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水笙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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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侠,侠又是什么?
大侠劫富济贫,大侠扶危解困。但大侠也是人,也需要吃穿住行,也会有恩爱情仇。
大侠的饭钱从哪来?劫富济贫的时候顺手捞一点?凭什么?假如将劫富济贫看成一件事业,那么这样的行为算不算中饱私囊?这和那些押送赈灾粮饷的官员捞一点有区别吗?
大侠的饭钱从哪来?从官府衙门,大户人家顺手拿一点?凭什么?若有赃官污吏,该惩则惩。若有为富不仁,该罚则罚。这样不告而取,和小偷毛贼有何分别?更或者,和那些同样“不告而取”的采花贼又有何分别?
所以,大侠不是普通人干的,大侠是个花钱如流水的行当。结交宾客,处人纳物,要卖面子,要动刀子,处处说到底,都是一个“钱”字。譬如这次,水岱几人带着上百号武林豪杰追杀血刀门阴僧,从湖南一直追到了西藏,这一路的吃喝拉撒难道让那些豪杰自个掏腰包?这还是说活人,那些已经死掉的人,水岱等难道就不用处理他们的后事安置他们的家人?哪一项不是白花花的银子砸出来的。
没钱的侠有没有?也有!看那角落里,那衣着普通,兵器普通,样貌普通,名唤无名氏的“好人”,他们一辈子只能做点芝麻大小的“侠义之举”,干不出领导中原群豪的盛事,干不出攻打魔教的壮举,他们一辈子也没机会在人前抖威风。他们也是侠,小侠、微侠、土侠、乡巴佬侠。好歹。。。。。。也算个侠吧!
血刀老祖口中讽刺无边的大侠们此刻正在成都最大的客栈里。这地方已经被水岱包了下来,两湖豪杰和四川武林人士正在觥筹交错,大谈掌故大拉交情,若是将衣服换一换,武器藏一藏,再把个把面容粗豪之辈整整容,就是好一副百官群乐图。
其实水笙等人只是约集了数名好友和几位著名人士一同行动。谁知道后来事情传开了,来凑热闹的人越来越多,素质更是鱼龙混杂。有心清理出去一些吧,这种下人面子的事又太得罪人,最后只好都携裹在一起,来到川中时人马竟然已经逾越百人之多。
“水大侠,刚刚得到消息,川中七虎被杀,凶手当是那血刀门的恶僧。只恨我们去晚了一步,已经被他们连夜走脱了。”说话人是个年轻公子,大雪天还摇把折扇,虽然客栈里暖融融,可这幅打扮终究不伦不类。说话间摇头叹息,大是遗憾。
“李公子有心,只待天色稍晴,咱们便即追赶上去,便是跑到天涯海角,也不能让两个恶僧逍遥人间!”水岱说起恶僧两字,颌下胡须无风自动,面上蓝气一显即隐,显是已经怒极。
“正是正是,令爱之事我等也稍有耳闻,水大侠还望看开些!”同桌一落腮胡的汉子见水岱发怒,连忙开口安慰。他话一出口李公子就知道遭了,还来不及岔开话题水岱已经冷下了面孔。
“小女与劣徒确是曾与血刀恶僧激战一夜,学艺不精未能为民除害。后来老夫等四人赶到,二僧闻声而走。江湖上有些愚辈以讹传讹之言,在座各位都是高士,自当能分辨明白。”
那落腮胡子热脸贴了冷屁股,他本是好心,谁知道这水岱死要面子反倒呛了自己一番,这脸顿时就红了。旁边李公子眼看两人就要闹起来,连忙打圆场,气氛一时僵了不少。
这桌乃是主席,其他旁边近的也有不少人随时留意着这边的动静。在座之人除了与水岱交好的寥寥十数人之外,其他大多只是慕名之交,听得老侠死不认帐,自己肚子里各自冷笑。她女儿被两阴僧掠走一整夜,也不知道被糟蹋了多少遍,这会儿居然还说什么“激战一夜”,莫非用的是床上功夫?
