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荒山豺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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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奈儿一口气喝完半瓶酒之后,打了一个酒嗝,赞叹道:“好香啊,难道我的感觉系统出错了吗?为什么在你这里吃到的任何东西都是美味的?我想我是爱上你了,中国不是有一个成语叫‘爱屋及乌’吗?”
李煜直咧嘴,你妹的爱屋及乌,我的珍藏香蕉美酒啊,这可是头批香蕉酒,在空间储存的最久,寸滴寸金,一下子就被你干掉了半瓶,香蕉酒虽然香醇,但是度数也不低,你怎么就没一点事,又不是“战斗民族”,真他妹的海量啊!
李煜忙夺过她手里的酒瓶,把最后一口喝下去,他可不想在野外荒山照顾一个女醉鬼,要醉还是让自己醉吧。
可能两人的酒量都太好了,一人半瓶下去都没醉,只是等鸡汤做好之后,香奈儿的状态明显有些不对,开始发晕,呵呵怪笑,甚至想在李煜面前表演舞蹈,只是身子歪歪扭扭的,没有成功。
“天上的星星可真亮啊,呃……”香奈儿喝了一口鸡汤,脸上的笑容更加古怪,模糊不清的说道,“亮得都睁不开眼睛了,唔……真好喝,这是我喝过最美味的鸡汤,我还要喝,来,再给我一勺,,,“
李煜推开香奈儿伸过来的树枝,皱了皱眉,抬头看了看漆黑的天幕,毛的星星啊,阴的很重,隐约还能听到雷声,夜里下雨的可能性很大,至于这个明显醉酒的法国妞,李煜还是决定不要搭理她。
喝醉酒的人也分三六九等,在李煜看来,最高等的莫过于喝醉了就滑到桌子底下睡一觉,啥也不干,雷打不动,最次的就是喝醉了,又唱又跳,又哭又闹,没完没了,还狂吐不止。
李煜喝了两大碗汤,又吃了几块鸡肉,然后撑得再也吃不下去。太饱了,就算鸡汤用的是空间泉水,也无法突破胃的极限。
旺财也分得几块鸡肉,不过也撑得不行,含在嘴里,都吞不下去了,也舍不得吐出来。
香奈儿趴在李煜腿上,饱满的胸脯紧贴在他身上,好像睡着了,李煜正想把她抱进帐篷的时候,她突然抬起头,说道:“噢……我想我是吃多了……胃部有些不舒服,如果有水果吃就好了,西红柿或者桃子,是我的最爱,当然,我们在荒山……我不太挑剔,有桔子或者柚子也行……”
李煜即使不喜欢喝酒的女人,但是也很担心她现在的状态,生怕她吐进帐篷里,索性从空间里摘出两个水蜜桃,一人一个,让她解解酒,空间果园里的水果种类不少,是以,李煜一点不担心食物问题。
香奈儿闻到水蜜桃的奇异香味,强打精神,居然睁开了眼睛,然后一把抢过水蜜桃,像馋猫一样,猛咬几口,脸上充满了享受的幸福表情。
“我想我一定在做梦……为什么你拿出来的东西,都是这么美味?”香奈儿挣扎着坐了起来,扔掉桃核之后,居然抱着他的脸亲了一口,赞叹道,“呵呵,如果经常吃到这些美味,我天天陪你都行啊。”
却不等李煜有所反应,又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朝帐篷走去。
李煜擦了擦脸,郁闷的咒骂几声,跟着进去,照顾着她,把她放进睡袋,山上夜里很冷,如果没有睡袋,坐在火堆边都冷得打颤,倒也没有占她便宜的想法,只是在身体的接触中,摩擦是难免的,却被香奈儿笑着推开,说他是坏蛋,然后不等李煜解释,已经翻身进入梦乡,只留给男人一个窈窕的背影。
李煜出了帐篷,让脑袋清醒一下,从来不对香奈儿抱有什么幻想,中西方的文化差异太大,他现在的日子过得舒心自在,还不想找个外国老婆,何况这个女人身上总是有团迷雾,让李煜看不透,摸不清。
“香奈儿?不知道和那个神秘的香奈儿家族有什么联系?”
