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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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谷中的高地上所见,远处的山巅被巨大的冰盖所笼罩,这小小的山谷就像是在一块巨大冰块下面的窟窿。而谷中的人就靠着四周的山峰挡住了不远处日渐壮大的沙漠,还有那永不停歇的风沙。
自从十三岁时,费尔默便觉得所在的这片山谷太过狭小。那时,他心底便有了一个想法,自己年长些时,一定要走出山谷,去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
勾起他这种想法的是,三叔的屋里那一部不知道什么年代的旧书,翻了很多遍,大的事情没有记住,大概就是一个人环游各地的见闻,书上那些离奇的事情,他是不信的。但是那位游历者所说的一句豪言壮语却让他深深的记在心里,‘我的双眼注视着天边,而我的双腿将要去丈量一下脚下的大地。’,随着年纪渐长,这句话像魔咒一样困扰着他。
当他真正到了十八岁的时候,另外一件事让他放弃了出谷的打算。以前毫不在意的一个女孩,族长离宽的女儿的是那么明艳动人,现在每时每刻她都会出现脑海里。他搞不清这到底是什么状况,如果有一天他知道有一种叫做荷尔蒙的东西的话,就明白了什么叫做青春的骚动。
“小默,今天去抓几只黄羊回来吧,老九上次还说,好久没有吃过美味的黄羊肉了。你听听,九叔还惦记着你的黄羊腿。”三叔咪了一口酒,随手拨了两下算盘珠子,看着发呆的费尔默摇摇头。这个他一手带大的少年,已经有了少年人的烦恼,本来作为长辈的自己应该给以他指导,可惜这个少年的身上已经有了自己的使命,注定了在不久将会走出这个千年与世隔绝的山谷。
“好的三叔,我下午就去后山,顺便去看看九叔,打到黄羊的话,就喊他来店里喝酒。”费尔默站起身,没精打采的回答,此时他的心中满是费雪的音容笑貌,可惜这女子总是对他若即若离,让他搞不清状况,摸不着头脑。
此时他有点想念老亡灵了,若是他在的话,可以跟他诉说一下自己的苦恼,可惜的是,现在老亡灵却不见了踪迹。任他寻遍了山谷中每一个角落,即使是北边上那一片满是坟包墓山也没有遗留,却是见不到老亡灵那贱贱的笑容。
“这个老家伙,不知道躲到什么鬼地方,和一只见不得人的母亡灵鬼混。”费尔曼满是愤懑的猜想着他的祖父,一个不着调的老亡灵,一个唯一死在外边,唯一尸骨没有葬到墓山的谷中人,也是唯一的被族里逐出山谷的家伙,更是族中唯一的烂赌鬼。
一步步走进后山,费尔默此时全无往日里在山间雀跃飞奔的心情,如何去讨好那个女子的念头占据了他的脑海。
紫红色的山崖边,九叔一如既往的在这里练习着飞矛,背上背着九根短矛,不急不缓一根根投出去,插在前面近半里远的山崖上。九根矛投完,拔下来,继续投,每天都要练习两个时辰。
在他八岁的时候,第一次走进后山,九叔正在练习投矛,好奇之下,问了问九叔,却被九叔的一个梦境给吓到了。‘不久的将来,有一个房子般大小,长着三个头颅六只胳膊的怪物会来到谷中,他那恐怖的大嘴一次可以咀嚼三个人。这个怪物会吃掉谷中每一个人,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男人还是女子,一个人都不放过。我一刻不敢懈怠的练习飞矛,当这个怪物出现时,就将他钉死在地上。’
年幼的费尔默被吓到了,自那时起,便每天跑来和九叔一起练习飞矛,春夏秋冬,风霜雨电,日日不辍。七年以后,费尔默可以用一根飞矛集中一里范围内任意一个跑动的老鼠。反观九叔,还是每天固定投着背上的九根短矛,每过一个月左右,便后退几步,继续练习,以至于他闭着眼睛都可以投中土厓上的矛孔。
也就在他十五岁那一年,三叔酒后的一番话,彻底颠覆了费尔默的认知,甚至为九叔忿忿不平。‘小默,你知道老九那个蠢货,为什么天天练着飞矛吗?’这个问题费尔默当然知道,就把九叔的梦描述了一番。
却不料三叔眯着醉眼,龇着牙笑了起来,“十三年前,为了一桩小事,老九仗着身强体壮,竟然扬言要揍我,在那两天后,我便给老九的酒里加了一种特殊的蘑菇粉,等他喝的大醉后。将他送到家中,站在他床边给他讲故事,故事里有一个可怕的三头巨人,无论他的飞矛多么厉害,总是伤害不到巨人,、、、、、”打了个酒嗝后,三叔继续说着醉话,‘以后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给老九的酒里加蘑菇粉,然后去他床边给他讲故事。’
很长一段时间,费尔默都犹豫要不要告诉九叔真相,最后还是没有把这个可恶的恶作剧给捅出来。因为他害怕脾气暴躁的九叔,真的会把三叔给砸扁了。
当九叔投完九根矛后,费尔默叫了一声,“九叔!”
