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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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给卫红打了两个电话,还专门跟卫红寄宿的曾老师聊了聊,发现卫红的身体状态和心理状况都还不错,叶婉清这才放下心来。
原本叶婉清还是想让戈渊和卫军一起回去一趟的,她必须得在家里给两只小崽子当奶粉罐,但戈渊却不用总是守在家里,卫军也能请个假。
让他们去陪陪卫红也挺好,也许能让她不要那么紧张。
不过卫红竟然比她和卫军的运气都要好,这次考试的考场就在三中,非常的方便。
她住在曾老师家里,而曾老师就在三中的教师宿舍楼中,从教师宿舍楼去学校只要短短几分钟时间。
这意味着卫红考试的时候不用奔波劳累,上午考完之后还能回去好好睡个午觉,这比叶婉清和卫军当时在小饭店里临时休息一下强多了。
这么一来,戈渊和卫军去陪考就没多大意义了,卫红也表示他们去了反而会让她觉得压力大,叶婉清就作罢了。
只是,她还是让戈渊亲自跑了一趟清水县,给了卫红一只上海牌的新手表好方便卫红在考试的时候掌握时间。
又让戈渊提着礼物去了曾家,拜托曾老师在考试期间多多照顾一下卫红。
把这些都安排好,叶婉清一群人就只等着卫红考完了。
等卫红考完填好志愿到湘城来,叶婉清已经放假了。
戈渊去汽车站把卫红接回家,两人一进门,卫红就朝着院子里跑,跑得飞快。
“二姐,我的侄子侄女呢?”
叶婉清听到喊声,从窗口看出来,一眼看到卫红笑得红扑扑的脸蛋,不由得也笑开了:“天气热,让他们在房间里玩儿呢。”
“我来看看!”
“行行行,你快进来。”
“哎,也不好……”卫红自己退却了,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还是先收拾一下自己吧,一定要给我侄子侄女们一个好印象。”
刘丽秀正在厨房给孩子温奶,见卫红来了,也探出身来赞同道:“你一身的汗味,别熏到了小麦和大米,他们可都爱干净得厉害,比你强多了!”
“妈,你就知道损我!”卫红气得跺了跺脚,不依了。
她也很爱干净的呀!
只是,她脚下也没有停。
这么热的天在外面走一圈就是一身汗,一点也不清爽,卫红也担心自己让宝宝们不喜欢自己这个小姨。不喜欢她,不跟她玩,那怎么办呀?
不行,绝对不行!
看着卫红风风火火的转身,叶婉清笑着摇了摇头。
等卫红一走,她目光看向站在一边的大男人,温声道:“渊哥,辛苦你啦。”
“不辛苦。”
戈渊站在窗外,也没有进去,伸手捏住叶婉清的下巴,在她唇上啄了一口。
叶婉清:“……”
虽然是在自己家里,但这时候民风保守,突然来这么一下她还是有点紧张,做贼一般看了看左右这才嗔怪地瞪了戈渊一眼。
戈渊笑声低沉悦耳:“辛苦点算什么?亲一口,浑身都舒坦了。”
叶婉清掐了他一把。
“再给我亲一口,我要出门半点儿事,晚上再回来吃晚饭。”
“……想得美!”说是这么说,叶婉清主动踮起脚,在自家大男人唇边亲了一口,“开心了吧?”
“还行!”
戈渊眉头一挑,愉快得笑出声。
……
卫红这次来是打算常住的,没打算再回清水县了。
她收拾好了自己的所有行李,志愿接收地址也填的叶婉清这边的地址,到时候开学就直接去湘南大学报道了。
当然,这也得她能考上湘南大学,成功地拿到通知书才行。
卫红这次来就住在叶婉清这边,暑假会进彩虹桥做事。
戈悦现在慢慢的大了,有了私人空间意识,不大喜欢跟别人睡一块儿了。但因为卫红跟戈悦关系好,两人睡一起是经常的事情,知道卫红来了戈悦还开心得不行。
卫红把行李放进房间,跟戈悦聊了几句,自己打了水去冲了个澡,这才跟戈悦手拉手走进叶婉清的房间。
戈悦仰着小脑袋,一脸骄傲,叽叽喳喳炫耀着自己有多受侄子们的欢迎:“小麦和大米都超级喜欢我的,每次看到我,他们都会冲我挥挥手,肯定是因为知道我是他们的小姑姑!”
