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李子铭智斗推事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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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熙,字子铭,山西解良人,与关二爷是同乡。
李熙家属中农,有几十亩出产不高的田地,加上这古怪的天气影响,种田往往是入不敷出,因此从他的父辈开始便不仅仅从土里刨食,更要利用一切闲暇的一切时间去周围的集市或者厂矿里打散工以补贴家用。
在李熙九岁那年他的一个叔叔在山上放炮炸石头时因为引线太短,还没有撤回到安全地带就被提前引爆了的石头砸死,事件发生后他们的家人也曾经想要通过打官司的手段为亲属争取应有的抚恤,但因为对法律条文一无所知,被河东郡的恶讼棍骗取了好容易凑起来的一点家当最后还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从那以后,李熙就暗暗发誓,要好好学习法律,做一名替穷苦百姓打官司的好讼师。
李熙成名是他二十二岁那年在洛阳推事院中解决的一桩人情官司:
洛阳城郊有一户姓张的人家,单传三代的男丁。前年工厂中出事故砸死了成家未久的儿子张甲,未几张甲之父也因悲恸过度而去世。家里只有张甲之母柳氏,张甲之妻李氏以及张甲的遗腹子张乙三人。
一日,李氏携幼儿张乙,扶着老太太柳氏渡河,不料上游突然涨水,老太太一个踉跄险些被水冲走,李氏慌忙丢下张乙扶住柳氏,张乙由此被洪水冲走。婆媳二人相扶上岸之后,张乙已经无影无踪。
柳氏缓过神后,捶胸顿足。曰:“我家三代,一脉单传。今日孙儿夭亡,乃是断子绝孙。老太婆一命何足挂惜,而今张氏香火断绝,儿媳你罪过可大了去也!”
李氏不能辩白,只能任柳氏啐骂。后柳氏气急败坏,竟然一命呜呼。老太太死后,突然又出来了几位张氏宗亲,自云乃此户人家远房亲戚,怪李氏坏了家门,向其索要家产。双方争执不能下,便惹起诉讼到推事院。
这桩官司的来龙去脉倒是很简单,事情起因也很复杂。只是有一点儿纠葛:李氏救助婆母乃是属于孝心,自古以来是中国的传统美德——人之所别与禽兽也。若非柳氏怄气而死,李氏几乎可以立一块贞孝牌坊。但是张家三代单传,李氏抛开幼儿去救一个老太太,这个行为的结果却又导致了张氏香火断绝,从另一方面看“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李氏的罪过却又大了去了。
因为这两方面道德上的诘难,让主审本案的推事官感到不论是从哪方面撰写判决文词,似乎都会给人以评头论足非议的余地,因此也迟迟不能动笔。
恰好此时,李熙同学正在洛阳推事院的楚推官手下勤工俭学,充任文字机密。他见楚推官为此大伤脑筋,便自告奋勇,代为捉笔:
孺子与姑相比较,是姑重于孺子。此乃三代孝治天下之根本,而若以姑婆与祖宗相较,这又是祖宗重也,此世论之所本也。倘若李氏之夫尚在,又或者尚有兄弟,则弃儿救姑是;然两代皆亡,一线孤子,则姑所责亦无不是。
写到这里,还不过是寻常社会上的观点,并不足为奇。李熙却笔锋一转,道:
孟子云,权可变道,责人不可无己时。夫激流汹涌之中,稍纵即逝,此时安得深思熟虑邪?情急之下不得两全,弃儿救长,此天理之正而人心之安者也。大人君子高居岸上,自有洞若观火之明。倘若姑死儿存,岂非亦可责以爱儿弃姑者也?
