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我就是要攻略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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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思淼的原名叫做陶乐,就像你们看到的,他的确是一名穿越客,他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在发生车祸之后,没错,就是经常在小说和影视剧里看到的桥段,发生了车祸,身体在这个时空死了,灵魂却穿越到了另外一个时空里,不过他既没有回到古代也没有穿梭到未来,而是穿越到了一本坑掉的网络小说里,他曾经追过的那一本。
穿越的情况跟他看过的好几本穿书小说一样,他感到很兴奋,因为他有着小说主角一样的经历,这就意味着他必定会在穿越的世界中拥有一个崭新而精彩的人生,不然要他穿越干嘛?如果他终究只会当一个炮灰或者路人甲,那老天为什么还要让他穿越重生呢?不不不,正因为老天选中了他,所以他是独一无二的,小说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吗?
尽管他没有变成主角或者是继主角之后的第二个份量极重的角色——反派,他只是重生到了《凌云九霄》这本书里的一个配角身上,但在穿书小说中,穿到炮灰及路人身上咸鱼翻身的比比皆是,他觉得这更加契合了他将会成为这本小说的主角的事实。
而且这个角色并不差,相反还很讨喜,对于外貌协会会员的陶乐来说,陶思淼的性格和长相他都很满意,他那清秀可爱的外形配上活泼开朗的性格使他在擎天门的那堆师兄弟里很吃得开。忘了补充一句,陶乐,性别男,爱好男,在修真界美男如云的情况下,每天对着那么多养眼的小鲜肉,他实在是过得如鱼得水。
不过在修真门派虽然过得安逸,但他还是没有忘了他肩负的“使命”,在小说里,他这个角色会成为主角的小弟,而在陶乐穿越过来之后,他当然不会忘记和主角搭上线,与主角组队打怪刷他的好感度这成了他的目标。女人可以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那么配角当然也可以通过征服主角来征服这个世界喽,更何况他是这本书的读者,他比其他人,比书中的这些npc式人物更加清楚剧情的走向,也就更加可以赢得主角的好感进而征服他。
陶乐觉得自己的计划非常棒,特别是当他终于“千辛万苦”找到主角的时候,对方令他眼前一亮,不,应该是两眼冒精光,他那俊美的外形,挺拔的身材,独特的气质完全没有辜负他大开的脑洞,甚至比他想象得还要出色。虽然陶乐的几个师兄弟长得也不错,但是跟主角一比那都给衬成了渣渣,他觉得自己来找主角是找对了。他打算露一手来引起对方的注意,那就是展现他“先知”的能力。
很好,他显露的预知能力很好地引起了沈则容的注意,呃,或者该说是警惕,不过不管怎样,他都成功地勾搭上了他,引起了他的注意。对方越是冷冰冰地拒人千里之外,就会越发激起陶乐想要征服他的雄心,啊!小说主角与穿越读者,多么般配,简直完美!
“小蓉蓉!蓉蓉!”就像现在,陶乐又开始了他的调戏行为。
“闭嘴!你可以叫我的全名,但不许这么恶心地叫我!”
