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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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百万,黎振轩确实不缺,更多他也拿的出来。
诛仙繁体版的第一笔版税分成已经到了,简体的版税分成到九月份也会打到自己的账上。
高群舒这下子真的有些惊讶了,三五百万多吗?
不能算多,但是决然不是一个小数目。尤其是一个十八九岁刚刚上大学的年轻人,能拿出这个数字的更是凤毛麟角。见到黎振轩一脸认真的样子,完全不像是随口说书,高群舒的态度也有些变了:“你是?”
“我?黎振轩,一个写小说的。”
“黎振轩?”高群舒觉得这名字有些耳熟,想了想,顿时想了起来:“你是那个写了诛仙的学生?”
他在火车站等车的时候刚买了张报纸,现在想来,报纸上那张照片,那个十八岁的年轻小说家,可不就是眼前的人吗?
“没想到啊。”高群舒忍不住感叹的道。
没想到什么,他当然是没想到写小说这么弄钱了。
他在报纸上看到的内容,说诛仙简体版买了六十万册繁体版已经销售数百万册还没有太多的感觉,只是觉得这小年轻挺有本事的,写的小说竟然能卖出这么多。但是现在看到黎振轩这副三五百万随手就拿出来的态度,这才觉得黎振轩当真了不得。
一部小说赚好几百万,这还不够了不得吗?
“高叔,您还是跟我说说您的剧本吧。”
“好,那我就跟你说说。”
果然黎振轩猜的没错,高群舒现在手上的剧本正是《征服》,他还拿出了剧本让黎振轩看看有没有什么要修改的地方。黎振轩还真的不拿自己当外人,高群舒叫他看着给改改,黎振轩这还真的认真看了起来。
范小波原本挺不乐意这个抢了自己床铺的胖子,现在听到高群舒竟然是个导演,多多少少也来了一点兴趣,黎振轩和高群舒讨论起了剧本,他也跟在后头看着。
这一看,黎振轩就觉出这个《征服》的剧本和自己后世看到的电视剧剧情有些不一样的地方。线索比较乱,出场人物明显要多,而且还稍微有些混乱。
“高叔,您这个剧本还稍微有点儿问题啊,你看,这前面刘华强有一个叫小高的小弟,一起杀的吴天,结果后面这个小高突然就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过。还有刘华强前妻的妹妹,这个角色感觉根本就没有什么意义,就是出下场,然后就没有了,跟情节一点关系都没有。”
高群舒原本让黎振轩帮他看剧本,只是客气一下,他没想到黎振轩还真的认真看起来了,而且指出他剧本上的不足。一开始高群舒还没有太在意,照着黎振轩指出的地方看了看,认真的琢磨琢磨,还真的觉得这两个地方都有点儿不对,把小高和前妻妹妹这两个角色删掉,高群舒顿时觉得好像这两段戏都变得紧凑多了,相对的,原来那样的剧情就显得十分拖拉。
“高叔,您觉得怎么样?”
“好,很好啊,这样改……”高群舒琢磨了一会儿,越是琢磨越是觉得这个自己本来以为已经很好的本子好像还有很多地方不好的,立刻道:“小黎,你是懂行的,帮我看看,看看还有什么地方要改的。”
“还有就是刘华强和宋老虎谈判这一段儿,感觉这一段刘华强的表现有点太软了,跟他嚣张的个性有点不太相符。我觉得这里得加点台词……”
黎振轩认真的和高群舒商讨了起来,范小波听了一会儿就觉得无聊,吃不住困躺床上睡觉了。
黎振轩则逐条逐条的将自己的修改意见说出来,有些是他后世看电视剧的经验,有的是他自己琢磨出来的故事中的一些硬伤和修改方法。原本三十集的剧本在黎振轩的不断修改删减之下,逐渐浓缩,砍掉了很多原本没有必要描述或者可以一笔带过的支线,主视角完全的集中在了刘华强的身上,又增添了一些黎振轩认为很有震撼力的剧情,最终将整个剧本浓缩为20集。
改完之后,黎振轩发现这份自己和高群舒商讨着修改的剧本,已经跟前世《征服》的剧情有了很大的不同,大体脉络主线剧情仍旧一样,但是在细节方面却有了极大的不同。
看完了修改之后的剧本,高群舒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小黎,你这本事绝了,难怪你的小说能卖的这么好。”
“哪能啊,这故事本身就好,我就是修修改改。”黎振轩笑着,接着做出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问道:“高叔,你这本子估摸着要投多少钱?”
“你真要投啊?”