“各位,各位!”眼看气氛不对,李牧原不愧蜀中八骏之一,见事明快赶忙站起来举杯:“铲除武林败类乃是我辈学武之人的天职,无分四川两湖。既然血刀恶僧现在我们的地盘,我等身为地主更当尽一份心力。各位在川中的衣食住行一切打点都由我四川武林提供,只待天明雪晴,备好川马,不杀恶僧誓不休!”
众人闻言也一起举杯,同声高喝:“不杀恶僧誓不休!”
所有人都在高喝,其中只有一人没有出声,闻得恶僧两字,两眼发红手指发颤,手中的酒杯竟被他捏得粉碎。远处的人都没注意到,他同桌的人却都看得明白。投来眼神皆是同情之意。好好一个前途远大的少侠,媳妇还没娶进门就先戴一顶绿帽,这一路上也真够他受的了。
酒宴还在继续,汪啸风强打精神露出一丝笑容,陪着各路豪杰一杯又一杯。他量本非浅,奈何酒量这东西从来与心情有关,此时酒入愁肠,没得几杯已经是头重脚轻,被招呼小二直接送回了楼上客房。
水笙戴着面纱,忙上忙下的伺候着喝醉酒的表哥。流言无脚到处跑,水笙当然知道外边现在是怎么传的,但她总一直安慰自己,清者自清,只待两人成婚之夜,表哥自然知道自己清白未丧。这阵子两人见面都好像变得尴尬起来,总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这时候服侍不醒人事的汪啸风,反而让她轻松许多。
突然,也不知道喝醉了的汪啸风发的什么酒疯,人躺在床上,眼睛紧闭手高高举起,厉声大叫了起来:“我汪啸风堂堂大丈夫,岂能娶一不贞不洁女子惹天下英雄笑话!不可!不可!!不可!!!”
三声“不可”,每一声喊出水笙的脸上血色就褪去一分。三声喊完,汪啸风终于沉沉睡过去了。水笙呆呆站在房间里,手上抓着热毛巾,宛如所处再非人世。
天亮雪晴,众人打点行装准备出发,这才发现少了一人。
“小姐不见了!”水福脸色被吓得比外面的雪还白。水岱眼前一黑,差点没晕过去。怕什么来什么,终于还是出了岔子。
“侄女一定是去追那血刀恶僧了!是我们看顾不严!”一个杏黄袍道装打扮的人说道。
她追那两阴僧干嘛?莫非。。。。。。人群中有猥亵的已经在胡思乱想,更多人当然知道水笙是受不了众人那眼神那气氛,不忿之下自己去找血刀僧,想以行动一雪耻辱。只是忒的有勇无谋,这样孤身前往不是白白送死吗?
“事到如今我们也只有马上出发。水小姐干粮不足,道路不熟,她走不了多远的。不若我先带数人先走一步,水大侠和各位英雄在此稍候!”李牧原一抱拳,抢先一步分配道。
“事到如今,也只有拜托李公子了!”水岱终究是一代豪杰多经风雨,很快敛住了心神。
再说水笙一时意气,连夜纵马奔出,只大概知道二僧的方向,却连要找的人具体在哪条路上都不知道。满脑子都只有杀死那小阴僧一雪前耻的念头,骑马在大道上顶风冒雪足足奔出数十里,直到四下点滴灯火皆无,一片雪色夜色,隐隐约约更听闻一两声狼嚎传来,一丝后怕的心思这才从心底生了出来,可也只是一瞬。
爹爹现在见了自己就长吁短叹,表哥也不要自己了,剩下那些人看自己的眼神要么就像看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厌恶得很,要么就是那种好像看ji女般嘲笑的意思。站在人群中间,自己就好象是多余的。
一想到这里,水笙刚刚生出的怯意又被生生压了下去,一咬牙,要是不能杀了那可恶的恶和尚,自己又还有什么脸面活在世上。持僵纵马,继续朝远方奔去。
吟风咏雪是抱着暖炉喝着烧酒的有钱人特权,对于要户外劳作才得吃食的生物来说,这样的天气是该被诅咒的。不止是人类,就连狼也是一样。秋末冬初,猎物已经开始不好找了,一匹山地间折了脚的健马和一个大黑天胡乱闯进狼群地盘的雌性人类,简直是天赐美食,不取会遭天谴的!
