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番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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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曾被遗忘的时光》
豆蔻年华初识,我们青春无悔!十载流年岁月,我们共赴理想!
——题记
1
我叫王小雨,踏上这个我既陌生又熟悉的城市,感觉一切被我摒弃十年不去提起的记忆由此而生,雨后的阳光跟离开时一样的明媚,雨水遗留着独特的气息与十年前一样的清新。
我回来了,离开足足十年的我拖着与我游历了大半个地球的行李,回到了终点站A城——我的故乡,那个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曾经存在过的地方。
我回到了曾经的老房子,这些年老管家一直住在这儿照料着房子,走的时候他就执着的认为我会回来,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一定会回来。
推开大院的铁门,花园里的花草还是如此茂盛,那个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秋千仍然屹立不倒的等着我回家。
我放下行李,走到秋千旁,坐下,轻轻地迎着夏风悠悠的荡着,闭上眼睛感受那久别的熟悉感,似乎那个总爱穿着白色T恤的男孩仍然站在我身后为我摇晃着秋千,那张白净清朗的笑脸依旧浮现在眼前。
拿着洒水壶走出来的李管家一眼就看见了我,古稀之年的他仍旧是那么的精神奕奕,神采飞扬,矍铄的眸子里溢满了久别的欣喜与激动。
“小雨,你终于回来了?”
我笑着站起来,走到李管家面前轻轻地抱住他,点点头对他说:“我回来了。”
我放开拥抱,看到老人眼里的泪光,这么多年来他帮我守着这栋房子不就是因为他认定当年我执拗要留下这栋房子,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重回此处吗?
我放下行李,喝了杯李管家泡的绿茶,然后拿着我的镜头,背上我的包往外走去。
A城的变化很大,当年那个优雅安逸的城市已经被十年的光阴洗涤的越发具有现代都市的气息。
我打了车去了郊外,那里有一个我很久没见的朋友,我想是时候应该交份答卷给他了。
站在墓碑前,看着碑上照片里那张隽秀年轻的容颜,我淡淡的笑了,从包里拿出这些年去到各国所拍摄的照片。
我坐在地上,一一摊开摆在他的面前,一张一张的给他介绍那里的风土文化,人文风情,告诉他旅途中的各种趣事。
摊了一地的照片被突来的大风吹得凌乱不堪,我急忙去捡,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捏住了我刚要拾起的一张照片的一角。
我抬起头,转入眼眸的是那张棱角分明的俊颜,黑曜石般深沉的眼眸,薄薄的嘴唇轻轻上钩。
他把照片递给我,富有男子磁性的嗓音在头顶响起:“王小雨,好久不见。”
2
邹井然是我小时候最好的玩伴,我们住同一个大院,我们上同一所学校,我们在同一个班。
我们相识在四岁,我们青梅竹马……
上小学时,我们是同学们口中的形影不离,我性格双重,时而安静时而闹腾,而邹井然从小就是个小绅士,为人那是一个温润如玉型。
性格迥异的我们却是怎么也打不散,炒不烂的死党。
我们第一次畅谈关于理想这个词的时候似乎是在五年级那年的暑假……
我坐在院子里那棵硕大的梧桐树下,凝神盯着作文本眉头紧蹙,钢笔的笔尖在方格子里来回的敲打,点画出一朵朵墨蓝色的小花。
我一抬头就看见刚刚从体育馆回来的邹井然,一个总喜欢穿着白色的T恤的男孩子,洋溢着爽朗的笑容朝我走来,而我则是一脸鄙视的睨着他,凭什么他想学打拳就可以,而我只能被迫报读作文班。
“王小雨,干嘛瘪嘴啊?”邹井然走到我面前睨着我的脸,让我在这炎炎夏日变得更加暴躁。
我甩了甩手里的钢笔,故意把墨水甩到他身上,他利落的跳开,可是我还是开心的看到那白如雪的衣服上留下了点点墨迹。
我就是这么恶作剧,我喜欢欺负他,他也由着我欺负,人家的青梅竹马总是互掐,幸运如我,我的竹马总是由着我胡闹。
我在作文本上第一格的正中方方正正的写了四个字——我的理想。
邹井然挨着我旁边的凳子坐下,然后也陷入了思考。
我无奈的看着他说:“你说说你的理想,我好参考参考啊!”
