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 恶魔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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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伦巴城的领主海默男爵迎来了一位尊贵的客人。
贵客来自菲利斯伯爵的圣伦斯堡,一大早就赶到了,离着男爵派出信使不过四天。
圣伦斯堡到伦巴城足有七百多公里路,信使送信最快也要三天,这人只用了一天就赶了,速度真是惊人的快。
当男爵听到仆从报告,热情地从城堡迎出来,正看到一个高大的人影站在草坪上。
这应该就是伯爵使者了,海默激动地迎了上去。
但等他走近了,看清使者的装扮时,脸上的笑容立刻淡了下来,几乎以为他的仆从欺骗他了。
这人大概三十多岁,正直壮年,身材非常壮实在,但他身上却只穿着普普通通的短袍、短裤,头发也随便地绑在脑后,身上甚至连武器都没见着,这幅打扮和男爵的心中的形象出入太大了,看起来就和街上的那些平民一样。
要不是这人左胸上佩戴着一颗蔷薇花徽记,男爵几乎要以为这家伙是来忽悠他的了。
使者见了男爵,只是点了点头,就算打过了招呼。
男爵理了理心绪,满面笑容地道您就是伯爵大人的骑士吧?无不少字”看这打扮可真不像。
这人点头我是文莱特,三阶骑士,同时也是炽火军团一员,伯爵大人让我来帮您追捕叛逆。”
炽火军团是伯爵麾下第一军团,以骁勇闻名王国,其中成员没一个差的,更何况来的还是一个三阶骑士,这让海默很满意。
“好,好啊。伯爵大人真是有心了。”海默连声赞道,他邀请道您不进来坐坐吗不跳字。
“不了,我在等人。”文莱特干脆闭上了眼睛,对男爵的热情完全视而不见。
海默暗暗咬了咬牙,努力地维持着脸上的笑容,不过因为心中的恼怒,这笑容还是有些扭曲,看起来很是滑稽。
好一会儿,城墙上忽然有士兵惊呼了起来,海默转回身看去,只见天空中竟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黑影。
这黑影极快地接近,海默也看清楚了,竟是一只硕大的黑鹰。
这鹰的翼展近十米,爪如刀,喙如钩,都泛着寒光,光看着就让人胆寒。
海默当然这黑鹰的来历,这是菲利斯伯爵驯养的铁背巨鹰,既能用来赶路,也能在战场上大发神威,端是好。
不过驯养这么一只鹰花费的代价十分昂贵,海默这种小领主是绝对无法承受的,他也就只能在旁边看看,就算是菲利斯伯爵也只不过养了几头罢了。
巨鹰俯冲而下,到最低点时,鹰背上坐着的那个身穿长袍的中年人,趁势一跃而下。
他手上拿着一柄法杖,法杖上闪烁着清光,身体尚在半空之时,他身边就布满了灰色烟雾。
这烟雾迅速形成一只虚拟的巨鸟,缓缓地扇了几下翅膀,托着里面的法师稳稳地落在了地上。
这手段看的海默心生敬畏,他望向这法师的长袍,看见了上面的三颗银星,竟是一个三阶法师。
这法师落到地上后,首先对一旁的文莱特骑士道我已经拜访过沃伦法师,对手的确是一个二阶武士,而且还掌握了一个战技。”
文莱特点了点头,随意地道倒是个不的年轻人,就是走上了死路。”
随后,这法师才转向海默,他也不介绍的身份,这样的小领主根本没被他放在眼里。
他直接问道你这里有那个年轻人留下的吗不跳字。
海默连忙点头,他喊过身边的仆人,吩咐了几句,对方立刻跑。
很快仆从又跑了,手上拿着一件血衣,还有一件残破的锁甲,正是那一夜德文换下的。
发生了这种事,海默就将这衣服保存了下来,他当然也世上是有追踪法术的。
看到这些,法师眼睛一亮,露出了笑容,对海默赞了一句你很心细,不。”
有了这血迹,那对方就算逃到天崖海角,他也能把他找出来。
法师上前拿起了血衣,仔细看着,不为,保存了这么多天,这衣服上的血迹还是鲜红鲜红的,就像刚染上去一样,显得十分新鲜。
这奇怪的现象让这法师眉头一皱,欲言又止。
原本他是想将这衣服全部拿来施法,但此时却只是撕下了衣服一角,而将衣服的其他部位全收了起来。
随后,这法师开始施法,他将法杖点在布中的血迹上,口中吐露出了一连串意义不明的音节。
他现在使用的并不是元素法术,而是属于神秘法术的范畴。
正是这些神秘法术的存在,让法师的地位远远高于同样的元素使用者元素武士。
随着咒语进行,布上的血迹开始出现了变化,血迹不断移动着,汇聚到了一起,最后竟如被赋予生命一般,从布上跳了起来,浮在半空中,围绕在法杖周围快速转动着。
这颗血珠上散发着淡淡的红光,这现象让这法师越加惊讶,他当然明白这红光代表,这就是生命力的光芒。
这滴血露天保存了四天,竟然还有如此活力,这非常稀有。
不过虽然惊讶,但这法师却都没说,只专心地施法。
一旁的文莱特早就准备好了,手一展,双手之间凭空出现了一张暴风王国的地图。
法师立刻将法杖带着血滴轻轻一动,点了地图之上。他口中轻喝道去,寻你的主人去!”