有这篇判词,李熙提出了一个后世法学家们津津乐道的概念:期待可能性。即评判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违法性)时,要设身处地的站在此人的角度寻求是否一个正常人在这种情景下还有另一种更好的选择。
而他本人也有这个案例引发出了对正当防卫的限度的思考,在洛阳高师学堂内名噪一时,其与未婚妻邓芳婷合著的《防卫论》更是成为了中原法学圈子的一本必读之书——不得不提一下的就是,李熙虽然家境贫寒,但因才学卓越,被时任河南提刑使的一位高官看中,已经雀屏中选。而他的未婚妻不仅出身高贵,知书达理,更也是一位通晓律法的女才子,两人算得上是旗鼓相当,夫唱妇随。
程祁之所以找到他,还是因为第一眼见到他媳妇——哦,未婚妻——就大喊了一句:“你这个兄弟我交定了!”
原因无他,他未婚妻实在是长得太俊了!身高八尺(按照辽人的度量衡那是一点七米)的大美人,腿长至少一米吧,这样的的长腿美人,什么都不用做,往窗台下一坐那就是极为好看的,更不用说人家生的还有几分希腊风——皮肤白皙,脸颊立体,身材也是前凸后翘,堪称完美。据说这位邓家小姐及笄之年时曾经在洛水河边的观音会上扮过观音,一时间不知道倾倒了多少春心萌动的少年,追着菩萨吟诵“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程祁虽然未能目睹春日盛景的实况,不过却见过美人微醉后的憨态,他还记得那日煤气灯下美丽的邓家小姐微微斜靠在软榻上,一只玉腕撑着额头,两道垂下的青丝搭在半露的香肩之上。程祁记得那日她来的时候还披着狐裘。酒过三巡之后便交给了侍女换上了披肩的薄纱,她那华丽的丝绸汉装下裹着一件绣着花鸟图样的粉红肚兜,修长的脖颈下锁骨精致的凹了进去,女孩子的肌肤在昏黄的煤气灯下也显得那么细腻可人。程祁记得她喝得高兴了,便踢掉了红绣鞋坐在塌上,几分慵懒的姿态,颇有盛唐贵妃的样子。红裙之下,白袜无暇,程祁还忍不住凭着“酒壮怂人胆”这句千古真理多看了两眼美人的玉足,却发现她也是一对天足——宋人的士大夫之女很少有裹足的陋习,除非是扬州瘦马才有这弱不禁风的仪态。
直到今日,一提到李熙,程祁仍然不免回忆起那晚美人胸前微微露出的一条刀疤;“大哥你说砍谁就砍谁!”
程祁接到了李熙之后左看看,右看看;“嫂子没来?”
“芳婷在家陪她父亲。”李熙也是个心宽的主儿,没介意程祁先问他媳妇安否:“下面我们要做什么?”
程祁略有些失望,本来还想再和长腿大美人探讨一下艺术的——学个外语也好。不过眼下还是先把正事儿办了吧;“当然是请您来打官司了。”
“好啊,原告是谁,被告又是谁?”
“原告有点多。”程祁帮他把行李都提上一辆出租马车;“大概有一两百个吧。”
李熙有些兴奋地搓着手;“这是个大案件啦!”