邹井然手支着下巴,一脸的向往:“我的理想是做一个自由的人,不被约束,想干什么干什么。”
我白了他一眼,这叫什么破理想,比那些说什么医生,科学家,教师的烂梗还要空泛。
最终,我完成了这篇作文,我的理想是做一名出色的摄影师,用自己的镜头去捕捉属于世界的美好。
那些年华是我这辈子最为快乐的日子,无忧无虑亦无憾,可是最美好的豆蔻年华总是短暂,我们都必须长大……
3
我和邹井然考进了市一中,我们都正式成为一名优秀的高中生,也开始了比小学初中更加繁忙复杂的学习生活。
而那个叫j□j情的东西也逐渐绽放了属于它的魅力,高中生谈恋爱早就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了,我虽然不参与,可是也不会觉得奇怪,反而会跟别人一起取笑某某和某某。
老天爷总是嫉妒幸福的人,所以那一年我的父亲查出癌症晚期,父亲的公司又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我瞬间感觉天像是塌了下来一样,而我的母亲表现的很镇定,镇定到我仿佛觉得这事儿像是发生在别人身上一样。
父亲总是安慰我,要我好好上学,不要影响了功课。
父亲离世的那晚,我守在他的病床前,他跟我说了很多,我哭得一塌糊涂,他却笑得一派安然,而我的母亲自始自终没有出现过。
那段时间我很消沉,我并不知道在父亲因为公司之事引发癌症,又在他无暇顾及公司的情况下,公司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些平时笑脸迎人的叔伯联合外人压低股价,面临破产的危机,最后被一个大财团以绝对的低价买入,王氏彻底消失在商界中。
最后能留给我和母亲的只有那栋以私人名义购买的别墅。
自此,我的学习成绩开始下滑,母亲总是早出晚归,对我更是不闻不问,如果没有家里的老管家,我真的觉得我是一个没有人管的孩子。
我越发的沉默寡言,安静的不像话,而同样安静陪在我身边的却是邹井然,他陪我一起上下学,陪我吃饭,陪我做作业,陪我望着浩瀚的星空发呆。
大部分时间他都会跟我侃天说地,然后我就负责聆听,有时候他看我累了,会摆出一副大人的姿态吼着我去休息,我怎么都没有发现,那个本来比我还矮的人现在都高过我半个头了。
慢慢的我从父亲的死亡,家庭的没落,母亲的无视中慢慢恢复起来,邹井然说得对,我应该好好的生活下去,哪怕是我一个人,也要活得精彩。
高一那年的圣诞节,邹井然带我出去玩,我们在游乐园里玩遍所有的东西,在空中大喊大叫,似乎这么些日子以来的压抑变成二氧化碳遗留在空气之中。
我们又去小吃街胡吃海喝,我们买了充气棒在广场上互相打来打去,他始终牵着我的手不让我离开他的身边。
那天他送了我一条手绳,大红色的编织绳上吊着一块玉石,他帮我戴上嘱咐任何时候都不许摘下来。
我乖乖的点点头,然后告诉他我没有准备礼物,然后我看见他笑了,那张还残留着几分稚气却依旧帅气的脸上是从未有过的开怀,他嘴里喃喃了一句,周围太吵,我没听清,我再问他,他却是摇摇头,牵着我继续往前走。
4
过完年,班里转来了一个新同学,他站在讲台上由着班主任介绍,我看见班上的女同学在窃窃私语,没错,这个叫何圣洛的男孩子长得很好看,而他由始自终都没有笑过。
很巧的是,他竟然成了我的同桌,我明白一定又有一堆杀死你的眼神会无时无刻的注视着我和他,他侧头看了我一眼,然后面无表情的将书包里的书堆在桌子上,继而倒头大睡。
我对于他这一系列的动作感到无语,我转过头看了看隔了我一桌的邹井然,他正好也在看我,我嘟着嘴,他依旧淡淡的微笑。
就是这样平淡的跟何圣洛井水不犯河水的‘友好’着,我们很友好,友好到一天说的话不超过一只手的手指头,平时看他也不怎么学习,还总是翘课,可是一到考试他的成绩总是好的不得了,好到可以跟邹井然拼上下。
那天依旧是这么平淡的过完一天,最后一节课的铃声打响以后,我收拾书包准备放学,何圣洛却拦住了我。
“王小雨,明天你有空吗?”
我疑惑的看着他,然后鬼使神差的点点头:“有什么事吗?”
何圣洛递给我一张纸,上面写着一串号码:“这是我手机号码,我明天给你打电话。”
说完他就背着书包走了,留下一头雾水的我,他给我打电话,他有我电话号码吗?我干嘛要接他的电话?