这一贯招来了沈则容的不满,小容容?容容?这都是什么鬼称呼,连他师父都没有那么恶心地称呼过他,或许如果他师父喜欢这么叫的话,他会毫无抗议地欣然接受,但是别人不行,特别还是这个话唠。
“那我叫你小蓉好吗?”陶乐讨价还价道。
“不行!”那是属于他师父的称呼!沈则容向那个嬉皮笑脸的人射出一记狠厉的眼刀。
如果眼刀可以杀人,对面的陶乐早被捅成马蜂窝了,但是因为他的脸皮特别厚,所以他仍是笑嘻嘻地:“我叫你则容总可以了吧,你可以喊我淼淼,我不介意别人这么称呼我。”相较于主角的“小肚鸡肠”,陶乐表现得十分大度。
沈则容瞥了他一眼没有应声,他本可以一脚踹开他,但是他那与前世不同的言行举止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有点想弄清楚他究竟是谁,接近自己有什么目的。沈则容本来猜测陶思淼是被人夺舍了,才会表现得与前世不同,这种情况跟他师父有些类似,而且他那些奇怪的说辞中有几个他曾从他师父那里听到过,这更加引起了沈则容的好奇心,出现在他们身上的相同点究竟是巧合还是……
沈则容的眼底闪过一丝精光,他打算好好地研究这个奇怪的陶思淼,可惜他现在还没有到达元婴,否则他就可以直接搜魂而用不着忍受他的聒噪。
陶乐不知怎地,突然感到背脊上一寒,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当林仪风即将到达青萝山的时候,远远地就瞧见了聚集在远方天空中的乌云,浓黑的云朵不断地翻滚着,宛如被飓风掀起的汹涌的波涛席卷了一方天地。乌云滚滚,风声大作之中还伴随着电闪雷鸣,这并不是暴风雨来临的征兆,这是有修士将要渡劫的预兆。
更何况林仪风已经看见了那个坐在峡谷的高崖边将要迎来雷劫的人,那是他的徒弟,他一年不见的徒弟,不过闭着眼睛的徒弟并没有看见他,甚至都没有察觉到他,他现在一心一意都扑在渡劫上。
他的身边布置了十来个强大的防护阵,每一个阵眼之中都放置着一颗中品灵石来作为开启和支撑阵法的能量源,一阵紧密地套着一阵,这既可以帮助他抵御一部分雷劫的威力,也可以防止某些人想在他渡劫的过程中浑水摸鱼袭击他,其中也包括那个陶思淼,此人现在正站在十米开外的地方,说会帮他抵挡那些图谋不轨的人。沈则容不置可否,如果他说的是真话,他感谢他的好心,如果不是,等他露出狐狸尾巴时他总会收拾他的。
林仪风落在距离他徒弟渡劫较近的一个高峰上,敛起身上的气息,静静地注视着雷光打落在那道身影上,情况危急之下他会出手,不过现在他还是做个安静的旁观者吧,或者帮他徒弟清理一下周围潜在的危险。这场雷劫吸引了相当多的人来围观,他们抱着各种不同的目的,躲藏在茂密的草木间,一双双眼睛都窥视着那渡劫的青年,看他会在雷劫中灰飞烟灭还是顺利扛过。
轰鸣的雷声吓得陶乐有点心惊肉跳,他还没有见过这么大的仗势呢,他在擎天门里过得可是很安逸,因为他会撒娇卖萌耍宝,师兄弟们对他很照顾,听到他要下山历练还拦着他不让他走,说外面很危险,他这次还是从外出历练的队伍里偷偷溜出来的,想来师兄师弟们一定在很着急地找他吧?先不管这些,等跟沈则容混熟了再说。
