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八章 这个江湖不太冷!【第四更!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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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结果?
郭湘和苏黛语两人的目光瞬时亮了起来。
夏烟玉却是眉头一皱,问道,“他是不是一个人出了汝良村?”
“是。”明白夏烟玉所说的他指的是谁,陈王亭微微一笑道,“方掌门还让我告诉几位姑娘,不必去找他,安心等他回来,一切无恙。”
“他去了哪里?”夏烟玉继续问道。
陈王亭一愣,显然没想到夏烟玉会步步追问,连忙摇头说道,“夏姑娘,请原谅,这个方掌门特意交代,不能说出来。”
“汝良村三十里外是不是温乡镇?”
“是。”陈王亭迟疑一会,如实答道。
“温乡镇上是不是有花满楼?”
“是。”陈王亭这次不假思索道。
“他是不是去了温乡镇的花满楼?”
“是……”
陈王亭下意识说道,等反应过来,目露惊愕,再看向诱人红唇缓缓勾起一抹温暖笑意的夏烟玉,讶然无比,颓然一叹,苦涩说道,“夏姑娘心思果然细腻,陈某佩服之极。看来之前方掌门让我前来,反复叮嘱我不可和夏姑娘你多说一句话,不然非要露出马脚,真是再也正确不过。言多必失,言多必失啊。”
夏烟玉微微一笑,如一朵绽放在世间的白莲,再和同样露出一抹笑意的郭湘和苏黛语相视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
至于她是如何知道他去了温乡镇的花满楼而不是去了其他的地方,正如方知乐知道小妮子被欧阳侯离掳走并且知道夏烟玉会知道他去哪里一样,妙不可言。
因为这世间有一种情*怀,不要任何语言,也不需要怎么去猜测,就能知道彼此心中的想法。
这情*怀有个动听的名字,叫——心有灵犀。
……
其实方大掌门和两只灵兽也很有默契,不然的话,他也不可能抢先一步知道小妮子被欧阳侯离派来的人掳了去。更不会去了汝良村一趟,让陈王亭去峨眉山告知夏烟玉,让她们放心。
所以这一切的功劳还要归于提前发觉有人潜入本派然后掳走小妮子的灵狐白素。
当然了,知道小妮子的事情,然后牛不停蹄赶来温乡镇,这其中的功劳就要落在大青牛牛魔王的头上。
方知乐终于一尝夙愿。
骑牛抱狐闯江湖。
江湖中还有比他更拉风的创举吗?
这么幼稚明显的问题就不要问了,是想凑字数欺骗看官吗?太不厚道了。
果然不出方知乐所料,当他骑着大青牛,怀里抱着灵狐,一副怪异模样引得寻常百姓频频侧目,驻足观望,甚至有些青年回头望着这一幕,一不小心跌了个四脚朝天。
然后……
先是汝良村轰动了,全部惊羡方大掌门又露出一手神迹,再然后是匪才帮的两位当家和上百个喽啰震惊了,想不到世上竟会有如此听话的大青牛,还有那只灵动乖巧的灵狐,太讨人喜欢了。
最后是整个温乡镇沸腾了起来。
镇上无数的百姓纷纷跑出来,围在两边,方知乐像个巡游的县令,面带微笑不断挥手朝那些百姓点头示意,就差没有问他们要不要本掌门的签名。
只是可惜了,那些百姓全部无视方知乐,目光齐刷刷落在大青牛和灵狐这两只灵兽的身上,一时议论惊叹声不绝于耳。
这让方知乐羡慕妒忌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吊起灵狐和大青牛痛打一番。
他大爷的,竟敢抢老子的镜头?
还有这个世界的审美观怎么差得这么远,老子才是主角,怎么一个个都把注意力放在白素和牛魔王的身上了?居然鸟都不鸟本掌门一眼?
