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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怎么会喜欢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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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你家里的钥匙给我配一把吧。”
“你想潜了我?我可是不会答应的。”
我至今觉得匪夷所思,事情怎么就演变成我坐在了林大人高大威猛的SUV越野车里,而车行驶的方向是我家呢……
话说昨天,我为了准备搬家开始以蜗牛的速度收拾东西。这一收拾让我对我的人生有了新的认识。败家的证据实在太多,清理起来都是一些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比如一米多高的藤萝状灯柱、无数个长相各异的NICI小熊、四枚卡哇伊风格的组装小凳,还有两柜子衣服等等。就跟搓澡一样,越奋力地搓越能搓出泥来,大有源源不断的意思。以前每次月初发工资后,前十天去商场,中间十天去淘宝,最后十天拼地下商场,以后我想我得适当缩减逛淘宝的次数了,因为从数量上来说,那些庞大又无实际用途的,多是淘宝消遣惹的祸。
望着如山般的一堆物品,我感觉到搬家是个浩大的工程,即便发扬愚公移山精卫填海的精神,要搬完也是遥遥无期。第二天我跟林大人请假,打算请完假后,再电话通知阿宝这位壮丁开个金杯过来帮忙。
林大人得知我搬家的事由,让我将他这几天的行程报备了一遍后,云淡风轻地说:“那就这周五下午搬吧。我过去帮忙。”
我倒吸一口气。只有小的给您鞍前马后的命,哪敢劳您大驾纡尊到寒舍呢……我将这个意思翻译成正常的表达方式跟林大人说:“平时已经够给您添乱的了,您平时也忙得很,搬家这种脏活累活还是我自己来好了。再说,我的房子又小又乱,让您看笑话了。”
林大人倒是一点儿也不客气,将笔记本一合,说:“没关系,以后你家里的钥匙给我配一把吧。”
啊……我连摇头的力气都没有了。我觉得现在的形势下,装小白装无知只会让自己失去立场失去贞洁失去名声,于是我直着脖子问:“你想包养我?我不会答应的。”
林大人抚在电脑上的手顿了顿,中指的关节还微微弹了弹。
然后林大人抬起头看向我,跟看白痴一样说:“妖子,你听说过包养一个人,还要被包养的人自己租房子的吗?”
我想了想,确实也有道理,只好又问:“那你是还想替我付房租?”
林大人这回抱着拳看着我没说话,黑黑的眼睛里跳着一闪一闪的火苗。
我肯定是惹怒林大人了。林大人怎么会小气到付房租呢……我大胆地又试问了一下:“Roger您是想给我买房子?”
林大人眼中剩的最后一点儿火星子也被我无情熄灭了,他叹着气说:“等你成为公司的骨干型人才,公司也许会掏钱给你买房子,但按照你现在的智商这辈子也没什么希望了。我问你要钥匙,是想让我儿子有什么事能去你家。”
我虽然还没有搬家,但是对我那单身公寓的生活已经充满了向往。这种向往大概是这样子的:清晨的阳光透过白色的窗帘洒在床上,我慵懒地欠了欠身子,床对面的写字桌上,笔记本完成了一夜的使命。
但是这种生活仅限于我一个人。外人存在的情况下,这种愉悦的心情很快会演变成尴尬。
我要誓死捍卫我的独身生活。
我想了半天,终于颤悠悠地说:“聪聪毕竟也七八岁了,这个年龄刚好是孩子成长的敏感时期,最好有父母的陪伴。刚才您也说了,我智商不高,文凭也在那里,教育孩子既没有经验,更没有天赋,这种关系到林家未来命脉的任务我实在不敢一人承担。再说,林夫人应该爱子心切,怎么会放心将这么乖巧的孩子送到我这里呢。”
林大人站起身来,跟我说:“他妈妈肯定很放心把他交给你。上次去大连,你不是和他相处得很好?现在孩子数学英语都还不错,就是语文差了点儿。你好歹也是科班中文系出来的,就不要和我推托了。孩子也不是天天上你那里去,可能一周也去不了一次。不管怎样,我每个月给你账户汇三千块钱,算是孩子的教育费,怎么样?”
我嘿嘿地笑:“那多不好意思啊,怎么能收您的钱呢。我也很喜欢这孩子啊。三千块钱就不用再缴税了吧……呵呵。”
于是乎,我就这样坐在了林大人的车上。
这一天林大人和林思聪两人穿了一套父子运动套装。林大人穿了一件墨绿带帽卫衣,卫衣上的图案居然是铁臂阿童木脚踏风火轮——哦不,脚踩风火轮的是我们中国的哪吒——铁臂阿童木脚踏火箭振臂飞翔,下身穿了一条灰色的休闲棉料裤子,脚上是一双纯白色的NIKE AIR球鞋。整体说来,林大人是打高尔夫球来了。
我们三个愚公和精卫开始慢慢地往车上运载各种五颜六色的生活用品。
林大人宽敞舒适、有容乃大的车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摇身一变成了塞满各种大包小包、瓶瓶罐罐的难民车。
到了新家,终于把所有的东西码放到位之后,已经是晚上五六点钟了。林思聪躺在我的床上,开始嚷嚷肚子饿了。我希冀林大人能够在我的新家展现家庭主男的一面,比如给我们做一份意大利面条哪怕蛋炒饭聊以充饥。我肯定是最近台剧看多了,以为帅气多金的美男们长了干净的指甲,都是会为了深爱的人弹《致爱丽丝》或者做ài心炒饭的。但我不是林大人爱的人。林大人既没有给我弹钢琴,也没有给我舞菜刀,他只是躺在林思聪旁边,动也懒得动一下,徒留了一双好看的手。
我的这个单身公寓面积不大,还得劈成房间客厅厨房和卫生间。房间里除了能放下一张床和一张苗条点儿的桌子,已然拥挤得厉害。当然这也真是一张超大号双人床,基本上可以放三个林大人、六个林思聪或者四个我。此刻他们父子俩躺在一张床上,还能余出一半的床位来。然而这即便是我的床,即便是还有富余空间的床,我也只能干瞪眼地看着父子俩旁若无人地躺在床上。他们显然没有觉得这么大大咧咧地躺在一个单身女人的床上是一种很暧昧很挑衅的行为,相反,林大人躺得恨不得四脚朝天,喧宾夺主随性极了。
我跟跑了几十公里的小马一样坐在客厅沙发上,对着房间喘大气。
林思聪在房间里喊道:“妖子阿姨我饿了。”
我在公司里伺候完老爷,回到家里还得伺候你少爷,古代的丫鬟还有假期,我生活得怎么这么不如意呢。
我欠了欠身子,挣扎着爬起来问:“你是要吃酱烧排骨、小鸡炖蘑菇还是红烧牛肉?”
林大人听到这个的时候,身子动了动,爬起来看着我,然后替林思聪说:“红烧牛肉吧。”
于是我在那堆零食杂物里翻出三袋红烧牛肉方便面,上锅煮起来。
林大人显然对三碗泡面这样的结局相当不满,皱着眉头说:“孩子正发育期呢,吃方便面对身体不好。”
话虽如此,我们三个人把泡面吃了个底朝天,在最后一口汤里面大家依稀尝到了红烧牛肉的味道。
吃饱喝足后,血液就不往脑袋上流了,半天疲劳后,我们仨剔着牙,跷着二郎腿,其乐融融地挤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现在很多节目适合大人小孩一块儿观看,比如新闻联播、情感天地、寻宝探索什么的。
林思聪嚷着要看卡酷动画的《喜羊羊和灰太狼》,我以灰太狼怕老婆的形象容易教坏孩子为由换了台;林大人二话不说把遥控器拿过去换到中央二台财经频道,看主持人评论金融危机;而我对这个栏目的唯一兴趣是中间路易威登的超长广告,所以我英勇地走到电视机前面,挡住电视机遥控器红外线接口,用原始的方法调到湖南台看有很多个帅哥主持的《天天向上》。
最后我们三个在不停地切换电视频道之后,相互妥协,终于达成一致,那就是找一个大家都不喜欢的电视节目。大体上这个节目的宗旨是这样的:两位嘉宾戴着面具相互骂对方薄情寡义(此处的情可以指代亲情、友情、爱情等等),然后在主持人和心理老师的挑动下,矛盾不断升级,其中有一方陷入非暴力不合作的被动局面,在离节目结束时间还有三分钟的时候,其中一方因为某个故意被遗漏的关键情节或者故事,两者关系又峰回路转,相拥而泣,然后两方欢乐地下了电视领盒饭,顺便去报火车票了。当然最后一句纯属我个人想象。
那天晚上的这个栏目就是说一个鳏夫将女儿拉扯到十五岁,本盼女儿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老了还能享女儿清福也说不定,但女儿忽然在过十五岁生日时离家出走,浪迹天涯。这位可怜的父亲苦苦找寻两三载,终于在他乡的天桥上找到她。女儿见到多年未见的父亲却丝毫不为所动,誓死不回老家。最后女儿道出原因:十五岁生日那天,她从阿姨那里得知,她的母亲是由于父亲要和她离婚而自杀身亡的。
这个故事播放的模拟场景都是一系列摇晃的镜头和昏暗的视角,非常有压迫感。故事将现今少年问题、家庭问题和婚姻问题完美地结合在一起,既有亲情又有悬疑,让人纠结不已。而本期话题与众不同的地方在于,故事到最后也没有说出这位母亲究竟是不是因为父亲才自杀身亡的。这个充满了先锋主义的故事彻底让我陷入了不断的假想中。现场那位戴着佐罗式面具的女儿已经用家乡话痛哭流涕地嚷:“俺原谅不了他,俺原谅不了他。”对面坐着佝偻着腰,从面具底下都透露出沧桑感的老头癫狂地喊:“俺闺女不肯原谅俺。俺的错。报应啊!”