“当然啦,我很看好这个本子。”
高群舒想了一下:“我觉得,大概有个四百五十万肯定就够了。”
这个时候再跟黎振轩说话,高群舒的语气变得更加不同了,声音之中甚至待了一丁点儿的恭敬。因为如果黎振轩投资,他们之间的关系就从刚刚认识的陌生人,一起讨论剧本的朋友变成了投资者和导演的关系。
“三百万,成,这部戏我投了。那高叔,您觉得刘华强找谁来演合适?”
高群舒的声音更加认真了些:“我觉得孙宏雷挺合适的,我看过他在《永不瞑目》和《像雾像雨又像风》里的表演,我觉得他能演出刘华强的那种野性嚣张的感觉出来。”
果然是他啊。
不过,现在和历史上不同,历史上《征服》一直拖到2003年才开拍,就是因为刘华强的演员不好找,现在孙宏雷应该还空不出档期。只要颜王孙空不出档期,那他就有机会演刘华强。
不错,黎振轩不但想要投资《征服》,更想要饰演刘华强这个角色。
他既然想要成为明星,那么就没有一部大热剧的主角更适合作为自己的出道作品的了,《征服》毫无疑问是最优的选择之一,这也是他为什么要投资《征服》的原因,除了因为征服这部剧确实赚钱之外,更重要的是他全资进组,对于自己竞争男主角这个位置毫无疑问是一枚重量级的砝码。
“那就这么说定了高叔,您先联系剧组,资金这方面我时刻给你备着。”
“那太好了。”
虽然这投资拉的有点儿莫名其妙,而且黎振轩实在是年轻,但是高群舒到不怀疑黎振轩是晃点自己。一方面黎振轩和自己讨论剧本,确实的展现了对这个剧本的兴趣。另一方面,他趁着上厕所的机会找出版社方面的熟人打听了一下黎振轩,主要是打听黎振轩通过《诛仙》这本书究竟赚了多少钱。
最后那个熟人报出了一个大概的数字,这个数字让高群舒彻底没了怀疑心。
只想说……狗娘养的暴发户真TMD的有钱!
到了京城,黎振轩和高群舒互相留下了联系方式。高群舒原本要拉着黎振轩一起去喝一杯,再好好商讨一下剧本和投资的事情,但是黎振轩以要去报道为理由拒绝了,谢绝了高群舒的额相送,黎振轩拉上行李,进了中传的校门。
三五百万,黎振轩确实不缺,更多他也拿的出来。
诛仙繁体版的第一笔版税分成已经到了,简体的版税分成到九月份也会打到自己的账上。
高群舒这下子真的有些惊讶了,三五百万多吗?
不能算多,但是决然不是一个小数目。尤其是一个十八九岁刚刚上大学的年轻人,能拿出这个数字的更是凤毛麟角。见到黎振轩一脸认真的样子,完全不像是随口说书,高群舒的态度也有些变了:“你是?”
“我?黎振轩,一个写小说的。”
“黎振轩?”高群舒觉得这名字有些耳熟,想了想,顿时想了起来:“你是那个写了诛仙的学生?”
他在火车站等车的时候刚买了张报纸,现在想来,报纸上那张照片,那个十八岁的年轻小说家,可不就是眼前的人吗?
“没想到啊。”高群舒忍不住感叹的道。
没想到什么,他当然是没想到写小说这么弄钱了。
他在报纸上看到的内容,说诛仙简体版买了六十万册繁体版已经销售数百万册还没有太多的感觉,只是觉得这小年轻挺有本事的,写的小说竟然能卖出这么多。但是现在看到黎振轩这副三五百万随手就拿出来的态度,这才觉得黎振轩当真了不得。
一部小说赚好几百万,这还不够了不得吗?
“高叔,您还是跟我说说您的剧本吧。”
“好,那我就跟你说说。”
果然黎振轩猜的没错,高群舒现在手上的剧本正是《征服》,他还拿出了剧本让黎振轩看看有没有什么要修改的地方。黎振轩还真的不拿自己当外人,高群舒叫他看着给改改,黎振轩这还真的认真看了起来。
范小波原本挺不乐意这个抢了自己床铺的胖子,现在听到高群舒竟然是个导演,多多少少也来了一点兴趣,黎振轩和高群舒讨论起了剧本,他也跟在后头看着。
这一看,黎振轩就觉出这个《征服》的剧本和自己后世看到的电视剧剧情有些不一样的地方。线索比较乱,出场人物明显要多,而且还稍微有些混乱。
“高叔,您这个剧本还稍微有点儿问题啊,你看,这前面刘华强有一个叫小高的小弟,一起杀的吴天,结果后面这个小高突然就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过。还有刘华强前妻的妹妹,这个角色感觉根本就没有什么意义,就是出下场,然后就没有了,跟情节一点关系都没有。”
高群舒原本让黎振轩帮他看剧本,只是客气一下,他没想到黎振轩还真的认真看起来了,而且指出他剧本上的不足。一开始高群舒还没有太在意,照着黎振轩指出的地方看了看,认真的琢磨琢磨,还真的觉得这两个地方都有点儿不对,把小高和前妻妹妹这两个角色删掉,高群舒顿时觉得好像这两段戏都变得紧凑多了,相对的,原来那样的剧情就显得十分拖拉。
“高叔,您觉得怎么样?”