虽说如此,好心的我还是把那张纸收进了书包。
第二天一早,我就接到了何圣洛的电话,说他就在我家外面,让我出来。
我换好衣服就出去了,果然看到靠在对面墙上的何圣洛,我立在原地看着他缓缓朝我走过来,心里某处也不知道为什么跳跃的有些快。
“说吧,找我什么事?”我问。
他嘴角淡淡的一勾,拉着我拦了出租车,半推半就的把我弄上了车,我对他的好感瞬间从零上降到零下,这人还真是霸道,没经过我的同意就随便拐带我。
我语气有些不乐意,脸上的表情我自己都猜得到好看不到哪里去。
“你到底要我出来干什么?还有,你怎么知道我家住哪儿?”
何圣洛双手环胸,眼睛微磕,似乎在睡觉,我愤怒的将头转向一边,去看窗外的风景。
他带我来到一家顶级的西餐厅,一进去他就牵着我的手,与我十指紧扣,我怎么样都挣脱不了,我用指甲狠狠的掐他,我看不出他面上有任何不适的表情,只感觉握着我的手又加大了力量。
我们停在一个女孩子面前,这个女孩看到我俩先是一笑,然后目光凝聚在我们十指紧扣的手上,脸上的笑容再也是挂不住了。
她问:“圣洛哥哥,这位是?”
何圣洛笑着看着我,这种笑容很迷人,是我从来不曾见过的笑容。
“我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女朋友王小雨,这位是跟我一起长大的妹妹简彤。”
听到‘女朋友’三个字我就懵了,我什么时候成了他的女朋友,怎么我都不知道。
我看到简彤也是有些震惊,加上渐红的眼圈,我实在看不惯这个何圣洛的所作所为,于是我开始试着解释。
“你好,我是他的同学,不是他……”女朋友三个还没说出口,就被截断。
何圣洛拉着我往旁边的座位走去,把我按在位置上,我歪着头死死的瞪着身后假装为我献殷勤的某人。
老实说这顿饭我吃的很憋屈,因为对面的小美女一脸梨花带雨的表情,身边的帅哥一个劲儿的为我服务,我似乎都感到自己到底是伤残人士还是绝症患者。
我也始终没有逮着机会解释我其实跟何圣洛什么关系都没有,让这位简彤妹妹不要在意,瞎子都看得出她喜欢何圣洛了,这么好一姑娘,他居然选择伤害,我对他的好感由零下直接跌入冰窖。
吃完饭,我们就分道扬镳,简彤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我跟何圣洛甚至于招呼都没打就走了,我想今天我对他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我之前心血来潮写的一个短篇,如果有人想要看的话我之后会把后面的内容贴进来的哈~~
《不曾被遗忘的时光》
豆蔻年华初识,我们青春无悔!十载流年岁月,我们共赴理想!
——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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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小雨,踏上这个我既陌生又熟悉的城市,感觉一切被我摒弃十年不去提起的记忆由此而生,雨后的阳光跟离开时一样的明媚,雨水遗留着独特的气息与十年前一样的清新。
我回来了,离开足足十年的我拖着与我游历了大半个地球的行李,回到了终点站A城——我的故乡,那个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曾经存在过的地方。
我回到了曾经的老房子,这些年老管家一直住在这儿照料着房子,走的时候他就执着的认为我会回来,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一定会回来。
推开大院的铁门,花园里的花草还是如此茂盛,那个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秋千仍然屹立不倒的等着我回家。
我放下行李,走到秋千旁,坐下,轻轻地迎着夏风悠悠的荡着,闭上眼睛感受那久别的熟悉感,似乎那个总爱穿着白色T恤的男孩仍然站在我身后为我摇晃着秋千,那张白净清朗的笑脸依旧浮现在眼前。
拿着洒水壶走出来的李管家一眼就看见了我,古稀之年的他仍旧是那么的精神奕奕,神采飞扬,矍铄的眸子里溢满了久别的欣喜与激动。
“小雨,你终于回来了?”
我笑着站起来,走到李管家面前轻轻地抱住他,点点头对他说:“我回来了。”
我放开拥抱,看到老人眼里的泪光,这么多年来他帮我守着这栋房子不就是因为他认定当年我执拗要留下这栋房子,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重回此处吗?