本来大家都是半眯着眼睛看的。因为老头喊得太过于撕心裂肺,连一向绝缘于各种八卦的林大人也目不转睛地看着屏幕。只有林思聪横卧在林大人的腿上,快要睡着了。
林大人叹了口气说:“孩子要是有个好一点儿的后妈,平时多注意孩子的心理变化,就不会到这步田地的。”
我想林大人不愧是广告公司的老板,想问题的角度永远是这么另辟蹊径独树一帜。
林大人又叹了口气说:“要是聪聪以后也离家出走了,得有人负责找到他。”
我正觉得林大人说的话比今晚的节目更加悬疑,客厅里就响起一阵悦耳的音乐声。我沉浸在这音乐声中好久,才后知后觉这正是我新家的门铃声。
我搬到这房子才第一天,要不是林大人确定周五搬家的日子,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什么时候会出现在这所房子里。这门外站的估计是房东的朋友或者上任租户的朋友。但我既不认识这家房东更不认识那租户,最重要的是我现在全身疲惫,于是就放任这悦耳的音乐持续地在客厅里伴随着电视机传来的哭声一起鸣响。
然而门外的人显然比我更欣赏这门铃声,百折不挠地按着门铃,丝毫没有放弃的意思。我想这也许是房东的仇人或者上任租户的债务人,今天是来砸场子的也说不定。我在沙发上坐得更加踏实了,任铃声响了几转,我愣是趁机拨弄了一下遥控器,将频道换到了湖南卫视,看欧弟在里面翘个兰花指学张学友。
林大人将睡熟了的林思聪轻轻松松抱起,放到房间后,又径直走到门口开门。这一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下来,仿佛目前这房子的主人是他,而不是我一样。
我头拄着遥控器,看向门口。林大人只将门开了一道小缝,他高大的身躯把这道缝堵得严严实实。我实在看不到外面的景象,只能听声辨位。
外面的声音很耳熟:“不好意思,走错门了。”
我一个激灵,这不是林林吗?她怎么知道我住这里?
虽然我的脑子在第一时间显现出上述两个问题,但很快现实逼我放弃了这些猜想,转而面对更需理智的事情:周林林要是知道我家里有过男人,哪怕是让她闻到我房间里有男人的味道,她也会比在方予可的车里闻到女人的香水味更紧张。当然,方予可的车里要是留了女人的香水味,方予可会比林林更有压力。因为林林会逼方予可在车里放《香水有毒》,循环播放模式,直到方予可头痛欲裂,深觉香水果然是有毒的为止。
我默默地看着林大人前面的那道小缝越来越小。眼见着门快要合上,我喜上眉梢,正心存侥幸地庆贺,没料到门忽然又被重重打开。那道缝隙还原到了原来的样子。
又是林林的声音:“我见你眼熟啊。我们是不是见过?”
周林林骨子里流淌的血液都是跟我如出一辙,要是学古时候滴血认亲,怕是很快能凝成一团。显然,我们要是见着帅哥不搭讪,轻易放过他,那就不是科班颜控系毕业的了。只不过林林的这招搭讪方式落伍老套了些,与我前一阵子和王轩逸的搭讪方式真是难分伯仲。
林林好像在那边沉思了一下,又说:“我好像在妖子的手机里看到过你的照片。你是妖子的老板吧?拖家带口把我家妖子给办了的那位?”
我一脑门子的“黑线”。有时候,我不得不佩服林林的记忆能力,也许她就是靠这些诡异的记忆方式考进北大的。相比之下,我才不见王轩逸两年,就差点儿没认出这初恋对象来,确实有些说不过去了。
但林林认出林大人也就罢了,还生怕我未来的街坊邻居不知道我那光辉的风月史一般,附带这么多信息在门口大肆宣扬,从音量上来说,比当初我在操场上的那一番“射不准”言论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真让我惆怅。
我还未将这些抱怨说出来,门就“呼啦”一声大敞开,林林就这么闯进来了。她给我使了使眼色,解读成文字便是:这进程快得真是飞流直下三千尺,一枝红杏出墙来啊。
我当然不会明着回应,急急地将她拉到一边问:“你怎么知道我搬过来了?我谁也没告诉啊。”
林林憋着气说:“阿宝告诉我的,说你前两天就搬到这里来了。我还等你电话,请我给你温居呢。这都周末了,还没跟我说,我就猜这里面肯定有什么新闻可以挖。果不其然啊果不其然,有情况啊。”
我捂着她的嘴,生怕她说出更耸人听闻的言论来,只好快速地解释今天才搬过来的事情,顺便给林大人和林林互相做了介绍。
林大人很识相,没等林林展开攻击性的户口调查,便以晚上还有公事要处理为由,抱着林思聪撤退了。临走时,还特有风度地假兮兮地找名片,然后又装作恍然大悟状,说了声“今天换了身休闲装,名片没有带出来”,一脸抱歉的样子走了。合上门的刹那,还给我使了使眼色。
今天我的主要工作是解读各种眼神。此时林大人的意思是:你朋友看我看得发毛,我先撤了,剩下的事情你自己收拾吧。
我翻译到这一步的时候很是恼火。虽然孤男寡女,外带一个拖油瓶,在同一屋檐下其乐融融地看电视,确实有些让人联想的成分。但真要说起来,造成这样的结局是我要搬家这么正儿八经的理由。林大人仓皇狼狈地逃跑,不是坐实了这里面有情况的言论吗?
林林目瞪口呆地看着林大人肩上的林思聪,直到房门合上,才醒悟过来。
醒悟过来后,她默默地坐在沙发上,两眼无光地看着电视,看了一会儿,又欲言又止地看着我。我躺在沙发上,伸了伸脚:“有话快说,有屁快放,你那羞答答的样子看着太猥琐。”
林林立刻在我面前坐直,道:“妖子,你觉得方磊怎么样?”
我一下子有些摸不着头脑,只好老实道:“有做妖孽的潜力,幸好没继承你的外貌和智商。”
林林很满足地道:“那你知道方磊为什么不喜欢跟你亲近吗?”
这真是我心头痛啊。当初方磊长得太过于正太,在他还没反抗力之前,我每见他一次,便蹂躏他肉嘟嘟的脸一次。最后方磊看到我,跟怪兽看见奥特曼一般,一副随时准备牺牲的大义凛然模样。当方磊会说话,能表达自己意见的时候,他不叫我阿姨,也不叫我妖子,直接唤我一声妖精。听说方磊正在学成语,看来我被唤作“辣手摧花的妖精”也是指日可待。
林林见我一脸痛定思痛的样子,继续说:“我的意思是,你可能和小孩子有代沟。”
我踹了一下林林:“去你的,你和小孩子没代沟啊。要没代沟,你家小孩得多早熟,你得多幼稚啊。有代沟才正常好吧。”
林林不急不忙地说:“那我纠正一下我的说法。你和小孩子之间有鸿沟,不可跨越的鸿沟。这林大人虽然有一副好皮囊,那皮囊确实是不错的,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
我眼见着这个楼主有习惯性歪楼的趋势,只好又踹了一下她:“说重点说重点。”
林林回过神来接着说:“可惜啊,婚姻这种事情,不流行买一送一的。你找个老公,顺带还找了个儿子。万一这儿子一叛逆,出一阴招,你怎么办呢?看过那个电视《继母》没?”
我摇了摇头,这几年流行拍各种亲情题材的电视剧,什么《大嫂》《母亲》《大姐》之类的,虽然没完整看过一集,但鉴于不同的电视频道总商量着放同样的电视剧对电视观众进行轮番轰炸,窥一斑知全豹,我也有幸记住了这些以守得云开见月明、卧薪尝胆、苦尽甘来为主题的亲情片大抵是个什么样子。
林林望着天说:“啊,好像那个电视不叫《继母》,叫《我的丑娘》。有叫《继母》的电视剧吗?”