山上的风渐起,燥热之气也为之一扫,可是雷声阵阵,也迫不急待的想要展示威力,李煜收拾好剩下的半锅鸡汤,把锅收进小空间,怕这美味引来深山里的不速之客。
李煜突然转身,望向黑漆漆的小树林,总感觉有什么东西在暗中窥视,看得他毛骨悚然,这种感觉是从来没有的,就是小时候李煜一个人在莽山走夜路的时候,经过野坟场的时候都没有,他还记得各种驱鬼符文,咒语,可惜没有实践过,但是现在来者肯定不是山妖厉鬼之类的。
“吼吼吼”旺财做出进攻姿态,对着漆黑的小树林龇牙咧嘴,发出示威的吼叫。
李煜拿起背包边的猎枪,谨慎的观察着四周的环境,锯短后的七连发猎枪,像一个大号的手枪,威力不大,对大型野兽效果不好,不过打一般的野兔、野鸡不成问题。
狂风吹过,山林呼啸,在电闪雷鸣的瞬间,李煜好像看到一只绿眼睛的怪兽,正龇牙咧嘴的窥视着自己。
李煜身上吓出一层冷汗,他觉得自己可能眼花了,这山里除了野狼和黑熊,豹子都少,哪来的怪兽?想通这些,又自我安慰,在夜里,普通野兽的眼睛在强光的照射下,都会变色。像山猫、野狗的眼睛都有可能变色……
心里不安,见木柴还有很多,于是又升起一堆火,把漆黑的山林照得更亮一些,但是没有再发现什么绿眼睛的怪兽。
不知道什么时候下雨,李煜感觉有些疲累,就让旺财守在身边,他从空间里寻出一块毯子,铺在帐篷门口,就半坐在那里,枕着背包睡着了。
睡到半夜,李煜被雨点砸醒,旺财卧在他身边,一直很安静,似乎林子里的东西已经离开。
火堆快灭了,李煜看了一下时间,已是夜里三点多,再坚持一会天就亮了,没办法,雨越来越大,在外面肯定无法坚持。此时也顾不了那么多,他带着旺财,钻进了帐篷,而香奈儿睡得像只小猫眯,感觉有人进来,哼哼两声,又继续沉睡。
咔嚓!咔擦!雷声轰鸣,响彻天际,震耳欲聋,暴雨倾盆,酝酿了一夜的大雨此时才疯狂涌出,雨点砸在帐篷上的声音,像战鼓金锣一般,一点间隙也没有。
旺财叫了几声,不知是嫌雷吵还是嫌雨大,不过李煜总觉得不对劲,趴在帐篷拉链缝隙里,借着未全熄灭的火堆,看到几只像狗似狼一样的动物在地上寻找着骨头渣子。
只所以说这几只生物像狗似狼,因为它们的外表虽像狼,却缺少狼身上的野性和霸道,一个个枯瘦矮小,被雨淋湿之后,细毛紧贴着皮,显得更瘦更小,遇到好吃的,尾巴会兴奋得卷曲着摇摆。
全身赤棕色,尾毛长而密,呈棕黑色,类似狐尾,个头比一般的野狗个头要大。
李煜想起村里老猎人们常说的荒山豺狗的传说,顿时抓起了七连发猎枪,心里暗暗叫苦。
按照青云山流传的说法,豺是猎神的狗一说为二郎神的狗,二郎神即是猎神,所以在食肉猛兽中,豺最威猛,豺狼虎豹,豺名列第一,有豺出没的地方,狼虎豹一定回避,所以什么野物都可以打,就是不能打豺,一打必然遭报应。
甚至在雪域地区,宗教人士认为马熊、狼、豺三种都是魔的牲畜,猎杀它们必将激怒恶魔,魔损害人的心脏,杀生者的子孙七代都上了魔的黑名单。罹患不可救药的疯病而死,有些因脑溢血而亡,有些因心情悲伤而自尽,有些则是骨肉相残,血腥屠杀而毙命。他们后世要偿五百次生命,最终还要堕入众合地狱,人间十七亿年中不得解脱。