陶乐看到强悍的雷电接二连三地劈到远处的那道身影上,不断地炸响在自己耳边,他整个人都有点哆嗦,即使隔得较远他还是能够感受到天雷强大的毁灭气息,暗道对方渡劫不会出什么事故吧,不会被雷给劈死吧?呸呸呸,他这是什么乌鸦嘴,他是主角,主角不死定律懂不懂?他还是放宽心视察一下周围有没有想浑水摸鱼的人吧。
陶乐的视线在周围的山峰上转了一圈,很快就注意到了远处某个高峰上有一抹紫色的身影,即使乌云遮蔽了太阳,让天空变得昏暗无比,但是那抹紫色实在很显眼,在雷电划亮天际的时候,令他的眼睛一下子就抓住了。紫衣人的身边似乎还有一只色彩斑斓的动物,看起来像只老虎,也许是他的坐骑。
陶乐不由地皱了皱眉撇了撇嘴道:“这谁呀,要不要穿得这么骚包啊!”他只能看到大致的身影,看不清对方的长相,吐槽也只是纯粹针对对方的穿着,因为紫色的衣服很难驾驭,如果是一个没有自知之明的丑逼披那么一身,绝对会污染别人的视线。
不出林仪风的意料,他徒弟并没有祭出任何防御法宝,而是打算靠着布下的防护阵以及自身的灵力来抵御天雷,他对他徒弟冒险的心态表示赞赏,他在原著里也是那么做的,他相信他徒弟也有这样的实力,更何况他身上的那件宝衣也能吸收一部分雷电的威力。
至于他身边的那个小家伙,林仪风观察了一会儿,认为他不是像他之前想得那样是要浑水摸鱼的那一类人,看样子似乎还在保护他徒弟呢,林仪风看陶乐远比陶乐看他要清楚得多,在他眼里那是一个长相较为可爱的年轻人,眉清目秀,稍稍圆润的面颊,白皙的肌肤,眼睛尤其大,瞪着看人的时候很像一只小松鼠。
这个模样还真有点像他之前提到的陶思淼,而原著里他徒弟就是在青萝山附近遇上他的,那么应该就是他,看来尽管时间轴有偏差,两人还是像他写得那样相遇了。林仪风并不介意徒弟多交一个朋友,他该有同龄的小伙伴,但前提是那个人不能有坏心,他希望这个长相可爱的小家伙能够跟书里的陶思淼一样。
已经将近有三十道天雷劈下来了,陶乐很佩服沈则容能够硬生生地把它们都扛下来,暗叹果然是他看中的主角,非同凡响,心里更加窃喜了。不过在天雷接近尾声的时候,有些人已经按捺不住,从蛰伏的地方蹿出来,想给抵御天雷抵御得“精疲力尽”的沈则容致命一击,杀人夺宝。
“则容你放心,我会保护好你的!”面对几个鬼鬼祟祟靠近的黑影,陶乐紧张地咽了口口水,大声喊道,既像是大声地宣告自己的决心,又像是给自己壮胆。
面对两个与他同等修为——筑基后期的修士,陶乐感到紧张,他没有多少实战经验,这都得怪他的师兄弟们把他保护得太好了,陶乐暗自埋怨着,而且作为一个穿越者而非土生土长的土著,临场发挥不足,也是可以理解的。
当林仪风看出陶乐抵挡两个袭击者有点力不从心的时候——对方既然在帮他徒弟,那么自己也不该坐视不理,而且此时雷劫已经接近尾声,很多居心不良的人都在蠢蠢欲动,企图趁着抵御天雷的人精疲力竭、无暇他顾的时候杀上去。林仪风得给他们一个警告,一个震慑。
不过他仍站在峰顶上没有动弹,但是他的声音已经在无形之中远远地传了出去,蓦然炸响在每一个旁观者的耳边,毫不委婉,直截了当地喝道:“滚!”