我想比起“我的丑娘”来,我更愿将自己放到“继母”这个位置。
林林又归纳了一下说:“总之呢,林老板就像一个特别诱人的商品,摆在那里让你觉得不买他都对不起他。但是你要理智地想,买了之后,售后怎么处理,有没有副作用。万一跟山寨手机似的,看着花里胡哨一大堆功能,买了之后还没用两天就死机,死了机之后还找不到售后维修点,找着了售后维修点也因为各种原因修不了,多郁闷啊。你可得想清楚了,想清楚了之后,你才好出手。”
我心想肯定前两天她不听众人劝买的山寨手机出问题了,笑着说:“你不要给我考虑得这么远。我跟他之间就是普通的上下级关系,哪里这么复杂?”
林林“嘁”了一声:“你以为我跟你一样缺心眼啊?以前住西边的时候,连阿宝这么熟的都没进过你房间,你现在这么大方,都让他儿子睡你床上了,你还敢狡辩?”
我低头思索着林林的逻辑,总觉得哪里有问题,一时想不出来,只好继续看电视。
还没怎么聊,林林就接了方予可的电话,要准备回去。我尽地主之谊,打算送她到电梯口。
一开房门,我彻底愣住了。对面的房门打开,出来的正是提着一袋垃圾的王轩逸。
林林个子比我矮一头,大概是嗅到八卦味道,在我身后一跳一跳的,想看个究竟。
王轩逸看着我后面时不时露出半个脑袋的周林林,又看了看我,问道:“你住这里?”
我怔怔地点头:“幸会幸会。”
林林辗转好久,才掠过我,完完整整地看清了王轩逸的模样。看完之后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
这种眼神大体上在我们逛地下商场,跟商贩讨价还价,砍到他报出一个物超所值的价格时是一样的。一般我看到这个眼神,就会条件反射地掏钱包说一声:“买了。”可今天晚上我穿了一身脏不拉几的休闲长款毛衣,没有钱兜,一时有些不适应,干干地晾在一边。
王轩逸跟林林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继续拿着垃圾往电梯那边走。
林林本来还在慢腾腾地穿球鞋,一看王轩逸走,连鞋带都不系地拉着我往电梯方向走。边走还边矫情地配画外音:“这么久不见,你送送我。”
一进电梯,林林跟我挤眉弄眼了好一会儿,表达了一下“你什么时候认识这么多帅哥以及今天晚上扑倒不了他,你就别活着来见我”的想法。出了电梯,又拉着我走到垃圾箱的位置,才含情脉脉地说:“别送了别送了,赶紧回去吧。天怪冷的。”
我心想,我就穿了件薄毛衣,外面寒风刺骨的,你也好意思让我送你到这里。但为了配合剧情,我双目炯炯有神地望向林林,直到林林钻进出租车,我才依依不舍地打着哆嗦跑回电梯。
王轩逸穿了一套白色休闲服,大概刚刚运动完洗了澡,头发湿漉漉的有些凌乱。年纪轻就是好,二十五岁的他风华正茂,一身飘逸地站在过道里等电梯。我想这个地段的居民夜生活真是丰富,四部电梯同时运转,我们出来也就一分钟,电梯就已经被占用了。
我站得离王轩逸远远的。当初在北京第一次见着他,一是没认出他,二是暂时没刺激到那道伤疤,我还能应对自如,甚至热情有加;上一次的午饭,让我那段被羞辱的记忆完全激活,工作的原因我倒能左右逢源地做戏,私下却不曾想到还能和他有单独相处的机会。而且现下,大家心知肚明,彼此都没有忘记当初的那点儿小暧昧和小纠结,一时不知如何相处。
生活真是讽刺,以前王轩逸身边一直有女朋友,我每天就想着怎么能和他单独相处。现在机会就在眼前,我却觉得总有一些隐形的隔阂横在那里,让我无法跨越和靠近。
于是,我们都很沉默地等在电梯外面,见着电梯上方的数字逐一往下掉。“叮”的一声电梯打开,我们俩一前一后进入,跟进太平间一般肃穆。
而这电梯的设计者恰恰要将这份尴尬进行到底。为了让这一平方米的客梯显得宽敞,设计者用心良苦地将电梯的四面都装上了镜子。物业楼的保洁阿姨也甚是尽责,将这镜子擦得一点儿灰尘也没有。所以,不管在哪个角度看,我都在和王轩逸敞亮地面面相觑。
这真是度秒如年的日子啊。
我只好不断地在抬头望天或者低头看地的姿势中切换,以避免和他相顾无言。这种感觉就像在水中练习憋气,外人看了也就是刷个牙的时间,但对于水中鼻孔冒着气泡的人来说,这几分钟跟几年那么漫长。忽然想到一个笑话说:一分钟有多长,那要看你在厕所门的哪一边。
想到这里,我不禁嘴角上扬。
王轩逸望着镜子中的我忽然说:“对不起。”
我那嘴角的弧线还没来得及复位,思维也来不及适应到王轩逸的语境中。当然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也没什么语境可言。
王轩逸接着说:“当初让你久等了。当时发生了一件我预想不到的事情,对不起。”
我望着王轩逸清澈的眼睛,一下子有些语塞。
这个感觉就像是两年前,别人偷了我几千块钱,金额不大不小,时间一长我也就忘了。但两年后,这件事情被重新提起,我对这几千块钱又有了些疙瘩。正当我挺直腰杆子以债务人的身份出现时,对方却说,不好意思,当初我是因为急着去垫付手术费,没经过你同意,先问你借了几千。这一下子让我的情感出现了偏差,我有些措手不及。
我傻傻地望着他,习惯性地说:“没关系。”
从小我们所受的教育便是“对不起”和“没关系”,就像“谢谢你”“不用谢”那样的孪生配对一样。我们小时候,哪里有“道歉有用,要警察干吗”之类的真理名言啊。
王轩逸转过身来看着我,歪着脑袋问我:“你没有什么要问我的?”
电梯的面积其实很小,若均匀有效地分布,利用好空间的话,站四个人刚刚好。但他忽然一转身,站在了电梯正中央,我一时觉得空间压迫感强了很多,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退。
我被逼在角落里,看着眼前的三面墙以及正前方都是王轩逸歪着脑袋的模样,瞬间觉得大有电影里千军万马逼向峡谷的特效。
我忽然灵光一闪,福至心灵地成功想到一个关键问题:“你们家这么有钱,为什么住这么小的单身公寓?你们不应该住别墅吗?”
我脑子很快演算起数学比例应用题来:中天一个普通职工的收入是十万一年,一般来说外企五百强里面高层的收入是普通职工的七十到一百倍左右,那王轩逸的收入差不多应该为八百万左右,这其中还不含各类股份等杂项收入。
八百万的意思是,我每个月税后四千,再加上林大人给我的三千补贴,意味着我得不吃不喝八十年才能达到人家的高度。
我的数学看来是学得不错,在电梯门打开之前,我最终计算出了这个残忍的数值。
王轩逸先一步走出电梯,边走边对着前方的白墙说:“房子太大,显得寂寞。”
我看着王轩逸的背影,不禁再次感叹:“有钱人的寂寞真是高品位。”
昨天搬家生活太过于劳力劳心,直到今天上午九点,我仍处于深度睡眠中。而在以前的周末,九点我已在床上吃完早餐,并准备新一轮的睡眠了。
我之所以准确无误地知道九点我睡得死沉的事,是因为就在此时,天杀的门铃声响起,响得那叫一个惊天地泣鬼神,让我在挺尸状态中忽然惊醒,半天没有回过神来。大概门铃自打它在这里安家落户之后,没遇上如此高频率高负荷的使用,一下无法适应,奉献出最后一点儿电量,勉强地把一首缠绵销魂的《两只蝴蝶》拉伸得更为缠绵和销魂。
我游离地走着S路线,摸到房门的时候我顿了顿。昨天在这房门内外发生了太多离奇的故事情节,我被折腾得身心俱疲,在电视上看再多的帅哥也无济于事。除非开了门,这些帅哥排队在外面给我送爱心早餐,我或许能适当原谅一下。
我看了看门后观衣镜中的自己,顺手拿了把簪子将杂乱的头发卡在脑后,看上去精神了些,才将门打开。
门外站的果然是个帅哥。帅哥果然是给我送早餐来了。
王轩逸穿着昨天晚上那套白色运动服,戴了一副没有镜片的粗框眼镜。对于这钟专为单眼皮眼睛准备的眼镜,我是有点儿钟爱的。但我更钟爱的是他手里捧着的皮蛋瘦肉粥。
王轩逸笑着看我的眼神瞟向那碗粥:“今天上午早饭做多了,给新邻居捎一份。”
我的理论终究还是正确的。大多数修长的手都是为弹钢琴和舞菜刀准备的,林大人是个意外。只不过,我有点儿敬佩这位年收入是我终生收入的副总大早晨熬粥的雅兴。
有钱人的寂寞啊……
我本来有那么点儿起床气,但鉴于此碗皮蛋瘦肉粥熬得浑然天成,浓稠有加,正有待我考察它的味道是否符合它的卖相,我就懒得去搭理我心中的那点儿小脾气了。
王轩逸尾随着我进了我的房子,像模像样地东瞅瞅西看看。像这种小户型楼盘,建房都是对称设计的,大体上和学生公寓无二。我的户型和王轩逸的差不多,要不小心进错门,估计也要花个几分钟才能反应过来,王轩逸这一参观,显得多余而且矫情了些。
我已经二十七岁了。再过两个月,我就二十七周岁了。我活了二十七年,一些普通的人生哲理例如“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还是明白的。王轩逸再有雅兴,也不是那种熬完粥能和别人共享的人。
我记得大学的时候,即便他的女朋友换了N轮,他的自行车后座一直是空着的。简尔在某个寂静的深夜,看似把我当知心姐姐,实则纯属满足自己倾诉欲地透露过,王轩逸跟她在一起时,连饭菜都不能共享。当时,我一边想象着男女朋友各自端着饭盆在食堂里吃饭的场景,一边安慰她帅哥的癖好一般比较怪异,比如布拉德·皮特就专门爱收藏椅子啦。
不过,这两年的阅历增长让我知道,我当初说给简尔的理论可能有偏颇,毕竟王轩逸是个这么有钱多金的帅哥。别以为有钱的人对钱没概念,他们往往精打细算于各项支出和收入,不屑对没有回报的付出或者分享采取任何行动。比如一个人骑车,后座上多一个人就会耗费体力;简尔为了减肥,每天都是青菜加胡萝卜的兔子待遇,王轩逸肯定也是不愿意和她搭伙。
这样想来,我今天喝了王轩逸的一碗粥,怕是要答应他一个极其变态的条件。想到这一层,口中浓郁芬芳、咸淡适宜的粥瞬间无味起来。
我思来想去,想想自己除了能提供林大人的日程安排外,没有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可提供,只好抬头先试了试水:“轩逸,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王轩逸在无休止的参观中,仿佛终于找到一个停靠的地方,瞬间走过来,坐在我对面。
我等着他跟我说正事,于是屏息洗耳恭听着。
没想到王轩逸也是屏息坐着看着我。
我觉得这个气氛太诡异。大清早的屋里空气这么凝结,真是对不住窗外温暖的阳光。
我叹了一口气:“那你专门给我送粥过来,是求爱来了?”