这太他么的打击人了。
似乎知道主人的心情不好,灵狐和大青牛都乐得呵呵直笑。
至于这两只灵兽到底是怎么发出笑声的,还有笑的时候是一副什么模样,方知乐完全不知道,但他可以确定,这两只很没节操的灵兽一定是在笑自己。
方知乐不由轻抚下巴,喃喃轻语,“听说镇上有不少烧烤店,正好青牛肥肉,狐狸汤美,要不宰了尝一下鲜?”
这心思一出,可把灵狐和大青牛这两只心脏承受能力低弱的灵兽吓坏了。
“主人,白素以后再也不敢笑你了……”
“求主人不吃我们。”
灵狐和大青牛连忙求饶道。
嘿嘿,和老子斗?统统吃了。
方知乐心情舒爽,不过转念想到自己这么欺负两只灵兽是不是有点过分了,旋即置之一笑。
他娘的,这哪里是两只灵兽,分明是懂思考会说话的‘人’,而且身为主人的自己也从来没有把它们当做灵兽,一直以来都是当朋友看待,所以这欺负,倒也说得过去。
方知乐哈哈一笑,抱起灵狐,伸手拍了拍大青牛宽厚的牛背,笑道,“和你们开个玩笑,你们是我的朋友,我怎么舍得把你们吃了……”
“主人真是好人。”灵狐眨着眼睛,感动得泪眼汪汪看着方知乐。
“谢过主人不杀之恩。”大青牛嚼嚼嘴。
只是下一刻,方知乐接着道,“毕竟你们现在还没养肥,要把你们宰了吃,怎么也得养肥吧,不然不够塞牙缝啊。”
灵狐和大青牛大惊。
这主人太讨厌了,说话怎么一惊一乍的,简直是要吓死我们的节奏啊。
于是灵狐嗖的一声窜到大青牛的牛角上,大青牛低吼一声,举起两蹄,咚咚咚的以超速度前进。
没办法,谁让它们的主人吓到了它们。
最后,从温乡镇的入口到花满楼,约莫五百米的距离竟被牛魔王以短短的十几个呼吸搞定。
方知乐忍不住咧嘴直笑。
还真是牛皮不吹不大,青牛不吓不快。
这牛魔王奔跑起来的速度比起‘前世’的奔驰宝马不知要快上多少倍,简直和汗血宝马有得一拼,当然此宝马非彼宝马。
傍晚的温乡镇,落叶萧萧,狂风怒卷,一片寂寥。
虽说刚才还有众多百姓跑出来观看,可牛魔王的速度何等快,一下子就把他们甩在身后。更何况看多几眼牛魔王和灵狐,知道世上有这么两头灵兽后,倒也懒得再去理会。
凡事都有个新鲜度,一旦过了,接着就只剩下无趣。
觉得无趣的事情,自然就会散场。
可花满楼内还没有散场。
连不该散场的花戏在这个时候都散了,该散的却还留了下来,正在坐着喝酒。
这显然又要比看牛魔王和灵狐这两只灵兽来得有趣。
而在这样的一个傍晚,喝酒也许比不上玩*女人更有趣,但对一些人来说,此刻的酒比玩*女人可要有趣得多。
方知乐没有跳下牛背,直接驾驭牛魔王走到花满楼门前停了下来,抬起头看了一眼花满楼三个大字。
街道上,凉风阵阵,像一柄柄刀子刮过,在方知乐周身打旋,像要将他整个身子都冻僵,然后一层一层割碎。
方知乐深吸口气,凉气直透肺腑,再从牛背上跳了下来,伸手一指花满楼,咧嘴笑道,“牛魔王,开路。”
牛魔王欢*快应了一声,前蹄扬起,踏下时卷起一阵阵烟尘,轰隆轰隆直接闯入花满楼,最后在一张桌前停了下来。
方知乐尾随而进。
进入花满楼,一眼扫过去,立即看清楚四张桌子上坐着的人。
第一张桌上,两人对饮。
其中一名青年白袍袭身,另一人尽管是青年,却长着胡须,一副成熟稳重的模样,同时一身酒气冲天,连站得极远的方知乐都能在瞬间闻到,不由皱了皱眉。
另一张桌上,红衣女子妙眸一眨不眨地看着正在对饮的两名青年中的成熟青年,连方知乐是什么时候进来,又是如何进来的,完全不闻不问。
仿佛这个世上,除了那名男子,再也没有哪个男子值得她放在心上。
