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收编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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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到一天前。
灭了‘血手佣兵团’之后,秦胄经过再三考虑,还是觉得应该做点什么,于是只让叶小茹带着人回去,而他留了下来。
秦胄拔了一棵草,一截一截把叶子捏断,坐在一块石头上,摇头晃脑,嘴巴里哼着不知名的歌曲,姿态悠闲,当地上的残叶达到二十五片的时候,笔锋和馋嘴猫再也藏不住了,从隐身的地方来到秦胄的身后,神态恭敬。
在距离秦胄五步的地方,两人彼此望了一眼,都看出彼此眼中隐藏的畏惧。
秦胄依旧不紧不慢地捏着草叶子,一截一截地丢下,好似这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而未发现身后已经多了两个人,神态安详。但是他这副样子,在笔锋和馋嘴猫看来却是高深莫测,表情愈加恭敬,背脊微微弯起。按道理说,两人也算是一方霸主,平日也是威风凛凛的人物,不应该做出这副表情。但是秦胄给他们的震撼太大了,血手屠实力高强,不可一世,他们可是知之甚深,平日打过的交道也不是一次两次,从来没有占到过什么便宜,但是就这样一个厉害的人物,在秦胄眼中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就挂掉了。说出去恐怕没有人会相信,但是这事是他们亲眼所见,由不得他们不信。在实力面前,任他们平日如何高傲,也得低下高贵的头颅。
“你们说,这里的风景漂亮吗?”秦胄忽然开口道。
两人均是一愣,任他们心里转了千百种念头,也想不到秦胄第一句话,如此意外,风景漂亮与否,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两人张了张嘴巴,却不知如何应对。一时间心中七上八下,被秦胄一句话扰乱了心思。思考了几秒钟,决定还是先顺着秦胄的意思去做,于是赶紧点了点头,忽然醒悟秦胄是背对着他们的,看不见,连忙开口道:“漂亮,漂亮。”
“漂亮吗?我把这里送给你们好吗?”这是秦胄说出的第二句话。
两人再次呆住了。如果说第一句话让他们吃惊的话,第二句话则是让两人措手不及,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回应,一时间没了声音。就在这个时候,秦胄忽然转身,眼中射出一道精芒,直穿透两人心底,沉声道:“如今内战已起,适者生存,劣者淘汰,二位有什么打算,可以说给我听听吗?”
笔锋和馋嘴猫听了心里同时一沉,这话看似商量,实则威胁。潜意识却是再明显不过了,就差**裸说你归顺我吧,我让你活着,否则,我就杀了你。两人出来之前,心里已经想到会出现这样的可能,可是,真当这样的情况出现的时候,两人依然觉得难以接受。想反抗,又没有能力,不反抗,又心有不甘。自己辛苦创下的基业就这样拱手让人,搁在谁身上都会不舒服。臣服与毁灭?两人心里天人交战,脸色也是忽青忽白。
秦胄静静地看着,面带微笑,仿佛一点也不担心两人狗急跳墙。而事实上也是这样,在这么短的距离内,秦胄有把握瞬间秒杀他们好几次。两人走的都是敏捷路线,笔锋是盗贼,而馋嘴猫是刺客,生命和攻击都不高,而且身上的装备也一般。以白银器为主。从这点也可以看出,两人混的其实不怎么样。
笔锋心里经过多次交战之后,还是选择了反抗,可是他刚刚抬起头,刚好迎上了秦胄的目光,顿时心里一寒,如同腊月寒冬被浇了一盆冷水,从身体只凉到了心里。秦胄的目光太可怕了,看似漫不经心,实则锐利无比,直透心肺。那种感觉,仿佛他只要说出反对两个字,立刻就会遭到雷霆打击一般。最重要的是,笔锋从那目光之中读到了另外一层意思,秦胄对他的势力其实是看不上的,得到了他也喜欢,得不到他也无所谓,想通了这点,笔锋立刻改变了之前的想法,迎着秦胄的目光,低下了头来,恭敬地叫了一声老大。