所有人都吃了一惊,在声音响起的同时,他们感到身上一沉,像是被某种力量压制住了,发出声音的主人一定是个高手,抱着这样的想法,胆子小的开始撤退,有些人却不甘心离开还在观望,但是下一息他们像是被什么重物撞击到,胸口一阵剧痛,纷纷吐出血来,这才领教到了声音主人的厉害,知道他不是说着玩玩的,只得做鸟兽散了。
陶乐要迎战两个人本来还觉得很吃力,但是忽然其中一个人身体猛地一抽搐,他御使的法器立刻掉在了地上,使得陶乐的飞剑很容易地就击穿了对方,把他放倒在地。
“我终于成功了,欧耶!”陶乐激动地喊起来,作剪刀手状。
另外一名袭击者也是突然间胸口感到剧痛,在滚字出现在脑海中的瞬间像是意识到了什么,顾不得同伴的死活拔腿就跑。
“呵呵,尝到小爷的厉害了吧?想跑没门!”陶乐以为此人是被他吓跑了,赶紧把身上的攻击性符箓扔出去,几块巨石很巧地就把对方给砸趴下了。
“耶!厉害!”陶乐再度激动地喊道。
在雷电消失的瞬间,弥漫在天空中的乌云也很开散去,天空复又变得晴朗,令人的视线豁然开朗。
陶思淼的原名叫做陶乐,就像你们看到的,他的确是一名穿越客,他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在发生车祸之后,没错,就是经常在小说和影视剧里看到的桥段,发生了车祸,身体在这个时空死了,灵魂却穿越到了另外一个时空里,不过他既没有回到古代也没有穿梭到未来,而是穿越到了一本坑掉的网络小说里,他曾经追过的那一本。
穿越的情况跟他看过的好几本穿书小说一样,他感到很兴奋,因为他有着小说主角一样的经历,这就意味着他必定会在穿越的世界中拥有一个崭新而精彩的人生,不然要他穿越干嘛?如果他终究只会当一个炮灰或者路人甲,那老天为什么还要让他穿越重生呢?不不不,正因为老天选中了他,所以他是独一无二的,小说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吗?
尽管他没有变成主角或者是继主角之后的第二个份量极重的角色——反派,他只是重生到了《凌云九霄》这本书里的一个配角身上,但在穿书小说中,穿到炮灰及路人身上咸鱼翻身的比比皆是,他觉得这更加契合了他将会成为这本小说的主角的事实。
而且这个角色并不差,相反还很讨喜,对于外貌协会会员的陶乐来说,陶思淼的性格和长相他都很满意,他那清秀可爱的外形配上活泼开朗的性格使他在擎天门的那堆师兄弟里很吃得开。忘了补充一句,陶乐,性别男,爱好男,在修真界美男如云的情况下,每天对着那么多养眼的小鲜肉,他实在是过得如鱼得水。
不过在修真门派虽然过得安逸,但他还是没有忘了他肩负的“使命”,在小说里,他这个角色会成为主角的小弟,而在陶乐穿越过来之后,他当然不会忘记和主角搭上线,与主角组队打怪刷他的好感度这成了他的目标。女人可以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那么配角当然也可以通过征服主角来征服这个世界喽,更何况他是这本书的读者,他比其他人,比书中的这些npc式人物更加清楚剧情的走向,也就更加可以赢得主角的好感进而征服他。
陶乐觉得自己的计划非常棒,特别是当他终于“千辛万苦”找到主角的时候,对方令他眼前一亮,不,应该是两眼冒精光,他那俊美的外形,挺拔的身材,独特的气质完全没有辜负他大开的脑洞,甚至比他想象得还要出色。虽然陶乐的几个师兄弟长得也不错,但是跟主角一比那都给衬成了渣渣,他觉得自己来找主角是找对了。他打算露一手来引起对方的注意,那就是展现他“先知”的能力。
很好,他显露的预知能力很好地引起了沈则容的注意,呃,或者该说是警惕,不过不管怎样,他都成功地勾搭上了他,引起了他的注意。对方越是冷冰冰地拒人千里之外,就会越发激起陶乐想要征服他的雄心,啊!小说主角与穿越读者,多么般配,简直完美!
“小蓉蓉!蓉蓉!”就像现在,陶乐又开始了他的调戏行为。
“闭嘴!你可以叫我的全名,但不许这么恶心地叫我!”
