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章】 此去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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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稀记得那时候,陆铮住在县纺织厂后面的大杂院里,林歆苗是他斜对门的邻居,她的妈妈是纺织厂女工,爸爸是一个高大白净的帅哥,在中学里当数学老师。
在那个时候,每个大杂院都是一个小集体,大杂院的孩子们自然而然的就打成一片,整日无忧无虑的玩耍,但陆铮却是个另类。
陆铮那时候调皮的很,各种作死的鬼点子层出不穷,譬如火烧耗子、炮打黄牛、屋顶跳草垛、水沟里捉蚂蝗、果园里偷苹果等等,算是个不折不扣的二愣子。
由于他‘调皮可爱’的美名在大杂院里广泛传播,以至于好多家长都叮嘱自己孩子,谁要是跟姓陆的那浑小子出去闯祸,回家立马乱棍打死。
林歆苗是个例外,她从小长的矮胖矮胖的,肤色很黑,样子实在算不上好看,而且说话还有些口吃,没有几个人愿意跟她一起玩。
但是,在陆铮幼年的记忆中,林歆苗的童年似乎更加的凄惨,因为经常从街坊邻居的口中听到一些,诸如林父在学校乱搞破鞋、林父喝醉把林母吊起来打、林父赌钱输个精光回家殴打妻儿等等之类的小道消息。@,
而经常鼻青脸肿的林母和林歆苗,则印证了小道消息的真实性。
在这样的家庭中生活的孩子,自然处于无人照顾的状态,所以林歆苗不管是从个人卫生还是穿着打扮上都邋遢的很,口吃的毛病十有八九就是被父母给吓的,所以她那个时候朋友很少,但很自由,理所当然的和被立为反面典型的陆铮混在了一起。
林歆苗加入陆铮的作死小分队之后,两个孤独的孩子经常一起出去野,各种奇葩各种捣蛋各种作死,甚至有一次,陆铮考了零蛋不敢回家,撺掇林歆苗一起离家出走,林歆苗想也不想的点头答应。
两个刚上三年级的孩子,从家里带了柴米油盐、锅碗瓢盆、五元六角的路费和一把防身烹饪两用的铅笔刀,结果走了一个下午,在大桥下面架火野炊青蛙的时候,被大杂院蜂拥而至的家长们给提着耳朵抓了回去。
陆铮的结局是吊起来打,林歆苗还好一些,是按在地上打……
从那以后,两个人的友谊更加的坚定了,小学六年形影不离,不管是作死还是打架从来都是并肩上阵,不离不弃。
直到有一天,背着书包在林家门口等待的陆铮,得到了一个消息,林歆苗搬走了。
日期陆铮记得很清楚,初一下半学期期末考试的前三天,他们曾约定好等期末考试结束,一起去河边捞鱼野炊。
后来在街坊邻居的议论中,陆铮才明白了事情的始末,林歆苗是跟着她的妈妈连夜搬走的,听说当天晚上林父又是喝的烂醉,把家里砸了个稀巴烂,把林母和林歆苗从被窝里拽出来殴打了一顿。
半夜三点的时候,林母背着个小包裹,带着林歆苗踏出了大杂院的大门,从此之后,再也没有回来。
再后来的后来,林父被学校开除,家门上被喷上鲜红的‘欠债换钱’,一次醉酒之后人间蒸发。
林歆苗的离开毫无征兆,连个道别都没有,陆铮很是消沉伤心了一段时间,甚至特别恨她,恨她无情无义。
但是,后来慢慢长大之后,陆铮开始明白,开始理解,有些事情不是他们这些小孩子可以左右的。
林母的离开,几乎是必然的。
林父,是个名副其实的——渣男。
此去经年,十年不见。
陆铮偶尔也会想起林歆苗,无数次猜想她漂到什么样的城市,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是不是还是长的那么黑,长的那么丑,是不是还记得她曾经幼时最大的梦想——当警察!