水笙从来没在这样的雪天骑马过山路,一味纵马果然在一个浅雪堆积的小坑里折了马腿。要换成平常时日这样的小事自有表哥料理,如今只剩自己一人了,她突然发现原来离开爹爹和表哥,自己什么都不会。
雪地反射月光,四周并非漆黑一片,十几头狼批着灰毛闪着绿眼已经不知不觉将水笙包围了起来,对于这种谨慎的动物来说,一击毙命不是它们擅长的攻击方式,轮流进攻才是猎食的王道。
水笙从来没有与这种畜生对峙的经验,女孩子怕狗更是天性,尤其现在右手已经不能使剑,再在雪夜里遭逢这些绿眼睛的饿鬼,心里适才的激愤顿时被一阵恐惧所取代。
群狼感受到猎物恐惧的情绪,越发逼近了过来。一头身躯壮硕的灰狼牙一呲,率先扑朝了水笙的咽喉,水笙左手勉强持剑,反手一剑刺去。虽然十二分的不习惯,但毕竟练剑十多年,功力放在那里,这一剑仍是又准又疾,一剑刺破了狼的小腹。
这就看出经验的重要性了,若把这十条狼换成十个战力相当的人,那水笙有惊无险可取胜。可从来没杀过狼,更无人曾经指点,水笙不知道狼性最韧,这一剑将那灰狼刺成重伤,刚要抽剑回来,那狼凶性大发,竟然低头一口咬住了剑身。
水笙大惊,用力抽剑,但狼的牙齿就好像钢钳一样死死钳住了剑刃,虽然它也已经命不过数刻,但活得一分钟,便有一分钟的野性。水笙运足功力猛一斩,再一抽,几乎将那狼头都切成了两半,剑终于又回到自己手中。几乎只在同时,另一只狼已经从背后扑了上来,手中剑不及回应,忙一掌打出,又是打中那狼腹部。
有道是“单剑看手,双剑看走”,水笙既然学到单剑,那手上功夫自然不会差了,这一掌功力圆润,就是换成大活人也是内脏受损,吐血而退的下场。但还是那句话,经验决定了差距。狼狗要害乃在鼻尖,若水笙这一掌打的是这个地方当可一掌毙命,但她对那森森白牙太过忌惮,选择了看似柔软的腹部,虽然一掌震伤了那狼的五脏六腑并远远打飞了出去,但却一时不得就死。
功势已发,接二连三,群狼纷纷扑了上来。水笙运剑如风又支撑了数合,突然长剑一滞,也不知道是卡在狼身的哪条骨头里,一时抽不出来,旁边又是一狼恶狠狠咬向她手腕,无奈只能弃剑。
水笙一身功夫都在剑上,没了剑还如何抵挡这些索命的阎王,背后突然一沉,竟是一条狼跳到了她的肩膀上顿时将水笙撞倒在地。
与野兽搏斗,倒地就是毙命。水笙纵然不知道这个说法但也感觉到自己命不久矣,想到为了自己脸面无光的父亲,想到左右为难的表哥,想到那些不值得留恋的世人,水笙突然放松了身体,就这样死在狼吻下,也比活在世上受罪要好得多吧。
等着,等着,等着狼群将自己撕成碎片的痛楚并没有依照想象中的那样到来,水笙奇怪的抬起头来,却见前面不远的地方似乎有什动静。朦朦胧胧的夜里似乎渐渐走过来了一团金光,更好像听见四下梵音颂经,群圣礼唱,一时间宛如不是身置荒郊野外,而是在哪座高庙大殿之上。
周围群狼本来饥饿难耐,一分钟都忍不了就要大咬特嚼,此时却都乖乖坐在原地,神情肃穆地看着金光走来的方向,仿佛它们也在听领**。一个女人和七八只野狼就这么相安无事的聚在一起,听着那不知是真是幻的颂经声,四下的风雪还在飘飘而下,却仿佛已经没有了寒冷的意思。
过了不知道多长时间,颂经声终于渐渐消散在夜空之中。群狼这才从雕像一般的状态中恢复过来,抖落身上的积雪,也不搭理那个还躺在地上的人,只叼起同伴的死尸,和来时一样无声无息的消失在了川中的山谷里。
大侠,侠又是什么?