而且,豺是象形字,豺能胜其类,又知祭兽,可谓才矣,豺也通柴,俗名\"体瘦如豺\"是矣,这从内外两个向度上,清楚勾勒了豺的双重形象,聪明,瘦削。
这种特征比狼、狐狸要显著得多,因为狼偶尔喜欢独行,有一种孤独的清冷和冒险意味,它们过于执著,往往显得不知进退;狐狸则过于小心,是\"慎独\"的模范,它们总是在预感的边缘徘徊,展开自己美丽的拖地长裙,似乎不是为了食物,而仅仅是炫耀发亮的身体,豺没有这些形而上的品味,豺是实用主义的,它们吵吵闹闹,一拥而上,全无风度。
豺是典型的山地动物,好群居,善于围猎,是集体主义始终不渝的实践者,所谓聪明,在猎食一道自然就演变为一种残忍技术,围猎时,它们首先把猎物的眼睛抓瞎,然后设法予以消灭。
一般的狗类爪子并不如刀,但豺亮出它们的指爪时,你就会发现这不但是一把利刃,而且还带了倒刺,一旦发现猎物,其中一头豺狗就会连吓带哄尽量拖住猎物,不让猎物胜利逃亡,而其它的豺狗就从两侧快速包抄,堵住逃路。
这时候,猎物进退两难,靠近其尾部的豺狗就会乘机跳上猎物的背部,然后用利爪掏出猎物的肠子,当猎物负痛亡命狂奔时,被掏出来的肠子会夹挂在树枝上,肚空血尽而毙命时,豺狗便一涌而上,抢拖撕咬,将猎物吃得干干净净。
豺狗善于搏杀体格威猛的牛,一只豺狗就会跑到牛的面前嬉戏,另一只豺狗则跳到牛背上用前爪在牛屁股上抓痒,当牛感到无比舒服而翘起尾巴时,豺狗就会对准牛的肛门痛下杀手,这种\"黑虎摘桃\"的独门武功是它们智慧的显形,在最薄弱的阴私地带打击敌手,这固然十分奏效,但就阴骘而黑暗了。
豺在夜间喜欢发出嚎叫,那是一种极其奇怪的声音,像一群迷路的探险者在绝境中号陶大哭,毫无猛兽叫嚣的威猛与不可一世,也没有孤独的幽明,它们嘶哑而又尖利,绵绵不绝,震动山坳,像一把逐步张开的弯刀,弧度弹直,把单刃开口为双刃,刀柄融化在黑暗里,一并成为锋芒的身体,把夜色剖为无数的落叶与木屑,石头被翻转,将躲藏在石头内部的忧伤全部放逐到旷野,人们听着听着就会莫名其妙地流下泪水。
老猎人中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狗为豺之舅,见狗辄跪,现在李煜很是懊恼,怎么没有带着三只,就是大黑在身边,也不至于现在这样束手无策了,说不得,情况危急的时候,大不了拼着暴露空间躲过这一劫。
这群豺狗子有六七只,进食时,几乎静悄无声,只是非常警觉,竖起耳朵,瞪着眼睛,时刻打量着四周,捕捉风吹草动。
闪电照亮夜空时,李煜看到它们的眼睛也是绿色的,不知是不是错觉,想起村里老猎人对荒山豺狗的评价,总觉得这群野狗也曾吃过人,或者是吃过死尸。
李煜举起了枪,又放了下来,感觉很矛盾,想猎杀几只,但又怕惹恼这群报复心极重的豺狗,如果它们吃完食物残渣离开,这事就算过去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别浪费子弹了。
不过事情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简单,当这群豺狗把地上的骨头渣子吃光之后,显然没有吃饱,甚至连牙缝都不够塞的,嗅着气味,缓缓向帐篷靠近,目露凶光,不时发出低沉的呜呜声。
