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三章凯旋之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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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缪斯就离开了西江水寨,住在了堆满尸体的峡谷旁。虽然气味难闻,环境肮脏,但毕竟安全。不管是马拉城的队伍,还是神庙的骑兵,大约都不会经过此地。
他又用几枚蜒螺贝雇佣了大批的劳工,一天就挖出了1000多具尸体,然后装船送往马拉城。
不管达马斯打的是什么主意,他得先把自己的事做完才好撇清,这点缪斯心里是相当清楚的。与西江水寨暗通款曲能获得好处,用更少的钱办好事,顺便贪污一部分,办好自己的事能在元老会获得认可,才有资格竞争爵士的爵位。至于帮达马斯隐瞒消息——既然达马斯不在乎他的性命,他又何必帮人家隐瞒,一名骑士团的爵士,和他可没有上下级的关系。
缪斯是个比较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在骑士中属于异类,因此就算是拼命的讨好主祭的男宠,他也没能得到爵士的提名。此次来西江水寨是他的一次重要机会,因此哪怕有战斗威胁,他也没有丝毫要后退的意思,而且召集了那些骑士扈从,高声道:“不管发生什么事,我们一定要坚持自己的任务,将这些战死沙场的勇士们带回城邦安葬。”
不管是真骑士假骑士,在此等大义凛然的语言下,那是没有丝毫抵抗能力的。谁要是现在说“我先走一步”,那回去定然要被剥去成为骑士的资格的,哪怕骑士扈从都做不成,只能去做野骑兵。所以不管是真的品德高尚还是担心利益受损,大家全都留在了西江水寨或峡谷,一门心思的要将尸体全挖出来。就连随船前往马拉城的骑士,在部分尸体送到后,都记得要赶回来,以免被人当作是胆小的逃跑者。
当然,这也与他们不畏惧战争有关。现代人听到战斗就跑,骑士们却是闻着战鼓声冲刺,时候到了,再猥琐的骑士也不怕死了。
缪斯不用亲自动手刨尸体,就整天的研究那些尸体。他也想知道,陈易等人究竟是如何成批量的杀死重步兵的。那日回到城邦的水手们多是划桨手,窝在船舱里侥幸逃命,哪里知道战场上发生的事情。船队的掌旗官更是个满脑肥肠的大胖子,第一个逃回去的就是他,只说是火光漫天,给元老会的映象似乎是魔法师驾临。
这里可是神庙的地界,若是真的有魔法师,那些异端裁判所可不会放过他们。
缪斯想的多了,倒把自己吓住了,再看地上腐烂的尸体,反而觉得后者更可亲。
仔细去看,虽然各种形状的尸体都有,但他们基本上都有一个共通点,那就是身上的孔洞了。一些尸体的骨头都断裂了,从裂纹的形式,就能看出那些“子弹”的威力。
缪斯小心的从一具腐烂的尸体上,检出一枚弹头。
12.7mm的重机枪弹,重一两,黄铜打造,射入人体后仍未变形,只是尖端稍短一点。周围的老公眼巴巴的盯着缪斯,下手的速度更快了。
“怪不得他们不再要加钱了。”缪斯恨恨的看了几眼周围的劳工。他并不是第一次见子弹,昨天在城寨内,就有本地人偷偷前来出售,一颗子弹是一枚铜币的价钱,据说马拉城也是用这个价钱回收子弹,故而在市场上,子弹甚至能够直接流通。
用铜杀人,真是奢侈
缪斯摇头间,也有些恐惧,要打死3000人,那得多少铜弹,不少人身上都是千疮百孔的,嵌在身体内的也都没有取出来,倒是那些劳工,暗地里偷摸着弹孔内的铜弹。
“西江水寨真是富啊”缪斯叹了口气,重新爬回峡谷上方,招手叫来弗拉乌斯,道:“你看着这些劳工,谁要是敢破坏尸体,吊死他”
一句话说的残酷无比,而且声音颇大,让许多人都听到了。
弗拉乌斯原先还没注意到峡谷里的劳工,听了缪斯的话,脸却沉了下来。
普通人的尸体是没有意义的,乡野村夫也不在乎这个。但士兵的尸体,骑士的遗体,却是荣誉的象征,不容玷污。否则他们何必花数百枚的蜒螺贝运回尸体。
“都给我小心点。”弗拉乌斯顾不上峡谷内的肮脏,带着两名同伴就下了深坑。已经挖掉了1000多具尸体的峡谷,几乎到了地面的最下层。
有骑士看守,劳工们也只好闷头工作,偶尔偷藏起来,也要凭运气。
到了晚上,剩下的千多具遗骸全被挖了出来,接着又分别装船,就在劳工们拿了赏钱,千恩万谢的要离开的时候,弗拉乌斯突然发难道:“搜查他们。”
“凭什么?”