猜想种种,却不知原来她会在这里与自己相遇,居然如花似玉,美艳无双。
上天真的很会开玩笑,曾经的丑小鸭竟然居然骇然的变成了白天鹅。不过这似乎也在情理之中,林父高大帅气,林母苗条白净,他们的孩子自然继承了优秀的基因,黑穷丑只不过是活在悲惨中展露出来的表象。
周围喧闹异常,陆铮一时失语,脑海中无数的黑白记忆片段,猛地泼上一层五彩斑斓的油彩,灰色人潮,十年光阴潮水般褪去,只留下她站在面前,像一支出水的蓝莲花。
林歆苗跟他的状态相差无几,眼中早已蒙上一层淡淡的雾气,努力的调动嘴角的肌肉想露出笑容,却难看的仿佛马上要哭出来。
何方易轻轻的拍了拍陆铮的肩膀,调侃道:“铮子,你们俩先深情对视啊。对视够了,咱们就开始。”
邵慧博假惺惺的揉揉眼眶,‘感动’道:“老铁见老铁,两眼泪汪汪啊,看的伦家好好感动哦……”
“我去,你太恶心了。”李帆奇翻着白眼道:“简直破坏了这美好的意境。”
陆铮率先回过神来,强自压抑着内心的澎湃,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怅然道:“十年啊,整整十年,没想到你就这么蹦出来了。”
林歆苗有些不好意思的擦擦眼睛的眼泪,感慨道:“是啊,整整十年。”
两人对视一眼,再次变的沉默下来。
然后,两人神同步同时开口道:“你还好……吧。”
说完,又是同时一笑,接着开始沉默。
好吧,这气氛实在怪异的很,两个十年不见的老朋友,每个人心中都有千言万语,但却都不知道从哪儿开始。
何方易嘬着牙花子,满脸蛋疼道:“我擦,我们三个今天根本就不该来啊,这灯泡当的我都觉得罪恶了。”
李帆奇深有同感的点头道:“加菲言之有理。”
陆铮勉强从对视中脱离出来,振臂一呼道:“咱们开始吧。”
烤串、啤酒相继端上桌子,陆铮打了响指道:“老板,给这位美女上一桶汇源。”
“不,铮子。”林歆苗秀美一扬,端起啤酒倒了满满一杯,甚至都溢到她洁白的玉手上,语气坚决道:“我今天不喝饮料!”
何方易喝彩道:“女中豪杰。”
李帆奇冲着陆铮挤眉弄眼道:“铮子,这事儿就是你不对了,十年没见的老铁,怎么能喝饮料?你这不是看不起人么,行,啥也别说了,你先自罚三杯吧。”
“三杯怎么够?”邵慧博瞪眼道:“一年一杯,十年,十杯!而且喝完还要唱歌,就唱那首十年!大家说怎么样?”
何方易和李帆奇异口同声道:“必须的!”
陆铮挠挠头,嘿嘿笑道:“我算是看出来了,你们还真是看热闹的不怕事儿大,行,十杯没问题,十年就算了吧,你们也不是不知道,我唱歌太逆天,怕大家听了之后回去睡不着觉啊。”
“不行,酒要喝,歌也要唱。我们三个豁出去了,今天不要命了。”
林歆苗握着杯子,眼神温柔带着坚定道:“我陪你,一起!十杯,十年!”
连妹子都答应了,陆铮还有什么墨迹的,爽快的点头道:“no-problem!”
整整十杯,连口菜都不吃,每一次碰杯都重重的击在一起,酒花溅的满手都是。陆铮心潮澎湃,林歆苗满面晕红。
就在第十杯刚刚倒入口中的时候,一阵悦耳的铃声响起,埋藏在林歆苗胸前沟壑的手机震动起来,带起周围的乳白掀起一阵阵的涟漪。
林歆苗皱眉看了眼手机,然后直接按了挂断。
没过三秒钟,电话再次响起。又一次挂断,可是电话仍旧坚持不懈的继续打来。
陆铮微笑着道:“可能是有急事吧,你先接电话。”
李帆奇非常欠扁的插嘴道:“不会是你男票查岗吧?哈哈……”
林歆苗秀美蹙在一起,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坐在他身边的邵慧博一脚踩上李帆奇的脚趾头,低声道:“卧槽,你脑子进水了吧?”
陆铮的心里猛然一阵堵塞,胸口发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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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稀记得那时候,陆铮住在县纺织厂后面的大杂院里,林歆苗是他斜对门的邻居,她的妈妈是纺织厂女工,爸爸是一个高大白净的帅哥,在中学里当数学老师。
在那个时候,每个大杂院都是一个小集体,大杂院的孩子们自然而然的就打成一片,整日无忧无虑的玩耍,但陆铮却是个另类。
陆铮那时候调皮的很,各种作死的鬼点子层出不穷,譬如火烧耗子、炮打黄牛、屋顶跳草垛、水沟里捉蚂蝗、果园里偷苹果等等,算是个不折不扣的二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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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歆苗是个例外,她从小长的矮胖矮胖的,肤色很黑,样子实在算不上好看,而且说话还有些口吃,没有几个人愿意跟她一起玩。
但是,在陆铮幼年的记忆中,林歆苗的童年似乎更加的凄惨,因为经常从街坊邻居的口中听到一些,诸如林父在学校乱搞破鞋、林父喝醉把林母吊起来打、林父赌钱输个精光回家殴打妻儿等等之类的小道消息。@,
而经常鼻青脸肿的林母和林歆苗,则印证了小道消息的真实性。
在这样的家庭中生活的孩子,自然处于无人照顾的状态,所以林歆苗不管是从个人卫生还是穿着打扮上都邋遢的很,口吃的毛病十有八九就是被父母给吓的,所以她那个时候朋友很少,但很自由,理所当然的和被立为反面典型的陆铮混在了一起。
