好吃,倒是吃完剩下的半锅子。
“比向阳镇热闹是热闹一点,但卖的东西却比向阳镇还差一点儿,几乎难得见到高档货,平时都是贫苦人往来,大家也买不起什么好货。泥鳅和鳝鱼总共才卖了五十个大钱。”耿秋说。这次去,他心里也吃了一惊,想不到向南镇更显得穷。不过想想也是,向南镇周边都是小山村,哪里消费得起高档货。
“这样啊,果然这些东西不值钱。我还想着没事干时去玩玩呢,看来没什么玩头了。”阿昊没兴致了。
“还玩呢,得想法子赚钱才是正事。”耿秋气乐了。就剩下十来两银子了,光是吃糙米粗面,外加一半的蔬菜,他们也不过是能吃个一两年。两人不想法子赚钱,这点子存款,实在是太让人不放心了,真怕吃了上顿没下顿呢。他长这么大,还真没过过缺衣少食的生活呢。
耿秋在现代是个有技术的人,可计算机在这里找不到一点儿市场,这种技术有等于没有。
其实就耿秋这种没吃过多少苦的人,来到古代生活技能并不高,好在他一来就白捡了老婆儿子,而且这老婆还自带了一笔不多不少的嫁妆(二十多两银子,在这个朝代,穷人家一辈子怕也赚不到呢。),要不然他怕是要饿肚子了。
老天没给他什么金手指,在这里又人生地不熟的,古代又不比现代,人口管理的很严,不能随意离开户籍地。他除了跟着阿昊混之外,还真不知道上哪儿去。不过命运也算是给他的一些福利吧。经过这几个月的体力劳动,他的身体素质比以前强太多了,现在背个百八十斤重的东西,走山路都能很轻松了。
这要是在以前完全不可能,他的身体虽然不错,可那都是健身房训练出来的,那里比得上现在。他刚开始过来时,穿的原主的衣服,那人至少比他矮五厘米,但耿秋穿人家的衣服也勉强能穿。因为人家比他壮实多了,所以上衣小袄夹袍子他都可以穿,当然除就是显得有点空荡荡,但裤子却短了一截。而现在他看着自己一身紧致有力的肌肉,不禁有点想笑,以前做梦都想锻炼出一身肌肉来,现在却轻而易举的,完全在他不经意中就得到了。
“喂,想什么呢?”阿昊瞅着耿秋,小声的问道。
“有点累了,能想什么啊,我现在就想有吃不完的米和肉。”耿秋自嘲道。
“唉,都怪我,没能让你过上好日子。我明天要更加努力去打猎了,一定要搞些肉回来吃。”阿昊有些伤心的说,他现在也很馋肉了。天天体力干活,还吃不上肉的生活,他也不乐意过。特别他还是户主,一家之主不能让家人吃饱肚子,完全是没能力的表现啊。
“呵呵。早点睡吧。”耿秋听了他的这些话,简直想笑都笑不出来,一想到自己一个大男人还得靠别人养,心情也不太好。
结果半夜做梦,耿秋都在啃红烧猪脚,只不过刚咬一口,就痛醒了,原来咬得是自己的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