第三张桌子,坐着一名身材矮小肿胖的蓝衫青年,他嘻嘻笑着,笑容温和,平易近人,像是天下所有的人都是他的朋友,无论男女,见了面也必定笑脸相迎。
他笑起来的时候双眼眯成一条线,眸内仿佛时不时有道道精光闪过,如深夜的一片落叶,若不仔细去看只会看到一片普通的叶子,但若留心去看,会发现叶的脉络曲折蜿蜒。
像他的心一样。
见方知乐走进来,这矮胖的青年立即站起来,挥了挥手,笑意温煦,让人不忍拒绝。
最后一张桌子,仍是只有一名面容冷峻的黑袍青年坐着。
不同的是,在这青年的右手边,正放着一柄被油布包裹的刀,只露出刀柄,没有出鞘,自然不知刀的锋利。
只是若让这刀出鞘,必定像天上的星光一般,闪耀刺目。
可惜了,这世上已经没有多少人可以让他的刀出鞘。
出了鞘的刀,不杀人,绝不回鞘!
所以看过他的刀出鞘的人,也从来没有看过第二天的日出,只能在黎明时望着星光,陷入一生唏嘘的回忆中……
出奇的是,这般冷峻的青年本该一副谁也不理的样子,可他不是,不知是从方知乐身上感受到了一股刀的极致意境,或者从方知乐的身上嗅到了同辈中人的气息,这冷峻青年竟出乎意外朝方知乐点了点头,没有笑,却比笑来得更让人感觉温暖。
特殊的时候特别的人就是这样,不笑的时候比起笑,更让人窝心,更让人感觉到——这个江湖不太冷。
显然,这名黑袍青年就是如此特殊时候的特别人。rs
自有结果?
郭湘和苏黛语两人的目光瞬时亮了起来。
夏烟玉却是眉头一皱,问道,“他是不是一个人出了汝良村?”
“是。”明白夏烟玉所说的他指的是谁,陈王亭微微一笑道,“方掌门还让我告诉几位姑娘,不必去找他,安心等他回来,一切无恙。”
“他去了哪里?”夏烟玉继续问道。
陈王亭一愣,显然没想到夏烟玉会步步追问,连忙摇头说道,“夏姑娘,请原谅,这个方掌门特意交代,不能说出来。”
“汝良村三十里外是不是温乡镇?”
“是。”陈王亭迟疑一会,如实答道。
“温乡镇上是不是有花满楼?”
“是。”陈王亭这次不假思索道。
“他是不是去了温乡镇的花满楼?”
“是……”
陈王亭下意识说道,等反应过来,目露惊愕,再看向诱人红唇缓缓勾起一抹温暖笑意的夏烟玉,讶然无比,颓然一叹,苦涩说道,“夏姑娘心思果然细腻,陈某佩服之极。看来之前方掌门让我前来,反复叮嘱我不可和夏姑娘你多说一句话,不然非要露出马脚,真是再也正确不过。言多必失,言多必失啊。”
夏烟玉微微一笑,如一朵绽放在世间的白莲,再和同样露出一抹笑意的郭湘和苏黛语相视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
至于她是如何知道他去了温乡镇的花满楼而不是去了其他的地方,正如方知乐知道小妮子被欧阳侯离掳走并且知道夏烟玉会知道他去哪里一样,妙不可言。
因为这世间有一种情*怀,不要任何语言,也不需要怎么去猜测,就能知道彼此心中的想法。
这情*怀有个动听的名字,叫——心有灵犀。
……
其实方大掌门和两只灵兽也很有默契,不然的话,他也不可能抢先一步知道小妮子被欧阳侯离派来的人掳了去。更不会去了汝良村一趟,让陈王亭去峨眉山告知夏烟玉,让她们放心。
所以这一切的功劳还要归于提前发觉有人潜入本派然后掳走小妮子的灵狐白素。
当然了,知道小妮子的事情,然后牛不停蹄赶来温乡镇,这其中的功劳就要落在大青牛牛魔王的头上。
方知乐终于一尝夙愿。
骑牛抱狐闯江湖。
江湖中还有比他更拉风的创举吗?