林歆苗加入陆铮的作死小分队之后,两个孤独的孩子经常一起出去野,各种奇葩各种捣蛋各种作死,甚至有一次,陆铮考了零蛋不敢回家,撺掇林歆苗一起离家出走,林歆苗想也不想的点头答应。
两个刚上三年级的孩子,从家里带了柴米油盐、锅碗瓢盆、五元六角的路费和一把防身烹饪两用的铅笔刀,结果走了一个下午,在大桥下面架火野炊青蛙的时候,被大杂院蜂拥而至的家长们给提着耳朵抓了回去。
陆铮的结局是吊起来打,林歆苗还好一些,是按在地上打……
从那以后,两个人的友谊更加的坚定了,小学六年形影不离,不管是作死还是打架从来都是并肩上阵,不离不弃。
直到有一天,背着书包在林家门口等待的陆铮,得到了一个消息,林歆苗搬走了。
日期陆铮记得很清楚,初一下半学期期末考试的前三天,他们曾约定好等期末考试结束,一起去河边捞鱼野炊。
后来在街坊邻居的议论中,陆铮才明白了事情的始末,林歆苗是跟着她的妈妈连夜搬走的,听说当天晚上林父又是喝的烂醉,把家里砸了个稀巴烂,把林母和林歆苗从被窝里拽出来殴打了一顿。
半夜三点的时候,林母背着个小包裹,带着林歆苗踏出了大杂院的大门,从此之后,再也没有回来。
再后来的后来,林父被学校开除,家门上被喷上鲜红的‘欠债换钱’,一次醉酒之后人间蒸发。
林歆苗的离开毫无征兆,连个道别都没有,陆铮很是消沉伤心了一段时间,甚至特别恨她,恨她无情无义。
但是,后来慢慢长大之后,陆铮开始明白,开始理解,有些事情不是他们这些小孩子可以左右的。
林母的离开,几乎是必然的。
林父,是个名副其实的——渣男。
此去经年,十年不见。
陆铮偶尔也会想起林歆苗,无数次猜想她漂到什么样的城市,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是不是还是长的那么黑,长的那么丑,是不是还记得她曾经幼时最大的梦想——当警察!
猜想种种,却不知原来她会在这里与自己相遇,居然如花似玉,美艳无双。
上天真的很会开玩笑,曾经的丑小鸭竟然居然骇然的变成了白天鹅。不过这似乎也在情理之中,林父高大帅气,林母苗条白净,他们的孩子自然继承了优秀的基因,黑穷丑只不过是活在悲惨中展露出来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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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歆苗跟他的状态相差无几,眼中早已蒙上一层淡淡的雾气,努力的调动嘴角的肌肉想露出笑容,却难看的仿佛马上要哭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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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这气氛实在怪异的很,两个十年不见的老朋友,每个人心中都有千言万语,但却都不知道从哪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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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铮勉强从对视中脱离出来,振臂一呼道:“咱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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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铮子。”林歆苗秀美一扬,端起啤酒倒了满满一杯,甚至都溢到她洁白的玉手上,语气坚决道:“我今天不喝饮料!”
何方易喝彩道:“女中豪杰。”
李帆奇冲着陆铮挤眉弄眼道:“铮子,这事儿就是你不对了,十年没见的老铁,怎么能喝饮料?你这不是看不起人么,行,啥也别说了,你先自罚三杯吧。”
“三杯怎么够?”邵慧博瞪眼道:“一年一杯,十年,十杯!而且喝完还要唱歌,就唱那首十年!大家说怎么样?”
何方易和李帆奇异口同声道:“必须的!”
陆铮挠挠头,嘿嘿笑道:“我算是看出来了,你们还真是看热闹的不怕事儿大,行,十杯没问题,十年就算了吧,你们也不是不知道,我唱歌太逆天,怕大家听了之后回去睡不着觉啊。”
“不行,酒要喝,歌也要唱。我们三个豁出去了,今天不要命了。”
林歆苗握着杯子,眼神温柔带着坚定道:“我陪你,一起!十杯,十年!”
连妹子都答应了,陆铮还有什么墨迹的,爽快的点头道:“no-problem!”
整整十杯,连口菜都不吃,每一次碰杯都重重的击在一起,酒花溅的满手都是。陆铮心潮澎湃,林歆苗满面晕红。
就在第十杯刚刚倒入口中的时候,一阵悦耳的铃声响起,埋藏在林歆苗胸前沟壑的手机震动起来,带起周围的乳白掀起一阵阵的涟漪。
林歆苗皱眉看了眼手机,然后直接按了挂断。
没过三秒钟,电话再次响起。又一次挂断,可是电话仍旧坚持不懈的继续打来。
陆铮微笑着道:“可能是有急事吧,你先接电话。”
李帆奇非常欠扁的插嘴道:“不会是你男票查岗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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