“他们都不对别人笑,就喜欢对着我乐呵!”
“他们不让别人抱,只让我抱!”
这些话,还真不是戈悦自己带着滤镜,事实上小麦和大米两个都不是文静的性子,不认生,看谁都笑。但如果谁想抱他们的话,那真不一定个个都成功,得看颜值来。
如果是年轻漂亮的小姑娘,那么小麦和大米就配合得很,眼睛亮亮的,笑得露出粉色的牙床,口水都湿哒哒地流出来。
要是想抱他们的是上了年纪的老人,皮肤皱巴巴的、身上还有点老人味的那种,他们一见人就哇哇大哭,像是被大灰狼抓到的小白兔,不知道多凄惨。
实打实的颜控。
叶婉清也不知道自家这两只小崽子像谁,但她觉得肯定不像自己,毕竟她这么善良。
两只小崽子这时候正醒着,睡在摇篮里睁着眼睛看四周,一边努力抬起小手手把手指放在嘴巴里吸吮,吃得津津有味。
大米比小麦更重口味,除了吃手手之外,还会把胖脚脚上的袜子给扯掉,把胖脚脚也塞嘴巴里啃啃。
两只小崽子都勤勤恳恳,忙忙碌碌的,沉醉得很。
卫红却看着看着就着急了:“哎呀,小麦不要吃手手哦,手手不干净,会生病的。”
她小心地把小麦的手从她嘴里拿出来,用搭在摇床上的棉纱手巾给她擦了擦,动作特别的轻柔,好小姨的样子显露无疑。
只是,小麦却一点也不领情。
原本她看到长得漂亮的卫红围着她看的时候,她脸上笑嘻嘻的,眼睛还会一直追着卫红看,但现在卫红把她的小手手从嘴里拿出来了,她怔了一怔,准备又把小手手给伸到嘴里。
哪里知道她才动作,卫红便轻柔的制止了她的行为,这下她就不干了,嘟了嘟粉嫩嫩的小嘴巴,委屈得“哇”的一声哭出来。
别提多伤心了。
她长得白白胖胖的,大大的眼睛像是在溪水中洗过的黑曜石明亮又好看,此刻哭得伤心,金豆豆一颗颗往下掉也好看得很。
“哎呀,我……我……”卫红一脸无措地看向叶婉清,一下就不知道要怎么办了。
“哭了呀?”叶婉清探身朝摇篮里看了一眼,笑得很无良,“没事的,让她哭。我们家小麦特别的乖,哭一哭就没事了。”
“真的吗?”卫红很怀疑,觉得叶婉清是不是在安慰自己。
“她是不是想吃手手呀?”趴在摇篮边上的戈悦觉得自己发现真相,捏着小麦的手往她嘴边送。
结果还真的,小手手刚碰到小麦的嘴巴,小麦的哭声就是一停,小嘴巴动了动,“啊呜”一下又咬住了自己的手手,抽抽搭搭地吃了起来。
“哈哈,还真是这样!”戈悦拍着手笑起来。
也许是被她的笑声感染,刚才还哭着小麦也露出了“无齿”的笑容,两只小手在半空中愉快地挥动了两下,胖嘟嘟的小崽子看着别提多让人喜欢了。
小麦又哭又笑,睡在一起的哥哥大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听到妹妹笑的时候,也跟着“嘎嘎”乐呵了两声,没心没肺得厉害。
看到小崽子笑出声,叶婉清也忍俊不禁。
卫红不敢乱动了,有些后怕了拍了拍胸口:“小孩子好难带啊。”
叶婉清笑着解释:“小孩子几个月大的时候就喜欢吃手,这是他们在认识自己的身体,学会掌握手就是他们认识自己的第一步。其实吃手也没有什么不好,只要注意干净卫生就行,咱们不用强行地阻止他们。”
叶婉清虽然前世没有生养过小孩,但心里并不是不渴望,也在心里悄悄打算过要去做试管,闲暇时候她也私下看过几本科学育儿书。
这时候的观念里,大人都觉得小崽子不能吃手手,不然不干净不卫生,长期吃手也会把手给吃畸形。
