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救人后的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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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到眼前的还是如此的强壮,吴志的心就死了,随后就开始装疯卖傻了,用尽一切能想的办法来增加女方家的人对自己的厌恶感,以此糊弄过去。而在一旁的程兰看到吴志这一番表情就明白这一次又不行了。
随后就随便聊聊一些后,程兰就拉着还在装疯卖傻的吴志离开了。一回到家,吴志就遭到了一顿臭骂了。不过吴志已经习以为常了,在老妈出完气后就回到自己的房间休息去了。
没有事情要做的吴志就开始在家里睡起懒觉来了,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现在已经是农历十二月二十了号了,还有十天就是除夕了。
睡懒觉的吴志还是因为受不了自己的肚子在强烈的抗议下才起来的,胡乱吃了几口饭后就往村里的大桥方向溜达溜达,顺便晒下太阳,村里到处都是热闹的景象,不过天气还是很冷的啊,地上的雪还没完全融化呢。一直闲来无事地走到大桥时,发现村里的小河又结冰了,还看到不少小孩子在冰上开心地玩耍。
记得自己小时候,也在这里玩耍过而且还经常玩到青鼻脸肿。一快到年底的时候,这小河就会结冰,而且冰还挺厚的。
吴志将身体依靠在桥栏上,从口袋里拿出十一元一包的烟出来,还拿出一次性打火机给自己点上,爽歪歪的抽上几口。还没等抽到一半,就听到有人在喊救命。
听到救命后的吴志马上扔掉了手中的烟,来到了出事的地方,一问才知道原来是有人掉下去了,怪不得还看到冰层上面有个窟窿呢!反应过来的吴志马上就把身上的大风衣脱掉后就顺着冰窟窿跳下去救人去了。
吴志跳下去后,顿时就被冰冷的江水冻得发抖。尽管如此,吴志还是决定继续救人。可没多久,吴志就发现自己的体力跟不上,更要命的是,脚开始抽筋了。这时吴志才想起自己已经不比当年了,自己在社会上游荡了几年的同时也落下了平时的运动。
在吴志快要沉入江底的时候,心中郁闷的不行一阵头晕目眩,虚弱的吴志感觉身体渐渐不受自己控制,无尽的悔恨涌上心头。
窝窝囊囊地活了将近三十年,别说结婚了,就是连女人嘴唇的味道都未曾尝过,这又何尝不是种悲哀,更是可惜了那千万元的厚礼啊。都不知道自己上辈子到底做了什么缺德事,居然让自己在中大奖后就离开这个世界。有钱都没命花啊,这个世界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如此。
你说眼看好日子还没过上几天,人也没救着,这回搞不好还要搭上自己一条命。更何况家里还有爸爸妈妈和几个姐姐等着自己回去啊,想到这里,吴志开始奋力往上。但事与愿违,上面厚厚的冰层阻挡了吴志最后的希望,最后还是没能成功。
吴志使劲憋着气,无奈身不由己了,慢慢向着河底沉落。斜刺里突然卷来一阵暗流,吴志不可控制的被这暗流卷去老远,有些头昏脑涨的一连灌了好几口冰冷的水。在失去意识前,一直觉得自己的身体不停的旋转着……然后世界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吴志再次醒来的时候,天气晴朗,碧蓝色的天空如被冲洗过一般,干净透明。这么清澈的碧空,吴志可是很久没有看到过了。
“弟弟,弟弟……”
一阵女孩子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吴志侧头看去,就见两个女孩从田地另一边向着他跑来。田地上!?吴志不由一惊,脑子里闪过自己生前救人不成,反而腿抽筋,沉入江底的片断,而这里好像是在自家的田地上,难道自己穿越了还是重生了???
“弟弟,你没事吧?”年纪大点的女孩跑到他跟前,一脸关心的看着他说。这……这不是小时候自己的大姐吴英吗?那个不是二姐吴萍吗,她们怎么在这里???
吴志迅速的扫视了一下自己的全身!哦,我的老天!一身土不啦叽的衣服,一双脏不啦叽凉鞋鞋,细胳膊细腿的,这就是小时候的自己?难道自己真的是重生了?“哈哈,想不到自己这么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人居然碰见了传说当中的重生。”吴志如是想。
“弟弟,你看到什么了啊。好端端的怎么大叫起来,还摔了一跤?”
