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口叼鲜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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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搬去没几天,隔壁老王就请我给他喂猫,他要去旅游。我从没养过猫狗之类的玩意,我不是不喜欢它们,我是嫌麻烦。老王要我给他代养几天,我爽快地答应了。这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我搬来不久,和他还不是太熟悉,因此对这么点小事不好意思拒绝;二是我搬家那天,卫生间的热水器还没装好,我身上又是灰又是汗,正提着毛巾香皂准备去大澡堂洗个澡,老王看见后热情地叫我就在他屋里洗,他说,在家里洗虽然没有擦背的按摩的修指甲的,但绝对比大澡堂干净,没传染病。我爽快地答应给他喂猫,也算是一种报答吧。

    可老王非要把他屋子的钥匙给我,我说不用,把猫关在我屋里就行了。老王说不行,他说“不行”两个字的时侯就像在生气,就像对我的拒绝非常不满。但接下来的话却又非常诚恳,他说:“我冰箱里的菜塞得满满的,我原先不打算出去的,我准备了一个星期的菜,肉也有蔬菜也有,但我经不起几个朋友的劝说,答应和他们一起去旅游,可等我回来这些菜不是就坏了吗?再说我厨房里什么都有,工具齐全。你屋子里什么都没有,这几天你就在我这边煮饭吃,呵,不要再买菜了。”

    我既感动又不安。老王说到这里,诚恳的表情突然变得轻松而又俏皮。他问我:“你知道菜烂在冰箱里是什么气味吗?”

    我摇摇头。

    “是牛粪的气味!”

    他说着哈哈大笑。

    “真的,和牛粪的气味一模一样,而且无论怎么洗,那种气味也除不掉。我领教过一次,没办法,只好换了台冰箱。”

    我暗想,老王这人真不错,又有钱,为人又豪爽。我若是遇到冰箱有臭味,首先想到和最后想到的都不是换冰箱,而是想方设法把臭味除掉。我相信一定能找到除臭的办法,我虽然是个以写小说为生的人,但对生活中的很多事情我挺爱琢磨的,比如,手机屏上有污垢,最好的办法不是擦,而是用透明胶粘,粘上去撕下来,反复几次就弄干净了。

    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自己买过冰箱,以前家里有,不过那是父母的,是否也有老王说的那种臭味我从没注意过。我还没当过家,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呀。

    我怕喂不好老王的猫,问他应该注意些什么。他说:“没什么,把你吃剩的给它一点就行了。”其实他不说我也打算这么做,特意问一下,不过是表示对老王的尊重。面对他这样一个好人,我已经不由自主地想方设法地,在各种情况下都想表达自己对他的尊重。

    我不觉得这是因我沾他的便宜才这样,我认为这就是我的道德。

    老王临出门的时候叮嘱了一句:“进屋后要注意关门,不要让猫跑出去,它要是跑出去了不容易找回来。”我拍着胸脯说:“你放心吧,有我在猫就在,有猫在我就在。”

    我搬到这里来,是为了修改一部二十集的电视剧本。虽然只打算租两个月,但我付了三个月的房租,房东说他收房租都是一个季度收一次。我想,多一个月就一个月吧,只要我把剧本改出来,这点钱算不了什么。

    我以前主要是写小说,搞剧本还是第一次。

    搬来之前,我和女朋友琪鱼住在一起。她原先叫王其余,认识她后,我帮她把名字改成了王琪鱼,一个普通甚至带有歧视性的名字顿时有了诗意。这也是她最初爱上我的原因。认识她的时候,我问她:“你的父亲是不是重男轻女,连生了几个都是女孩,于是给你取了个名字叫其余。”她不高兴地说:“你怎么乱猜人家的名字。我是独生女,我父母给我取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其余的他们都不要,就要我。”我忙向她道歉,并讨好地说:“这个名字好是好,但如果稍微改一下就锦上添花了。”我和她好上后,从没到她家去过,她父亲开了个“杀行”,也就是生猪中转站,乡下的猪贩子把猪运进城来,暂时关在“杀行”里,城里的屠户到“杀行”里买猪,杀好后拖到菜市上去,完成了把生猪变成生肉的过程。琪鱼的父亲算是有钱人,但琪鱼告诉我,她谁也不靠,就靠自己。有一天我接到一个电话,是她大姐打来的,我才知道她有三个姐姐,她是他们家的幺女。直到现在我也没戳穿她的假话。当你喜欢上一个人,她那点小小的虚荣也会变成有趣的优点。

    琪鱼的父亲是从乡下来的,在老家时杀过猪。于是我总会忍不住胡思乱想,一个杀猪的怎么也能生出这么漂亮的女儿?