大侠劫富济贫,大侠扶危解困。但大侠也是人,也需要吃穿住行,也会有恩爱情仇。
大侠的饭钱从哪来?劫富济贫的时候顺手捞一点?凭什么?假如将劫富济贫看成一件事业,那么这样的行为算不算中饱私囊?这和那些押送赈灾粮饷的官员捞一点有区别吗?
大侠的饭钱从哪来?从官府衙门,大户人家顺手拿一点?凭什么?若有赃官污吏,该惩则惩。若有为富不仁,该罚则罚。这样不告而取,和小偷毛贼有何分别?更或者,和那些同样“不告而取”的采花贼又有何分别?
所以,大侠不是普通人干的,大侠是个花钱如流水的行当。结交宾客,处人纳物,要卖面子,要动刀子,处处说到底,都是一个“钱”字。譬如这次,水岱几人带着上百号武林豪杰追杀血刀门阴僧,从湖南一直追到了西藏,这一路的吃喝拉撒难道让那些豪杰自个掏腰包?这还是说活人,那些已经死掉的人,水岱等难道就不用处理他们的后事安置他们的家人?哪一项不是白花花的银子砸出来的。
没钱的侠有没有?也有!看那角落里,那衣着普通,兵器普通,样貌普通,名唤无名氏的“好人”,他们一辈子只能做点芝麻大小的“侠义之举”,干不出领导中原群豪的盛事,干不出攻打魔教的壮举,他们一辈子也没机会在人前抖威风。他们也是侠,小侠、微侠、土侠、乡巴佬侠。好歹。。。。。。也算个侠吧!
血刀老祖口中讽刺无边的大侠们此刻正在成都最大的客栈里。这地方已经被水岱包了下来,两湖豪杰和四川武林人士正在觥筹交错,大谈掌故大拉交情,若是将衣服换一换,武器藏一藏,再把个把面容粗豪之辈整整容,就是好一副百官群乐图。
其实水笙等人只是约集了数名好友和几位著名人士一同行动。谁知道后来事情传开了,来凑热闹的人越来越多,素质更是鱼龙混杂。有心清理出去一些吧,这种下人面子的事又太得罪人,最后只好都携裹在一起,来到川中时人马竟然已经逾越百人之多。
“水大侠,刚刚得到消息,川中七虎被杀,凶手当是那血刀门的恶僧。只恨我们去晚了一步,已经被他们连夜走脱了。”说话人是个年轻公子,大雪天还摇把折扇,虽然客栈里暖融融,可这幅打扮终究不伦不类。说话间摇头叹息,大是遗憾。
“李公子有心,只待天色稍晴,咱们便即追赶上去,便是跑到天涯海角,也不能让两个恶僧逍遥人间!”水岱说起恶僧两字,颌下胡须无风自动,面上蓝气一显即隐,显是已经怒极。
“正是正是,令爱之事我等也稍有耳闻,水大侠还望看开些!”同桌一落腮胡的汉子见水岱发怒,连忙开口安慰。他话一出口李公子就知道遭了,还来不及岔开话题水岱已经冷下了面孔。
“小女与劣徒确是曾与血刀恶僧激战一夜,学艺不精未能为民除害。后来老夫等四人赶到,二僧闻声而走。江湖上有些愚辈以讹传讹之言,在座各位都是高士,自当能分辨明白。”
那落腮胡子热脸贴了冷屁股,他本是好心,谁知道这水岱死要面子反倒呛了自己一番,这脸顿时就红了。旁边李公子眼看两人就要闹起来,连忙打圆场,气氛一时僵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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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各位!”眼看气氛不对,李牧原不愧蜀中八骏之一,见事明快赶忙站起来举杯:“铲除武林败类乃是我辈学武之人的天职,无分四川两湖。既然血刀恶僧现在我们的地盘,我等身为地主更当尽一份心力。各位在川中的衣食住行一切打点都由我四川武林提供,只待天明雪晴,备好川马,不杀恶僧誓不休!”