“是小默啊,可有一段时间没来,怎么练的好好的不来了。”九叔看着费尔默,好奇的问道。
“九叔,我有些事情想向你请教。”想了想,既然老亡灵不在,只有向九叔请教,毕竟九叔是结过婚的人,不向三叔一直都单身没有经验,肯定不懂他的烦恼。
“有些稀奇,很少能见到我们小默有这样害羞的表情,让我猜猜什么事情,是不是看上了谁家的姑娘。”九叔解下腰中的水囊,喝了一口水后,笑着说。
“九叔,你当初是怎么找上九婶的?”费尔默直截了当的问道。
“果然如此,问我就问对人了,当初我看上你九婶,寻摸着怎么和她好上,你三爷爷告诉我,最简单的办法,送礼。把最好的,最珍贵难得的东西送给她,结果我上了后山,用了七天时间,抓到一只浑身火红有着宝山般眼睛的狐狸,送给了你九婶,后来你九婶就和我好上了。”回想起往事,九叔有些得意地说着。
“就这么简单,送礼就行。”费尔默眼睛里闪着亮光问道。
“当然如此,我可是最成功的例子,不过我很好奇,到底是哪家姑娘让我们的小默如此的惦念,以至魂不守舍。”九叔。
“等我把那个女子扛回家,九叔你就知道了。现在我可要去准备礼物了。”说完,费尔默飞奔离去,向后山深处进发。
九叔给九婶送的是一只漂亮的狐狸,我要给费雪送什么呢,要不我也去抓一只美丽的狐狸怎么样。费尔默想着,还是觉得有些不妥,既然九叔已经给九婶送过狐狸了,我在这么干,就没有什么新意了,到时候九叔还会笑话。
后山里的动物很多,高大的麋鹿,体型不大却非常灵巧的麂子,林间树上还有一种短尾猴,还有费尔默那群特别的兄弟。就在费尔默想着送什么礼物给费雪的时候,一只浑身漂亮的金毛四肢有着一些白毛的狼从林间钻了出来,扑到他身边,亲昵的嗅着他的腿脚。
“毛毛,我的兄弟,我来看你了。”费尔默低身抱住这只高大的山地狼的脖子,抚摸着脖子上的毛。
这只狼和他亲昵的一会儿后,蹲下身子,一阵悠长的嚎叫,随着它的嚎叫之后,林中不断有狼走出。短短一会儿,大小十七只狼围在他的身边,他蹲下身子和每一只狼拥抱,即使两只小狗般大小的狼崽也被他抱在怀里,好一阵亲热。
“我的兄弟,你已经是几个孩子的父亲,现在我也有看上的姑娘呢,现在我正在为礼物发愁,你说我要给那心爱的女孩准备送命礼物的好。”费尔默蹲在地上,一边抚摸着这只头狼地脖子,一边喃喃的说道。
这只头狼听到他的话后,簇蔟的叫了几声,“我的兄弟,你说你知道送什么礼物。”
头狼轻轻的叫了几声。“你的意思是让我跟你走,好吧,我的兄弟,虽然我不知道你说的礼物是什么东西,但是我相信你,肯定有好的东西。”
跟着这群狼在山林林间奔跑了半个时辰后,费尔默见到这群兄弟所指的礼物,这也是一个家族,野猪家族,他还是很熟悉的。因为这个野猪家族和他兄弟的领地互相重叠,争斗不休,半年前他还寻思着帮兄弟们干掉这些个邻居。