我放下行李,喝了杯李管家泡的绿茶,然后拿着我的镜头,背上我的包往外走去。
A城的变化很大,当年那个优雅安逸的城市已经被十年的光阴洗涤的越发具有现代都市的气息。
我打了车去了郊外,那里有一个我很久没见的朋友,我想是时候应该交份答卷给他了。
站在墓碑前,看着碑上照片里那张隽秀年轻的容颜,我淡淡的笑了,从包里拿出这些年去到各国所拍摄的照片。
我坐在地上,一一摊开摆在他的面前,一张一张的给他介绍那里的风土文化,人文风情,告诉他旅途中的各种趣事。
摊了一地的照片被突来的大风吹得凌乱不堪,我急忙去捡,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捏住了我刚要拾起的一张照片的一角。
我抬起头,转入眼眸的是那张棱角分明的俊颜,黑曜石般深沉的眼眸,薄薄的嘴唇轻轻上钩。
他把照片递给我,富有男子磁性的嗓音在头顶响起:“王小雨,好久不见。”
2
邹井然是我小时候最好的玩伴,我们住同一个大院,我们上同一所学校,我们在同一个班。
我们相识在四岁,我们青梅竹马……
上小学时,我们是同学们口中的形影不离,我性格双重,时而安静时而闹腾,而邹井然从小就是个小绅士,为人那是一个温润如玉型。
性格迥异的我们却是怎么也打不散,炒不烂的死党。
我们第一次畅谈关于理想这个词的时候似乎是在五年级那年的暑假……
我坐在院子里那棵硕大的梧桐树下,凝神盯着作文本眉头紧蹙,钢笔的笔尖在方格子里来回的敲打,点画出一朵朵墨蓝色的小花。
我一抬头就看见刚刚从体育馆回来的邹井然,一个总喜欢穿着白色的T恤的男孩子,洋溢着爽朗的笑容朝我走来,而我则是一脸鄙视的睨着他,凭什么他想学打拳就可以,而我只能被迫报读作文班。
“王小雨,干嘛瘪嘴啊?”邹井然走到我面前睨着我的脸,让我在这炎炎夏日变得更加暴躁。
我甩了甩手里的钢笔,故意把墨水甩到他身上,他利落的跳开,可是我还是开心的看到那白如雪的衣服上留下了点点墨迹。
我就是这么恶作剧,我喜欢欺负他,他也由着我欺负,人家的青梅竹马总是互掐,幸运如我,我的竹马总是由着我胡闹。
我在作文本上第一格的正中方方正正的写了四个字——我的理想。
邹井然挨着我旁边的凳子坐下,然后也陷入了思考。
我无奈的看着他说:“你说说你的理想,我好参考参考啊!”
邹井然手支着下巴,一脸的向往:“我的理想是做一个自由的人,不被约束,想干什么干什么。”
我白了他一眼,这叫什么破理想,比那些说什么医生,科学家,教师的烂梗还要空泛。
最终,我完成了这篇作文,我的理想是做一名出色的摄影师,用自己的镜头去捕捉属于世界的美好。
那些年华是我这辈子最为快乐的日子,无忧无虑亦无憾,可是最美好的豆蔻年华总是短暂,我们都必须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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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邹井然考进了市一中,我们都正式成为一名优秀的高中生,也开始了比小学初中更加繁忙复杂的学习生活。
而那个叫j□j情的东西也逐渐绽放了属于它的魅力,高中生谈恋爱早就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了,我虽然不参与,可是也不会觉得奇怪,反而会跟别人一起取笑某某和某某。
老天爷总是嫉妒幸福的人,所以那一年我的父亲查出癌症晚期,父亲的公司又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我瞬间感觉天像是塌了下来一样,而我的母亲表现的很镇定,镇定到我仿佛觉得这事儿像是发生在别人身上一样。
父亲总是安慰我,要我好好上学,不要影响了功课。
父亲离世的那晚,我守在他的病床前,他跟我说了很多,我哭得一塌糊涂,他却笑得一派安然,而我的母亲自始自终没有出现过。
那段时间我很消沉,我并不知道在父亲因为公司之事引发癌症,又在他无暇顾及公司的情况下,公司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些平时笑脸迎人的叔伯联合外人压低股价,面临破产的危机,最后被一个大财团以绝对的低价买入,王氏彻底消失在商界中。
最后能留给我和母亲的只有那栋以私人名义购买的别墅。
自此,我的学习成绩开始下滑,母亲总是早出晚归,对我更是不闻不问,如果没有家里的老管家,我真的觉得我是一个没有人管的孩子。
我越发的沉默寡言,安静的不像话,而同样安静陪在我身边的却是邹井然,他陪我一起上下学,陪我吃饭,陪我做作业,陪我望着浩瀚的星空发呆。
大部分时间他都会跟我侃天说地,然后我就负责聆听,有时候他看我累了,会摆出一副大人的姿态吼着我去休息,我怎么都没有发现,那个本来比我还矮的人现在都高过我半个头了。
慢慢的我从父亲的死亡,家庭的没落,母亲的无视中慢慢恢复起来,邹井然说得对,我应该好好的生活下去,哪怕是我一个人,也要活得精彩。