这一贯招来了沈则容的不满,小容容?容容?这都是什么鬼称呼,连他师父都没有那么恶心地称呼过他,或许如果他师父喜欢这么叫的话,他会毫无抗议地欣然接受,但是别人不行,特别还是这个话唠。
“那我叫你小蓉好吗?”陶乐讨价还价道。
“不行!”那是属于他师父的称呼!沈则容向那个嬉皮笑脸的人射出一记狠厉的眼刀。
如果眼刀可以杀人,对面的陶乐早被捅成马蜂窝了,但是因为他的脸皮特别厚,所以他仍是笑嘻嘻地:“我叫你则容总可以了吧,你可以喊我淼淼,我不介意别人这么称呼我。”相较于主角的“小肚鸡肠”,陶乐表现得十分大度。
沈则容瞥了他一眼没有应声,他本可以一脚踹开他,但是他那与前世不同的言行举止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有点想弄清楚他究竟是谁,接近自己有什么目的。沈则容本来猜测陶思淼是被人夺舍了,才会表现得与前世不同,这种情况跟他师父有些类似,而且他那些奇怪的说辞中有几个他曾从他师父那里听到过,这更加引起了沈则容的好奇心,出现在他们身上的相同点究竟是巧合还是……
沈则容的眼底闪过一丝精光,他打算好好地研究这个奇怪的陶思淼,可惜他现在还没有到达元婴,否则他就可以直接搜魂而用不着忍受他的聒噪。
陶乐不知怎地,突然感到背脊上一寒,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当林仪风即将到达青萝山的时候,远远地就瞧见了聚集在远方天空中的乌云,浓黑的云朵不断地翻滚着,宛如被飓风掀起的汹涌的波涛席卷了一方天地。乌云滚滚,风声大作之中还伴随着电闪雷鸣,这并不是暴风雨来临的征兆,这是有修士将要渡劫的预兆。
更何况林仪风已经看见了那个坐在峡谷的高崖边将要迎来雷劫的人,那是他的徒弟,他一年不见的徒弟,不过闭着眼睛的徒弟并没有看见他,甚至都没有察觉到他,他现在一心一意都扑在渡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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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仪风落在距离他徒弟渡劫较近的一个高峰上,敛起身上的气息,静静地注视着雷光打落在那道身影上,情况危急之下他会出手,不过现在他还是做个安静的旁观者吧,或者帮他徒弟清理一下周围潜在的危险。这场雷劫吸引了相当多的人来围观,他们抱着各种不同的目的,躲藏在茂密的草木间,一双双眼睛都窥视着那渡劫的青年,看他会在雷劫中灰飞烟灭还是顺利扛过。
轰鸣的雷声吓得陶乐有点心惊肉跳,他还没有见过这么大的仗势呢,他在擎天门里过得可是很安逸,因为他会撒娇卖萌耍宝,师兄弟们对他很照顾,听到他要下山历练还拦着他不让他走,说外面很危险,他这次还是从外出历练的队伍里偷偷溜出来的,想来师兄师弟们一定在很着急地找他吧?先不管这些,等跟沈则容混熟了再说。
陶乐看到强悍的雷电接二连三地劈到远处的那道身影上,不断地炸响在自己耳边,他整个人都有点哆嗦,即使隔得较远他还是能够感受到天雷强大的毁灭气息,暗道对方渡劫不会出什么事故吧,不会被雷给劈死吧?呸呸呸,他这是什么乌鸦嘴,他是主角,主角不死定律懂不懂?他还是放宽心视察一下周围有没有想浑水摸鱼的人吧。
陶乐的视线在周围的山峰上转了一圈,很快就注意到了远处某个高峰上有一抹紫色的身影,即使乌云遮蔽了太阳,让天空变得昏暗无比,但是那抹紫色实在很显眼,在雷电划亮天际的时候,令他的眼睛一下子就抓住了。紫衣人的身边似乎还有一只色彩斑斓的动物,看起来像只老虎,也许是他的坐骑。