众人闻言也一起举杯,同声高喝:“不杀恶僧誓不休!”
所有人都在高喝,其中只有一人没有出声,闻得恶僧两字,两眼发红手指发颤,手中的酒杯竟被他捏得粉碎。远处的人都没注意到,他同桌的人却都看得明白。投来眼神皆是同情之意。好好一个前途远大的少侠,媳妇还没娶进门就先戴一顶绿帽,这一路上也真够他受的了。
酒宴还在继续,汪啸风强打精神露出一丝笑容,陪着各路豪杰一杯又一杯。他量本非浅,奈何酒量这东西从来与心情有关,此时酒入愁肠,没得几杯已经是头重脚轻,被招呼小二直接送回了楼上客房。
水笙戴着面纱,忙上忙下的伺候着喝醉酒的表哥。流言无脚到处跑,水笙当然知道外边现在是怎么传的,但她总一直安慰自己,清者自清,只待两人成婚之夜,表哥自然知道自己清白未丧。这阵子两人见面都好像变得尴尬起来,总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这时候服侍不醒人事的汪啸风,反而让她轻松许多。
突然,也不知道喝醉了的汪啸风发的什么酒疯,人躺在床上,眼睛紧闭手高高举起,厉声大叫了起来:“我汪啸风堂堂大丈夫,岂能娶一不贞不洁女子惹天下英雄笑话!不可!不可!!不可!!!”
三声“不可”,每一声喊出水笙的脸上血色就褪去一分。三声喊完,汪啸风终于沉沉睡过去了。水笙呆呆站在房间里,手上抓着热毛巾,宛如所处再非人世。
天亮雪晴,众人打点行装准备出发,这才发现少了一人。
“小姐不见了!”水福脸色被吓得比外面的雪还白。水岱眼前一黑,差点没晕过去。怕什么来什么,终于还是出了岔子。
“侄女一定是去追那血刀恶僧了!是我们看顾不严!”一个杏黄袍道装打扮的人说道。
她追那两阴僧干嘛?莫非。。。。。。人群中有猥亵的已经在胡思乱想,更多人当然知道水笙是受不了众人那眼神那气氛,不忿之下自己去找血刀僧,想以行动一雪耻辱。只是忒的有勇无谋,这样孤身前往不是白白送死吗?
“事到如今我们也只有马上出发。水小姐干粮不足,道路不熟,她走不了多远的。不若我先带数人先走一步,水大侠和各位英雄在此稍候!”李牧原一抱拳,抢先一步分配道。
“事到如今,也只有拜托李公子了!”水岱终究是一代豪杰多经风雨,很快敛住了心神。
再说水笙一时意气,连夜纵马奔出,只大概知道二僧的方向,却连要找的人具体在哪条路上都不知道。满脑子都只有杀死那小阴僧一雪前耻的念头,骑马在大道上顶风冒雪足足奔出数十里,直到四下点滴灯火皆无,一片雪色夜色,隐隐约约更听闻一两声狼嚎传来,一丝后怕的心思这才从心底生了出来,可也只是一瞬。
爹爹现在见了自己就长吁短叹,表哥也不要自己了,剩下那些人看自己的眼神要么就像看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厌恶得很,要么就是那种好像看ji女般嘲笑的意思。站在人群中间,自己就好象是多余的。
一想到这里,水笙刚刚生出的怯意又被生生压了下去,一咬牙,要是不能杀了那可恶的恶和尚,自己又还有什么脸面活在世上。持僵纵马,继续朝远方奔去。
吟风咏雪是抱着暖炉喝着烧酒的有钱人特权,对于要户外劳作才得吃食的生物来说,这样的天气是该被诅咒的。不止是人类,就连狼也是一样。秋末冬初,猎物已经开始不好找了,一匹山地间折了脚的健马和一个大黑天胡乱闯进狼群地盘的雌性人类,简直是天赐美食,不取会遭天谴的!