这血滴立刻如同被赋予了生命一般,开始在地图上快速滚动起来,最后定在了某一个点上,然后以极为缓慢的速度移动着。
一旁地海默看,立刻惊呼道恶魔走廊!”
恶魔走廊是黑暗森林外围的称呼,只有少数几个地方可以住人外,比如维托镇。绝大部分地方都是荒芜人烟,白天还好,夜晚那是相当地危险。
有些地段,还会有强大的魔怪甚至是混血恶魔出现,这也是这地段的名字来源。
法师也皱了眉头,他当然也这地方。魔怪倒不可怕,关键是混血恶魔的存在。
混血恶魔是恶魔和各种凡间生物生出的后裔,一般都十分强大,他们这些三阶职业者碰上了,那绝对吃不了兜着走。
法师法杖上的光芒闪起了一阵无形的波动,这波动散发出去,全部灌注进了血珠里。
他又拿出了一个水晶瓶,将地图上的血珠装在里面,随后将之交给了文莱特。
这颗血珠将一路指引他们追赶目标。
做完这一切,法师才开口道男爵大人,你放心吧。你府里的叛逆我们会为你清除,冰蛇剑也会物归原主。但是爱丽丝,恐怕就和大无缘了。”
男爵心中直滴血,但却只能陪笑着哎,我女儿命运多舛,只盼你们能为她洗刷耻辱。其余不敢奢求。”
法师点了点头,法杖一挥,上面的宝石再次发出一股玄奥的波动,正在天上盘旋的巨鹰立刻就俯冲下来。
同时,这法师再次施展出了烟雾鸟,将和骑士文莱特笼罩在内,飞上了鸟背,
铁背鹰趁势一振翅,飞回了高空。这鹰的力道十分巨大,翅膀这么一扇,就掀起一阵狂风,刮得草坪上一片风沙,离得近的人几乎无法站稳。
等男爵勉强睁开眼睛,抬头望去,那巨鹰已经成了天空中的一个黑点,可见其速度之快。
巨鹰迅速飞出了伦巴城,到了城外几公里外的郊区。
到了这里,法师却让巨鹰再次落在了地上。
文莱特奇怪地问道了?艾文阁下?”艾文是这法师的名字。
法师凝声道我们要追杀的目标,他的血液中蕴含着浓郁的生机,这非常珍贵!我必须赶,搞清楚这是回事。这很重要。所以这一次,你暂时只能一个人去了。”
血液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其二嘛,他实在不想去碰混血恶魔的霉头。
见他如此说,文莱特暗暗咬了咬牙,但只能点头。
他虽然是三阶骑士,但在圣伦斯堡中的地位远远不如这位法师。
这么说吧,他只是一个士兵,是炽火军团的普通一员,而这位法师却是伯爵的座上宾,圣伦斯堡中这样的法师不超过十人,地位十分尊贵。
所以,对他的决定,文莱特根本没法反驳。
艾文法师又拿出了个水晶瓶,瓶子里都装满了泛着金色刺目光芒的透明液体。
“这是我从大主教那领来的太阳圣水,其中蕴含着极其浓郁的圣力,它无法用来疗伤,但对黑暗生物杀伤力无比惊人,你拿好。”
要进恶魔走廊,这圣水绝对是好。文莱特珍而重之地将之收了起来。
交代完了,艾文就骑上巨鹰,直向伯爵的城市圣伦斯堡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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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伦巴城的领主海默男爵迎来了一位尊贵的客人。
贵客来自菲利斯伯爵的圣伦斯堡,一大早就赶到了,离着男爵派出信使不过四天。
圣伦斯堡到伦巴城足有七百多公里路,信使送信最快也要三天,这人只用了一天就赶了,速度真是惊人的快。
当男爵听到仆从报告,热情地从城堡迎出来,正看到一个高大的人影站在草坪上。
这应该就是伯爵使者了,海默激动地迎了上去。
但等他走近了,看清使者的装扮时,脸上的笑容立刻淡了下来,几乎以为他的仆从欺骗他了。
这人大概三十多岁,正直壮年,身材非常壮实在,但他身上却只穿着普普通通的短袍、短裤,头发也随便地绑在脑后,身上甚至连武器都没见着,这幅打扮和男爵的心中的形象出入太大了,看起来就和街上的那些平民一样。
