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和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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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姑娘闻听此声,竟然吓得魂不附体,比我还要夸张。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下牙打在了一起,哆哆嗦嗦说道:“执法队十四队长杨洁拜见主人。”
她的反应太过强烈,用词也太过夸张,就好像猎人的狗因为没有追上兔子,而畏惧主人一般。我不知道为何我会想到这么几乎离谱的比喻,连我自己都吓得一跳。这个比喻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出现在人的身上。可是,这个比喻几乎是瞬间就从大脑中冒了出来,诡异的异常。
我四周望了一眼,并未看见任何人!心说杨洁莫不是打傻了?打的精神分裂,神志不清了?
正在此时,周围的空气一阵波动,一辆纯金的马车从空气中驶了出来。
这马车周身上下,尽是奢华!大概有一间屋子大小,车顶上是一个犹如倒扣的琉璃宝顶,宝顶上面镶着一颗巨大的红色水晶。这水晶比人的脑袋还要大,散发出刺眼的黄芒。
车身之上雕龙画凤,四根金色大柱上,龙蟠虎踞,二兽争斗。
车身两侧有两扇镂空的金窗,镂空的图案好像是一对戏珠的金龙。一道道若有若无的轻烟从金窗飘了出来,带着令人沉醉的清香。
香气很淡,若有似无。
无论是车厢还是车辙,全是明晃晃的黄金打造,就连马车正面的车帘上,都是挂满了珠光宝玉,玛瑙水晶。
我不由得咋舌,就这一辆马车,恐怕能抵得上几十栋别墅。这马车的主人到底是个什么来头,竟然舍得花这么大的价钱打造一辆马车?我不知道是该羡慕还是该嘲笑,现在都是什么年代了,出门还有坐马车的吗?
再看马车前面的五匹高头大马,这五匹马身高得有个一丈二左右。长的膘肥体壮,油光水滑,就像抹了油一般。马颈上披散着垂地的长鬃,一根一根银光闪闪。
五匹马的颜色出奇的一致,全身上下一丝杂色没有,入目尽是洁白的银色。打眼望去,浑身上下银光闪闪,就像披了一身银丝。
车是金车,马是银马,这家伙到底是谁?
竟然能有这近乎绝世的座驾!
就这玩意儿,别说是给我马车,就是只给我一匹马,我这辈子睡觉,指定天天都乐得开花。
看见值钱的东西,连自身的安慰都不顾了,可见我财迷的本性已经病入膏肓了。
五匹骏马嘶鸣一声,停在了我们面前。周围的一切与其相比,显得黯然失色,杨洁低着脑袋,自始到终连头也不敢抬。由此可见,来人的威望和脾气都不是常人可及的!
车帘掀开,先是走出了一个身姿曼妙的姑娘。姑娘藕臂轻抬,慢慢撩开门帘。这时,里面走出了一大一小两个珠光宝气的家伙。
大的看起来三十多岁,生的阔额方面,鼻孔朝天,脸上横肉颤颤,耳廓虎虎生风。
脑满肠肥,膀大腰圆,双臂粗如水桶,虎腰好似石碾。
身穿一袭金黄五龙袍,头戴一顶黄金白银冠,腰间宝剑未出鞘,周身杀气人胆寒。
再观这小的,邯郸学步,好似幼年。身高不过两尺,奶牙尚未长全。小脸温润如玉,额下浓眉大眼。
看此长相,两人应该是一对父子。这带着孩子出门打架,我还是头一次遇见。
抬眼间,那年长之人一把抱起小家伙,宠溺的问道:“乐乐,你说你想先玩哪一个?”
他的语气狂妄到无法形容,竟然用到了玩这个字。如果是用在玩具身上,自然可以理解。可这男人分明是用在了人的身上,而且还包括了我和长安!
乐乐的小手伸出,晃晃悠悠的指向了地上的杨洁,答道:“爹,我想玩这个姐姐。”
男人闻听,脸色顿时冷了下来,呵斥道:“乐乐,为父说了多少道了?你还没有记住?”
乐乐小脸一哆嗦,收回了小手,不敢说话。
男人指着地上跪着杨洁说道:“记好了,这是狗,不是人!”
乐乐委屈道:“是,爹爹,乐乐记住了。”
男人忽然大笑,摸了一把乐乐的脑袋,冲着一旁的姑娘说道:“愣着干嘛?取出断魂殿!将这个没用的畜牲丢入油锅之中,炸的外酥里嫩,切好了,跟我们送进来。”
杨洁闻声身子抖得像筛糠,苦苦求道:“主人开恩,让小的一命吧,求求主人,看在小的这些年为平流鬼城效命的份上,饶了小的吧!”
“效命?若不是本座当年救你,你不过是三途河中一具无神无智的鬼物而已!看来是本座眼瞎,给了你七重天的功力,你竟然斗不过一条狗,本座要你何用!愣着干嘛?还不快去!”