所以,一旦看到孩子把手伸到嘴里吸吮,大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孩子的手拿出来,温柔告诉孩子不能这样。
但其实这样是不对的,是在干涉孩子的自由生长。
婴儿成长有不少敏感期,最开始表现在口,通过口认识了手之后,他们就会进入手部的敏感期。
这也是为什么孩子到了几个月一岁的时候,喜欢把手边的东西丢出去,等大人捡起来给他们,他们又丢掉的原因。
他们是在通过这样的方式锻炼自己的手,认识世界和培养空间意识。
叶婉清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记错曾经看过的知识,不过按照孩子的天性来培养孩子,应该也不会出什么大错。
她大概跟卫红解释了一番,卫红顿时瞪大眼一脸稀奇,觉得很不可思议。
戈悦却认真地点了点小脑袋:“我觉得嫂嫂说得没错哦,我小时候就很喜欢吃手,别人不让我吃,我就不开心。”
“你小时候?”卫红哈哈大笑起来,“你那时候才多大,现在怎么可能记得小时候的事情?”
“我就是记得呀!”戈悦想了想,歪着脑袋道,“可能是因为我聪明。”
这点卫红还是很赞成的,说得真心实意:“对对对,你聪明。”
戈悦开心了,抿着嘴害羞地笑起来。
叶婉清也忍俊不禁。
家里有两个小崽子真的多了很多事情,也多了很多快乐。前世她没有感受过这样的麻烦和感动,这辈子一点也不少的都拥有了。
第124章
给卫红打了两个电话,还专门跟卫红寄宿的曾老师聊了聊,发现卫红的身体状态和心理状况都还不错,叶婉清这才放下心来。
原本叶婉清还是想让戈渊和卫军一起回去一趟的,她必须得在家里给两只小崽子当奶粉罐,但戈渊却不用总是守在家里,卫军也能请个假。
让他们去陪陪卫红也挺好,也许能让她不要那么紧张。
不过卫红竟然比她和卫军的运气都要好,这次考试的考场就在三中,非常的方便。
她住在曾老师家里,而曾老师就在三中的教师宿舍楼中,从教师宿舍楼去学校只要短短几分钟时间。
这意味着卫红考试的时候不用奔波劳累,上午考完之后还能回去好好睡个午觉,这比叶婉清和卫军当时在小饭店里临时休息一下强多了。
这么一来,戈渊和卫军去陪考就没多大意义了,卫红也表示他们去了反而会让她觉得压力大,叶婉清就作罢了。
只是,她还是让戈渊亲自跑了一趟清水县,给了卫红一只上海牌的新手表好方便卫红在考试的时候掌握时间。
又让戈渊提着礼物去了曾家,拜托曾老师在考试期间多多照顾一下卫红。
把这些都安排好,叶婉清一群人就只等着卫红考完了。
等卫红考完填好志愿到湘城来,叶婉清已经放假了。
戈渊去汽车站把卫红接回家,两人一进门,卫红就朝着院子里跑,跑得飞快。
“二姐,我的侄子侄女呢?”
叶婉清听到喊声,从窗口看出来,一眼看到卫红笑得红扑扑的脸蛋,不由得也笑开了:“天气热,让他们在房间里玩儿呢。”
“我来看看!”
“行行行,你快进来。”
“哎,也不好……”卫红自己退却了,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还是先收拾一下自己吧,一定要给我侄子侄女们一个好印象。”
刘丽秀正在厨房给孩子温奶,见卫红来了,也探出身来赞同道:“你一身的汗味,别熏到了小麦和大米,他们可都爱干净得厉害,比你强多了!”