    我和琪鱼同居已经三年了。那是琪鱼的单身宿舍,白天她上班去了,我便在屋子里写小说。我和她有一个既现实而又宏伟的计划,平时用她的工资生活,把我的稿费全部存起来,存够了买一套房子,然后结婚。

    我写了三年,从没有被人看好过,但我是一个勤奋的作家。三年写了十八个中篇,三十三个短篇,和作协那些专业作家比起来,数量也不算少。但我所得稿费全部存起来,才三万六。我心里急,这样下去不知哪年哪月才能买上房子。我急的时候,琪鱼便劝我不要急,她说越急越写不出来。我不急的时候,她便看售房广告。每当看到便宜点的,她便兴奋地盘算她结婚的时候要穿什么衣服,要请哪些人。而我则在盘算要买下这套房子首付多少,月供多少,我每年必须发表多少万字小说。出了名的人,发表十万字稿费在一万甚至一万以上,而像我这样的未名作者,能拿五千就不错了。

    最近我在几个朋友的怂恿下,决定搞电视剧。他们说:“一部二十集的剧本,能拿到的稿费比你写一辈子的小说还多。”我以前一直不敢写长篇小说,就是怕写出来后没地方发表,怕把时间和精力都搭进去了,却得不到一分钱的稿酬。写中短篇不一样,东方不亮西方亮,总能找到地方发表。即使东西方都不亮,也不过是几千字或者几万字的事情,再写就是。朋友们说,写电视剧比写小说简单,语言好不好没关系,只要故事好就行了。琪鱼听了他们的话,也天天给我吹枕边风。她说:“如果写剧本,我们不光可以买房子,连买车的钱也有了。”正当她的畅想搞得我飘飘然的时候,却突然又幽幽地说:“到时候你有钱了,漂亮的女人围着你转,恐怕就看不上我了。”我立即安慰她:“不会的不会的,我是什么人你又不是不知道。”这样说她仍然不满意,我就发誓:“如果我抛弃你,就让我出门被车撞死!”

    琪鱼忙捂住我的嘴,不准我乱说。

    我不这样说,她又不高兴,说她的青春全都付给我了,到时候我若是抛弃她,得赔偿她青春损失费,一年十万,三年三十万。

    我说:“我有三十万赔给你,还不如和你一起用,所以你放心吧,我没那么傻。越有钱我越是不能把你丢开,因为把你丢开就等于我往水里丢钱。”

    剧本初稿写出来后,托人转给电视台剧作中心的一位导演,请他指点。导演看完后提了几十条意见,最主要的有两条,一是剧本的文学性太强,更像一部小说,而不是剧本;二是人物之间的矛盾冲突还不够激烈,不激烈就显不出人物的个性。不过基础还是不错的,从没编过剧本的人能拿出这样的东西来,已经非常不错了。只要照他的意见修改,完全可以将它变成一个真正的剧本,甚至一个拍出来后引起轰动的剧本。

    我和琪鱼兴奋得一宿未眠。

    我决定到一个清静的地方好好修改,为了不被人打扰,我把手机交给琪鱼,为了避免我忍不住了跑回来找她,我把宿舍的钥匙也交给了她。我和她约定,我到什么地方去租房子不能告诉她,租好后就搬出去,这样她即使想我了也找不到我。她的手机已经欠费停机了,只要她不交费,就会一直停下去,这样我想她了也无法打电话。总之我们想尽一切办法,都是为了使我在改剧本期间和她不要有任何联系,都是让我安心改好剧本。

    琪鱼趴在我的胸脯上,温柔得像一只小猫。她说:“就两个月的时间,你一定要忍住。”

    我豪情万丈地拍着胸脯说:“没问题,以前没有你,我不是也忍了二十多年嘛。”

    琪鱼捏着我鼻子:“你生下来的时候就知道要女人呀?小坏蛋!”

    我们已经来过好几次了,可说一阵话,我那个东西硬起来,我们接着又来。我们都觉得,我们就要分开了,因此有必要把这事做饱,就像喜欢吃肥肉的人一样,你让他吃个够,吃够了还叫他吃几片,这样他就不会再馋肥肉了。天亮的时候,琪鱼说她的腰都要断了。而我则感到全身又软又痛。我想,不要说两个月不来,就是两年不来我都不会想,我身体里那种叫人发想的东西一滴也没有了。最痛的地方是关节,就像得了关节炎。我甚至怀疑我是不是已经变成了一只雄黄峰。

    我在一本书二看到过这样一段话:黄蜂的女王在婚配时,会邀约多达二十五只以上的雄蜂进行交配,那些雄蜂交配完后把自己的性器官弄得粉碎,铺散在女王身上,然后死去。

    死我倒不怕,因为我还没感觉我会马上就死,但我怀疑我那个东西是不是废了。

    搬到老王的隔壁,呼呼大睡了一天一夜,这种担忧才解除。它没有废,只不过是磨损太大了。

    我租的房子在市郊,围墙里面就一幢三层楼,院子里有一棵大银杏树。这里非常清静,很适合****这一行的人生活。并且租金也很低,一个月的租金一篇小小说的稿费就够了,而同样大的房子在市里面至少要半部中篇小说的稿费。