“当然大那,被告也了不得啊。”程祁与他并肩坐下;“现任的国会议员,家产不知其数的大富豪;还有下蔡县、寿州府一直到两淮布政使司衙门——民告官,这不是老兄你的最爱么。”
李熙摩拳擦掌:“为民请命,义不容辞啊。”
来到下榻的客栈之后,程祁为他引荐了几位村民代表,并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案情:这些村民都是下蔡县的农民,祖祖辈辈都在土里刨食,也都是老实本分的人。虽然淮南煤矿在百年前都有零星的开采,但一直都没有成什么气候。真正的大规模工业化生产还是从三十年前开始。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以费俭仁为代表的工业资本开始在下蔡县大肆买地,而其中的猫腻真是一言难尽。这些村民莫名其妙的就被从自己祖祖辈辈生活了八百年的土地上赶了出去,或者成为流民,或者被迫依附于厂矿而生活。
“这其中的套路就是官府圈地,以极低的价格从百姓手中征收土地,然后再转手卖给费俭仁用来开矿建厂。”来自于山西的李熙对这个套路非常熟悉:“百姓们手持的地契,大多是开平年间朝廷推行正经界改革时获得的固定地契。”
程祁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也补习了一段本朝的历史。开平年间约在百年前,当时朝廷的首相是张居正等人。他们为了抑制土地兼并提出了“重整经届”的改革主张,在两淮两江等人口稠密的地区通过国家赎买的方式向大地主收购了很多土地,然后平价分配给自耕农。当年张居正考虑到人口流动以及自耕农家庭规模往往只有三到五人的现实,对分配的土地采取的是无定期租赁。即朝廷将国有土地租赁给自耕农,自耕农以交纳农业税和服徭役的方式支付租金。原则上只要自耕农户没有断子绝孙,那么朝廷就不会把分配给他们的土地收回去。
但是——凡是有个但是,多半就要糟糕。土地的所有权仍然是归于国家所有,自耕农只不过是从大地主的佃户变成了国家的佃户。朝廷高高在上,土地的分配由各路布政使司制定细则,各州府县衙门因地制宜予以实施和调整。转运使司通过自己的税司、税曹系统收取租金,只要收上来的税额没有减少,他们就不会去多管闲事。
由此,费俭仁与两淮路的官府们沆瀣一气,让官府毁约收回土地(只给了农民很少的青苗费补偿),然后费俭仁只需要从煤矿工厂的收益中拿出来一点点就足以让税务部门闭上嘴巴甚至暗地鼓励了——毕竟,税司存在的目的就是收税,收更多的税。工业和商业的税收收入可比农业税多多了——一百亩田一百年交上的税可能还没有一个工厂两三年交上来的税多。
李熙分析完了费俭仁的套路之后,对着乡老们道;“这种套路不是他费俭仁发明的,也不是任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在我的家乡山西路,也曾经闹过这样的事情,后来啊……”
他按下关子,意味深长的看了众人们一眼之后才继续道;“和官府打官司,说起来是一件吓人的事情,可是呢,官府其实也是一只纸老虎。官府有时候比小姑娘的胆子还要小,只要我们掌握住了它的脾气,那么就会发现,其实他不过就是一只大一点的梨花喵。”
李熙,字子铭,山西解良人,与关二爷是同乡。
李熙家属中农,有几十亩出产不高的田地,加上这古怪的天气影响,种田往往是入不敷出,因此从他的父辈开始便不仅仅从土里刨食,更要利用一切闲暇的一切时间去周围的集市或者厂矿里打散工以补贴家用。
在李熙九岁那年他的一个叔叔在山上放炮炸石头时因为引线太短,还没有撤回到安全地带就被提前引爆了的石头砸死,事件发生后他们的家人也曾经想要通过打官司的手段为亲属争取应有的抚恤,但因为对法律条文一无所知,被河东郡的恶讼棍骗取了好容易凑起来的一点家当最后还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从那以后,李熙就暗暗发誓,要好好学习法律,做一名替穷苦百姓打官司的好讼师。
李熙成名是他二十二岁那年在洛阳推事院中解决的一桩人情官司:
洛阳城郊有一户姓张的人家,单传三代的男丁。前年工厂中出事故砸死了成家未久的儿子张甲,未几张甲之父也因悲恸过度而去世。家里只有张甲之母柳氏,张甲之妻李氏以及张甲的遗腹子张乙三人。
一日,李氏携幼儿张乙,扶着老太太柳氏渡河,不料上游突然涨水,老太太一个踉跄险些被水冲走,李氏慌忙丢下张乙扶住柳氏,张乙由此被洪水冲走。婆媳二人相扶上岸之后,张乙已经无影无踪。
柳氏缓过神后,捶胸顿足。曰:“我家三代,一脉单传。今日孙儿夭亡,乃是断子绝孙。老太婆一命何足挂惜,而今张氏香火断绝,儿媳你罪过可大了去也!”