旺财感觉到威胁,突地从李煜身边跳起来,冲着帐篷外大吼。
“吼吼吼”虽然豺狼虎豹,旺财算是垫底的,但是旺财浑然不惧。
“呜……呜呜。”这七只豺狗也僵硬的狂叫起来,声音怪异,甚至有几分凄厉,叫声非常凶残。
七只豺狗,一字排开,对着帐篷口大叫,甚至有几只前肢下伏,嘴巴贴地,做出进攻的架式。
旺财身体前倾,隔着一层帐篷,做出随时搏杀的姿势。
李煜皱起眉头,感觉有些棘手,握枪的手心已经渗出汗水,在这种情况下,不紧张是假的,他甚至觉得七连发威力不够大,想把小空间里的火铳拿出来,如果打中,一枪就能轰死一只豺狗。
不过香奈儿突然醒来,听到外面的动静,吓了一跳,一骨碌向就起来了,趴到缝隙里一看,顿时惊叫:“李,发生什么事情了?好像有好多野兽的声音……噢,上帝啊,我一定是做梦,这些狗怎会这样狰狞可怕?”
她的尖叫声,惹怒了一只红色的豺狗,嗷的一声,朝帐篷口扑来。
砰!砰砰!李煜瞬间开枪,怕枪法不准,一次开了三四枪,那豺狗在半空中的时候,就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从嘴巴下面、脖子处流出很多鲜血,落地滚了一圈,刚刚唧唧的夹着尾巴逃向小树林。
在开枪的瞬间,第二只豺狗也扑了上来,两只爪子把帐篷抓出一个小窟窿,借着惯性,爪子也刺了进去,旺财大吼一声,蹿了出去,一口咬住一只爪子,往左右一拉,就把这只豺狗分尸了。(未完待续)
香奈儿一口气喝完半瓶酒之后,打了一个酒嗝,赞叹道:“好香啊,难道我的感觉系统出错了吗?为什么在你这里吃到的任何东西都是美味的?我想我是爱上你了,中国不是有一个成语叫‘爱屋及乌’吗?”
李煜直咧嘴,你妹的爱屋及乌,我的珍藏香蕉美酒啊,这可是头批香蕉酒,在空间储存的最久,寸滴寸金,一下子就被你干掉了半瓶,香蕉酒虽然香醇,但是度数也不低,你怎么就没一点事,又不是“战斗民族”,真他妹的海量啊!
李煜忙夺过她手里的酒瓶,把最后一口喝下去,他可不想在野外荒山照顾一个女醉鬼,要醉还是让自己醉吧。
可能两人的酒量都太好了,一人半瓶下去都没醉,只是等鸡汤做好之后,香奈儿的状态明显有些不对,开始发晕,呵呵怪笑,甚至想在李煜面前表演舞蹈,只是身子歪歪扭扭的,没有成功。
“天上的星星可真亮啊,呃……”香奈儿喝了一口鸡汤,脸上的笑容更加古怪,模糊不清的说道,“亮得都睁不开眼睛了,唔……真好喝,这是我喝过最美味的鸡汤,我还要喝,来,再给我一勺,,,“
李煜推开香奈儿伸过来的树枝,皱了皱眉,抬头看了看漆黑的天幕,毛的星星啊,阴的很重,隐约还能听到雷声,夜里下雨的可能性很大,至于这个明显醉酒的法国妞,李煜还是决定不要搭理她。
喝醉酒的人也分三六九等,在李煜看来,最高等的莫过于喝醉了就滑到桌子底下睡一觉,啥也不干,雷打不动,最次的就是喝醉了,又唱又跳,又哭又闹,没完没了,还狂吐不止。
李煜喝了两大碗汤,又吃了几块鸡肉,然后撑得再也吃不下去。太饱了,就算鸡汤用的是空间泉水,也无法突破胃的极限。
旺财也分得几块鸡肉,不过也撑得不行,含在嘴里,都吞不下去了,也舍不得吐出来。