这么幼稚明显的问题就不要问了,是想凑字数欺骗看官吗?太不厚道了。
果然不出方知乐所料,当他骑着大青牛,怀里抱着灵狐,一副怪异模样引得寻常百姓频频侧目,驻足观望,甚至有些青年回头望着这一幕,一不小心跌了个四脚朝天。
然后……
先是汝良村轰动了,全部惊羡方大掌门又露出一手神迹,再然后是匪才帮的两位当家和上百个喽啰震惊了,想不到世上竟会有如此听话的大青牛,还有那只灵动乖巧的灵狐,太讨人喜欢了。
最后是整个温乡镇沸腾了起来。
镇上无数的百姓纷纷跑出来,围在两边,方知乐像个巡游的县令,面带微笑不断挥手朝那些百姓点头示意,就差没有问他们要不要本掌门的签名。
只是可惜了,那些百姓全部无视方知乐,目光齐刷刷落在大青牛和灵狐这两只灵兽的身上,一时议论惊叹声不绝于耳。
这让方知乐羡慕妒忌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吊起灵狐和大青牛痛打一番。
他大爷的,竟敢抢老子的镜头?
还有这个世界的审美观怎么差得这么远,老子才是主角,怎么一个个都把注意力放在白素和牛魔王的身上了?居然鸟都不鸟本掌门一眼?
这太他么的打击人了。
似乎知道主人的心情不好,灵狐和大青牛都乐得呵呵直笑。
至于这两只灵兽到底是怎么发出笑声的,还有笑的时候是一副什么模样,方知乐完全不知道,但他可以确定,这两只很没节操的灵兽一定是在笑自己。
方知乐不由轻抚下巴,喃喃轻语,“听说镇上有不少烧烤店,正好青牛肥肉,狐狸汤美,要不宰了尝一下鲜?”
这心思一出,可把灵狐和大青牛这两只心脏承受能力低弱的灵兽吓坏了。
“主人,白素以后再也不敢笑你了……”
“求主人不吃我们。”
灵狐和大青牛连忙求饶道。
嘿嘿,和老子斗?统统吃了。
方知乐心情舒爽,不过转念想到自己这么欺负两只灵兽是不是有点过分了,旋即置之一笑。
他娘的,这哪里是两只灵兽,分明是懂思考会说话的‘人’,而且身为主人的自己也从来没有把它们当做灵兽,一直以来都是当朋友看待,所以这欺负,倒也说得过去。
方知乐哈哈一笑,抱起灵狐,伸手拍了拍大青牛宽厚的牛背,笑道,“和你们开个玩笑,你们是我的朋友,我怎么舍得把你们吃了……”
“主人真是好人。”灵狐眨着眼睛,感动得泪眼汪汪看着方知乐。
“谢过主人不杀之恩。”大青牛嚼嚼嘴。
只是下一刻,方知乐接着道,“毕竟你们现在还没养肥,要把你们宰了吃,怎么也得养肥吧,不然不够塞牙缝啊。”
灵狐和大青牛大惊。
这主人太讨厌了,说话怎么一惊一乍的,简直是要吓死我们的节奏啊。
于是灵狐嗖的一声窜到大青牛的牛角上,大青牛低吼一声,举起两蹄,咚咚咚的以超速度前进。
没办法,谁让它们的主人吓到了它们。
最后,从温乡镇的入口到花满楼,约莫五百米的距离竟被牛魔王以短短的十几个呼吸搞定。
方知乐忍不住咧嘴直笑。
还真是牛皮不吹不大,青牛不吓不快。
这牛魔王奔跑起来的速度比起‘前世’的奔驰宝马不知要快上多少倍,简直和汗血宝马有得一拼,当然此宝马非彼宝马。
傍晚的温乡镇,落叶萧萧,狂风怒卷,一片寂寥。
