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唇枪舌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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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书生本来是讲一个风度,刻意维持着贵族风范,此时却无论如何也保持不住这个状态,怒道:“你这是信口雌黄!本王是天家的骨血,怎么可能想要造反?”
“你不承认也没有用,实际上控鹤监观察你很久了。虽然你没有公开造反,不过私下里做的事情,你当别人就不知道么。这次大燕国的修士大举入侵栖凤山,你敢说你不是他们的内应?”
杨柳枝做出这个分析一点都不难,有条件做这个生意的势力本就寥寥无几,而这几个势力里,唯一与杨家不挨边,又有胆子做的,也就剩下司马安了。他一个藩王,与大燕有这种程度的结交,足以致他于死地。
这分身脸色一变“你……你是控鹤监的?你们家和那寡妇不是不对眼么?”
“我家和她关系好不好,跟我和控鹤监合作之间,没有什么矛盾吧。司马安,你那点心思别想骗人了。自己想造反,却又没有本钱,就想拉本姑娘下水,让我们杨家为你当炮灰,世上没有这么便宜的事。”
司马安一向以为自己风度翩翩,修为了得,又有如此好的家世。对杨柳枝这种豪强之女,应当是唾手可得。可今天自己居然输给一个巡检加血魔余孽,他心里这口气能平才怪。
“本王若$↗,能成就一番基业,你就可以母仪天下,统率六宫。你杨家也能成为开国功臣,裂土封疆不在话下。你不要说你们的忠诚,对于豪强来说,从来只有利益,就没有忠诚这个词。你们在乎的只有利益,而我给的,绝对能比我爹给的多,难道你为了这么个巡检,就要放弃一切?”
“你说的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如果你能够顺利登基,确实能给杨家更多。”秦丹武却把话接了过来“可问题是,你能成功么?抱歉,我从你身上,看不出半点成功的迹象。你比你爹差的不是一点半点,杨家能矗立千年不倒,脑子绝对够用。他们为什么要把注,下到一个失败者身上?”
杨柳枝接过话来“你不过就是能玩些小聪明,用些小手段,可是格局上比天家差远了。当初天家仗剑杀官,夺印起兵时,一无钱粮,二无人手,论修为,当时魔君手下的大修士不知多少,随便出来几个,就能让天家陨落。他所倚仗的,不过是一干性情相投的老弟兄,可就是这么不利的局面,也能硬生生打出一片江山。而你呢?先后换了几个地方就藩,到了一个地方,就想培植自己的实力,结果搞风搞雨,搞到现在,你也就是这么点家当。天家只要派一支偏师,就能把你彻底毁灭。”
“不,这回跟以前不一样。”司马安听到别人说自己以往失败的经历,脸上却挂不住。他本以为自己在其他几个地方搞的小动作隐秘无比,今天才知,原来早就被朝廷知道了。只不过他是司马道的儿子,朝里无人莫造反,既然有人,造反也不一定会死。
这回把他调到并州,想来是司马道给他的最后机会,结果他依旧还是搞砸了。但他的优越感是从小养成的,要想让他开口认错,自是不能。
“这次跟以前的都不一样,我准备的很充分,外面有大燕人为臂助,还有这栖凤秘境内的灵兽,作为我的内应,我一定能成功。”
“灵兽?闹了半天,你和这山里的妖兽沆瀣一气了?”