“不能让他们搜查。”
“我们是平民,不是奴隶”
“你们又不是西江城的人。”
听了这些话,站在峡谷边缘的缪斯又好气又好笑,转身走了。他知道弗拉乌斯想做什么,3000具尸体,留下来的子弹怕是不少于这个数字,有些尸体内甚至又四五枚,十多枚,因为当日的重步兵方阵是排列整齐的,子弹往往力尽而止,那些都停留在了尸体内。虽然一些被搬运尸体的工人弄走了,一些现在是当场发现被收缴,劳工们偷藏起来的仍旧不少。
3000枚铜币,那可是300蜒螺贝。
缪斯自己都忍不住想分一杯羹,更别说弗拉乌斯这些骑士扈从了。从获取不义之财的平民身上获得他们的不义之财,那可不算是违背骑士誓言,而应该是对不义之财的拥有者的惩罚。
“他们应该不会独吞的。”缪斯这么想着走进了自己的小木屋,将门锁上权当不知。在场的只有他是真正的正牌骑士,要顾忌着影响。
劳工们的反抗没能令骑士扈从们的行为停止。随着数名劳工身上搜出的三十余颗弹头,更多的骑士扈从参与了进来。
“抵抗的,全部吊死”甲胃周全的弗拉无锡高喊。
几乎所有的劳工都私藏了或多或少的弹头,要是全吊死的话,他们怕是要被围起来了。但弗拉乌斯又恨这些玷污了士兵尸体的家伙们,故而不愿以轻易放过。
几名扭动着身体挣扎的劳工被拖走了,骑士扈从们没有丝毫的犹豫,熟练的在他们的脖子上套了麻绳,另一段系在戍兽上,一拍手,那戍兽就机灵的奔跑起来。
等到转了一圈之后,三名被绑起来的劳工已是奄奄一息,他们随便找了三颗歪脖子树,将人一挂,三分钟过后,就算是吊死了。
劳工们眼睛都在冒血,愣是不敢冲上来。骑士们都是全套盔甲的,别说是没有刀剑,就是有了也很难砍穿。
临时负责峡谷的运十七看到了,没奈何的走过来。劳工并不属于西江城,人家要搜身,他也不愿意阻止,其实谁看见那些铜弹不眼红,都是能在市场上随便用的,遇到运气好,还有人愿意出高价呢。
不过,杀人就有些过了,虽然是面对骑士,他还是没点畏怯的喊道:“阁下,这里是西江城的地盘。”
弗拉乌斯冷哼一声,示意手下人继续搜身,却再没说吊死人的话。
近千名劳工并非是一体的,而且许多人都是附近的村民,知根知底。他们敢鼓噪生事,却不敢袭击骑士,但后者却敢于肆无忌惮的吊死他们——在这种巨大的权利差距下,劳工们只能安静的将手上的铜弹交出来。
当然,有不满意的,则公然或偷偷的将之再仍回到峡谷中。弗拉乌斯开始的时候还拳打脚踢的,后来也就不管了,反正掉下去的多了,再找人捡回来就是了。
这么一耽搁,第二天也就过去了,待到第二日准备好的时候,整个峡谷附近的水域都是尸臭味。
“装甲送来了吗?”缪斯站在码头上,像是一尊雕像,这是他模仿大爵士的姿态。乃是是神庙典礼的时候,大爵士们摆给民众看的,经过上万年的千锤百炼,仅从姿势上来看,委实是帅的惊人。毕竟像是缪斯此等猥琐的鼠脸男,要想有个能看得过去的样子,已经是相当不容易了。就像是要肥猪伪装精瘦肉一样困难。
帕伊图显的忧心忡忡,回道:“只送来了1000多具。”
“没有要钱?”