李氏不能辩白,只能任柳氏啐骂。后柳氏气急败坏,竟然一命呜呼。老太太死后,突然又出来了几位张氏宗亲,自云乃此户人家远房亲戚,怪李氏坏了家门,向其索要家产。双方争执不能下,便惹起诉讼到推事院。
这桩官司的来龙去脉倒是很简单,事情起因也很复杂。只是有一点儿纠葛:李氏救助婆母乃是属于孝心,自古以来是中国的传统美德——人之所别与禽兽也。若非柳氏怄气而死,李氏几乎可以立一块贞孝牌坊。但是张家三代单传,李氏抛开幼儿去救一个老太太,这个行为的结果却又导致了张氏香火断绝,从另一方面看“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李氏的罪过却又大了去了。
因为这两方面道德上的诘难,让主审本案的推事官感到不论是从哪方面撰写判决文词,似乎都会给人以评头论足非议的余地,因此也迟迟不能动笔。
恰好此时,李熙同学正在洛阳推事院的楚推官手下勤工俭学,充任文字机密。他见楚推官为此大伤脑筋,便自告奋勇,代为捉笔:
孺子与姑相比较,是姑重于孺子。此乃三代孝治天下之根本,而若以姑婆与祖宗相较,这又是祖宗重也,此世论之所本也。倘若李氏之夫尚在,又或者尚有兄弟,则弃儿救姑是;然两代皆亡,一线孤子,则姑所责亦无不是。
写到这里,还不过是寻常社会上的观点,并不足为奇。李熙却笔锋一转,道:
孟子云,权可变道,责人不可无己时。夫激流汹涌之中,稍纵即逝,此时安得深思熟虑邪?情急之下不得两全,弃儿救长,此天理之正而人心之安者也。大人君子高居岸上,自有洞若观火之明。倘若姑死儿存,岂非亦可责以爱儿弃姑者也?
有这篇判词,李熙提出了一个后世法学家们津津乐道的概念:期待可能性。即评判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违法性)时,要设身处地的站在此人的角度寻求是否一个正常人在这种情景下还有另一种更好的选择。
而他本人也有这个案例引发出了对正当防卫的限度的思考,在洛阳高师学堂内名噪一时,其与未婚妻邓芳婷合著的《防卫论》更是成为了中原法学圈子的一本必读之书——不得不提一下的就是,李熙虽然家境贫寒,但因才学卓越,被时任河南提刑使的一位高官看中,已经雀屏中选。而他的未婚妻不仅出身高贵,知书达理,更也是一位通晓律法的女才子,两人算得上是旗鼓相当,夫唱妇随。
程祁之所以找到他,还是因为第一眼见到他媳妇——哦,未婚妻——就大喊了一句:“你这个兄弟我交定了!”
原因无他,他未婚妻实在是长得太俊了!身高八尺(按照辽人的度量衡那是一点七米)的大美人,腿长至少一米吧,这样的的长腿美人,什么都不用做,往窗台下一坐那就是极为好看的,更不用说人家生的还有几分希腊风——皮肤白皙,脸颊立体,身材也是前凸后翘,堪称完美。据说这位邓家小姐及笄之年时曾经在洛水河边的观音会上扮过观音,一时间不知道倾倒了多少春心萌动的少年,追着菩萨吟诵“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程祁虽然未能目睹春日盛景的实况,不过却见过美人微醉后的憨态,他还记得那日煤气灯下美丽的邓家小姐微微斜靠在软榻上,一只玉腕撑着额头,两道垂下的青丝搭在半露的香肩之上。程祁记得那日她来的时候还披着狐裘。酒过三巡之后便交给了侍女换上了披肩的薄纱,她那华丽的丝绸汉装下裹着一件绣着花鸟图样的粉红肚兜,修长的脖颈下锁骨精致的凹了进去,女孩子的肌肤在昏黄的煤气灯下也显得那么细腻可人。程祁记得她喝得高兴了,便踢掉了红绣鞋坐在塌上,几分慵懒的姿态,颇有盛唐贵妃的样子。红裙之下,白袜无暇,程祁还忍不住凭着“酒壮怂人胆”这句千古真理多看了两眼美人的玉足,却发现她也是一对天足——宋人的士大夫之女很少有裹足的陋习,除非是扬州瘦马才有这弱不禁风的仪态。
直到今日,一提到李熙,程祁仍然不免回忆起那晚美人胸前微微露出的一条刀疤;“大哥你说砍谁就砍谁!”