一旁侍女闻听,手中取出一个小盒子,扬空一挥,落地化作一座四四方方,一丈大小的牢笼。
牢笼外围是一根根手臂粗细的铜柱,中间隔着十几公分的间隙。这些铜柱密密麻麻,以大小相等的间距将牢笼四面围了起来。
远看就像是用竹子做得鸟笼一般,牢笼里面摆着一口大锅,油烟漫漫,大火熊熊。锅内的热油在大火的烘烤下,不停的翻滚,偶尔发出一声油烹之声。
杨洁此时脸上不停抽搐,喉管痉挛的竟发不出一声声音。侍女双手一掐,牢笼之中射出一道晶光将杨洁席卷而去,直接丢入了滚油之中。
只听滋滋一声急响,杨洁应声沉入锅底,不见了踪影。自始到终,杨洁吓得一句话都不曾说出。不仅杨洁吓傻了,连我和长安也吓傻了,我长这么大,第一次看见油炸活人!
我忍不住想问,这男人是吃什么长大的,心肠怎能如此狠毒?
油锅之中不停翻滚,须臾间杨洁又浮了起来,只是此时的她全身上下,已经崎岖不平,鼓起一个个拳头大小的起泡。身上的颜色,变得金光灿灿,闪着亮亮的金光。
男人这时,将目光投向了我和长安,指着我们两个问道:“乐乐,这两只小狗,你想玩哪一个?”
我也是气蒙了,顾不得害怕,出口就骂了起来:“你个猪狗不如的畜牲,你生吃人肉,就不怕遭报应吗?”
我可以死,但是决不能屈辱的活着。对于这个男人的修为我不是很清楚,但我能肯定的是他比我高的太多太多了。
我也是豁出去了,反正今天我是躲不过去了,还不如趁机过过嘴瘾。等我骂爽了,你是把我油炸还是清蒸,老子也无所谓了。
要是像杨洁这般窝窝囊囊的死去,临死连句狠话都不敢说,那才是赔了血本了。
哪料那男人不耐烦的看了我一眼,伸手向着我一指。我竟然乖乖的闭上了嘴巴,再想张开竟然怎么也张不开了,就像被粘了胶水一般,任凭我如何努力都于事无补。再看长安,和我的情况竟然一模一样!这随手一挥,我们竟然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他到底是多么恐怖的存在?
男人不理会我和长安,继续问道:“乐乐,你说想玩哪一个?”
乐乐用小手指了指我,然后水灵灵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望着男人,开口说道:“爹爹,这只小狗好看,我要这个。爹爹帮我做根狗链子好不好?我要牵着他去七奶奶府上玩。”
男人闻听开怀大笑,欣慰的说道:“不错!这才是我霸天的儿子!爹爹就满足你的心愿!”
这男人原来叫做霸天,果然人如其名,霸道如天!
说话间,霸天手中一挥,一道铁链凭空出现,直接锁住了我的脖子,紧接着只听咔嚓一声轻响,我的脖子上多了一个项圈。
霸天猛的一扯手中的铁链,直接将我带飞起来!我如同断线的风筝,嘭的一声撞在了马车前面的一块山石上。
撞的我全身好像骨裂,疼得我牙关直打架。我心中忍不住将霸天的祖宗十八代,挑出来一个一个的骂。
你能粘住我的嘴巴,你还能粘住我的心不成?老子就是要骂,在心里面把你骂的体无完肤,等我死了,变成孤魂野鬼也要找你报仇雪恨!
霸天将手中的铁链递给乐乐,指了指长安,开口问道:“乐乐,你说另外一个怎么办?我觉得他的皮不错,应该可以做件衣服。”
乐乐闻听拍手叫道:“好,爹爹,你就用他的皮帮我做一件大衣吧。我哥哥那件皮衣就漂亮的很,我也想要一件!”
霸天眉眼笑意更浓,说道:“乳子之皮,爹爹尚未遇到,等爹爹日后遇到了,再帮你做一件你哥哥那样的衣服。今天,你就暂且委屈委屈,将就用这童子之皮吧!”
我闻听如此,气的肝胆俱裂,这到底是个多么变态的家伙,居然要拿人皮做大衣!如此心狠手辣,还是人不成?而且,他竟然还要用长安的皮做衣服,这是我无论如何都不能同意的。
我颤颤巍巍的想站起来,却赫然发现全身就像中了诅咒一般,只能像一只狗一样的跪着,根本就站不起来。而且,体内的念力就如同寒冰一般,冻结在一起,根本就无法使用。
眼下的我,就如同一只摆在案板上的死鱼,连挣扎的能力都没有!我从未想过我会有这么一天,我此时终于体会了什么叫作心有余而力不足!什么叫作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乐乐咯咯一笑,拍着小手道:“爹爹,我还要他的手指骨,我要做一个好看的手链。”
长安早就吓得魂不附体,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一个劲儿的含着眼泪直摇头。我突然发现,原来我们弱小到这般地步,就和那些猪狗一样,想吃便杀了,想玩便打死。他们看我们,就好像我们看动物一般!只是我永远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他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为何如此痛恨我们人类?