帕伊图苦笑两声,带着他去了船舱。
里面全是破碎的胸甲等等,看样子都是从尸体上剥下来的,血迹斑斑不说,关键部位几乎全有问题。
“都是不能用的?”
“我找了一遍,勉强能用的有十几具。倒是头盔有38具,都有铁片包着,是完好的。”
十几具染血的破皮甲,至少值几百枚铜币了,就是数十枚蜒螺贝的好处了。头盔的价格相当,但完好的还要多一点。那些上村都有自己的武力,但装备少的可怜,这些东西想必很好出手。
缪斯犹豫了一下,问道:“今天发生什么事了吗?”
“听说……”帕伊图压低声音道:“西江城在搞什么戒严。就是军队战备。”
城邦出兵了
两人有同样的认识,只是谁都不说而已。
“把那些能用的甲取出来,腾艘小船出来,卖到别的地方去。得的钱,给大伙分了吧。”缪斯知道,这些是陈易因为自己递消息的好处费,算上尸体上便宜的钱,等于是送了两次。第二次,是因为消息证实的缘故?
缪斯乱想着:这钱可太好赚了。
“出发吗?”船长前来询问。
“出发吧。”缪斯走出了船舱站在甲板上,远眺前方的西江水寨。
这里的繁华和欣欣向荣,让它显的年轻活力太多。
远方,传来“哒哒哒”的枪声,缪斯浑身一凛,知道那是“自动步枪”,是西江水寨的哨兵的武器。
枪声骤停。
旋即又起,却是另一个方向。
“骑兵啊”
听音变位是最基础的技巧,这么快的速度,肯定不会是重步兵。不过,想想也是,刚损失了一个营的重步兵,元老会也不敢再消耗神庙力量了。
……V
第二天一早,缪斯就离开了西江水寨,住在了堆满尸体的峡谷旁。虽然气味难闻,环境肮脏,但毕竟安全。不管是马拉城的队伍,还是神庙的骑兵,大约都不会经过此地。
他又用几枚蜒螺贝雇佣了大批的劳工,一天就挖出了1000多具尸体,然后装船送往马拉城。
不管达马斯打的是什么主意,他得先把自己的事做完才好撇清,这点缪斯心里是相当清楚的。与西江水寨暗通款曲能获得好处,用更少的钱办好事,顺便贪污一部分,办好自己的事能在元老会获得认可,才有资格竞争爵士的爵位。至于帮达马斯隐瞒消息——既然达马斯不在乎他的性命,他又何必帮人家隐瞒,一名骑士团的爵士,和他可没有上下级的关系。
缪斯是个比较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在骑士中属于异类,因此就算是拼命的讨好主祭的男宠,他也没能得到爵士的提名。此次来西江水寨是他的一次重要机会,因此哪怕有战斗威胁,他也没有丝毫要后退的意思,而且召集了那些骑士扈从,高声道:“不管发生什么事,我们一定要坚持自己的任务,将这些战死沙场的勇士们带回城邦安葬。”
不管是真骑士假骑士,在此等大义凛然的语言下,那是没有丝毫抵抗能力的。谁要是现在说“我先走一步”,那回去定然要被剥去成为骑士的资格的,哪怕骑士扈从都做不成,只能去做野骑兵。所以不管是真的品德高尚还是担心利益受损,大家全都留在了西江水寨或峡谷,一门心思的要将尸体全挖出来。就连随船前往马拉城的骑士,在部分尸体送到后,都记得要赶回来,以免被人当作是胆小的逃跑者。
当然,这也与他们不畏惧战争有关。现代人听到战斗就跑,骑士们却是闻着战鼓声冲刺,时候到了,再猥琐的骑士也不怕死了。
缪斯不用亲自动手刨尸体,就整天的研究那些尸体。他也想知道,陈易等人究竟是如何成批量的杀死重步兵的。那日回到城邦的水手们多是划桨手,窝在船舱里侥幸逃命,哪里知道战场上发生的事情。船队的掌旗官更是个满脑肥肠的大胖子,第一个逃回去的就是他,只说是火光漫天,给元老会的映象似乎是魔法师驾临。