香奈儿趴在李煜腿上,饱满的胸脯紧贴在他身上,好像睡着了,李煜正想把她抱进帐篷的时候,她突然抬起头,说道:“噢……我想我是吃多了……胃部有些不舒服,如果有水果吃就好了,西红柿或者桃子,是我的最爱,当然,我们在荒山……我不太挑剔,有桔子或者柚子也行……”
李煜即使不喜欢喝酒的女人,但是也很担心她现在的状态,生怕她吐进帐篷里,索性从空间里摘出两个水蜜桃,一人一个,让她解解酒,空间果园里的水果种类不少,是以,李煜一点不担心食物问题。
香奈儿闻到水蜜桃的奇异香味,强打精神,居然睁开了眼睛,然后一把抢过水蜜桃,像馋猫一样,猛咬几口,脸上充满了享受的幸福表情。
“我想我一定在做梦……为什么你拿出来的东西,都是这么美味?”香奈儿挣扎着坐了起来,扔掉桃核之后,居然抱着他的脸亲了一口,赞叹道,“呵呵,如果经常吃到这些美味,我天天陪你都行啊。”
却不等李煜有所反应,又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朝帐篷走去。
李煜擦了擦脸,郁闷的咒骂几声,跟着进去,照顾着她,把她放进睡袋,山上夜里很冷,如果没有睡袋,坐在火堆边都冷得打颤,倒也没有占她便宜的想法,只是在身体的接触中,摩擦是难免的,却被香奈儿笑着推开,说他是坏蛋,然后不等李煜解释,已经翻身进入梦乡,只留给男人一个窈窕的背影。
李煜出了帐篷,让脑袋清醒一下,从来不对香奈儿抱有什么幻想,中西方的文化差异太大,他现在的日子过得舒心自在,还不想找个外国老婆,何况这个女人身上总是有团迷雾,让李煜看不透,摸不清。
“香奈儿?不知道和那个神秘的香奈儿家族有什么联系?”
山上的风渐起,燥热之气也为之一扫,可是雷声阵阵,也迫不急待的想要展示威力,李煜收拾好剩下的半锅鸡汤,把锅收进小空间,怕这美味引来深山里的不速之客。
李煜突然转身,望向黑漆漆的小树林,总感觉有什么东西在暗中窥视,看得他毛骨悚然,这种感觉是从来没有的,就是小时候李煜一个人在莽山走夜路的时候,经过野坟场的时候都没有,他还记得各种驱鬼符文,咒语,可惜没有实践过,但是现在来者肯定不是山妖厉鬼之类的。
“吼吼吼”旺财做出进攻姿态,对着漆黑的小树林龇牙咧嘴,发出示威的吼叫。
李煜拿起背包边的猎枪,谨慎的观察着四周的环境,锯短后的七连发猎枪,像一个大号的手枪,威力不大,对大型野兽效果不好,不过打一般的野兔、野鸡不成问题。
狂风吹过,山林呼啸,在电闪雷鸣的瞬间,李煜好像看到一只绿眼睛的怪兽,正龇牙咧嘴的窥视着自己。
李煜身上吓出一层冷汗,他觉得自己可能眼花了,这山里除了野狼和黑熊,豹子都少,哪来的怪兽?想通这些,又自我安慰,在夜里,普通野兽的眼睛在强光的照射下,都会变色。像山猫、野狗的眼睛都有可能变色……
心里不安,见木柴还有很多,于是又升起一堆火,把漆黑的山林照得更亮一些,但是没有再发现什么绿眼睛的怪兽。
不知道什么时候下雨,李煜感觉有些疲累,就让旺财守在身边,他从空间里寻出一块毯子,铺在帐篷门口,就半坐在那里,枕着背包睡着了。
睡到半夜,李煜被雨点砸醒,旺财卧在他身边,一直很安静,似乎林子里的东西已经离开。