因为这是私下会晤,我并不会像处理公事那样说话字斟句酌。换句话说也就是我习惯了对林大人察言观色,审时度势,不习惯换个对象还要动这番心思。
王轩逸转了转桌子上的牙签瓶子,低头道:“我怎么会喜欢你呢。以前太闹腾了,现在将来我都想一个人过。但是又有些怕冷清,想来想去还是找一个儿时的朋友谈谈天吧。”
这番话说得我非常扼腕。其一是我并不是他朋友,我们之间除了简尔以及那一支舞没有任何交集,最多也就是相识一场,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其二我也不是他儿时的朋友,我跟他认识也不过这六七年来的事情。儿时的我跟周林林两人闯荡江湖的时候,还不知道他在哪里穿开裆裤呢;其三是这么一个金龟婿,忽然宣布以后都要一个人过,让我们这些待字闺中的剩女情何以堪?
我继续问道:“你那些女朋友呢?你大学时,多少女孩围着你转啊。怎么忽然看破红尘了?莫非你有……”
我踩了一下刹车,接下来的那句话比较挑战男人的底线——“莫非你有隐疾”,在这种连朋友都称不上的关系中,我不便这么堂而皇之地问。
我一脸同情地看向王轩逸。
王轩逸忧伤地望向窗外。客厅的窗外是对面的户型楼,连块绿化的草皮都没有。这个看无可看的风景,他都看得这么忧郁,这让我的同情心又泛滥了一下。
果不其然,王轩逸对着窗外的建筑说:“有些秘密就这么埋葬好了。”
因为这句话说得相当小言和小资,我一下子觉得王轩逸可能是个爱看韩剧日剧泰剧或者台剧的主,又觉得王轩逸的表情实在是一流的男配和男三,我站起身来配合了一下剧情发展的需要,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唉,世事难料,以后大家也是邻居了,没事串串门也好。”
为了让这句话显得更加有实际效果,我特意要求串门到他家,顺便问他再要一碗皮蛋瘦肉粥。
王轩逸的家果然是和我住的房间一模一样。除了他的房间朝北,我的房间朝南以外,其他一丁点儿没差。王轩逸钻在厨房里热粥,我帮不上什么忙,只好徘徊在四十五平方米的公寓里持久地无聊参观。王轩逸将这个屋布置得很简单。客厅里除了一套宜家风格的长条餐桌,连个电视机或者音箱都没有。客厅的一角放着一把精雕细琢的桃木拐杖,看着像是个收藏品。东面阳光相对充足的整体厨房里,不锈钢台面上放着一套双立人刀具,阳光一照,显得特璀璨。卧室门没关,一眼望进去,里面除了一面推门柜子就是一张没有床头柜的单人床。床沿有个插着无线3G卡的白色苹果机,里面传来齐豫的天籁之音。
看完一圈后,王轩逸端了两碗热气腾腾的粥出来,一碗给我,一碗留着自己吃。
为了让热粥更加鲜美,王轩逸特意在新粥上加了细葱,翠绿翠绿的,很是好看。可惜中看不中用,我从来不吃葱,只好辜负了他的美意,专心致志地将这些被搅拌均匀的细葱挑出来。
王轩逸本来埋头吃了几口,抬头看见桌面上一粒粒的细葱,皱了皱眉,又将筷子伸到我的饭碗里,帮我挑起葱来。
于是,我们两个沉默着把这碗粥搅了个天翻地覆。在我们的通力合作下,不过片刻,所有的葱都被无情驱赶,只剩一碗白粥。
我望着这碗白粥甚是满意。但物质和精神追求仿佛是动量守恒的。这种心情上的喜悦填补了我余下的半个胃,我瞬间腹胀得厉害,勉强喝了几口,终究没喝下去,最后越喝越慢,筷子在粥里搅了半天,也塞不下一口了。
王轩逸叹了口气,幽怨地说道:“妖子你总是这样,心里觉得想要,真给你了又不要了。”
说完后过来把我桌上的细葱倒入碗里,又拿出抹布来将桌面收拾干净。
王轩逸说的话如此朦胧又概括,不禁让我陷入思考。在我的印象中,我跟王轩逸之间的互动那么少,仅有的那么几次互动我都怀疑是由时间空间的瞬间扭曲造成。他能得出一个直指人格的结论来,是不是我选择性失忆了?
但吃人嘴软,我来不及抱怨,径直走到厨房帮忙。厨房里最后一缕阳光消失时,我把所有碗筷包括锅铲都洗刷完毕了。
王轩逸站在一旁一边看我洗碗,一边说:“我觉得去买个电视也挺好的,很有生活气息。”
我头也不抬地回答:“不用,一个人看电视多无聊,你可以到我家看,只要带上零食就好。”
我擦了擦手,走到我屋里,将墙上的挂钟拆下,又跑到王轩逸的客厅,跟他说:“我觉得你的房间最缺这个。刚才我想看个时间都没地方看。这个钟是我在当代商场那里买的,好几百块钱呢,送给你了。”说完我拿着钟在墙面比画了一会儿。
其实我这么吹捧我的钟,纯属职业性的广告推销。我的钟明明就是在两年前初到北京时,逛夜市花十块钱买的地摊货。简单粗糙的圆盘造型,里面钟面上的纸已略略翘起,外面廉价的金属漆也剥落了一些。除了性能上面比较靠谱一些,这样的残次品基本上丢在大街上都没人搭理。
我想我和王轩逸以后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不能把话说得太满,又跟王轩逸补充道:“这个钟每隔一周会快五分钟,你记得在周末的时候把它拨回来。当然你不拨回来也行,只要你记得累加一下它总共快了多少个五分钟再做一下减法就能得出准确时间了。”
我这么一说完,又觉得把这只钟的价值完全暴露出来了,只好继续圆话道:“其实我也忘了这只钟在哪里买的了,价钱好像也没那么贵,可能不到一百块钱。”
王轩逸笑着接过钟,顺嘴说道:“知道了知道了,怎么跟写情书一样,废话说了一大篇,主题思想还没有出来呢。”
说完这话,我们两个集体怔住。这个情书话题本来应该在那个凉风习习的晚上解决,没想到拖了两三年,绕了几圈又回来了。只是有点儿沧海桑田、历尽千帆。
王轩逸的反应比我快点儿,立刻说:“这个钟还是挂在这里吧。”
我看着一大片空白的墙,连忙说好。
本来这个屋的装修风格是简单朴素的,被我这个古旧的金属钟一打扮,立刻有了萧条破败的味道。这个破坏力不亚于看见一个长得儒雅飘逸的帅哥突然张口说话时龇出满嘴铜牙。我不忍心这么一直看下去,跟王轩逸说:“其实这个钟挂在这里,太拉低你的品位了。”
王轩逸仰着头看着钟笑:“本来我也没多少品位。”
“以后你家里的钥匙给我配一把吧。”
“你想潜了我?我可是不会答应的。”
我至今觉得匪夷所思,事情怎么就演变成我坐在了林大人高大威猛的SUV越野车里,而车行驶的方向是我家呢……
话说昨天,我为了准备搬家开始以蜗牛的速度收拾东西。这一收拾让我对我的人生有了新的认识。败家的证据实在太多,清理起来都是一些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比如一米多高的藤萝状灯柱、无数个长相各异的NICI小熊、四枚卡哇伊风格的组装小凳,还有两柜子衣服等等。就跟搓澡一样,越奋力地搓越能搓出泥来,大有源源不断的意思。以前每次月初发工资后,前十天去商场,中间十天去淘宝,最后十天拼地下商场,以后我想我得适当缩减逛淘宝的次数了,因为从数量上来说,那些庞大又无实际用途的,多是淘宝消遣惹的祸。
望着如山般的一堆物品,我感觉到搬家是个浩大的工程,即便发扬愚公移山精卫填海的精神,要搬完也是遥遥无期。第二天我跟林大人请假,打算请完假后,再电话通知阿宝这位壮丁开个金杯过来帮忙。
林大人得知我搬家的事由,让我将他这几天的行程报备了一遍后,云淡风轻地说:“那就这周五下午搬吧。我过去帮忙。”
我倒吸一口气。只有小的给您鞍前马后的命,哪敢劳您大驾纡尊到寒舍呢……我将这个意思翻译成正常的表达方式跟林大人说:“平时已经够给您添乱的了,您平时也忙得很,搬家这种脏活累活还是我自己来好了。再说,我的房子又小又乱,让您看笑话了。”
林大人倒是一点儿也不客气,将笔记本一合,说:“没关系,以后你家里的钥匙给我配一把吧。”
啊……我连摇头的力气都没有了。我觉得现在的形势下,装小白装无知只会让自己失去立场失去贞洁失去名声,于是我直着脖子问:“你想包养我?我不会答应的。”
林大人抚在电脑上的手顿了顿,中指的关节还微微弹了弹。
然后林大人抬起头看向我,跟看白痴一样说:“妖子,你听说过包养一个人,还要被包养的人自己租房子的吗?”