高一那年的圣诞节,邹井然带我出去玩,我们在游乐园里玩遍所有的东西,在空中大喊大叫,似乎这么些日子以来的压抑变成二氧化碳遗留在空气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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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他送了我一条手绳,大红色的编织绳上吊着一块玉石,他帮我戴上嘱咐任何时候都不许摘下来。
我乖乖的点点头,然后告诉他我没有准备礼物,然后我看见他笑了,那张还残留着几分稚气却依旧帅气的脸上是从未有过的开怀,他嘴里喃喃了一句,周围太吵,我没听清,我再问他,他却是摇摇头,牵着我继续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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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完年,班里转来了一个新同学,他站在讲台上由着班主任介绍,我看见班上的女同学在窃窃私语,没错,这个叫何圣洛的男孩子长得很好看,而他由始自终都没有笑过。
很巧的是,他竟然成了我的同桌,我明白一定又有一堆杀死你的眼神会无时无刻的注视着我和他,他侧头看了我一眼,然后面无表情的将书包里的书堆在桌子上,继而倒头大睡。
我对于他这一系列的动作感到无语,我转过头看了看隔了我一桌的邹井然,他正好也在看我,我嘟着嘴,他依旧淡淡的微笑。
就是这样平淡的跟何圣洛井水不犯河水的‘友好’着,我们很友好,友好到一天说的话不超过一只手的手指头,平时看他也不怎么学习,还总是翘课,可是一到考试他的成绩总是好的不得了,好到可以跟邹井然拼上下。
那天依旧是这么平淡的过完一天,最后一节课的铃声打响以后,我收拾书包准备放学,何圣洛却拦住了我。
“王小雨,明天你有空吗?”
我疑惑的看着他,然后鬼使神差的点点头:“有什么事吗?”
何圣洛递给我一张纸,上面写着一串号码:“这是我手机号码,我明天给你打电话。”
说完他就背着书包走了,留下一头雾水的我,他给我打电话,他有我电话号码吗?我干嘛要接他的电话?
虽说如此,好心的我还是把那张纸收进了书包。
第二天一早,我就接到了何圣洛的电话,说他就在我家外面,让我出来。
我换好衣服就出去了,果然看到靠在对面墙上的何圣洛,我立在原地看着他缓缓朝我走过来,心里某处也不知道为什么跳跃的有些快。
“说吧,找我什么事?”我问。
他嘴角淡淡的一勾,拉着我拦了出租车,半推半就的把我弄上了车,我对他的好感瞬间从零上降到零下,这人还真是霸道,没经过我的同意就随便拐带我。
我语气有些不乐意,脸上的表情我自己都猜得到好看不到哪里去。
“你到底要我出来干什么?还有,你怎么知道我家住哪儿?”
何圣洛双手环胸,眼睛微磕,似乎在睡觉,我愤怒的将头转向一边,去看窗外的风景。
他带我来到一家顶级的西餐厅,一进去他就牵着我的手,与我十指紧扣,我怎么样都挣脱不了,我用指甲狠狠的掐他,我看不出他面上有任何不适的表情,只感觉握着我的手又加大了力量。
我们停在一个女孩子面前,这个女孩看到我俩先是一笑,然后目光凝聚在我们十指紧扣的手上,脸上的笑容再也是挂不住了。
她问:“圣洛哥哥,这位是?”
何圣洛笑着看着我,这种笑容很迷人,是我从来不曾见过的笑容。
“我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女朋友王小雨,这位是跟我一起长大的妹妹简彤。”
听到‘女朋友’三个字我就懵了,我什么时候成了他的女朋友,怎么我都不知道。
我看到简彤也是有些震惊,加上渐红的眼圈,我实在看不惯这个何圣洛的所作所为,于是我开始试着解释。
“你好,我是他的同学,不是他……”女朋友三个还没说出口,就被截断。
何圣洛拉着我往旁边的座位走去,把我按在位置上,我歪着头死死的瞪着身后假装为我献殷勤的某人。
老实说这顿饭我吃的很憋屈,因为对面的小美女一脸梨花带雨的表情,身边的帅哥一个劲儿的为我服务,我似乎都感到自己到底是伤残人士还是绝症患者。
我也始终没有逮着机会解释我其实跟何圣洛什么关系都没有,让这位简彤妹妹不要在意,瞎子都看得出她喜欢何圣洛了,这么好一姑娘,他居然选择伤害,我对他的好感由零下直接跌入冰窖。
吃完饭,我们就分道扬镳,简彤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我跟何圣洛甚至于招呼都没打就走了,我想今天我对他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我之前心血来潮写的一个短篇,如果有人想要看的话我之后会把后面的内容贴进来的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