秦胄点头,报之以善意的微笑。笔锋突然感觉身体一松,这决定一旦做出,浑身轻松了不少。
笔锋的决定让馋嘴猫的坚持瞬间瓦解了,他和笔锋的实力相差无几,如今笔锋找到了靠山,如果他还不识好歹的话,被秦胄消灭那是分分秒秒的事情,生死存亡,那是大事,由不得他犹豫了,很自然学着笔锋叫了一声老大。
就这样,秦胄说了三句话,得到了两个小弟,以及近两千人马。
笔锋带领的‘甲骨文’只有850人,即使在小型佣兵团中都属于人数偏低的,但是素质不错,等级都在30级以上。馋嘴猫带领的‘啄木鸟’佣兵团人数1100人,人数虽然比较多,但是等级参差不起,还有二十多级的人,论战力估计和‘甲骨文’差不多,甚至略有不及。
笔锋和馋嘴猫带着手下参见秦胄之后,就表示整个佣兵团正是换了码头,成为了秦胄的手下。秦胄也不小气,给两人各一件黄金装备作为见面礼,此外拿出20件白银上品武器分给佣兵团中实力比较厉害的20个玩家。这一举动,立刻赢得了两个佣兵团的成员的好感,笔锋和馋嘴猫在惊喜的同时,心中暗惊秦胄的财力雄厚。两人虽然也算一团之长,但是这样随随便便拿出20件白银上品武器还是有些吃力,更不用说两件黄金器了。一时间看向秦胄的目光更是高深莫测。
当下,秦胄带着新收编的队伍扫荡了‘血手’佣兵团的地盘,留守山门的一百多人难于阻挡秦胄的大军,仅仅抵抗了3分钟,就被彻底消灭。至此,‘血手’佣兵团的地盘正式易主,改性秦了。
而经此一役,‘血手’元气大伤,除非有其他财力支持,否则短时间内将无力来犯,想要重新夺回地盘,没有一个星期的时间,想都不用想。毕竟,一个人挂掉一次,和一个团挂掉一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那是整体实力的下降,俗话说,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一步落后,将步步落后,所以,除非‘血手’佣兵团底蕴深厚,否则很难恢复之前的气候。但是,一个中型佣兵团都算不上的小势力,又有何底蕴可言呢,所以说,‘血手’佣兵团基本失去了涿鹿一方的资格。
不过,笔锋透露了一个消息之后,让秦胄对此又有了新的看法。根据笔锋得到的消息,‘血手’佣兵团的团长血手屠和‘血狼’佣兵团的副团长龙卷风关系非浅,龙卷风本只是一个大队长,不知为何突然成为了‘血狼’的副团长,虽然极少出手,但是没有任何人敢轻视他。‘血手’佣兵团这一系列动作的背后,隐约存此人的影子。否则,血手屠没有那么大的胆子在这一带兴风作浪,无法无天。连神农药业的采集小组都敢动手,神农药业的地位可不是区区一个小型佣兵团可比的,甚至中型佣兵团都不敢随便得罪神农药业的人,如果说着里面没有其他原因,鬼都不会相信。
神农药业和其他势力不一样,它主要经营药水,活人无数,没有人喜欢得罪这样一个势力。血手屠不是一个蠢人,既然敢干这样的事情,背后肯定是有原因的。秦胄猜测不到背后的原因,但和‘血狼’佣兵团有关,那是肯定的,这一点,他是深信不疑。
游戏至今,各类势力已经渐渐浮出了水面,除了几大超级势力,四大家族,几个隐藏帮派,剩下的就是十大佣兵团了。
佣兵团是一种以自由自主形式聚聚在一起的民间组织。少则三五个人,多做成千上百人,没有固定的形式,也可以没有固定的地点。就是这样一种组织,却深受玩家的喜爱,发展的现在,千奇百怪的佣兵团多达上万个,其中有十个佣兵团从中脱颖而出,号称十大佣兵团,有着不逊于几大帮派的影响力。其中排名第一的‘香烟’佣兵团人数超过80万,即使那些超级势力也不敢轻易招惹它,威名极盛。
‘血狼’佣兵团成立于游戏之初,算是最早的一批玩家,团长名叫‘大漠孤狼’,战士职业,目前等级53级,武器是一把血饮刀,灵器级别。凭着一把灵器打怪杀敌,往往一刀毙命,十分厉害。入游戏至今,尚未遇上对手,行事嚣张而且手段狠辣。‘血狼’佣兵团的团员约莫在11-12万之间,在十大佣兵团中排行第九,有四个副团长,都是雄霸一方的高手,龙卷风为第一副团长。
‘血狼’佣兵团目前占据血荒平原,除了他们自己的成员,其他的玩家一律不得入内,这一举措,惹怒了不少玩家,前去找麻烦,最后的结果被挂,于是这件事闹到最后是不了了之。