程祁接到了李熙之后左看看,右看看;“嫂子没来?”
“芳婷在家陪她父亲。”李熙也是个心宽的主儿,没介意程祁先问他媳妇安否:“下面我们要做什么?”
程祁略有些失望,本来还想再和长腿大美人探讨一下艺术的——学个外语也好。不过眼下还是先把正事儿办了吧;“当然是请您来打官司了。”
“好啊,原告是谁,被告又是谁?”
“原告有点多。”程祁帮他把行李都提上一辆出租马车;“大概有一两百个吧。”
李熙有些兴奋地搓着手;“这是个大案件啦!”
“当然大那,被告也了不得啊。”程祁与他并肩坐下;“现任的国会议员,家产不知其数的大富豪;还有下蔡县、寿州府一直到两淮布政使司衙门——民告官,这不是老兄你的最爱么。”
李熙摩拳擦掌:“为民请命,义不容辞啊。”
来到下榻的客栈之后,程祁为他引荐了几位村民代表,并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案情:这些村民都是下蔡县的农民,祖祖辈辈都在土里刨食,也都是老实本分的人。虽然淮南煤矿在百年前都有零星的开采,但一直都没有成什么气候。真正的大规模工业化生产还是从三十年前开始。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以费俭仁为代表的工业资本开始在下蔡县大肆买地,而其中的猫腻真是一言难尽。这些村民莫名其妙的就被从自己祖祖辈辈生活了八百年的土地上赶了出去,或者成为流民,或者被迫依附于厂矿而生活。
“这其中的套路就是官府圈地,以极低的价格从百姓手中征收土地,然后再转手卖给费俭仁用来开矿建厂。”来自于山西的李熙对这个套路非常熟悉:“百姓们手持的地契,大多是开平年间朝廷推行正经界改革时获得的固定地契。”
程祁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也补习了一段本朝的历史。开平年间约在百年前,当时朝廷的首相是张居正等人。他们为了抑制土地兼并提出了“重整经届”的改革主张,在两淮两江等人口稠密的地区通过国家赎买的方式向大地主收购了很多土地,然后平价分配给自耕农。当年张居正考虑到人口流动以及自耕农家庭规模往往只有三到五人的现实,对分配的土地采取的是无定期租赁。即朝廷将国有土地租赁给自耕农,自耕农以交纳农业税和服徭役的方式支付租金。原则上只要自耕农户没有断子绝孙,那么朝廷就不会把分配给他们的土地收回去。
但是——凡是有个但是,多半就要糟糕。土地的所有权仍然是归于国家所有,自耕农只不过是从大地主的佃户变成了国家的佃户。朝廷高高在上,土地的分配由各路布政使司制定细则,各州府县衙门因地制宜予以实施和调整。转运使司通过自己的税司、税曹系统收取租金,只要收上来的税额没有减少,他们就不会去多管闲事。
由此,费俭仁与两淮路的官府们沆瀣一气,让官府毁约收回土地(只给了农民很少的青苗费补偿),然后费俭仁只需要从煤矿工厂的收益中拿出来一点点就足以让税务部门闭上嘴巴甚至暗地鼓励了——毕竟,税司存在的目的就是收税,收更多的税。工业和商业的税收收入可比农业税多多了——一百亩田一百年交上的税可能还没有一个工厂两三年交上来的税多。
李熙分析完了费俭仁的套路之后,对着乡老们道;“这种套路不是他费俭仁发明的,也不是任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在我的家乡山西路,也曾经闹过这样的事情,后来啊……”
他按下关子,意味深长的看了众人们一眼之后才继续道;“和官府打官司,说起来是一件吓人的事情,可是呢,官府其实也是一只纸老虎。官府有时候比小姑娘的胆子还要小,只要我们掌握住了它的脾气,那么就会发现,其实他不过就是一只大一点的梨花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