“妈,你就知道损我!”卫红气得跺了跺脚,不依了。
她也很爱干净的呀!
只是,她脚下也没有停。
这么热的天在外面走一圈就是一身汗,一点也不清爽,卫红也担心自己让宝宝们不喜欢自己这个小姨。不喜欢她,不跟她玩,那怎么办呀?
不行,绝对不行!
看着卫红风风火火的转身,叶婉清笑着摇了摇头。
等卫红一走,她目光看向站在一边的大男人,温声道:“渊哥,辛苦你啦。”
“不辛苦。”
戈渊站在窗外,也没有进去,伸手捏住叶婉清的下巴,在她唇上啄了一口。
叶婉清:“……”
虽然是在自己家里,但这时候民风保守,突然来这么一下她还是有点紧张,做贼一般看了看左右这才嗔怪地瞪了戈渊一眼。
戈渊笑声低沉悦耳:“辛苦点算什么?亲一口,浑身都舒坦了。”
叶婉清掐了他一把。
“再给我亲一口,我要出门半点儿事,晚上再回来吃晚饭。”
“……想得美!”说是这么说,叶婉清主动踮起脚,在自家大男人唇边亲了一口,“开心了吧?”
“还行!”
戈渊眉头一挑,愉快得笑出声。
……
卫红这次来是打算常住的,没打算再回清水县了。
她收拾好了自己的所有行李,志愿接收地址也填的叶婉清这边的地址,到时候开学就直接去湘南大学报道了。
当然,这也得她能考上湘南大学,成功地拿到通知书才行。
卫红这次来就住在叶婉清这边,暑假会进彩虹桥做事。
戈悦现在慢慢的大了,有了私人空间意识,不大喜欢跟别人睡一块儿了。但因为卫红跟戈悦关系好,两人睡一起是经常的事情,知道卫红来了戈悦还开心得不行。
卫红把行李放进房间,跟戈悦聊了几句,自己打了水去冲了个澡,这才跟戈悦手拉手走进叶婉清的房间。
戈悦仰着小脑袋,一脸骄傲,叽叽喳喳炫耀着自己有多受侄子们的欢迎:“小麦和大米都超级喜欢我的,每次看到我,他们都会冲我挥挥手,肯定是因为知道我是他们的小姑姑!”
“他们都不对别人笑,就喜欢对着我乐呵!”
“他们不让别人抱,只让我抱!”
这些话,还真不是戈悦自己带着滤镜,事实上小麦和大米两个都不是文静的性子,不认生,看谁都笑。但如果谁想抱他们的话,那真不一定个个都成功,得看颜值来。
如果是年轻漂亮的小姑娘,那么小麦和大米就配合得很,眼睛亮亮的,笑得露出粉色的牙床,口水都湿哒哒地流出来。
要是想抱他们的是上了年纪的老人,皮肤皱巴巴的、身上还有点老人味的那种,他们一见人就哇哇大哭,像是被大灰狼抓到的小白兔,不知道多凄惨。
实打实的颜控。
叶婉清也不知道自家这两只小崽子像谁,但她觉得肯定不像自己,毕竟她这么善良。
两只小崽子这时候正醒着,睡在摇篮里睁着眼睛看四周,一边努力抬起小手手把手指放在嘴巴里吸吮,吃得津津有味。
大米比小麦更重口味,除了吃手手之外,还会把胖脚脚上的袜子给扯掉,把胖脚脚也塞嘴巴里啃啃。
两只小崽子都勤勤恳恳,忙忙碌碌的,沉醉得很。
卫红却看着看着就着急了:“哎呀,小麦不要吃手手哦,手手不干净,会生病的。”
她小心地把小麦的手从她嘴里拿出来,用搭在摇床上的棉纱手巾给她擦了擦,动作特别的轻柔,好小姨的样子显露无疑。
只是,小麦却一点也不领情。
原本她看到长得漂亮的卫红围着她看的时候,她脸上笑嘻嘻的,眼睛还会一直追着卫红看,但现在卫红把她的小手手从嘴里拿出来了,她怔了一怔,准备又把小手手给伸到嘴里。
哪里知道她才动作,卫红便轻柔的制止了她的行为,这下她就不干了,嘟了嘟粉嫩嫩的小嘴巴,委屈得“哇”的一声哭出来。