虽说刚才还有众多百姓跑出来观看,可牛魔王的速度何等快,一下子就把他们甩在身后。更何况看多几眼牛魔王和灵狐,知道世上有这么两头灵兽后,倒也懒得再去理会。
凡事都有个新鲜度,一旦过了,接着就只剩下无趣。
觉得无趣的事情,自然就会散场。
可花满楼内还没有散场。
连不该散场的花戏在这个时候都散了,该散的却还留了下来,正在坐着喝酒。
这显然又要比看牛魔王和灵狐这两只灵兽来得有趣。
而在这样的一个傍晚,喝酒也许比不上玩*女人更有趣,但对一些人来说,此刻的酒比玩*女人可要有趣得多。
方知乐没有跳下牛背,直接驾驭牛魔王走到花满楼门前停了下来,抬起头看了一眼花满楼三个大字。
街道上,凉风阵阵,像一柄柄刀子刮过,在方知乐周身打旋,像要将他整个身子都冻僵,然后一层一层割碎。
方知乐深吸口气,凉气直透肺腑,再从牛背上跳了下来,伸手一指花满楼,咧嘴笑道,“牛魔王,开路。”
牛魔王欢*快应了一声,前蹄扬起,踏下时卷起一阵阵烟尘,轰隆轰隆直接闯入花满楼,最后在一张桌前停了下来。
方知乐尾随而进。
进入花满楼,一眼扫过去,立即看清楚四张桌子上坐着的人。
第一张桌上,两人对饮。
其中一名青年白袍袭身,另一人尽管是青年,却长着胡须,一副成熟稳重的模样,同时一身酒气冲天,连站得极远的方知乐都能在瞬间闻到,不由皱了皱眉。
另一张桌上,红衣女子妙眸一眨不眨地看着正在对饮的两名青年中的成熟青年,连方知乐是什么时候进来,又是如何进来的,完全不闻不问。
仿佛这个世上,除了那名男子,再也没有哪个男子值得她放在心上。
第三张桌子,坐着一名身材矮小肿胖的蓝衫青年,他嘻嘻笑着,笑容温和,平易近人,像是天下所有的人都是他的朋友,无论男女,见了面也必定笑脸相迎。
他笑起来的时候双眼眯成一条线,眸内仿佛时不时有道道精光闪过,如深夜的一片落叶,若不仔细去看只会看到一片普通的叶子,但若留心去看,会发现叶的脉络曲折蜿蜒。
像他的心一样。
见方知乐走进来,这矮胖的青年立即站起来,挥了挥手,笑意温煦,让人不忍拒绝。
最后一张桌子,仍是只有一名面容冷峻的黑袍青年坐着。
不同的是,在这青年的右手边,正放着一柄被油布包裹的刀,只露出刀柄,没有出鞘,自然不知刀的锋利。
只是若让这刀出鞘,必定像天上的星光一般,闪耀刺目。
可惜了,这世上已经没有多少人可以让他的刀出鞘。
出了鞘的刀,不杀人,绝不回鞘!
所以看过他的刀出鞘的人,也从来没有看过第二天的日出,只能在黎明时望着星光,陷入一生唏嘘的回忆中……
出奇的是,这般冷峻的青年本该一副谁也不理的样子,可他不是,不知是从方知乐身上感受到了一股刀的极致意境,或者从方知乐的身上嗅到了同辈中人的气息,这冷峻青年竟出乎意外朝方知乐点了点头,没有笑,却比笑来得更让人感觉温暖。
特殊的时候特别的人就是这样,不笑的时候比起笑,更让人窝心,更让人感觉到——这个江湖不太冷。
显然,这名黑袍青年就是如此特殊时候的特别人。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