大姐边说着边把吴志从地上拉了起来,还拍了拍吴志身上的一些干草,而二姐就站在旁边嘻嘻地看着。
吴志的记忆力还是很不错的,他仔细看了看周边的环境,便已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他没记错的话,这是自己六岁时候发生的一件事:当时,他跟着大姐、二姐一起到田地上抓田鼠,吴志因想捉田埂边的草丛的一只大蚂蚱,却是看到了一条正在冬眠的蛇,从小就怕蛇的吴志自然就大叫了,想往回跑,谁知却被稻梗绑了一下,摔了一跤。
但尽管如此,当时的吴志他还是很不争气的吓晕了过去,直到被大姐二姐的声音给叫醒过来。看着大姐跟二姐脸上紧张的神情,“姐,我没事”吴志忍住自己心中的高兴,掸了掸屁股,满脸不在乎的神情。嘿嘿,自己重生了,老天爷让自己在重活一次,那自己可是要享受富人的生活了,也该让人家眼红自己了。
“没事就好,刚才真是吓死我们了,你要是出了事,爸妈非打死我不可。”想到这,吴英就叹了口气,谁叫吴志是家里唯一的独生子啊!
好了,没事了。
天色也不早了,大姐便及时提出了战略性转移——回家。吴志也想早点回去看看自己小时候的家和爸爸妈妈啊。
一路上,吴志都感觉到很新鲜,空气也很清新,这时的天空远不是前世的时候所能比的。随着大姐二姐一起进入自己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吴家村,看着村里的一草一木,再想起家中即将要见面的父母,吴志禁不住有些眼眶发热。他没记错的话,今年是1988年,正是改革开放大踏步前进,经济飞速发展的年代。这是个喧噪的年代,也是个经典的年代。
“自己这次重生了,无数的机遇放在自己面前,不管怎么想的也得先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不再让自己的家人吃尽苦头,而自己也要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出来。”吴志如是想。
在心中暗暗下定决心后,吴志便渐渐平复了激动的心情,向着自己记忆中的家门走去。推开熟悉的破旧院门,他年轻的母亲程兰正从里屋出来,一见到他先是满脸的喜色,不过随即拉下脸来,训斥道:“你又疯到什么地方去了?身上怎么这么脏啊!”
后世落江之前他在为没跟爸妈打招呼就走了而后悔,此刻再次见到儿时的母亲,心头不由的泛酸。
“妈!”
吴志呜咽着嗓子呼唤了一声,一头扑入妈妈的怀中,眼眶中的泪水,再也不可遏制的流了下来。后世的母亲,为他们这个家操碎了心,尤其在父亲查出得了黄疸病之后,家庭的重担更是几乎全落在了她身上,四十来岁的年纪看起来就像五十多岁一样,头发也白了很多。自己这次重生,无论如何以后都不能再让妈妈这么辛苦了,吴志心中暗暗发誓。
程兰见儿子突然委屈的哭起来,不由吓了一跳,他可是家中唯一的独生子,自己生了这么多孩子就是想要儿子啊,哪还能板着脸孔训斥?连忙安慰道:“小志,怎么了?告诉妈,谁欺负你了?”