这群野猪荤素不济,只要能吃的都能跑到他们的胃里,狼群和它们争斗了好多场,本来狼群的实力应该是占优的。
可惜的是这群野猪的族长,一只比寻常的牛还要大不少的公猪,战斗力非常的强悍,经常五六只强壮的雄狼也敌不过它。费尔默称他为老家伙,根据经验,这只老野猪的年纪可能还要比他还大的多。
老家伙别的不说,体型就要比九叔那只狐狸要大很多,作为礼物应该还说的过去吧,费尔默看着因为狼群逼近,而带着子孙准备迎战的老家伙想到。
老家伙对于闯进领地的这群不速之客,是非常不友好,呼嗷几声,便带着那些子孙和毛毛的手下斗在一处。狼群的速度快,野猪凶悍异常,斗在一起非常热闹。
费尔默取下背上的两只钢矛,双目盯住了场上的战斗。或许是感受到了他的目光,老家伙竟然转头看向他,猩红的双目中竟然露出了威胁的意思,警告他不要多管闲事。
没有在意老家伙威胁的眼神,费尔默用一根钢矛就将它钉死在地上。随着老家伙一死,它的那些子孙立马阵脚大乱,被毛毛带着狼群杀的溃不成军,不一会,丢下一地的尸体逃离而去。
站在谷中的高地上所见,远处的山巅被巨大的冰盖所笼罩,这小小的山谷就像是在一块巨大冰块下面的窟窿。而谷中的人就靠着四周的山峰挡住了不远处日渐壮大的沙漠,还有那永不停歇的风沙。
自从十三岁时,费尔默便觉得所在的这片山谷太过狭小。那时,他心底便有了一个想法,自己年长些时,一定要走出山谷,去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
勾起他这种想法的是,三叔的屋里那一部不知道什么年代的旧书,翻了很多遍,大的事情没有记住,大概就是一个人环游各地的见闻,书上那些离奇的事情,他是不信的。但是那位游历者所说的一句豪言壮语却让他深深的记在心里,‘我的双眼注视着天边,而我的双腿将要去丈量一下脚下的大地。’,随着年纪渐长,这句话像魔咒一样困扰着他。
当他真正到了十八岁的时候,另外一件事让他放弃了出谷的打算。以前毫不在意的一个女孩,族长离宽的女儿的是那么明艳动人,现在每时每刻她都会出现脑海里。他搞不清这到底是什么状况,如果有一天他知道有一种叫做荷尔蒙的东西的话,就明白了什么叫做青春的骚动。
“小默,今天去抓几只黄羊回来吧,老九上次还说,好久没有吃过美味的黄羊肉了。你听听,九叔还惦记着你的黄羊腿。”三叔咪了一口酒,随手拨了两下算盘珠子,看着发呆的费尔默摇摇头。这个他一手带大的少年,已经有了少年人的烦恼,本来作为长辈的自己应该给以他指导,可惜这个少年的身上已经有了自己的使命,注定了在不久将会走出这个千年与世隔绝的山谷。
“好的三叔,我下午就去后山,顺便去看看九叔,打到黄羊的话,就喊他来店里喝酒。”费尔默站起身,没精打采的回答,此时他的心中满是费雪的音容笑貌,可惜这女子总是对他若即若离,让他搞不清状况,摸不着头脑。