这里可是神庙的地界,若是真的有魔法师,那些异端裁判所可不会放过他们。
缪斯想的多了,倒把自己吓住了,再看地上腐烂的尸体,反而觉得后者更可亲。
仔细去看,虽然各种形状的尸体都有,但他们基本上都有一个共通点,那就是身上的孔洞了。一些尸体的骨头都断裂了,从裂纹的形式,就能看出那些“子弹”的威力。
缪斯小心的从一具腐烂的尸体上,检出一枚弹头。
12.7mm的重机枪弹,重一两,黄铜打造,射入人体后仍未变形,只是尖端稍短一点。周围的老公眼巴巴的盯着缪斯,下手的速度更快了。
“怪不得他们不再要加钱了。”缪斯恨恨的看了几眼周围的劳工。他并不是第一次见子弹,昨天在城寨内,就有本地人偷偷前来出售,一颗子弹是一枚铜币的价钱,据说马拉城也是用这个价钱回收子弹,故而在市场上,子弹甚至能够直接流通。
用铜杀人,真是奢侈
缪斯摇头间,也有些恐惧,要打死3000人,那得多少铜弹,不少人身上都是千疮百孔的,嵌在身体内的也都没有取出来,倒是那些劳工,暗地里偷摸着弹孔内的铜弹。
“西江水寨真是富啊”缪斯叹了口气,重新爬回峡谷上方,招手叫来弗拉乌斯,道:“你看着这些劳工,谁要是敢破坏尸体,吊死他”
一句话说的残酷无比,而且声音颇大,让许多人都听到了。
弗拉乌斯原先还没注意到峡谷里的劳工,听了缪斯的话,脸却沉了下来。
普通人的尸体是没有意义的,乡野村夫也不在乎这个。但士兵的尸体,骑士的遗体,却是荣誉的象征,不容玷污。否则他们何必花数百枚的蜒螺贝运回尸体。
“都给我小心点。”弗拉乌斯顾不上峡谷内的肮脏,带着两名同伴就下了深坑。已经挖掉了1000多具尸体的峡谷,几乎到了地面的最下层。
有骑士看守,劳工们也只好闷头工作,偶尔偷藏起来,也要凭运气。
到了晚上,剩下的千多具遗骸全被挖了出来,接着又分别装船,就在劳工们拿了赏钱,千恩万谢的要离开的时候,弗拉乌斯突然发难道:“搜查他们。”
“凭什么?”
“不能让他们搜查。”
“我们是平民,不是奴隶”
“你们又不是西江城的人。”
听了这些话,站在峡谷边缘的缪斯又好气又好笑,转身走了。他知道弗拉乌斯想做什么,3000具尸体,留下来的子弹怕是不少于这个数字,有些尸体内甚至又四五枚,十多枚,因为当日的重步兵方阵是排列整齐的,子弹往往力尽而止,那些都停留在了尸体内。虽然一些被搬运尸体的工人弄走了,一些现在是当场发现被收缴,劳工们偷藏起来的仍旧不少。
3000枚铜币,那可是300蜒螺贝。
缪斯自己都忍不住想分一杯羹,更别说弗拉乌斯这些骑士扈从了。从获取不义之财的平民身上获得他们的不义之财,那可不算是违背骑士誓言,而应该是对不义之财的拥有者的惩罚。
“他们应该不会独吞的。”缪斯这么想着走进了自己的小木屋,将门锁上权当不知。在场的只有他是真正的正牌骑士,要顾忌着影响。
劳工们的反抗没能令骑士扈从们的行为停止。随着数名劳工身上搜出的三十余颗弹头,更多的骑士扈从参与了进来。
“抵抗的,全部吊死”甲胃周全的弗拉无锡高喊。
几乎所有的劳工都私藏了或多或少的弹头,要是全吊死的话,他们怕是要被围起来了。但弗拉乌斯又恨这些玷污了士兵尸体的家伙们,故而不愿以轻易放过。