别提多伤心了。
她长得白白胖胖的,大大的眼睛像是在溪水中洗过的黑曜石明亮又好看,此刻哭得伤心,金豆豆一颗颗往下掉也好看得很。
“哎呀,我……我……”卫红一脸无措地看向叶婉清,一下就不知道要怎么办了。
“哭了呀?”叶婉清探身朝摇篮里看了一眼,笑得很无良,“没事的,让她哭。我们家小麦特别的乖,哭一哭就没事了。”
“真的吗?”卫红很怀疑,觉得叶婉清是不是在安慰自己。
“她是不是想吃手手呀?”趴在摇篮边上的戈悦觉得自己发现真相,捏着小麦的手往她嘴边送。
结果还真的,小手手刚碰到小麦的嘴巴,小麦的哭声就是一停,小嘴巴动了动,“啊呜”一下又咬住了自己的手手,抽抽搭搭地吃了起来。
“哈哈,还真是这样!”戈悦拍着手笑起来。
也许是被她的笑声感染,刚才还哭着小麦也露出了“无齿”的笑容,两只小手在半空中愉快地挥动了两下,胖嘟嘟的小崽子看着别提多让人喜欢了。
小麦又哭又笑,睡在一起的哥哥大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听到妹妹笑的时候,也跟着“嘎嘎”乐呵了两声,没心没肺得厉害。
看到小崽子笑出声,叶婉清也忍俊不禁。
卫红不敢乱动了,有些后怕了拍了拍胸口:“小孩子好难带啊。”
叶婉清笑着解释:“小孩子几个月大的时候就喜欢吃手,这是他们在认识自己的身体,学会掌握手就是他们认识自己的第一步。其实吃手也没有什么不好,只要注意干净卫生就行,咱们不用强行地阻止他们。”
叶婉清虽然前世没有生养过小孩,但心里并不是不渴望,也在心里悄悄打算过要去做试管,闲暇时候她也私下看过几本科学育儿书。
这时候的观念里,大人都觉得小崽子不能吃手手,不然不干净不卫生,长期吃手也会把手给吃畸形。
所以,一旦看到孩子把手伸到嘴里吸吮,大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孩子的手拿出来,温柔告诉孩子不能这样。
但其实这样是不对的,是在干涉孩子的自由生长。
婴儿成长有不少敏感期,最开始表现在口,通过口认识了手之后,他们就会进入手部的敏感期。
这也是为什么孩子到了几个月一岁的时候,喜欢把手边的东西丢出去,等大人捡起来给他们,他们又丢掉的原因。
他们是在通过这样的方式锻炼自己的手,认识世界和培养空间意识。
叶婉清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记错曾经看过的知识,不过按照孩子的天性来培养孩子,应该也不会出什么大错。
她大概跟卫红解释了一番,卫红顿时瞪大眼一脸稀奇,觉得很不可思议。
戈悦却认真地点了点小脑袋:“我觉得嫂嫂说得没错哦,我小时候就很喜欢吃手,别人不让我吃,我就不开心。”
“你小时候?”卫红哈哈大笑起来,“你那时候才多大,现在怎么可能记得小时候的事情?”
“我就是记得呀!”戈悦想了想,歪着脑袋道,“可能是因为我聪明。”
这点卫红还是很赞成的,说得真心实意:“对对对,你聪明。”
戈悦开心了,抿着嘴害羞地笑起来。
叶婉清也忍俊不禁。
家里有两个小崽子真的多了很多事情,也多了很多快乐。前世她没有感受过这样的麻烦和感动,这辈子一点也不少的都拥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