“好,很好啊,这样改……”高群舒琢磨了一会儿,越是琢磨越是觉得这个自己本来以为已经很好的本子好像还有很多地方不好的,立刻道:“小黎,你是懂行的,帮我看看,看看还有什么地方要改的。”
“还有就是刘华强和宋老虎谈判这一段儿,感觉这一段刘华强的表现有点太软了,跟他嚣张的个性有点不太相符。我觉得这里得加点台词……”
黎振轩认真的和高群舒商讨了起来,范小波听了一会儿就觉得无聊,吃不住困躺床上睡觉了。
黎振轩则逐条逐条的将自己的修改意见说出来,有些是他后世看电视剧的经验,有的是他自己琢磨出来的故事中的一些硬伤和修改方法。原本三十集的剧本在黎振轩的不断修改删减之下,逐渐浓缩,砍掉了很多原本没有必要描述或者可以一笔带过的支线,主视角完全的集中在了刘华强的身上,又增添了一些黎振轩认为很有震撼力的剧情,最终将整个剧本浓缩为20集。
改完之后,黎振轩发现这份自己和高群舒商讨着修改的剧本,已经跟前世《征服》的剧情有了很大的不同,大体脉络主线剧情仍旧一样,但是在细节方面却有了极大的不同。
看完了修改之后的剧本,高群舒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小黎,你这本事绝了,难怪你的小说能卖的这么好。”
“哪能啊,这故事本身就好,我就是修修改改。”黎振轩笑着,接着做出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问道:“高叔,你这本子估摸着要投多少钱?”
“你真要投啊?”
“当然啦,我很看好这个本子。”
高群舒想了一下:“我觉得,大概有个四百五十万肯定就够了。”
这个时候再跟黎振轩说话,高群舒的语气变得更加不同了,声音之中甚至待了一丁点儿的恭敬。因为如果黎振轩投资,他们之间的关系就从刚刚认识的陌生人,一起讨论剧本的朋友变成了投资者和导演的关系。
“三百万,成,这部戏我投了。那高叔,您觉得刘华强找谁来演合适?”
高群舒的声音更加认真了些:“我觉得孙宏雷挺合适的,我看过他在《永不瞑目》和《像雾像雨又像风》里的表演,我觉得他能演出刘华强的那种野性嚣张的感觉出来。”
果然是他啊。
不过,现在和历史上不同,历史上《征服》一直拖到2003年才开拍,就是因为刘华强的演员不好找,现在孙宏雷应该还空不出档期。只要颜王孙空不出档期,那他就有机会演刘华强。
不错,黎振轩不但想要投资《征服》,更想要饰演刘华强这个角色。
他既然想要成为明星,那么就没有一部大热剧的主角更适合作为自己的出道作品的了,《征服》毫无疑问是最优的选择之一,这也是他为什么要投资《征服》的原因,除了因为征服这部剧确实赚钱之外,更重要的是他全资进组,对于自己竞争男主角这个位置毫无疑问是一枚重量级的砝码。
“那就这么说定了高叔,您先联系剧组,资金这方面我时刻给你备着。”
“那太好了。”
虽然这投资拉的有点儿莫名其妙,而且黎振轩实在是年轻,但是高群舒到不怀疑黎振轩是晃点自己。一方面黎振轩和自己讨论剧本,确实的展现了对这个剧本的兴趣。另一方面,他趁着上厕所的机会找出版社方面的熟人打听了一下黎振轩,主要是打听黎振轩通过《诛仙》这本书究竟赚了多少钱。
最后那个熟人报出了一个大概的数字,这个数字让高群舒彻底没了怀疑心。
只想说……狗娘养的暴发户真TMD的有钱!
到了京城,黎振轩和高群舒互相留下了联系方式。高群舒原本要拉着黎振轩一起去喝一杯,再好好商讨一下剧本和投资的事情,但是黎振轩以要去报道为理由拒绝了,谢绝了高群舒的额相送,黎振轩拉上行李,进了中传的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