几名扭动着身体挣扎的劳工被拖走了,骑士扈从们没有丝毫的犹豫,熟练的在他们的脖子上套了麻绳,另一段系在戍兽上,一拍手,那戍兽就机灵的奔跑起来。
等到转了一圈之后,三名被绑起来的劳工已是奄奄一息,他们随便找了三颗歪脖子树,将人一挂,三分钟过后,就算是吊死了。
劳工们眼睛都在冒血,愣是不敢冲上来。骑士们都是全套盔甲的,别说是没有刀剑,就是有了也很难砍穿。
临时负责峡谷的运十七看到了,没奈何的走过来。劳工并不属于西江城,人家要搜身,他也不愿意阻止,其实谁看见那些铜弹不眼红,都是能在市场上随便用的,遇到运气好,还有人愿意出高价呢。
不过,杀人就有些过了,虽然是面对骑士,他还是没点畏怯的喊道:“阁下,这里是西江城的地盘。”
弗拉乌斯冷哼一声,示意手下人继续搜身,却再没说吊死人的话。
近千名劳工并非是一体的,而且许多人都是附近的村民,知根知底。他们敢鼓噪生事,却不敢袭击骑士,但后者却敢于肆无忌惮的吊死他们——在这种巨大的权利差距下,劳工们只能安静的将手上的铜弹交出来。
当然,有不满意的,则公然或偷偷的将之再仍回到峡谷中。弗拉乌斯开始的时候还拳打脚踢的,后来也就不管了,反正掉下去的多了,再找人捡回来就是了。
这么一耽搁,第二天也就过去了,待到第二日准备好的时候,整个峡谷附近的水域都是尸臭味。
“装甲送来了吗?”缪斯站在码头上,像是一尊雕像,这是他模仿大爵士的姿态。乃是是神庙典礼的时候,大爵士们摆给民众看的,经过上万年的千锤百炼,仅从姿势上来看,委实是帅的惊人。毕竟像是缪斯此等猥琐的鼠脸男,要想有个能看得过去的样子,已经是相当不容易了。就像是要肥猪伪装精瘦肉一样困难。
帕伊图显的忧心忡忡,回道:“只送来了1000多具。”
“没有要钱?”
帕伊图苦笑两声,带着他去了船舱。
里面全是破碎的胸甲等等,看样子都是从尸体上剥下来的,血迹斑斑不说,关键部位几乎全有问题。
“都是不能用的?”
“我找了一遍,勉强能用的有十几具。倒是头盔有38具,都有铁片包着,是完好的。”
十几具染血的破皮甲,至少值几百枚铜币了,就是数十枚蜒螺贝的好处了。头盔的价格相当,但完好的还要多一点。那些上村都有自己的武力,但装备少的可怜,这些东西想必很好出手。
缪斯犹豫了一下,问道:“今天发生什么事了吗?”
“听说……”帕伊图压低声音道:“西江城在搞什么戒严。就是军队战备。”
城邦出兵了
两人有同样的认识,只是谁都不说而已。
“把那些能用的甲取出来,腾艘小船出来,卖到别的地方去。得的钱,给大伙分了吧。”缪斯知道,这些是陈易因为自己递消息的好处费,算上尸体上便宜的钱,等于是送了两次。第二次,是因为消息证实的缘故?
缪斯乱想着:这钱可太好赚了。
“出发吗?”船长前来询问。
“出发吧。”缪斯走出了船舱站在甲板上,远眺前方的西江水寨。
这里的繁华和欣欣向荣,让它显的年轻活力太多。
远方,传来“哒哒哒”的枪声,缪斯浑身一凛,知道那是“自动步枪”,是西江水寨的哨兵的武器。
枪声骤停。
旋即又起,却是另一个方向。
“骑兵啊”
听音变位是最基础的技巧,这么快的速度,肯定不会是重步兵。不过,想想也是,刚损失了一个营的重步兵,元老会也不敢再消耗神庙力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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