‘血狼’佣兵团的成员平时行事跋扈,作恶不少,风评很差,算是邪派一类。
秦胄邹了邹眉头,这根骨头可不这么好啃,灵器,那可是灵器呐。大漠孤狼也不知道上辈子做了什么好事,竟然得到了一件灵器,难怪行事无所顾忌。
“看来,得好好布置一下了。”秦胄自言自语道。
接下来,秦胄带着‘甲骨文’和‘啄木鸟’两支队伍,对周围一带展开了大扫荡。这一片地区,可能由于怪物数量比较少,资源贫乏,没有什么大的势力,唯一一个人员数量超过两千的‘血手’佣兵团已经被秦胄灭了。剩下的都是一些人员数量低于一千的虾兵蟹将。只用了三个小时的时间,秦胄就消灭了三股不听话的小势力,把近两千玩家送去了龙镇复活。收编了五股势力,当班师回朝的时候,秦胄后面跟着的人马已经达到了五千之众。
只是,人数虽然多了,质量却下降了不少,等级从二十多级到四十多级都有,参差不起,重要的是没有厉害的人物,超过五十级的一个都没有,用乌合之众来形容,恰如其分。
不过,秦胄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把五千人分成五个小队,每小队一千人。第一分队由笔锋带领,以盗贼为主。第二小分队由馋嘴猫带领,以刺客为主。第三小分队的领队是一个弓箭手,叫‘手术刀’,41级,在现实中的职业是一个医生。第四小分队的领队是一个43级战士,叫‘蛤蟆不丑’,很精明的一个人。第五小分队也是战士,却是一个长相憨厚的小青年,身材高大,比常人高出一个头,叫‘石狮子’,等级却不低,44级。作为队长,自然得有所表示,于是一人奖励了一件黄金器,把几个小队长乐的何不拢嘴。
秦胄刚刚把队伍分编好,笔锋派出去的探子传来消息,‘血狼’佣兵团派了一只五千人马的队伍向天都峰挺进,看样子是要为‘血手’佣兵团的人报仇来了。
秦胄嘿的一声冷笑,来的还真快。
时间回到一天前。
灭了‘血手佣兵团’之后,秦胄经过再三考虑,还是觉得应该做点什么,于是只让叶小茹带着人回去,而他留了下来。
秦胄拔了一棵草,一截一截把叶子捏断,坐在一块石头上,摇头晃脑,嘴巴里哼着不知名的歌曲,姿态悠闲,当地上的残叶达到二十五片的时候,笔锋和馋嘴猫再也藏不住了,从隐身的地方来到秦胄的身后,神态恭敬。
在距离秦胄五步的地方,两人彼此望了一眼,都看出彼此眼中隐藏的畏惧。
秦胄依旧不紧不慢地捏着草叶子,一截一截地丢下,好似这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而未发现身后已经多了两个人,神态安详。但是他这副样子,在笔锋和馋嘴猫看来却是高深莫测,表情愈加恭敬,背脊微微弯起。按道理说,两人也算是一方霸主,平日也是威风凛凛的人物,不应该做出这副表情。但是秦胄给他们的震撼太大了,血手屠实力高强,不可一世,他们可是知之甚深,平日打过的交道也不是一次两次,从来没有占到过什么便宜,但是就这样一个厉害的人物,在秦胄眼中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就挂掉了。说出去恐怕没有人会相信,但是这事是他们亲眼所见,由不得他们不信。在实力面前,任他们平日如何高傲,也得低下高贵的头颅。
“你们说,这里的风景漂亮吗?”秦胄忽然开口道。
两人均是一愣,任他们心里转了千百种念头,也想不到秦胄第一句话,如此意外,风景漂亮与否,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两人张了张嘴巴,却不知如何应对。一时间心中七上八下,被秦胄一句话扰乱了心思。思考了几秒钟,决定还是先顺着秦胄的意思去做,于是赶紧点了点头,忽然醒悟秦胄是背对着他们的,看不见,连忙开口道:“漂亮,漂亮。”
“漂亮吗?我把这里送给你们好吗?”这是秦胄说出的第二句话。
两人再次呆住了。如果说第一句话让他们吃惊的话,第二句话则是让两人措手不及,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回应,一时间没了声音。就在这个时候,秦胄忽然转身,眼中射出一道精芒,直穿透两人心底,沉声道:“如今内战已起,适者生存,劣者淘汰,二位有什么打算,可以说给我听听吗?”