“妈,没人欺负我,只是想妈妈了。”想到前世,自己都快奔三了,自己的老妈还在为自己的事情一直操心,每年回家的时候总是拉着自己去相亲,也真难为了老妈。
程兰被儿子这句讨好的话给逗乐了,摸了摸他的头:“妈有什么好让你想的,你这不是天天都可以看到妈妈的嘛。好了,别哭了!妈今晚给你来个炒鸭蛋吃,快进屋洗洗手吧,马上就要吃饭了。”
炒鸭蛋、还有那咸鸭蛋,可都是吴志小时的最爱,一听立马收住了眼泪,满脸讨好道:“还是妈疼我。不过妈,等下可是要多放点辣椒哦。”程兰笑了笑,拉着儿子进里屋炒鸭蛋去了。
爸爸吴胜利现在不在家,没记错的话,好像是放养鸭子去了还没回来。冬天了,在农村里就是一个很闲的季节,劳作了好九个月了,也该休息了。但是为了让孩子们过上更好的生活,吴胜利依然坚持放养鸭子。
“妈,爸爸什么时候回来啊?”吴志一边吃着妈妈亲手下的炖鸭蛋,一边问。自己重生后家人都见到了,就差自己的老爸吴胜利一个呢。
“你爸应该还没那么早回来呢,估摸得要一段时间吧。你们先吃吧。”程兰看了看屋外的天色,已是黄昏时分了。但是天还没黑呢,自己的丈夫每次放养鸭子的时候都是到了天快黑了才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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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就随便聊聊一些后,程兰就拉着还在装疯卖傻的吴志离开了。一回到家,吴志就遭到了一顿臭骂了。不过吴志已经习以为常了,在老妈出完气后就回到自己的房间休息去了。
没有事情要做的吴志就开始在家里睡起懒觉来了,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现在已经是农历十二月二十了号了,还有十天就是除夕了。
睡懒觉的吴志还是因为受不了自己的肚子在强烈的抗议下才起来的,胡乱吃了几口饭后就往村里的大桥方向溜达溜达,顺便晒下太阳,村里到处都是热闹的景象,不过天气还是很冷的啊,地上的雪还没完全融化呢。一直闲来无事地走到大桥时,发现村里的小河又结冰了,还看到不少小孩子在冰上开心地玩耍。
记得自己小时候,也在这里玩耍过而且还经常玩到青鼻脸肿。一快到年底的时候,这小河就会结冰,而且冰还挺厚的。
吴志将身体依靠在桥栏上,从口袋里拿出十一元一包的烟出来,还拿出一次性打火机给自己点上,爽歪歪的抽上几口。还没等抽到一半,就听到有人在喊救命。
听到救命后的吴志马上扔掉了手中的烟,来到了出事的地方,一问才知道原来是有人掉下去了,怪不得还看到冰层上面有个窟窿呢!反应过来的吴志马上就把身上的大风衣脱掉后就顺着冰窟窿跳下去救人去了。
吴志跳下去后,顿时就被冰冷的江水冻得发抖。尽管如此,吴志还是决定继续救人。可没多久,吴志就发现自己的体力跟不上,更要命的是,脚开始抽筋了。这时吴志才想起自己已经不比当年了,自己在社会上游荡了几年的同时也落下了平时的运动。
在吴志快要沉入江底的时候,心中郁闷的不行一阵头晕目眩,虚弱的吴志感觉身体渐渐不受自己控制,无尽的悔恨涌上心头。
窝窝囊囊地活了将近三十年,别说结婚了,就是连女人嘴唇的味道都未曾尝过,这又何尝不是种悲哀,更是可惜了那千万元的厚礼啊。都不知道自己上辈子到底做了什么缺德事,居然让自己在中大奖后就离开这个世界。有钱都没命花啊,这个世界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如此。
你说眼看好日子还没过上几天,人也没救着,这回搞不好还要搭上自己一条命。更何况家里还有爸爸妈妈和几个姐姐等着自己回去啊,想到这里,吴志开始奋力往上。但事与愿违,上面厚厚的冰层阻挡了吴志最后的希望,最后还是没能成功。
吴志使劲憋着气,无奈身不由己了,慢慢向着河底沉落。斜刺里突然卷来一阵暗流,吴志不可控制的被这暗流卷去老远,有些头昏脑涨的一连灌了好几口冰冷的水。在失去意识前,一直觉得自己的身体不停的旋转着……然后世界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吴志再次醒来的时候,天气晴朗,碧蓝色的天空如被冲洗过一般,干净透明。这么清澈的碧空,吴志可是很久没有看到过了。
“弟弟,弟弟……”
一阵女孩子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吴志侧头看去,就见两个女孩从田地另一边向着他跑来。田地上!?吴志不由一惊,脑子里闪过自己生前救人不成,反而腿抽筋,沉入江底的片断,而这里好像是在自家的田地上,难道自己穿越了还是重生了???
“弟弟,你没事吧?”年纪大点的女孩跑到他跟前,一脸关心的看着他说。这……这不是小时候自己的大姐吴英吗?那个不是二姐吴萍吗,她们怎么在这里???
吴志迅速的扫视了一下自己的全身!哦,我的老天!一身土不啦叽的衣服,一双脏不啦叽凉鞋鞋,细胳膊细腿的,这就是小时候的自己?难道自己真的是重生了?“哈哈,想不到自己这么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人居然碰见了传说当中的重生。”吴志如是想。
“弟弟,你看到什么了啊。好端端的怎么大叫起来,还摔了一跤?”