要不是这人左胸上佩戴着一颗蔷薇花徽记,男爵几乎要以为这家伙是来忽悠他的了。
使者见了男爵,只是点了点头,就算打过了招呼。
男爵理了理心绪,满面笑容地道您就是伯爵大人的骑士吧?无不少字”看这打扮可真不像。
这人点头我是文莱特,三阶骑士,同时也是炽火军团一员,伯爵大人让我来帮您追捕叛逆。”
炽火军团是伯爵麾下第一军团,以骁勇闻名王国,其中成员没一个差的,更何况来的还是一个三阶骑士,这让海默很满意。
“好,好啊。伯爵大人真是有心了。”海默连声赞道,他邀请道您不进来坐坐吗不跳字。
“不了,我在等人。”文莱特干脆闭上了眼睛,对男爵的热情完全视而不见。
海默暗暗咬了咬牙,努力地维持着脸上的笑容,不过因为心中的恼怒,这笑容还是有些扭曲,看起来很是滑稽。
好一会儿,城墙上忽然有士兵惊呼了起来,海默转回身看去,只见天空中竟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黑影。
这黑影极快地接近,海默也看清楚了,竟是一只硕大的黑鹰。
这鹰的翼展近十米,爪如刀,喙如钩,都泛着寒光,光看着就让人胆寒。
海默当然这黑鹰的来历,这是菲利斯伯爵驯养的铁背巨鹰,既能用来赶路,也能在战场上大发神威,端是好。
不过驯养这么一只鹰花费的代价十分昂贵,海默这种小领主是绝对无法承受的,他也就只能在旁边看看,就算是菲利斯伯爵也只不过养了几头罢了。
巨鹰俯冲而下,到最低点时,鹰背上坐着的那个身穿长袍的中年人,趁势一跃而下。
他手上拿着一柄法杖,法杖上闪烁着清光,身体尚在半空之时,他身边就布满了灰色烟雾。
这烟雾迅速形成一只虚拟的巨鸟,缓缓地扇了几下翅膀,托着里面的法师稳稳地落在了地上。
这手段看的海默心生敬畏,他望向这法师的长袍,看见了上面的三颗银星,竟是一个三阶法师。
这法师落到地上后,首先对一旁的文莱特骑士道我已经拜访过沃伦法师,对手的确是一个二阶武士,而且还掌握了一个战技。”
文莱特点了点头,随意地道倒是个不的年轻人,就是走上了死路。”
随后,这法师才转向海默,他也不介绍的身份,这样的小领主根本没被他放在眼里。
他直接问道你这里有那个年轻人留下的吗不跳字。
海默连忙点头,他喊过身边的仆人,吩咐了几句,对方立刻跑。
很快仆从又跑了,手上拿着一件血衣,还有一件残破的锁甲,正是那一夜德文换下的。
发生了这种事,海默就将这衣服保存了下来,他当然也世上是有追踪法术的。
看到这些,法师眼睛一亮,露出了笑容,对海默赞了一句你很心细,不。”
有了这血迹,那对方就算逃到天崖海角,他也能把他找出来。
法师上前拿起了血衣,仔细看着,不为,保存了这么多天,这衣服上的血迹还是鲜红鲜红的,就像刚染上去一样,显得十分新鲜。
这奇怪的现象让这法师眉头一皱,欲言又止。
原本他是想将这衣服全部拿来施法,但此时却只是撕下了衣服一角,而将衣服的其他部位全收了起来。
随后,这法师开始施法,他将法杖点在布中的血迹上,口中吐露出了一连串意义不明的音节。
他现在使用的并不是元素法术,而是属于神秘法术的范畴。
正是这些神秘法术的存在,让法师的地位远远高于同样的元素使用者元素武士。
随着咒语进行,布上的血迹开始出现了变化,血迹不断移动着,汇聚到了一起,最后竟如被赋予生命一般,从布上跳了起来,浮在半空中,围绕在法杖周围快速转动着。
这颗血珠上散发着淡淡的红光,这现象让这法师越加惊讶,他当然明白这红光代表,这就是生命力的光芒。
这滴血露天保存了四天,竟然还有如此活力,这非常稀有。
不过虽然惊讶,但这法师却都没说,只专心地施法。
一旁的文莱特早就准备好了,手一展,双手之间凭空出现了一张暴风王国的地图。
法师立刻将法杖带着血滴轻轻一动,点了地图之上。他口中轻喝道去,寻你的主人去!”