水笙从来没在这样的雪天骑马过山路,一味纵马果然在一个浅雪堆积的小坑里折了马腿。要换成平常时日这样的小事自有表哥料理,如今只剩自己一人了,她突然发现原来离开爹爹和表哥,自己什么都不会。
雪地反射月光,四周并非漆黑一片,十几头狼批着灰毛闪着绿眼已经不知不觉将水笙包围了起来,对于这种谨慎的动物来说,一击毙命不是它们擅长的攻击方式,轮流进攻才是猎食的王道。
水笙从来没有与这种畜生对峙的经验,女孩子怕狗更是天性,尤其现在右手已经不能使剑,再在雪夜里遭逢这些绿眼睛的饿鬼,心里适才的激愤顿时被一阵恐惧所取代。
群狼感受到猎物恐惧的情绪,越发逼近了过来。一头身躯壮硕的灰狼牙一呲,率先扑朝了水笙的咽喉,水笙左手勉强持剑,反手一剑刺去。虽然十二分的不习惯,但毕竟练剑十多年,功力放在那里,这一剑仍是又准又疾,一剑刺破了狼的小腹。
这就看出经验的重要性了,若把这十条狼换成十个战力相当的人,那水笙有惊无险可取胜。可从来没杀过狼,更无人曾经指点,水笙不知道狼性最韧,这一剑将那灰狼刺成重伤,刚要抽剑回来,那狼凶性大发,竟然低头一口咬住了剑身。
水笙大惊,用力抽剑,但狼的牙齿就好像钢钳一样死死钳住了剑刃,虽然它也已经命不过数刻,但活得一分钟,便有一分钟的野性。水笙运足功力猛一斩,再一抽,几乎将那狼头都切成了两半,剑终于又回到自己手中。几乎只在同时,另一只狼已经从背后扑了上来,手中剑不及回应,忙一掌打出,又是打中那狼腹部。
有道是“单剑看手,双剑看走”,水笙既然学到单剑,那手上功夫自然不会差了,这一掌功力圆润,就是换成大活人也是内脏受损,吐血而退的下场。但还是那句话,经验决定了差距。狼狗要害乃在鼻尖,若水笙这一掌打的是这个地方当可一掌毙命,但她对那森森白牙太过忌惮,选择了看似柔软的腹部,虽然一掌震伤了那狼的五脏六腑并远远打飞了出去,但却一时不得就死。
功势已发,接二连三,群狼纷纷扑了上来。水笙运剑如风又支撑了数合,突然长剑一滞,也不知道是卡在狼身的哪条骨头里,一时抽不出来,旁边又是一狼恶狠狠咬向她手腕,无奈只能弃剑。
水笙一身功夫都在剑上,没了剑还如何抵挡这些索命的阎王,背后突然一沉,竟是一条狼跳到了她的肩膀上顿时将水笙撞倒在地。
与野兽搏斗,倒地就是毙命。水笙纵然不知道这个说法但也感觉到自己命不久矣,想到为了自己脸面无光的父亲,想到左右为难的表哥,想到那些不值得留恋的世人,水笙突然放松了身体,就这样死在狼吻下,也比活在世上受罪要好得多吧。
等着,等着,等着狼群将自己撕成碎片的痛楚并没有依照想象中的那样到来,水笙奇怪的抬起头来,却见前面不远的地方似乎有什动静。朦朦胧胧的夜里似乎渐渐走过来了一团金光,更好像听见四下梵音颂经,群圣礼唱,一时间宛如不是身置荒郊野外,而是在哪座高庙大殿之上。
周围群狼本来饥饿难耐,一分钟都忍不了就要大咬特嚼,此时却都乖乖坐在原地,神情肃穆地看着金光走来的方向,仿佛它们也在听领**。一个女人和七八只野狼就这么相安无事的聚在一起,听着那不知是真是幻的颂经声,四下的风雪还在飘飘而下,却仿佛已经没有了寒冷的意思。
过了不知道多长时间,颂经声终于渐渐消散在夜空之中。群狼这才从雕像一般的状态中恢复过来,抖落身上的积雪,也不搭理那个还躺在地上的人,只叼起同伴的死尸,和来时一样无声无息的消失在了川中的山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