笔锋和馋嘴猫听了心里同时一沉,这话看似商量,实则威胁。潜意识却是再明显不过了,就差**裸说你归顺我吧,我让你活着,否则,我就杀了你。两人出来之前,心里已经想到会出现这样的可能,可是,真当这样的情况出现的时候,两人依然觉得难以接受。想反抗,又没有能力,不反抗,又心有不甘。自己辛苦创下的基业就这样拱手让人,搁在谁身上都会不舒服。臣服与毁灭?两人心里天人交战,脸色也是忽青忽白。
秦胄静静地看着,面带微笑,仿佛一点也不担心两人狗急跳墙。而事实上也是这样,在这么短的距离内,秦胄有把握瞬间秒杀他们好几次。两人走的都是敏捷路线,笔锋是盗贼,而馋嘴猫是刺客,生命和攻击都不高,而且身上的装备也一般。以白银器为主。从这点也可以看出,两人混的其实不怎么样。
笔锋心里经过多次交战之后,还是选择了反抗,可是他刚刚抬起头,刚好迎上了秦胄的目光,顿时心里一寒,如同腊月寒冬被浇了一盆冷水,从身体只凉到了心里。秦胄的目光太可怕了,看似漫不经心,实则锐利无比,直透心肺。那种感觉,仿佛他只要说出反对两个字,立刻就会遭到雷霆打击一般。最重要的是,笔锋从那目光之中读到了另外一层意思,秦胄对他的势力其实是看不上的,得到了他也喜欢,得不到他也无所谓,想通了这点,笔锋立刻改变了之前的想法,迎着秦胄的目光,低下了头来,恭敬地叫了一声老大。
秦胄点头,报之以善意的微笑。笔锋突然感觉身体一松,这决定一旦做出,浑身轻松了不少。
笔锋的决定让馋嘴猫的坚持瞬间瓦解了,他和笔锋的实力相差无几,如今笔锋找到了靠山,如果他还不识好歹的话,被秦胄消灭那是分分秒秒的事情,生死存亡,那是大事,由不得他犹豫了,很自然学着笔锋叫了一声老大。
就这样,秦胄说了三句话,得到了两个小弟,以及近两千人马。
笔锋带领的‘甲骨文’只有850人,即使在小型佣兵团中都属于人数偏低的,但是素质不错,等级都在30级以上。馋嘴猫带领的‘啄木鸟’佣兵团人数1100人,人数虽然比较多,但是等级参差不起,还有二十多级的人,论战力估计和‘甲骨文’差不多,甚至略有不及。
笔锋和馋嘴猫带着手下参见秦胄之后,就表示整个佣兵团正是换了码头,成为了秦胄的手下。秦胄也不小气,给两人各一件黄金装备作为见面礼,此外拿出20件白银上品武器分给佣兵团中实力比较厉害的20个玩家。这一举动,立刻赢得了两个佣兵团的成员的好感,笔锋和馋嘴猫在惊喜的同时,心中暗惊秦胄的财力雄厚。两人虽然也算一团之长,但是这样随随便便拿出20件白银上品武器还是有些吃力,更不用说两件黄金器了。一时间看向秦胄的目光更是高深莫测。
当下,秦胄带着新收编的队伍扫荡了‘血手’佣兵团的地盘,留守山门的一百多人难于阻挡秦胄的大军,仅仅抵抗了3分钟,就被彻底消灭。至此,‘血手’佣兵团的地盘正式易主,改性秦了。
而经此一役,‘血手’元气大伤,除非有其他财力支持,否则短时间内将无力来犯,想要重新夺回地盘,没有一个星期的时间,想都不用想。毕竟,一个人挂掉一次,和一个团挂掉一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那是整体实力的下降,俗话说,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一步落后,将步步落后,所以,除非‘血手’佣兵团底蕴深厚,否则很难恢复之前的气候。但是,一个中型佣兵团都算不上的小势力,又有何底蕴可言呢,所以说,‘血手’佣兵团基本失去了涿鹿一方的资格。