火堆快灭了,李煜看了一下时间,已是夜里三点多,再坚持一会天就亮了,没办法,雨越来越大,在外面肯定无法坚持。此时也顾不了那么多,他带着旺财,钻进了帐篷,而香奈儿睡得像只小猫眯,感觉有人进来,哼哼两声,又继续沉睡。
咔嚓!咔擦!雷声轰鸣,响彻天际,震耳欲聋,暴雨倾盆,酝酿了一夜的大雨此时才疯狂涌出,雨点砸在帐篷上的声音,像战鼓金锣一般,一点间隙也没有。
旺财叫了几声,不知是嫌雷吵还是嫌雨大,不过李煜总觉得不对劲,趴在帐篷拉链缝隙里,借着未全熄灭的火堆,看到几只像狗似狼一样的动物在地上寻找着骨头渣子。
只所以说这几只生物像狗似狼,因为它们的外表虽像狼,却缺少狼身上的野性和霸道,一个个枯瘦矮小,被雨淋湿之后,细毛紧贴着皮,显得更瘦更小,遇到好吃的,尾巴会兴奋得卷曲着摇摆。
全身赤棕色,尾毛长而密,呈棕黑色,类似狐尾,个头比一般的野狗个头要大。
李煜想起村里老猎人们常说的荒山豺狗的传说,顿时抓起了七连发猎枪,心里暗暗叫苦。
按照青云山流传的说法,豺是猎神的狗一说为二郎神的狗,二郎神即是猎神,所以在食肉猛兽中,豺最威猛,豺狼虎豹,豺名列第一,有豺出没的地方,狼虎豹一定回避,所以什么野物都可以打,就是不能打豺,一打必然遭报应。
甚至在雪域地区,宗教人士认为马熊、狼、豺三种都是魔的牲畜,猎杀它们必将激怒恶魔,魔损害人的心脏,杀生者的子孙七代都上了魔的黑名单。罹患不可救药的疯病而死,有些因脑溢血而亡,有些因心情悲伤而自尽,有些则是骨肉相残,血腥屠杀而毙命。他们后世要偿五百次生命,最终还要堕入众合地狱,人间十七亿年中不得解脱。
而且,豺是象形字,豺能胜其类,又知祭兽,可谓才矣,豺也通柴,俗名\"体瘦如豺\"是矣,这从内外两个向度上,清楚勾勒了豺的双重形象,聪明,瘦削。
这种特征比狼、狐狸要显著得多,因为狼偶尔喜欢独行,有一种孤独的清冷和冒险意味,它们过于执著,往往显得不知进退;狐狸则过于小心,是\"慎独\"的模范,它们总是在预感的边缘徘徊,展开自己美丽的拖地长裙,似乎不是为了食物,而仅仅是炫耀发亮的身体,豺没有这些形而上的品味,豺是实用主义的,它们吵吵闹闹,一拥而上,全无风度。
豺是典型的山地动物,好群居,善于围猎,是集体主义始终不渝的实践者,所谓聪明,在猎食一道自然就演变为一种残忍技术,围猎时,它们首先把猎物的眼睛抓瞎,然后设法予以消灭。
一般的狗类爪子并不如刀,但豺亮出它们的指爪时,你就会发现这不但是一把利刃,而且还带了倒刺,一旦发现猎物,其中一头豺狗就会连吓带哄尽量拖住猎物,不让猎物胜利逃亡,而其它的豺狗就从两侧快速包抄,堵住逃路。
这时候,猎物进退两难,靠近其尾部的豺狗就会乘机跳上猎物的背部,然后用利爪掏出猎物的肠子,当猎物负痛亡命狂奔时,被掏出来的肠子会夹挂在树枝上,肚空血尽而毙命时,豺狗便一涌而上,抢拖撕咬,将猎物吃得干干净净。
豺狗善于搏杀体格威猛的牛,一只豺狗就会跑到牛的面前嬉戏,另一只豺狗则跳到牛背上用前爪在牛屁股上抓痒,当牛感到无比舒服而翘起尾巴时,豺狗就会对准牛的肛门痛下杀手,这种\"黑虎摘桃\"的独门武功是它们智慧的显形,在最薄弱的阴私地带打击敌手,这固然十分奏效,但就阴骘而黑暗了。