我想了想,确实也有道理,只好又问:“那你是还想替我付房租?”
林大人这回抱着拳看着我没说话,黑黑的眼睛里跳着一闪一闪的火苗。
我肯定是惹怒林大人了。林大人怎么会小气到付房租呢……我大胆地又试问了一下:“Roger您是想给我买房子?”
林大人眼中剩的最后一点儿火星子也被我无情熄灭了,他叹着气说:“等你成为公司的骨干型人才,公司也许会掏钱给你买房子,但按照你现在的智商这辈子也没什么希望了。我问你要钥匙,是想让我儿子有什么事能去你家。”
我虽然还没有搬家,但是对我那单身公寓的生活已经充满了向往。这种向往大概是这样子的:清晨的阳光透过白色的窗帘洒在床上,我慵懒地欠了欠身子,床对面的写字桌上,笔记本完成了一夜的使命。
但是这种生活仅限于我一个人。外人存在的情况下,这种愉悦的心情很快会演变成尴尬。
我要誓死捍卫我的独身生活。
我想了半天,终于颤悠悠地说:“聪聪毕竟也七八岁了,这个年龄刚好是孩子成长的敏感时期,最好有父母的陪伴。刚才您也说了,我智商不高,文凭也在那里,教育孩子既没有经验,更没有天赋,这种关系到林家未来命脉的任务我实在不敢一人承担。再说,林夫人应该爱子心切,怎么会放心将这么乖巧的孩子送到我这里呢。”
林大人站起身来,跟我说:“他妈妈肯定很放心把他交给你。上次去大连,你不是和他相处得很好?现在孩子数学英语都还不错,就是语文差了点儿。你好歹也是科班中文系出来的,就不要和我推托了。孩子也不是天天上你那里去,可能一周也去不了一次。不管怎样,我每个月给你账户汇三千块钱,算是孩子的教育费,怎么样?”
我嘿嘿地笑:“那多不好意思啊,怎么能收您的钱呢。我也很喜欢这孩子啊。三千块钱就不用再缴税了吧……呵呵。”
于是乎,我就这样坐在了林大人的车上。
这一天林大人和林思聪两人穿了一套父子运动套装。林大人穿了一件墨绿带帽卫衣,卫衣上的图案居然是铁臂阿童木脚踏风火轮——哦不,脚踩风火轮的是我们中国的哪吒——铁臂阿童木脚踏火箭振臂飞翔,下身穿了一条灰色的休闲棉料裤子,脚上是一双纯白色的NIKE AIR球鞋。整体说来,林大人是打高尔夫球来了。
我们三个愚公和精卫开始慢慢地往车上运载各种五颜六色的生活用品。
林大人宽敞舒适、有容乃大的车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摇身一变成了塞满各种大包小包、瓶瓶罐罐的难民车。
到了新家,终于把所有的东西码放到位之后,已经是晚上五六点钟了。林思聪躺在我的床上,开始嚷嚷肚子饿了。我希冀林大人能够在我的新家展现家庭主男的一面,比如给我们做一份意大利面条哪怕蛋炒饭聊以充饥。我肯定是最近台剧看多了,以为帅气多金的美男们长了干净的指甲,都是会为了深爱的人弹《致爱丽丝》或者做ài心炒饭的。但我不是林大人爱的人。林大人既没有给我弹钢琴,也没有给我舞菜刀,他只是躺在林思聪旁边,动也懒得动一下,徒留了一双好看的手。
我的这个单身公寓面积不大,还得劈成房间客厅厨房和卫生间。房间里除了能放下一张床和一张苗条点儿的桌子,已然拥挤得厉害。当然这也真是一张超大号双人床,基本上可以放三个林大人、六个林思聪或者四个我。此刻他们父子俩躺在一张床上,还能余出一半的床位来。然而这即便是我的床,即便是还有富余空间的床,我也只能干瞪眼地看着父子俩旁若无人地躺在床上。他们显然没有觉得这么大大咧咧地躺在一个单身女人的床上是一种很暧昧很挑衅的行为,相反,林大人躺得恨不得四脚朝天,喧宾夺主随性极了。
我跟跑了几十公里的小马一样坐在客厅沙发上,对着房间喘大气。
林思聪在房间里喊道:“妖子阿姨我饿了。”
我在公司里伺候完老爷,回到家里还得伺候你少爷,古代的丫鬟还有假期,我生活得怎么这么不如意呢。
我欠了欠身子,挣扎着爬起来问:“你是要吃酱烧排骨、小鸡炖蘑菇还是红烧牛肉?”
林大人听到这个的时候,身子动了动,爬起来看着我,然后替林思聪说:“红烧牛肉吧。”
于是我在那堆零食杂物里翻出三袋红烧牛肉方便面,上锅煮起来。
林大人显然对三碗泡面这样的结局相当不满,皱着眉头说:“孩子正发育期呢,吃方便面对身体不好。”
话虽如此,我们三个人把泡面吃了个底朝天,在最后一口汤里面大家依稀尝到了红烧牛肉的味道。
吃饱喝足后,血液就不往脑袋上流了,半天疲劳后,我们仨剔着牙,跷着二郎腿,其乐融融地挤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现在很多节目适合大人小孩一块儿观看,比如新闻联播、情感天地、寻宝探索什么的。
林思聪嚷着要看卡酷动画的《喜羊羊和灰太狼》,我以灰太狼怕老婆的形象容易教坏孩子为由换了台;林大人二话不说把遥控器拿过去换到中央二台财经频道,看主持人评论金融危机;而我对这个栏目的唯一兴趣是中间路易威登的超长广告,所以我英勇地走到电视机前面,挡住电视机遥控器红外线接口,用原始的方法调到湖南台看有很多个帅哥主持的《天天向上》。
最后我们三个在不停地切换电视频道之后,相互妥协,终于达成一致,那就是找一个大家都不喜欢的电视节目。大体上这个节目的宗旨是这样的:两位嘉宾戴着面具相互骂对方薄情寡义(此处的情可以指代亲情、友情、爱情等等),然后在主持人和心理老师的挑动下,矛盾不断升级,其中有一方陷入非暴力不合作的被动局面,在离节目结束时间还有三分钟的时候,其中一方因为某个故意被遗漏的关键情节或者故事,两者关系又峰回路转,相拥而泣,然后两方欢乐地下了电视领盒饭,顺便去报火车票了。当然最后一句纯属我个人想象。
那天晚上的这个栏目就是说一个鳏夫将女儿拉扯到十五岁,本盼女儿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老了还能享女儿清福也说不定,但女儿忽然在过十五岁生日时离家出走,浪迹天涯。这位可怜的父亲苦苦找寻两三载,终于在他乡的天桥上找到她。女儿见到多年未见的父亲却丝毫不为所动,誓死不回老家。最后女儿道出原因:十五岁生日那天,她从阿姨那里得知,她的母亲是由于父亲要和她离婚而自杀身亡的。
这个故事播放的模拟场景都是一系列摇晃的镜头和昏暗的视角,非常有压迫感。故事将现今少年问题、家庭问题和婚姻问题完美地结合在一起,既有亲情又有悬疑,让人纠结不已。而本期话题与众不同的地方在于,故事到最后也没有说出这位母亲究竟是不是因为父亲才自杀身亡的。这个充满了先锋主义的故事彻底让我陷入了不断的假想中。现场那位戴着佐罗式面具的女儿已经用家乡话痛哭流涕地嚷:“俺原谅不了他,俺原谅不了他。”对面坐着佝偻着腰,从面具底下都透露出沧桑感的老头癫狂地喊:“俺闺女不肯原谅俺。俺的错。报应啊!”