不过,笔锋透露了一个消息之后,让秦胄对此又有了新的看法。根据笔锋得到的消息,‘血手’佣兵团的团长血手屠和‘血狼’佣兵团的副团长龙卷风关系非浅,龙卷风本只是一个大队长,不知为何突然成为了‘血狼’的副团长,虽然极少出手,但是没有任何人敢轻视他。‘血手’佣兵团这一系列动作的背后,隐约存此人的影子。否则,血手屠没有那么大的胆子在这一带兴风作浪,无法无天。连神农药业的采集小组都敢动手,神农药业的地位可不是区区一个小型佣兵团可比的,甚至中型佣兵团都不敢随便得罪神农药业的人,如果说着里面没有其他原因,鬼都不会相信。
神农药业和其他势力不一样,它主要经营药水,活人无数,没有人喜欢得罪这样一个势力。血手屠不是一个蠢人,既然敢干这样的事情,背后肯定是有原因的。秦胄猜测不到背后的原因,但和‘血狼’佣兵团有关,那是肯定的,这一点,他是深信不疑。
游戏至今,各类势力已经渐渐浮出了水面,除了几大超级势力,四大家族,几个隐藏帮派,剩下的就是十大佣兵团了。
佣兵团是一种以自由自主形式聚聚在一起的民间组织。少则三五个人,多做成千上百人,没有固定的形式,也可以没有固定的地点。就是这样一种组织,却深受玩家的喜爱,发展的现在,千奇百怪的佣兵团多达上万个,其中有十个佣兵团从中脱颖而出,号称十大佣兵团,有着不逊于几大帮派的影响力。其中排名第一的‘香烟’佣兵团人数超过80万,即使那些超级势力也不敢轻易招惹它,威名极盛。
‘血狼’佣兵团成立于游戏之初,算是最早的一批玩家,团长名叫‘大漠孤狼’,战士职业,目前等级53级,武器是一把血饮刀,灵器级别。凭着一把灵器打怪杀敌,往往一刀毙命,十分厉害。入游戏至今,尚未遇上对手,行事嚣张而且手段狠辣。‘血狼’佣兵团的团员约莫在11-12万之间,在十大佣兵团中排行第九,有四个副团长,都是雄霸一方的高手,龙卷风为第一副团长。
‘血狼’佣兵团目前占据血荒平原,除了他们自己的成员,其他的玩家一律不得入内,这一举措,惹怒了不少玩家,前去找麻烦,最后的结果被挂,于是这件事闹到最后是不了了之。
‘血狼’佣兵团的成员平时行事跋扈,作恶不少,风评很差,算是邪派一类。
秦胄邹了邹眉头,这根骨头可不这么好啃,灵器,那可是灵器呐。大漠孤狼也不知道上辈子做了什么好事,竟然得到了一件灵器,难怪行事无所顾忌。
“看来,得好好布置一下了。”秦胄自言自语道。
接下来,秦胄带着‘甲骨文’和‘啄木鸟’两支队伍,对周围一带展开了大扫荡。这一片地区,可能由于怪物数量比较少,资源贫乏,没有什么大的势力,唯一一个人员数量超过两千的‘血手’佣兵团已经被秦胄灭了。剩下的都是一些人员数量低于一千的虾兵蟹将。只用了三个小时的时间,秦胄就消灭了三股不听话的小势力,把近两千玩家送去了龙镇复活。收编了五股势力,当班师回朝的时候,秦胄后面跟着的人马已经达到了五千之众。
只是,人数虽然多了,质量却下降了不少,等级从二十多级到四十多级都有,参差不起,重要的是没有厉害的人物,超过五十级的一个都没有,用乌合之众来形容,恰如其分。
不过,秦胄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把五千人分成五个小队,每小队一千人。第一分队由笔锋带领,以盗贼为主。第二小分队由馋嘴猫带领,以刺客为主。第三小分队的领队是一个弓箭手,叫‘手术刀’,41级,在现实中的职业是一个医生。第四小分队的领队是一个43级战士,叫‘蛤蟆不丑’,很精明的一个人。第五小分队也是战士,却是一个长相憨厚的小青年,身材高大,比常人高出一个头,叫‘石狮子’,等级却不低,44级。作为队长,自然得有所表示,于是一人奖励了一件黄金器,把几个小队长乐的何不拢嘴。
秦胄刚刚把队伍分编好,笔锋派出去的探子传来消息,‘血狼’佣兵团派了一只五千人马的队伍向天都峰挺进,看样子是要为‘血手’佣兵团的人报仇来了。
秦胄嘿的一声冷笑,来的还真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