此时他有点想念老亡灵了,若是他在的话,可以跟他诉说一下自己的苦恼,可惜的是,现在老亡灵却不见了踪迹。任他寻遍了山谷中每一个角落,即使是北边上那一片满是坟包墓山也没有遗留,却是见不到老亡灵那贱贱的笑容。
“这个老家伙,不知道躲到什么鬼地方,和一只见不得人的母亡灵鬼混。”费尔曼满是愤懑的猜想着他的祖父,一个不着调的老亡灵,一个唯一死在外边,唯一尸骨没有葬到墓山的谷中人,也是唯一的被族里逐出山谷的家伙,更是族中唯一的烂赌鬼。
一步步走进后山,费尔默此时全无往日里在山间雀跃飞奔的心情,如何去讨好那个女子的念头占据了他的脑海。
紫红色的山崖边,九叔一如既往的在这里练习着飞矛,背上背着九根短矛,不急不缓一根根投出去,插在前面近半里远的山崖上。九根矛投完,拔下来,继续投,每天都要练习两个时辰。
在他八岁的时候,第一次走进后山,九叔正在练习投矛,好奇之下,问了问九叔,却被九叔的一个梦境给吓到了。‘不久的将来,有一个房子般大小,长着三个头颅六只胳膊的怪物会来到谷中,他那恐怖的大嘴一次可以咀嚼三个人。这个怪物会吃掉谷中每一个人,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男人还是女子,一个人都不放过。我一刻不敢懈怠的练习飞矛,当这个怪物出现时,就将他钉死在地上。’
年幼的费尔默被吓到了,自那时起,便每天跑来和九叔一起练习飞矛,春夏秋冬,风霜雨电,日日不辍。七年以后,费尔默可以用一根飞矛集中一里范围内任意一个跑动的老鼠。反观九叔,还是每天固定投着背上的九根短矛,每过一个月左右,便后退几步,继续练习,以至于他闭着眼睛都可以投中土厓上的矛孔。
也就在他十五岁那一年,三叔酒后的一番话,彻底颠覆了费尔默的认知,甚至为九叔忿忿不平。‘小默,你知道老九那个蠢货,为什么天天练着飞矛吗?’这个问题费尔默当然知道,就把九叔的梦描述了一番。
却不料三叔眯着醉眼,龇着牙笑了起来,“十三年前,为了一桩小事,老九仗着身强体壮,竟然扬言要揍我,在那两天后,我便给老九的酒里加了一种特殊的蘑菇粉,等他喝的大醉后。将他送到家中,站在他床边给他讲故事,故事里有一个可怕的三头巨人,无论他的飞矛多么厉害,总是伤害不到巨人,、、、、、”打了个酒嗝后,三叔继续说着醉话,‘以后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给老九的酒里加蘑菇粉,然后去他床边给他讲故事。’
很长一段时间,费尔默都犹豫要不要告诉九叔真相,最后还是没有把这个可恶的恶作剧给捅出来。因为他害怕脾气暴躁的九叔,真的会把三叔给砸扁了。
当九叔投完九根矛后,费尔默叫了一声,“九叔!”