本来大家都是半眯着眼睛看的。因为老头喊得太过于撕心裂肺,连一向绝缘于各种八卦的林大人也目不转睛地看着屏幕。只有林思聪横卧在林大人的腿上,快要睡着了。
林大人叹了口气说:“孩子要是有个好一点儿的后妈,平时多注意孩子的心理变化,就不会到这步田地的。”
我想林大人不愧是广告公司的老板,想问题的角度永远是这么另辟蹊径独树一帜。
林大人又叹了口气说:“要是聪聪以后也离家出走了,得有人负责找到他。”
我正觉得林大人说的话比今晚的节目更加悬疑,客厅里就响起一阵悦耳的音乐声。我沉浸在这音乐声中好久,才后知后觉这正是我新家的门铃声。
我搬到这房子才第一天,要不是林大人确定周五搬家的日子,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什么时候会出现在这所房子里。这门外站的估计是房东的朋友或者上任租户的朋友。但我既不认识这家房东更不认识那租户,最重要的是我现在全身疲惫,于是就放任这悦耳的音乐持续地在客厅里伴随着电视机传来的哭声一起鸣响。
然而门外的人显然比我更欣赏这门铃声,百折不挠地按着门铃,丝毫没有放弃的意思。我想这也许是房东的仇人或者上任租户的债务人,今天是来砸场子的也说不定。我在沙发上坐得更加踏实了,任铃声响了几转,我愣是趁机拨弄了一下遥控器,将频道换到了湖南卫视,看欧弟在里面翘个兰花指学张学友。
林大人将睡熟了的林思聪轻轻松松抱起,放到房间后,又径直走到门口开门。这一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下来,仿佛目前这房子的主人是他,而不是我一样。
我头拄着遥控器,看向门口。林大人只将门开了一道小缝,他高大的身躯把这道缝堵得严严实实。我实在看不到外面的景象,只能听声辨位。
外面的声音很耳熟:“不好意思,走错门了。”
我一个激灵,这不是林林吗?她怎么知道我住这里?
虽然我的脑子在第一时间显现出上述两个问题,但很快现实逼我放弃了这些猜想,转而面对更需理智的事情:周林林要是知道我家里有过男人,哪怕是让她闻到我房间里有男人的味道,她也会比在方予可的车里闻到女人的香水味更紧张。当然,方予可的车里要是留了女人的香水味,方予可会比林林更有压力。因为林林会逼方予可在车里放《香水有毒》,循环播放模式,直到方予可头痛欲裂,深觉香水果然是有毒的为止。
我默默地看着林大人前面的那道小缝越来越小。眼见着门快要合上,我喜上眉梢,正心存侥幸地庆贺,没料到门忽然又被重重打开。那道缝隙还原到了原来的样子。
又是林林的声音:“我见你眼熟啊。我们是不是见过?”
周林林骨子里流淌的血液都是跟我如出一辙,要是学古时候滴血认亲,怕是很快能凝成一团。显然,我们要是见着帅哥不搭讪,轻易放过他,那就不是科班颜控系毕业的了。只不过林林的这招搭讪方式落伍老套了些,与我前一阵子和王轩逸的搭讪方式真是难分伯仲。
林林好像在那边沉思了一下,又说:“我好像在妖子的手机里看到过你的照片。你是妖子的老板吧?拖家带口把我家妖子给办了的那位?”
我一脑门子的“黑线”。有时候,我不得不佩服林林的记忆能力,也许她就是靠这些诡异的记忆方式考进北大的。相比之下,我才不见王轩逸两年,就差点儿没认出这初恋对象来,确实有些说不过去了。
但林林认出林大人也就罢了,还生怕我未来的街坊邻居不知道我那光辉的风月史一般,附带这么多信息在门口大肆宣扬,从音量上来说,比当初我在操场上的那一番“射不准”言论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真让我惆怅。
我还未将这些抱怨说出来,门就“呼啦”一声大敞开,林林就这么闯进来了。她给我使了使眼色,解读成文字便是:这进程快得真是飞流直下三千尺,一枝红杏出墙来啊。
我当然不会明着回应,急急地将她拉到一边问:“你怎么知道我搬过来了?我谁也没告诉啊。”
林林憋着气说:“阿宝告诉我的,说你前两天就搬到这里来了。我还等你电话,请我给你温居呢。这都周末了,还没跟我说,我就猜这里面肯定有什么新闻可以挖。果不其然啊果不其然,有情况啊。”
我捂着她的嘴,生怕她说出更耸人听闻的言论来,只好快速地解释今天才搬过来的事情,顺便给林大人和林林互相做了介绍。
林大人很识相,没等林林展开攻击性的户口调查,便以晚上还有公事要处理为由,抱着林思聪撤退了。临走时,还特有风度地假兮兮地找名片,然后又装作恍然大悟状,说了声“今天换了身休闲装,名片没有带出来”,一脸抱歉的样子走了。合上门的刹那,还给我使了使眼色。
今天我的主要工作是解读各种眼神。此时林大人的意思是:你朋友看我看得发毛,我先撤了,剩下的事情你自己收拾吧。
我翻译到这一步的时候很是恼火。虽然孤男寡女,外带一个拖油瓶,在同一屋檐下其乐融融地看电视,确实有些让人联想的成分。但真要说起来,造成这样的结局是我要搬家这么正儿八经的理由。林大人仓皇狼狈地逃跑,不是坐实了这里面有情况的言论吗?
林林目瞪口呆地看着林大人肩上的林思聪,直到房门合上,才醒悟过来。
醒悟过来后,她默默地坐在沙发上,两眼无光地看着电视,看了一会儿,又欲言又止地看着我。我躺在沙发上,伸了伸脚:“有话快说,有屁快放,你那羞答答的样子看着太猥琐。”
林林立刻在我面前坐直,道:“妖子,你觉得方磊怎么样?”
我一下子有些摸不着头脑,只好老实道:“有做妖孽的潜力,幸好没继承你的外貌和智商。”
林林很满足地道:“那你知道方磊为什么不喜欢跟你亲近吗?”
这真是我心头痛啊。当初方磊长得太过于正太,在他还没反抗力之前,我每见他一次,便蹂躏他肉嘟嘟的脸一次。最后方磊看到我,跟怪兽看见奥特曼一般,一副随时准备牺牲的大义凛然模样。当方磊会说话,能表达自己意见的时候,他不叫我阿姨,也不叫我妖子,直接唤我一声妖精。听说方磊正在学成语,看来我被唤作“辣手摧花的妖精”也是指日可待。
林林见我一脸痛定思痛的样子,继续说:“我的意思是,你可能和小孩子有代沟。”
我踹了一下林林:“去你的,你和小孩子没代沟啊。要没代沟,你家小孩得多早熟,你得多幼稚啊。有代沟才正常好吧。”
林林不急不忙地说:“那我纠正一下我的说法。你和小孩子之间有鸿沟,不可跨越的鸿沟。这林大人虽然有一副好皮囊,那皮囊确实是不错的,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
我眼见着这个楼主有习惯性歪楼的趋势,只好又踹了一下她:“说重点说重点。”
林林回过神来接着说:“可惜啊,婚姻这种事情,不流行买一送一的。你找个老公,顺带还找了个儿子。万一这儿子一叛逆,出一阴招,你怎么办呢?看过那个电视《继母》没?”
我摇了摇头,这几年流行拍各种亲情题材的电视剧,什么《大嫂》《母亲》《大姐》之类的,虽然没完整看过一集,但鉴于不同的电视频道总商量着放同样的电视剧对电视观众进行轮番轰炸,窥一斑知全豹,我也有幸记住了这些以守得云开见月明、卧薪尝胆、苦尽甘来为主题的亲情片大抵是个什么样子。
林林望着天说:“啊,好像那个电视不叫《继母》,叫《我的丑娘》。有叫《继母》的电视剧吗?”