    住了几天,我才发现除了老王那屋,其他屋都没有人住。我想恐怕是因为交通不便,除了像我这种不上班的人住着还合适,每天按时去上班的人住是很不方便的,要进城得走半个小时才有公共汽车。

    头两天我一个字也没写出来,心想这是对新环境还不适应,脑子还没转过弯。可歇了几天后,仍然找不到感觉,我心慌了。

    写电视剧本和写小说不同,写小说是把大白萝卜晒成萝卜干。写电视剧本则是往一个白大萝卜里注水,使它变成一个大冬瓜。

    比喻是这么个比喻,可往大白萝卜里注水使之变成大冬瓜,并不像拿起灌满水的针筒就往里面注。这样弄出来的水冬瓜,是没人要的。而是要不留痕迹地使它变大,并且还不光是让它变成一个圆不溜秋的大冬瓜,还要使它像大西瓜一样可口,老少皆宜,只解渴不解饱;像魔术箱一样神秘,一会扯出这样,一会扯出那样;像走马灯一样连贯,虽然转来转去都是那几个人,但他们一直在你追我赶。

    在这方面我的手艺还不够好。

    我知道做这种事不能慌,越心慌越弄不好。

    老王叫我给他喂猫,我也正好找点闲事来做,让心宁静下来,只有宁静才有灵感。

    老王其实不算老,四十来岁。按照我们这里的习惯,我应该叫他王哥。可第一次见面,他就叫我称他老王。他说他喜欢别人称他老王,他开玩笑说:“因为老王是最厉害的,见一个吃一个”。他指的是扑克牌里的老王。

    老王的猫是一只半大的虎纹猫,毛黄的地方黄得发亮,并且那毛也要硬一些直一些,白的地方白得柔和,毛要软一些也要浅一些密一些。总之是很漂亮的。

    我没有照老王说的,把吃剩的给猫就行了。猫喜欢吃腥味重的东西,我专门买了猪肝,每顿饭给它切一小块,剁碎后煮在饭里面。我不这样做似乎就对不起老王,在我养着它这几天,它要是瘦了,或者不想吃东西了,我都会觉得是罪过。

    我的写作工具是一台笔记本计算机,花了不到一千元买的二手机。老王走后的第一个晚上,我就把计算机搬到老王屋里,目的是一边改剧本一边用眼梢盯着老王的猫。喂饱后把它单独关在屋子里,我怕它受不了。我这是以己及猫,我吃饱了关在屋子里有事做,猫又不写作又不看电视,我怕它寂寞,司时我也担心它从我不知道的什么地方溜出去。虽然门窗都关得紧紧的,但猫毕竟比人灵活,万一它从什么地方溜出去不再回来,我就对不起老王了。

    我坐到老王的屋子里,灵感就来拍我的脑门来了。我一口气写了六千多字。而最让我感动的是,我写作的时候,老王的猫哪儿也不去,静静地伏在桌子上,似睡非睡。有两次还爬起来,走到计算机旁边,不解地看着我的剧本,在这边看了一阵,又跑到另一边看了阵。仿佛真看懂了,又仿佛不屑一看,回到原位,伸了个懒腰,然后又趴下了。

    我心里已经喜欢上这只猫了。

    半夜里,我写累了,准备回屋去睡觉。

    我合上计算机。这时老王的猫前弓后踞地坐起来,慢摇摇地走到桌子边上,伸出爪子拍了拍一只存钱罐,轻轻说:

    “懒猫、懒猫。”

    我差点笑出来,它居然会说瓷猫是懒猫,存钱罐的造型的确是只猫。最让我觉得好玩的是它那副老练的样子,像成人在逗小孩。它见我看着它,更得意在瓷猫的头上拍了两下。

    “懒猫、懒猫。”

    我有些迷惑不解,是它在说话?还是我在做梦?我经常在梦中梦见自己写出传世之作,激动得不知所措,可醒来后才发现握着两个空拳。

    它的声音像口齿不清的小孩,但和它平时的叫声完全是两码事,那的确是我们人类的语言。

    我小心地拍着它的头,也叫它“懒猫、懒猫。”

    它缩着脖子,等我拍完它的头,它再去拍瓷猫的头。

    这只猫会说人话,那可是国宝啊。我睡意全无,激动得全身发抖。如果我把这个消息公布出来去,说不定全世界都会沸腾。我想试试它会不会说别的话,便摸着计算机说:“计算机、计算机。”

    它莫名其妙地看着我,然后试探性地说:计算机。

    像是说的“电啰”,也像是“定啰”。

    我轻轻扣着放计算机的桌子:“写字台、写字台。”

    它说:“写台、写台。”

    渐渐地,我发现它最多只能说两个字,我说任何一句三个字以上的话经它都简化成两个字。说两个字还说不大明白,但说一个字的时候,它的口齿是非常清楚的。我想我遇到神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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