“是小默啊,可有一段时间没来,怎么练的好好的不来了。”九叔看着费尔默,好奇的问道。
“九叔,我有些事情想向你请教。”想了想,既然老亡灵不在,只有向九叔请教,毕竟九叔是结过婚的人,不向三叔一直都单身没有经验,肯定不懂他的烦恼。
“有些稀奇,很少能见到我们小默有这样害羞的表情,让我猜猜什么事情,是不是看上了谁家的姑娘。”九叔解下腰中的水囊,喝了一口水后,笑着说。
“九叔,你当初是怎么找上九婶的?”费尔默直截了当的问道。
“果然如此,问我就问对人了,当初我看上你九婶,寻摸着怎么和她好上,你三爷爷告诉我,最简单的办法,送礼。把最好的,最珍贵难得的东西送给她,结果我上了后山,用了七天时间,抓到一只浑身火红有着宝山般眼睛的狐狸,送给了你九婶,后来你九婶就和我好上了。”回想起往事,九叔有些得意地说着。
“就这么简单,送礼就行。”费尔默眼睛里闪着亮光问道。
“当然如此,我可是最成功的例子,不过我很好奇,到底是哪家姑娘让我们的小默如此的惦念,以至魂不守舍。”九叔。
“等我把那个女子扛回家,九叔你就知道了。现在我可要去准备礼物了。”说完,费尔默飞奔离去,向后山深处进发。
九叔给九婶送的是一只漂亮的狐狸,我要给费雪送什么呢,要不我也去抓一只美丽的狐狸怎么样。费尔默想着,还是觉得有些不妥,既然九叔已经给九婶送过狐狸了,我在这么干,就没有什么新意了,到时候九叔还会笑话。
后山里的动物很多,高大的麋鹿,体型不大却非常灵巧的麂子,林间树上还有一种短尾猴,还有费尔默那群特别的兄弟。就在费尔默想着送什么礼物给费雪的时候,一只浑身漂亮的金毛四肢有着一些白毛的狼从林间钻了出来,扑到他身边,亲昵的嗅着他的腿脚。
“毛毛,我的兄弟,我来看你了。”费尔默低身抱住这只高大的山地狼的脖子,抚摸着脖子上的毛。
这只狼和他亲昵的一会儿后,蹲下身子,一阵悠长的嚎叫,随着它的嚎叫之后,林中不断有狼走出。短短一会儿,大小十七只狼围在他的身边,他蹲下身子和每一只狼拥抱,即使两只小狗般大小的狼崽也被他抱在怀里,好一阵亲热。
“我的兄弟,你已经是几个孩子的父亲,现在我也有看上的姑娘呢,现在我正在为礼物发愁,你说我要给那心爱的女孩准备送命礼物的好。”费尔默蹲在地上,一边抚摸着这只头狼地脖子,一边喃喃的说道。
这只头狼听到他的话后,簇蔟的叫了几声,“我的兄弟,你说你知道送什么礼物。”
头狼轻轻的叫了几声。“你的意思是让我跟你走,好吧,我的兄弟,虽然我不知道你说的礼物是什么东西,但是我相信你,肯定有好的东西。”
跟着这群狼在山林林间奔跑了半个时辰后,费尔默见到这群兄弟所指的礼物,这也是一个家族,野猪家族,他还是很熟悉的。因为这个野猪家族和他兄弟的领地互相重叠,争斗不休,半年前他还寻思着帮兄弟们干掉这些个邻居。
这群野猪荤素不济,只要能吃的都能跑到他们的胃里,狼群和它们争斗了好多场,本来狼群的实力应该是占优的。
可惜的是这群野猪的族长,一只比寻常的牛还要大不少的公猪,战斗力非常的强悍,经常五六只强壮的雄狼也敌不过它。费尔默称他为老家伙,根据经验,这只老野猪的年纪可能还要比他还大的多。
老家伙别的不说,体型就要比九叔那只狐狸要大很多,作为礼物应该还说的过去吧,费尔默看着因为狼群逼近,而带着子孙准备迎战的老家伙想到。
老家伙对于闯进领地的这群不速之客,是非常不友好,呼嗷几声,便带着那些子孙和毛毛的手下斗在一处。狼群的速度快,野猪凶悍异常,斗在一起非常热闹。
费尔默取下背上的两只钢矛,双目盯住了场上的战斗。或许是感受到了他的目光,老家伙竟然转头看向他,猩红的双目中竟然露出了威胁的意思,警告他不要多管闲事。
没有在意老家伙威胁的眼神,费尔默用一根钢矛就将它钉死在地上。随着老家伙一死,它的那些子孙立马阵脚大乱,被毛毛带着狼群杀的溃不成军,不一会,丢下一地的尸体逃离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