豺在夜间喜欢发出嚎叫,那是一种极其奇怪的声音,像一群迷路的探险者在绝境中号陶大哭,毫无猛兽叫嚣的威猛与不可一世,也没有孤独的幽明,它们嘶哑而又尖利,绵绵不绝,震动山坳,像一把逐步张开的弯刀,弧度弹直,把单刃开口为双刃,刀柄融化在黑暗里,一并成为锋芒的身体,把夜色剖为无数的落叶与木屑,石头被翻转,将躲藏在石头内部的忧伤全部放逐到旷野,人们听着听着就会莫名其妙地流下泪水。
老猎人中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狗为豺之舅,见狗辄跪,现在李煜很是懊恼,怎么没有带着三只,就是大黑在身边,也不至于现在这样束手无策了,说不得,情况危急的时候,大不了拼着暴露空间躲过这一劫。
这群豺狗子有六七只,进食时,几乎静悄无声,只是非常警觉,竖起耳朵,瞪着眼睛,时刻打量着四周,捕捉风吹草动。
闪电照亮夜空时,李煜看到它们的眼睛也是绿色的,不知是不是错觉,想起村里老猎人对荒山豺狗的评价,总觉得这群野狗也曾吃过人,或者是吃过死尸。
李煜举起了枪,又放了下来,感觉很矛盾,想猎杀几只,但又怕惹恼这群报复心极重的豺狗,如果它们吃完食物残渣离开,这事就算过去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别浪费子弹了。
不过事情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简单,当这群豺狗把地上的骨头渣子吃光之后,显然没有吃饱,甚至连牙缝都不够塞的,嗅着气味,缓缓向帐篷靠近,目露凶光,不时发出低沉的呜呜声。
旺财感觉到威胁,突地从李煜身边跳起来,冲着帐篷外大吼。
“吼吼吼”虽然豺狼虎豹,旺财算是垫底的,但是旺财浑然不惧。
“呜……呜呜。”这七只豺狗也僵硬的狂叫起来,声音怪异,甚至有几分凄厉,叫声非常凶残。
七只豺狗,一字排开,对着帐篷口大叫,甚至有几只前肢下伏,嘴巴贴地,做出进攻的架式。
旺财身体前倾,隔着一层帐篷,做出随时搏杀的姿势。
李煜皱起眉头,感觉有些棘手,握枪的手心已经渗出汗水,在这种情况下,不紧张是假的,他甚至觉得七连发威力不够大,想把小空间里的火铳拿出来,如果打中,一枪就能轰死一只豺狗。
不过香奈儿突然醒来,听到外面的动静,吓了一跳,一骨碌向就起来了,趴到缝隙里一看,顿时惊叫:“李,发生什么事情了?好像有好多野兽的声音……噢,上帝啊,我一定是做梦,这些狗怎会这样狰狞可怕?”
她的尖叫声,惹怒了一只红色的豺狗,嗷的一声,朝帐篷口扑来。
砰!砰砰!李煜瞬间开枪,怕枪法不准,一次开了三四枪,那豺狗在半空中的时候,就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从嘴巴下面、脖子处流出很多鲜血,落地滚了一圈,刚刚唧唧的夹着尾巴逃向小树林。
在开枪的瞬间,第二只豺狗也扑了上来,两只爪子把帐篷抓出一个小窟窿,借着惯性,爪子也刺了进去,旺财大吼一声,蹿了出去,一口咬住一只爪子,往左右一拉,就把这只豺狗分尸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