此时,侍女端来了一个盘子,里面切好了一片片炸的外焦里嫩的肉片。就像饭店里面炸的酥肉,只不过眼前的这些是人肉,正是刚刚从油锅里面炸出来的杨洁!
盘子的肉片上摆着一朵好看的花朵,盘子的一角摆着一个小碗,里面是侍女调好的酱汁。
霸天夹起一块肉片,放在酱汁中沾了沾,在口中嚼了半晌,忽然吐了出来,骂道:“这个贱货,居然背着我行了鱼水之欢,真是一个骚货!把这肉喂狗吧!”
他骂这句话的口气,就像我们在饭店里面吃到了成年的公山羊。因为公山羊交配以后,肉质会变得粗糙,而且膻味更加严重。
侍女吓得魂不附体,不敢怠慢,又端着盘子向我走了过来,直接倒在了我的面前。
我气的都不知道该骂什么了,因为霸天的祖宗十八代都已经被我骂了无数遍了!可是除了骂,我能做什么?我什么也做不了!
我第一次被人当作狗,我气的恨不得咬碎牙关,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可是又能如何?我连嘴巴都张不开,双腿都站不直,又如何反抗!
马尾姑娘闻听此声,竟然吓得魂不附体,比我还要夸张。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下牙打在了一起,哆哆嗦嗦说道:“执法队十四队长杨洁拜见主人。”
她的反应太过强烈,用词也太过夸张,就好像猎人的狗因为没有追上兔子,而畏惧主人一般。我不知道为何我会想到这么几乎离谱的比喻,连我自己都吓得一跳。这个比喻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出现在人的身上。可是,这个比喻几乎是瞬间就从大脑中冒了出来,诡异的异常。
我四周望了一眼,并未看见任何人!心说杨洁莫不是打傻了?打的精神分裂,神志不清了?
正在此时,周围的空气一阵波动,一辆纯金的马车从空气中驶了出来。
这马车周身上下,尽是奢华!大概有一间屋子大小,车顶上是一个犹如倒扣的琉璃宝顶,宝顶上面镶着一颗巨大的红色水晶。这水晶比人的脑袋还要大,散发出刺眼的黄芒。
车身之上雕龙画凤,四根金色大柱上,龙蟠虎踞,二兽争斗。
车身两侧有两扇镂空的金窗,镂空的图案好像是一对戏珠的金龙。一道道若有若无的轻烟从金窗飘了出来,带着令人沉醉的清香。
香气很淡,若有似无。
无论是车厢还是车辙,全是明晃晃的黄金打造,就连马车正面的车帘上,都是挂满了珠光宝玉,玛瑙水晶。
我不由得咋舌,就这一辆马车,恐怕能抵得上几十栋别墅。这马车的主人到底是个什么来头,竟然舍得花这么大的价钱打造一辆马车?我不知道是该羡慕还是该嘲笑,现在都是什么年代了,出门还有坐马车的吗?
再看马车前面的五匹高头大马,这五匹马身高得有个一丈二左右。长的膘肥体壮,油光水滑,就像抹了油一般。马颈上披散着垂地的长鬃,一根一根银光闪闪。
五匹马的颜色出奇的一致,全身上下一丝杂色没有,入目尽是洁白的银色。打眼望去,浑身上下银光闪闪,就像披了一身银丝。
车是金车,马是银马,这家伙到底是谁?
竟然能有这近乎绝世的座驾!
就这玩意儿,别说是给我马车,就是只给我一匹马,我这辈子睡觉,指定天天都乐得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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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匹骏马嘶鸣一声,停在了我们面前。周围的一切与其相比,显得黯然失色,杨洁低着脑袋,自始到终连头也不敢抬。由此可见,来人的威望和脾气都不是常人可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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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看起来三十多岁,生的阔额方面,鼻孔朝天,脸上横肉颤颤,耳廓虎虎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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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观这小的,邯郸学步,好似幼年。身高不过两尺,奶牙尚未长全。小脸温润如玉,额下浓眉大眼。
看此长相,两人应该是一对父子。这带着孩子出门打架,我还是头一次遇见。
抬眼间,那年长之人一把抱起小家伙,宠溺的问道:“乐乐,你说你想先玩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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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的小手伸出,晃晃悠悠的指向了地上的杨洁,答道:“爹,我想玩这个姐姐。”
男人闻听,脸色顿时冷了下来,呵斥道:“乐乐,为父说了多少道了?你还没有记住?”