“姓秦的,你不过是个巡检,我是堂堂代王,未来的天子,你说话注意一下你的用词。本王这是与灵兽达成了互相谅解,是在做一件大好事。栖凤秘境内的灵兽,连年遭受屠戮,而我大晋每年都要在这秘境里投入海量灵石,这是严重拖我大晋的后腿。别的不说,每年被经手人漂没的财物,就足以堆出个元婴来。所以我的主张,就是在秘境实行国退民进,让仙商投资,负责秘境的维护。每年上缴一定比例的天材地宝,这对我们还是对这里的生灵,都是一件公平的事。”
这是他自到并州履职以来,做的第一件大工程,前后谋划许久,自认为是天衣无缝。他又道:“等这次神凤被唤醒,这个秘境失去阵眼,也就没了维持下去的必要。本王此举上合天意,下应人心,正是顺天应人之大道。到时候外有大燕为奥援,内有灵兽助阵,何愁不能占据并州,自立一国?你们别忘了,大汉也不过是半州之地。”
秦丹武摇摇头“怪不得柳枝说你格局太差,果然真是个凤貌鸡胆,虎皮羊质之辈。这栖凤山是大晋的产业,国进民退,那不是典祖卖宗?哪个仙商能保证,咱们大晋想要多少天材地宝,就能提供多少天材地宝?这里确实存在问题,主管的官员,也没少从秘境里刮油水,可不管怎么说,秘境是掌握在朝廷手里。必要的时候,我们可以把这里的妖兽杀光,也不便宜燕人,仙商能做到么?真归了仙商,这个秘境也就不复为我所有。那大汉是咱们大晋帮着立的国,你堂堂大晋王子,居然想靠燕人之力,当一个儿皇帝,就冲你这胸襟,也注定就成不了大事。”
杨柳枝听着解恨,拍手赞道:“好个丹武,不愧是我挑中的男人,这见地比个王爷都强了。”
司马安连续吃瘪,额头上的青筋都快爆起来,这对狗男女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跟谁说话,我可是堂堂元神大修士的分身。在秘境之内,可称为单打无敌。不过一想到那不死的诱惑,他又不得不把火气压下来。
说实话,他确实是个多谋少断的性子,想要起兵,却又怕自己父亲那一身通天彻地的本事。如果真能获得不死之术,这个后顾之忧没了,他就可以放心大胆做事。
所谓成大事者,必有过人之处。宰相肚里都能撑船,未来皇帝的胸襟,又怎么能小了?他一方面劝着自己,一方面勉强挤出个笑容,拍了几下手掌。“区区一巡检,却敢当面直斥寡人,真乃孤之铮臣。放心,我不是昏君,不会听不下去逆耳忠言。只要你肯将不死之术献上,孤就免去你的冒犯之罪,还要重重的嘉奖你。你身后那小姑娘也很可爱,不如孤就为你们二人赐婚,也算全了一桩姻缘。”
秦丹武二话不说,却是一把将杨柳枝拽到怀里“要说这不死之术,其实也没什么意思。我不想学,教给你也没关系。可是你不该打她的主意,她是我的女人,谁打她的主意,就是我的敌人。我吃多了,把不死之术教我的敌人?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那分身面色一沉“小子,你应该知道,金丹修士的要求,不是谁都有资格拒绝的。难道你要逼我动手么?”
“住手。在这个地方,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不许动手。不死的秘密,应该属于我的大王,而不是属于你,司马安。”
那书生本来是讲一个风度,刻意维持着贵族风范,此时却无论如何也保持不住这个状态,怒道:“你这是信口雌黄!本王是天家的骨血,怎么可能想要造反?”
“你不承认也没有用,实际上控鹤监观察你很久了。虽然你没有公开造反,不过私下里做的事情,你当别人就不知道么。这次大燕国的修士大举入侵栖凤山,你敢说你不是他们的内应?”
杨柳枝做出这个分析一点都不难,有条件做这个生意的势力本就寥寥无几,而这几个势力里,唯一与杨家不挨边,又有胆子做的,也就剩下司马安了。他一个藩王,与大燕有这种程度的结交,足以致他于死地。
这分身脸色一变“你……你是控鹤监的?你们家和那寡妇不是不对眼么?”
“我家和她关系好不好,跟我和控鹤监合作之间,没有什么矛盾吧。司马安,你那点心思别想骗人了。自己想造反,却又没有本钱,就想拉本姑娘下水,让我们杨家为你当炮灰,世上没有这么便宜的事。”
司马安一向以为自己风度翩翩,修为了得,又有如此好的家世。对杨柳枝这种豪强之女,应当是唾手可得。可今天自己居然输给一个巡检加血魔余孽,他心里这口气能平才怪。
“本王若$↗,能成就一番基业,你就可以母仪天下,统率六宫。你杨家也能成为开国功臣,裂土封疆不在话下。你不要说你们的忠诚,对于豪强来说,从来只有利益,就没有忠诚这个词。你们在乎的只有利益,而我给的,绝对能比我爹给的多,难道你为了这么个巡检,就要放弃一切?”
“你说的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如果你能够顺利登基,确实能给杨家更多。”秦丹武却把话接了过来“可问题是,你能成功么?抱歉,我从你身上,看不出半点成功的迹象。你比你爹差的不是一点半点,杨家能矗立千年不倒,脑子绝对够用。他们为什么要把注,下到一个失败者身上?”