我想比起“我的丑娘”来,我更愿将自己放到“继母”这个位置。
林林又归纳了一下说:“总之呢,林老板就像一个特别诱人的商品,摆在那里让你觉得不买他都对不起他。但是你要理智地想,买了之后,售后怎么处理,有没有副作用。万一跟山寨手机似的,看着花里胡哨一大堆功能,买了之后还没用两天就死机,死了机之后还找不到售后维修点,找着了售后维修点也因为各种原因修不了,多郁闷啊。你可得想清楚了,想清楚了之后,你才好出手。”
我心想肯定前两天她不听众人劝买的山寨手机出问题了,笑着说:“你不要给我考虑得这么远。我跟他之间就是普通的上下级关系,哪里这么复杂?”
林林“嘁”了一声:“你以为我跟你一样缺心眼啊?以前住西边的时候,连阿宝这么熟的都没进过你房间,你现在这么大方,都让他儿子睡你床上了,你还敢狡辩?”
我低头思索着林林的逻辑,总觉得哪里有问题,一时想不出来,只好继续看电视。
还没怎么聊,林林就接了方予可的电话,要准备回去。我尽地主之谊,打算送她到电梯口。
一开房门,我彻底愣住了。对面的房门打开,出来的正是提着一袋垃圾的王轩逸。
林林个子比我矮一头,大概是嗅到八卦味道,在我身后一跳一跳的,想看个究竟。
王轩逸看着我后面时不时露出半个脑袋的周林林,又看了看我,问道:“你住这里?”
我怔怔地点头:“幸会幸会。”
林林辗转好久,才掠过我,完完整整地看清了王轩逸的模样。看完之后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
这种眼神大体上在我们逛地下商场,跟商贩讨价还价,砍到他报出一个物超所值的价格时是一样的。一般我看到这个眼神,就会条件反射地掏钱包说一声:“买了。”可今天晚上我穿了一身脏不拉几的休闲长款毛衣,没有钱兜,一时有些不适应,干干地晾在一边。
王轩逸跟林林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继续拿着垃圾往电梯那边走。
林林本来还在慢腾腾地穿球鞋,一看王轩逸走,连鞋带都不系地拉着我往电梯方向走。边走还边矫情地配画外音:“这么久不见,你送送我。”
一进电梯,林林跟我挤眉弄眼了好一会儿,表达了一下“你什么时候认识这么多帅哥以及今天晚上扑倒不了他,你就别活着来见我”的想法。出了电梯,又拉着我走到垃圾箱的位置,才含情脉脉地说:“别送了别送了,赶紧回去吧。天怪冷的。”
我心想,我就穿了件薄毛衣,外面寒风刺骨的,你也好意思让我送你到这里。但为了配合剧情,我双目炯炯有神地望向林林,直到林林钻进出租车,我才依依不舍地打着哆嗦跑回电梯。
王轩逸穿了一套白色休闲服,大概刚刚运动完洗了澡,头发湿漉漉的有些凌乱。年纪轻就是好,二十五岁的他风华正茂,一身飘逸地站在过道里等电梯。我想这个地段的居民夜生活真是丰富,四部电梯同时运转,我们出来也就一分钟,电梯就已经被占用了。
我站得离王轩逸远远的。当初在北京第一次见着他,一是没认出他,二是暂时没刺激到那道伤疤,我还能应对自如,甚至热情有加;上一次的午饭,让我那段被羞辱的记忆完全激活,工作的原因我倒能左右逢源地做戏,私下却不曾想到还能和他有单独相处的机会。而且现下,大家心知肚明,彼此都没有忘记当初的那点儿小暧昧和小纠结,一时不知如何相处。
生活真是讽刺,以前王轩逸身边一直有女朋友,我每天就想着怎么能和他单独相处。现在机会就在眼前,我却觉得总有一些隐形的隔阂横在那里,让我无法跨越和靠近。
于是,我们都很沉默地等在电梯外面,见着电梯上方的数字逐一往下掉。“叮”的一声电梯打开,我们俩一前一后进入,跟进太平间一般肃穆。
而这电梯的设计者恰恰要将这份尴尬进行到底。为了让这一平方米的客梯显得宽敞,设计者用心良苦地将电梯的四面都装上了镜子。物业楼的保洁阿姨也甚是尽责,将这镜子擦得一点儿灰尘也没有。所以,不管在哪个角度看,我都在和王轩逸敞亮地面面相觑。
这真是度秒如年的日子啊。
我只好不断地在抬头望天或者低头看地的姿势中切换,以避免和他相顾无言。这种感觉就像在水中练习憋气,外人看了也就是刷个牙的时间,但对于水中鼻孔冒着气泡的人来说,这几分钟跟几年那么漫长。忽然想到一个笑话说:一分钟有多长,那要看你在厕所门的哪一边。
想到这里,我不禁嘴角上扬。
王轩逸望着镜子中的我忽然说:“对不起。”
我那嘴角的弧线还没来得及复位,思维也来不及适应到王轩逸的语境中。当然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也没什么语境可言。
王轩逸接着说:“当初让你久等了。当时发生了一件我预想不到的事情,对不起。”
我望着王轩逸清澈的眼睛,一下子有些语塞。
这个感觉就像是两年前,别人偷了我几千块钱,金额不大不小,时间一长我也就忘了。但两年后,这件事情被重新提起,我对这几千块钱又有了些疙瘩。正当我挺直腰杆子以债务人的身份出现时,对方却说,不好意思,当初我是因为急着去垫付手术费,没经过你同意,先问你借了几千。这一下子让我的情感出现了偏差,我有些措手不及。
我傻傻地望着他,习惯性地说:“没关系。”
从小我们所受的教育便是“对不起”和“没关系”,就像“谢谢你”“不用谢”那样的孪生配对一样。我们小时候,哪里有“道歉有用,要警察干吗”之类的真理名言啊。
王轩逸转过身来看着我,歪着脑袋问我:“你没有什么要问我的?”
电梯的面积其实很小,若均匀有效地分布,利用好空间的话,站四个人刚刚好。但他忽然一转身,站在了电梯正中央,我一时觉得空间压迫感强了很多,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退。
我被逼在角落里,看着眼前的三面墙以及正前方都是王轩逸歪着脑袋的模样,瞬间觉得大有电影里千军万马逼向峡谷的特效。
我忽然灵光一闪,福至心灵地成功想到一个关键问题:“你们家这么有钱,为什么住这么小的单身公寓?你们不应该住别墅吗?”
我脑子很快演算起数学比例应用题来:中天一个普通职工的收入是十万一年,一般来说外企五百强里面高层的收入是普通职工的七十到一百倍左右,那王轩逸的收入差不多应该为八百万左右,这其中还不含各类股份等杂项收入。
八百万的意思是,我每个月税后四千,再加上林大人给我的三千补贴,意味着我得不吃不喝八十年才能达到人家的高度。
我的数学看来是学得不错,在电梯门打开之前,我最终计算出了这个残忍的数值。
王轩逸先一步走出电梯,边走边对着前方的白墙说:“房子太大,显得寂寞。”
我看着王轩逸的背影,不禁再次感叹:“有钱人的寂寞真是高品位。”
昨天搬家生活太过于劳力劳心,直到今天上午九点,我仍处于深度睡眠中。而在以前的周末,九点我已在床上吃完早餐,并准备新一轮的睡眠了。
我之所以准确无误地知道九点我睡得死沉的事,是因为就在此时,天杀的门铃声响起,响得那叫一个惊天地泣鬼神,让我在挺尸状态中忽然惊醒,半天没有回过神来。大概门铃自打它在这里安家落户之后,没遇上如此高频率高负荷的使用,一下无法适应,奉献出最后一点儿电量,勉强地把一首缠绵销魂的《两只蝴蝶》拉伸得更为缠绵和销魂。
我游离地走着S路线,摸到房门的时候我顿了顿。昨天在这房门内外发生了太多离奇的故事情节,我被折腾得身心俱疲,在电视上看再多的帅哥也无济于事。除非开了门,这些帅哥排队在外面给我送爱心早餐,我或许能适当原谅一下。
我看了看门后观衣镜中的自己,顺手拿了把簪子将杂乱的头发卡在脑后,看上去精神了些,才将门打开。
门外站的果然是个帅哥。帅哥果然是给我送早餐来了。
王轩逸穿着昨天晚上那套白色运动服,戴了一副没有镜片的粗框眼镜。对于这钟专为单眼皮眼睛准备的眼镜,我是有点儿钟爱的。但我更钟爱的是他手里捧着的皮蛋瘦肉粥。
王轩逸笑着看我的眼神瞟向那碗粥:“今天上午早饭做多了,给新邻居捎一份。”
我的理论终究还是正确的。大多数修长的手都是为弹钢琴和舞菜刀准备的,林大人是个意外。只不过,我有点儿敬佩这位年收入是我终生收入的副总大早晨熬粥的雅兴。
有钱人的寂寞啊……
我本来有那么点儿起床气,但鉴于此碗皮蛋瘦肉粥熬得浑然天成,浓稠有加,正有待我考察它的味道是否符合它的卖相,我就懒得去搭理我心中的那点儿小脾气了。
王轩逸尾随着我进了我的房子,像模像样地东瞅瞅西看看。像这种小户型楼盘,建房都是对称设计的,大体上和学生公寓无二。我的户型和王轩逸的差不多,要不小心进错门,估计也要花个几分钟才能反应过来,王轩逸这一参观,显得多余而且矫情了些。
我已经二十七岁了。再过两个月,我就二十七周岁了。我活了二十七年,一些普通的人生哲理例如“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还是明白的。王轩逸再有雅兴,也不是那种熬完粥能和别人共享的人。
我记得大学的时候,即便他的女朋友换了N轮,他的自行车后座一直是空着的。简尔在某个寂静的深夜,看似把我当知心姐姐,实则纯属满足自己倾诉欲地透露过,王轩逸跟她在一起时,连饭菜都不能共享。当时,我一边想象着男女朋友各自端着饭盆在食堂里吃饭的场景,一边安慰她帅哥的癖好一般比较怪异,比如布拉德·皮特就专门爱收藏椅子啦。
不过,这两年的阅历增长让我知道,我当初说给简尔的理论可能有偏颇,毕竟王轩逸是个这么有钱多金的帅哥。别以为有钱的人对钱没概念,他们往往精打细算于各项支出和收入,不屑对没有回报的付出或者分享采取任何行动。比如一个人骑车,后座上多一个人就会耗费体力;简尔为了减肥,每天都是青菜加胡萝卜的兔子待遇,王轩逸肯定也是不愿意和她搭伙。
这样想来,我今天喝了王轩逸的一碗粥,怕是要答应他一个极其变态的条件。想到这一层,口中浓郁芬芳、咸淡适宜的粥瞬间无味起来。
我思来想去,想想自己除了能提供林大人的日程安排外,没有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可提供,只好抬头先试了试水:“轩逸,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王轩逸在无休止的参观中,仿佛终于找到一个停靠的地方,瞬间走过来,坐在我对面。
我等着他跟我说正事,于是屏息洗耳恭听着。
没想到王轩逸也是屏息坐着看着我。
我觉得这个气氛太诡异。大清早的屋里空气这么凝结,真是对不住窗外温暖的阳光。
我叹了一口气:“那你专门给我送粥过来,是求爱来了?”