乐乐小脸一哆嗦,收回了小手,不敢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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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委屈道:“是,爹爹,乐乐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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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看就像是用竹子做得鸟笼一般,牢笼里面摆着一口大锅,油烟漫漫,大火熊熊。锅内的热油在大火的烘烤下,不停的翻滚,偶尔发出一声油烹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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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锅之中不停翻滚,须臾间杨洁又浮了起来,只是此时的她全身上下,已经崎岖不平,鼓起一个个拳头大小的起泡。身上的颜色,变得金光灿灿,闪着亮亮的金光。
男人这时,将目光投向了我和长安,指着我们两个问道:“乐乐,这两只小狗,你想玩哪一个?”
我也是气蒙了,顾不得害怕,出口就骂了起来:“你个猪狗不如的畜牲,你生吃人肉,就不怕遭报应吗?”
我可以死,但是决不能屈辱的活着。对于这个男人的修为我不是很清楚,但我能肯定的是他比我高的太多太多了。
我也是豁出去了,反正今天我是躲不过去了,还不如趁机过过嘴瘾。等我骂爽了,你是把我油炸还是清蒸,老子也无所谓了。
要是像杨洁这般窝窝囊囊的死去,临死连句狠话都不敢说,那才是赔了血本了。
哪料那男人不耐烦的看了我一眼,伸手向着我一指。我竟然乖乖的闭上了嘴巴,再想张开竟然怎么也张不开了,就像被粘了胶水一般,任凭我如何努力都于事无补。再看长安,和我的情况竟然一模一样!这随手一挥,我们竟然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他到底是多么恐怖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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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间,霸天手中一挥,一道铁链凭空出现,直接锁住了我的脖子,紧接着只听咔嚓一声轻响,我的脖子上多了一个项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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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的我全身好像骨裂,疼得我牙关直打架。我心中忍不住将霸天的祖宗十八代,挑出来一个一个的骂。
你能粘住我的嘴巴,你还能粘住我的心不成?老子就是要骂,在心里面把你骂的体无完肤,等我死了,变成孤魂野鬼也要找你报仇雪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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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闻听拍手叫道:“好,爹爹,你就用他的皮帮我做一件大衣吧。我哥哥那件皮衣就漂亮的很,我也想要一件!”
霸天眉眼笑意更浓,说道:“乳子之皮,爹爹尚未遇到,等爹爹日后遇到了,再帮你做一件你哥哥那样的衣服。今天,你就暂且委屈委屈,将就用这童子之皮吧!”
我闻听如此,气的肝胆俱裂,这到底是个多么变态的家伙,居然要拿人皮做大衣!如此心狠手辣,还是人不成?而且,他竟然还要用长安的皮做衣服,这是我无论如何都不能同意的。
我颤颤巍巍的想站起来,却赫然发现全身就像中了诅咒一般,只能像一只狗一样的跪着,根本就站不起来。而且,体内的念力就如同寒冰一般,冻结在一起,根本就无法使用。
眼下的我,就如同一只摆在案板上的死鱼,连挣扎的能力都没有!我从未想过我会有这么一天,我此时终于体会了什么叫作心有余而力不足!什么叫作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乐乐咯咯一笑,拍着小手道:“爹爹,我还要他的手指骨,我要做一个好看的手链。”
长安早就吓得魂不附体,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一个劲儿的含着眼泪直摇头。我突然发现,原来我们弱小到这般地步,就和那些猪狗一样,想吃便杀了,想玩便打死。他们看我们,就好像我们看动物一般!只是我永远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他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为何如此痛恨我们人类?
此时,侍女端来了一个盘子,里面切好了一片片炸的外焦里嫩的肉片。就像饭店里面炸的酥肉,只不过眼前的这些是人肉,正是刚刚从油锅里面炸出来的杨洁!
盘子的肉片上摆着一朵好看的花朵,盘子的一角摆着一个小碗,里面是侍女调好的酱汁。
霸天夹起一块肉片,放在酱汁中沾了沾,在口中嚼了半晌,忽然吐了出来,骂道:“这个贱货,居然背着我行了鱼水之欢,真是一个骚货!把这肉喂狗吧!”
他骂这句话的口气,就像我们在饭店里面吃到了成年的公山羊。因为公山羊交配以后,肉质会变得粗糙,而且膻味更加严重。
侍女吓得魂不附体,不敢怠慢,又端着盘子向我走了过来,直接倒在了我的面前。
我气的都不知道该骂什么了,因为霸天的祖宗十八代都已经被我骂了无数遍了!可是除了骂,我能做什么?我什么也做不了!
我第一次被人当作狗,我气的恨不得咬碎牙关,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可是又能如何?我连嘴巴都张不开,双腿都站不直,又如何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