杨柳枝接过话来“你不过就是能玩些小聪明,用些小手段,可是格局上比天家差远了。当初天家仗剑杀官,夺印起兵时,一无钱粮,二无人手,论修为,当时魔君手下的大修士不知多少,随便出来几个,就能让天家陨落。他所倚仗的,不过是一干性情相投的老弟兄,可就是这么不利的局面,也能硬生生打出一片江山。而你呢?先后换了几个地方就藩,到了一个地方,就想培植自己的实力,结果搞风搞雨,搞到现在,你也就是这么点家当。天家只要派一支偏师,就能把你彻底毁灭。”
“不,这回跟以前不一样。”司马安听到别人说自己以往失败的经历,脸上却挂不住。他本以为自己在其他几个地方搞的小动作隐秘无比,今天才知,原来早就被朝廷知道了。只不过他是司马道的儿子,朝里无人莫造反,既然有人,造反也不一定会死。
这回把他调到并州,想来是司马道给他的最后机会,结果他依旧还是搞砸了。但他的优越感是从小养成的,要想让他开口认错,自是不能。
“这次跟以前的都不一样,我准备的很充分,外面有大燕人为臂助,还有这栖凤秘境内的灵兽,作为我的内应,我一定能成功。”
“灵兽?闹了半天,你和这山里的妖兽沆瀣一气了?”
“姓秦的,你不过是个巡检,我是堂堂代王,未来的天子,你说话注意一下你的用词。本王这是与灵兽达成了互相谅解,是在做一件大好事。栖凤秘境内的灵兽,连年遭受屠戮,而我大晋每年都要在这秘境里投入海量灵石,这是严重拖我大晋的后腿。别的不说,每年被经手人漂没的财物,就足以堆出个元婴来。所以我的主张,就是在秘境实行国退民进,让仙商投资,负责秘境的维护。每年上缴一定比例的天材地宝,这对我们还是对这里的生灵,都是一件公平的事。”
这是他自到并州履职以来,做的第一件大工程,前后谋划许久,自认为是天衣无缝。他又道:“等这次神凤被唤醒,这个秘境失去阵眼,也就没了维持下去的必要。本王此举上合天意,下应人心,正是顺天应人之大道。到时候外有大燕为奥援,内有灵兽助阵,何愁不能占据并州,自立一国?你们别忘了,大汉也不过是半州之地。”
秦丹武摇摇头“怪不得柳枝说你格局太差,果然真是个凤貌鸡胆,虎皮羊质之辈。这栖凤山是大晋的产业,国进民退,那不是典祖卖宗?哪个仙商能保证,咱们大晋想要多少天材地宝,就能提供多少天材地宝?这里确实存在问题,主管的官员,也没少从秘境里刮油水,可不管怎么说,秘境是掌握在朝廷手里。必要的时候,我们可以把这里的妖兽杀光,也不便宜燕人,仙商能做到么?真归了仙商,这个秘境也就不复为我所有。那大汉是咱们大晋帮着立的国,你堂堂大晋王子,居然想靠燕人之力,当一个儿皇帝,就冲你这胸襟,也注定就成不了大事。”
杨柳枝听着解恨,拍手赞道:“好个丹武,不愧是我挑中的男人,这见地比个王爷都强了。”
司马安连续吃瘪,额头上的青筋都快爆起来,这对狗男女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跟谁说话,我可是堂堂元神大修士的分身。在秘境之内,可称为单打无敌。不过一想到那不死的诱惑,他又不得不把火气压下来。
说实话,他确实是个多谋少断的性子,想要起兵,却又怕自己父亲那一身通天彻地的本事。如果真能获得不死之术,这个后顾之忧没了,他就可以放心大胆做事。
所谓成大事者,必有过人之处。宰相肚里都能撑船,未来皇帝的胸襟,又怎么能小了?他一方面劝着自己,一方面勉强挤出个笑容,拍了几下手掌。“区区一巡检,却敢当面直斥寡人,真乃孤之铮臣。放心,我不是昏君,不会听不下去逆耳忠言。只要你肯将不死之术献上,孤就免去你的冒犯之罪,还要重重的嘉奖你。你身后那小姑娘也很可爱,不如孤就为你们二人赐婚,也算全了一桩姻缘。”
秦丹武二话不说,却是一把将杨柳枝拽到怀里“要说这不死之术,其实也没什么意思。我不想学,教给你也没关系。可是你不该打她的主意,她是我的女人,谁打她的主意,就是我的敌人。我吃多了,把不死之术教我的敌人?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那分身面色一沉“小子,你应该知道,金丹修士的要求,不是谁都有资格拒绝的。难道你要逼我动手么?”
“住手。在这个地方,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不许动手。不死的秘密,应该属于我的大王,而不是属于你,司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