大姐边说着边把吴志从地上拉了起来,还拍了拍吴志身上的一些干草,而二姐就站在旁边嘻嘻地看着。
吴志的记忆力还是很不错的,他仔细看了看周边的环境,便已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他没记错的话,这是自己六岁时候发生的一件事:当时,他跟着大姐、二姐一起到田地上抓田鼠,吴志因想捉田埂边的草丛的一只大蚂蚱,却是看到了一条正在冬眠的蛇,从小就怕蛇的吴志自然就大叫了,想往回跑,谁知却被稻梗绑了一下,摔了一跤。
但尽管如此,当时的吴志他还是很不争气的吓晕了过去,直到被大姐二姐的声音给叫醒过来。看着大姐跟二姐脸上紧张的神情,“姐,我没事”吴志忍住自己心中的高兴,掸了掸屁股,满脸不在乎的神情。嘿嘿,自己重生了,老天爷让自己在重活一次,那自己可是要享受富人的生活了,也该让人家眼红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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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也不早了,大姐便及时提出了战略性转移——回家。吴志也想早点回去看看自己小时候的家和爸爸妈妈啊。
一路上,吴志都感觉到很新鲜,空气也很清新,这时的天空远不是前世的时候所能比的。随着大姐二姐一起进入自己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吴家村,看着村里的一草一木,再想起家中即将要见面的父母,吴志禁不住有些眼眶发热。他没记错的话,今年是1988年,正是改革开放大踏步前进,经济飞速发展的年代。这是个喧噪的年代,也是个经典的年代。
“自己这次重生了,无数的机遇放在自己面前,不管怎么想的也得先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不再让自己的家人吃尽苦头,而自己也要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出来。”吴志如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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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落江之前他在为没跟爸妈打招呼就走了而后悔,此刻再次见到儿时的母亲,心头不由的泛酸。
“妈!”
吴志呜咽着嗓子呼唤了一声,一头扑入妈妈的怀中,眼眶中的泪水,再也不可遏制的流了下来。后世的母亲,为他们这个家操碎了心,尤其在父亲查出得了黄疸病之后,家庭的重担更是几乎全落在了她身上,四十来岁的年纪看起来就像五十多岁一样,头发也白了很多。自己这次重生,无论如何以后都不能再让妈妈这么辛苦了,吴志心中暗暗发誓。
程兰见儿子突然委屈的哭起来,不由吓了一跳,他可是家中唯一的独生子,自己生了这么多孩子就是想要儿子啊,哪还能板着脸孔训斥?连忙安慰道:“小志,怎么了?告诉妈,谁欺负你了?”
“妈,没人欺负我,只是想妈妈了。”想到前世,自己都快奔三了,自己的老妈还在为自己的事情一直操心,每年回家的时候总是拉着自己去相亲,也真难为了老妈。
程兰被儿子这句讨好的话给逗乐了,摸了摸他的头:“妈有什么好让你想的,你这不是天天都可以看到妈妈的嘛。好了,别哭了!妈今晚给你来个炒鸭蛋吃,快进屋洗洗手吧,马上就要吃饭了。”
炒鸭蛋、还有那咸鸭蛋,可都是吴志小时的最爱,一听立马收住了眼泪,满脸讨好道:“还是妈疼我。不过妈,等下可是要多放点辣椒哦。”程兰笑了笑,拉着儿子进里屋炒鸭蛋去了。
爸爸吴胜利现在不在家,没记错的话,好像是放养鸭子去了还没回来。冬天了,在农村里就是一个很闲的季节,劳作了好九个月了,也该休息了。但是为了让孩子们过上更好的生活,吴胜利依然坚持放养鸭子。
“妈,爸爸什么时候回来啊?”吴志一边吃着妈妈亲手下的炖鸭蛋,一边问。自己重生后家人都见到了,就差自己的老爸吴胜利一个呢。
“你爸应该还没那么早回来呢,估摸得要一段时间吧。你们先吃吧。”程兰看了看屋外的天色,已是黄昏时分了。但是天还没黑呢,自己的丈夫每次放养鸭子的时候都是到了天快黑了才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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