因为这是私下会晤,我并不会像处理公事那样说话字斟句酌。换句话说也就是我习惯了对林大人察言观色,审时度势,不习惯换个对象还要动这番心思。
王轩逸转了转桌子上的牙签瓶子,低头道:“我怎么会喜欢你呢。以前太闹腾了,现在将来我都想一个人过。但是又有些怕冷清,想来想去还是找一个儿时的朋友谈谈天吧。”
这番话说得我非常扼腕。其一是我并不是他朋友,我们之间除了简尔以及那一支舞没有任何交集,最多也就是相识一场,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其二我也不是他儿时的朋友,我跟他认识也不过这六七年来的事情。儿时的我跟周林林两人闯荡江湖的时候,还不知道他在哪里穿开裆裤呢;其三是这么一个金龟婿,忽然宣布以后都要一个人过,让我们这些待字闺中的剩女情何以堪?
我继续问道:“你那些女朋友呢?你大学时,多少女孩围着你转啊。怎么忽然看破红尘了?莫非你有……”
我踩了一下刹车,接下来的那句话比较挑战男人的底线——“莫非你有隐疾”,在这种连朋友都称不上的关系中,我不便这么堂而皇之地问。
我一脸同情地看向王轩逸。
王轩逸忧伤地望向窗外。客厅的窗外是对面的户型楼,连块绿化的草皮都没有。这个看无可看的风景,他都看得这么忧郁,这让我的同情心又泛滥了一下。
果不其然,王轩逸对着窗外的建筑说:“有些秘密就这么埋葬好了。”
因为这句话说得相当小言和小资,我一下子觉得王轩逸可能是个爱看韩剧日剧泰剧或者台剧的主,又觉得王轩逸的表情实在是一流的男配和男三,我站起身来配合了一下剧情发展的需要,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唉,世事难料,以后大家也是邻居了,没事串串门也好。”
为了让这句话显得更加有实际效果,我特意要求串门到他家,顺便问他再要一碗皮蛋瘦肉粥。
王轩逸的家果然是和我住的房间一模一样。除了他的房间朝北,我的房间朝南以外,其他一丁点儿没差。王轩逸钻在厨房里热粥,我帮不上什么忙,只好徘徊在四十五平方米的公寓里持久地无聊参观。王轩逸将这个屋布置得很简单。客厅里除了一套宜家风格的长条餐桌,连个电视机或者音箱都没有。客厅的一角放着一把精雕细琢的桃木拐杖,看着像是个收藏品。东面阳光相对充足的整体厨房里,不锈钢台面上放着一套双立人刀具,阳光一照,显得特璀璨。卧室门没关,一眼望进去,里面除了一面推门柜子就是一张没有床头柜的单人床。床沿有个插着无线3G卡的白色苹果机,里面传来齐豫的天籁之音。
看完一圈后,王轩逸端了两碗热气腾腾的粥出来,一碗给我,一碗留着自己吃。
为了让热粥更加鲜美,王轩逸特意在新粥上加了细葱,翠绿翠绿的,很是好看。可惜中看不中用,我从来不吃葱,只好辜负了他的美意,专心致志地将这些被搅拌均匀的细葱挑出来。
王轩逸本来埋头吃了几口,抬头看见桌面上一粒粒的细葱,皱了皱眉,又将筷子伸到我的饭碗里,帮我挑起葱来。
于是,我们两个沉默着把这碗粥搅了个天翻地覆。在我们的通力合作下,不过片刻,所有的葱都被无情驱赶,只剩一碗白粥。
我望着这碗白粥甚是满意。但物质和精神追求仿佛是动量守恒的。这种心情上的喜悦填补了我余下的半个胃,我瞬间腹胀得厉害,勉强喝了几口,终究没喝下去,最后越喝越慢,筷子在粥里搅了半天,也塞不下一口了。
王轩逸叹了口气,幽怨地说道:“妖子你总是这样,心里觉得想要,真给你了又不要了。”
说完后过来把我桌上的细葱倒入碗里,又拿出抹布来将桌面收拾干净。
王轩逸说的话如此朦胧又概括,不禁让我陷入思考。在我的印象中,我跟王轩逸之间的互动那么少,仅有的那么几次互动我都怀疑是由时间空间的瞬间扭曲造成。他能得出一个直指人格的结论来,是不是我选择性失忆了?
但吃人嘴软,我来不及抱怨,径直走到厨房帮忙。厨房里最后一缕阳光消失时,我把所有碗筷包括锅铲都洗刷完毕了。
王轩逸站在一旁一边看我洗碗,一边说:“我觉得去买个电视也挺好的,很有生活气息。”
我头也不抬地回答:“不用,一个人看电视多无聊,你可以到我家看,只要带上零食就好。”
我擦了擦手,走到我屋里,将墙上的挂钟拆下,又跑到王轩逸的客厅,跟他说:“我觉得你的房间最缺这个。刚才我想看个时间都没地方看。这个钟是我在当代商场那里买的,好几百块钱呢,送给你了。”说完我拿着钟在墙面比画了一会儿。
其实我这么吹捧我的钟,纯属职业性的广告推销。我的钟明明就是在两年前初到北京时,逛夜市花十块钱买的地摊货。简单粗糙的圆盘造型,里面钟面上的纸已略略翘起,外面廉价的金属漆也剥落了一些。除了性能上面比较靠谱一些,这样的残次品基本上丢在大街上都没人搭理。
我想我和王轩逸以后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不能把话说得太满,又跟王轩逸补充道:“这个钟每隔一周会快五分钟,你记得在周末的时候把它拨回来。当然你不拨回来也行,只要你记得累加一下它总共快了多少个五分钟再做一下减法就能得出准确时间了。”
我这么一说完,又觉得把这只钟的价值完全暴露出来了,只好继续圆话道:“其实我也忘了这只钟在哪里买的了,价钱好像也没那么贵,可能不到一百块钱。”
王轩逸笑着接过钟,顺嘴说道:“知道了知道了,怎么跟写情书一样,废话说了一大篇,主题思想还没有出来呢。”
说完这话,我们两个集体怔住。这个情书话题本来应该在那个凉风习习的晚上解决,没想到拖了两三年,绕了几圈又回来了。只是有点儿沧海桑田、历尽千帆。
王轩逸的反应比我快点儿,立刻说:“这个钟还是挂在这里吧。”
我看着一大片空白的墙,连忙说好。
本来这个屋的装修风格是简单朴素的,被我这个古旧的金属钟一打扮,立刻有了萧条破败的味道。这个破坏力不亚于看见一个长得儒雅飘逸的帅哥突然张口说话时龇出满嘴铜牙。我不忍心这么一直看下去,跟王轩逸说:“其实这个钟挂在这里,太拉低你的品位了。”
王轩逸仰着头看着钟笑:“本来我也没多少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