这血滴立刻如同被赋予了生命一般,开始在地图上快速滚动起来,最后定在了某一个点上,然后以极为缓慢的速度移动着。
一旁地海默看,立刻惊呼道恶魔走廊!”
恶魔走廊是黑暗森林外围的称呼,只有少数几个地方可以住人外,比如维托镇。绝大部分地方都是荒芜人烟,白天还好,夜晚那是相当地危险。
有些地段,还会有强大的魔怪甚至是混血恶魔出现,这也是这地段的名字来源。
法师也皱了眉头,他当然也这地方。魔怪倒不可怕,关键是混血恶魔的存在。
混血恶魔是恶魔和各种凡间生物生出的后裔,一般都十分强大,他们这些三阶职业者碰上了,那绝对吃不了兜着走。
法师法杖上的光芒闪起了一阵无形的波动,这波动散发出去,全部灌注进了血珠里。
他又拿出了一个水晶瓶,将地图上的血珠装在里面,随后将之交给了文莱特。
这颗血珠将一路指引他们追赶目标。
做完这一切,法师才开口道男爵大人,你放心吧。你府里的叛逆我们会为你清除,冰蛇剑也会物归原主。但是爱丽丝,恐怕就和大无缘了。”
男爵心中直滴血,但却只能陪笑着哎,我女儿命运多舛,只盼你们能为她洗刷耻辱。其余不敢奢求。”
法师点了点头,法杖一挥,上面的宝石再次发出一股玄奥的波动,正在天上盘旋的巨鹰立刻就俯冲下来。
同时,这法师再次施展出了烟雾鸟,将和骑士文莱特笼罩在内,飞上了鸟背,
铁背鹰趁势一振翅,飞回了高空。这鹰的力道十分巨大,翅膀这么一扇,就掀起一阵狂风,刮得草坪上一片风沙,离得近的人几乎无法站稳。
等男爵勉强睁开眼睛,抬头望去,那巨鹰已经成了天空中的一个黑点,可见其速度之快。
巨鹰迅速飞出了伦巴城,到了城外几公里外的郊区。
到了这里,法师却让巨鹰再次落在了地上。
文莱特奇怪地问道了?艾文阁下?”艾文是这法师的名字。
法师凝声道我们要追杀的目标,他的血液中蕴含着浓郁的生机,这非常珍贵!我必须赶,搞清楚这是回事。这很重要。所以这一次,你暂时只能一个人去了。”
血液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其二嘛,他实在不想去碰混血恶魔的霉头。
见他如此说,文莱特暗暗咬了咬牙,但只能点头。
他虽然是三阶骑士,但在圣伦斯堡中的地位远远不如这位法师。
这么说吧,他只是一个士兵,是炽火军团的普通一员,而这位法师却是伯爵的座上宾,圣伦斯堡中这样的法师不超过十人,地位十分尊贵。
所以,对他的决定,文莱特根本没法反驳。
艾文法师又拿出了个水晶瓶,瓶子里都装满了泛着金色刺目光芒的透明液体。
“这是我从大主教那领来的太阳圣水,其中蕴含着极其浓郁的圣力,它无法用来疗伤,但对黑暗生物杀伤力无比惊人,你拿好。”
要进恶魔走廊,这圣水绝对是好。文莱特珍而重之地将之收了起来。
交代完了,艾文就骑上巨鹰,直向伯爵的城市圣伦斯堡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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