陶乐不由地皱了皱眉撇了撇嘴道:“这谁呀,要不要穿得这么骚包啊!”他只能看到大致的身影,看不清对方的长相,吐槽也只是纯粹针对对方的穿着,因为紫色的衣服很难驾驭,如果是一个没有自知之明的丑逼披那么一身,绝对会污染别人的视线。
不出林仪风的意料,他徒弟并没有祭出任何防御法宝,而是打算靠着布下的防护阵以及自身的灵力来抵御天雷,他对他徒弟冒险的心态表示赞赏,他在原著里也是那么做的,他相信他徒弟也有这样的实力,更何况他身上的那件宝衣也能吸收一部分雷电的威力。
至于他身边的那个小家伙,林仪风观察了一会儿,认为他不是像他之前想得那样是要浑水摸鱼的那一类人,看样子似乎还在保护他徒弟呢,林仪风看陶乐远比陶乐看他要清楚得多,在他眼里那是一个长相较为可爱的年轻人,眉清目秀,稍稍圆润的面颊,白皙的肌肤,眼睛尤其大,瞪着看人的时候很像一只小松鼠。
这个模样还真有点像他之前提到的陶思淼,而原著里他徒弟就是在青萝山附近遇上他的,那么应该就是他,看来尽管时间轴有偏差,两人还是像他写得那样相遇了。林仪风并不介意徒弟多交一个朋友,他该有同龄的小伙伴,但前提是那个人不能有坏心,他希望这个长相可爱的小家伙能够跟书里的陶思淼一样。
已经将近有三十道天雷劈下来了,陶乐很佩服沈则容能够硬生生地把它们都扛下来,暗叹果然是他看中的主角,非同凡响,心里更加窃喜了。不过在天雷接近尾声的时候,有些人已经按捺不住,从蛰伏的地方蹿出来,想给抵御天雷抵御得“精疲力尽”的沈则容致命一击,杀人夺宝。
“则容你放心,我会保护好你的!”面对几个鬼鬼祟祟靠近的黑影,陶乐紧张地咽了口口水,大声喊道,既像是大声地宣告自己的决心,又像是给自己壮胆。
面对两个与他同等修为——筑基后期的修士,陶乐感到紧张,他没有多少实战经验,这都得怪他的师兄弟们把他保护得太好了,陶乐暗自埋怨着,而且作为一个穿越者而非土生土长的土著,临场发挥不足,也是可以理解的。
当林仪风看出陶乐抵挡两个袭击者有点力不从心的时候——对方既然在帮他徒弟,那么自己也不该坐视不理,而且此时雷劫已经接近尾声,很多居心不良的人都在蠢蠢欲动,企图趁着抵御天雷的人精疲力竭、无暇他顾的时候杀上去。林仪风得给他们一个警告,一个震慑。
不过他仍站在峰顶上没有动弹,但是他的声音已经在无形之中远远地传了出去,蓦然炸响在每一个旁观者的耳边,毫不委婉,直截了当地喝道:“滚!”
所有人都吃了一惊,在声音响起的同时,他们感到身上一沉,像是被某种力量压制住了,发出声音的主人一定是个高手,抱着这样的想法,胆子小的开始撤退,有些人却不甘心离开还在观望,但是下一息他们像是被什么重物撞击到,胸口一阵剧痛,纷纷吐出血来,这才领教到了声音主人的厉害,知道他不是说着玩玩的,只得做鸟兽散了。
陶乐要迎战两个人本来还觉得很吃力,但是忽然其中一个人身体猛地一抽搐,他御使的法器立刻掉在了地上,使得陶乐的飞剑很容易地就击穿了对方,把他放倒在地。
“我终于成功了,欧耶!”陶乐激动地喊起来,作剪刀手状。
另外一名袭击者也是突然间胸口感到剧痛,在滚字出现在脑海中的瞬间像是意识到了什么,顾不得同伴的死活拔腿就跑。
“呵呵,尝到小爷的厉害了吧?想跑没门!”陶乐以为此人是被他吓跑了,赶紧把身上的攻击性符箓扔出去,几块巨石很巧地就把对方给砸趴下了。
“耶!厉害!”陶乐再度激动地喊道。
在雷电消失的瞬间,弥漫在天空中的乌云也很开散去,天空复又变得晴朗,令人的视线豁然开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