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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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清隽,眉眼都是她熟悉的样子,日思夜想都是这张脸孔,她没有想到会在这座城市碰到他,太猝不及防了,她恍惚地站在原地,觉得也许是自己在发白日梦。
她紧紧地闭上了眼睛,良久又睁开。真的是他——盛业琛。
一年多了,没想到此生还能再见他。仿佛一点都没有变,眼角眉梢都和过去一样,只是不再像对着她那样忿恨又冷漠。
此刻他身边跟着的女人正是叶清。她穿着及脚踝的黑裙,一双金色的平底鞋和腰间的金色腰带相呼应,简单却又矜贵的打扮,也只有她这样的身高气质才能穿得出来。两人这么看着还真是般配,陆则灵看着觉得有些眼酸。
也不知道叶清在和他说什么,他温良地笑了笑,嘴角微微扬起,像将要远航的船,将陆则灵的灵魂都带走了。那笑让她觉得陌生极了,四年,他从来没有对她露出过这样的表情。原来他不是不会笑,只是不会对她笑。他一直都是从前那个美好的他,只是那个美好的他,是属于叶清的。
原来一切真的回到原点了。真好,真好啊。
熟悉的心痛袭来,心脏一阵阵地抽搐,痛得好像不属于她了。
她果真如同扔进水里的一颗石子,留下点点涟漪,最终沉没于底,不留痕迹。也许这才是上天的安排吧,她原本就是多余的人,她离开了,他才能幸福。
以前看书的时候,曾看到叔本华写过这样一句话:为了了解人生有多么短暂,一个人必须走过漫长的生活道路。
孤单而苦难的人生是漫长的。陆则灵抱紧了手上的衣服,往外走去,择的是一条盛业琛看不见,也最远的一条路。
这才是他们之间的命运,她终于懂了,只是有些晚。
盛业琛这一年多过得还算平静,和父母的关系不算好也不算好,年前盛母得了一场大病,痊愈后她就开始移交权力给他,他原本不想碰他们的生意,可是父母终归是老了,他有些不忍心。
这一年总是出差,真正在家的时间少之又少,他总是让自己很累,累到什么都不去想。他不喜欢回家,连奶奶那都去得少。奶奶老年痴呆症越来越严重了,明明健忘得偶尔连他都认不得,却总是眼巴巴地问他:“则灵呢?那没良心的丫头怎么都不来看我了?她种的花都快死光了!”
心里有一块不大不小的疤,不去碰就不会疼。不去想就仿佛是真的忘了。他换了新的电话,换了新的生活,甚至连身边的人都换了。他回到了自己的轨迹,一切都完美的不可思议。
叶清是个知趣的女人,她没有逼他再去接受从前的感情,只是这么待在他身边,不索取感情,也不希冀名分。算下来她也有28岁了,在这个城市算是高龄未嫁,他知道她在等什么,可是他始终觉得自己给不了。他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只是心中有卑微的希望,总觉得有个人还会回来的。
这次出差是临时的任务,要待一个星期,回国后叶清一直待在学校里做研究,偶尔带几个硕士生,工作倒不算太忙,时值假期,她吵嚷嚷着也跟过来了,她父亲正在这城市开会,正好来陪他过生日。
他也就闲了这么一个下午,就被叶清拉来逛商场,她要给父亲买衣服,要他帮忙参考。
其实他哪懂什么时装,从前看不见的时候都是陆则灵在打理,连衣服都是她亲手洗的,她把他照顾的太好了,以至于她走后,有半年他都不能习惯生活里少了这么个人,只有经常出差才能阻止自己强迫症一样去寻找那一抹安静的身影。
叶清站在他旁边,笑眯眯地和他说着学生犯得有趣的错误,眼角眉梢都是温柔和沉静,像一朵清丽的百合花。这么想着,盛业琛突然想起了陆则灵。
她是什么呢?向日葵吧?不起眼,有点傻傻的,把他当太阳一样坚守着,可是他什么都不是。
他心不在焉地听着叶清说话,偶尔叶清看中了什么问问他的意见,他据实以答,买了衣服和皮鞋,时间也不早了,准备去吃饭。
刚穿过恢弘的大堂,身后就突然就传来一道女声,堪堪地喊出了三个让盛业琛颤抖的字:
“陆则灵——”
盛业琛觉得在那一刻好像灵魂都在颤抖,他的手下意识地握成了拳头,良久都不敢回头,可是心里却不断有个声音在催促着他,他猛地转过身去。
仿佛天旋地转,入眼的只有商场金碧辉煌的装饰,大理石的地板反着吊顶璀璨的光,好空旷,眼前好空旷,一个人都没有。
他失望地松开了手,自嘲地想,视力退化就了算了,听力也开始退化了。
不明所以的叶清好奇地看着他:“怎么了?怎么突然停下来了?”
盛业琛强扯着嘴角笑了笑:“没事。”
陆则灵自己也没有想到居然还会遇见林晓风,其实两人已经不算朋友,只是时间是个奇怪的东西,不过四五年再见,竟然就能平和地一笑泯恩仇。
这座城市已经进入夏天,阳光刺眼,温度骤高,商场的咖啡厅冷气开得很足,只穿着短袖的陆则灵觉得有些冷,下意识地抱了抱手臂。到底是多年的朋友,只不过一个小动作林晓风就看出来了,把自己身上的披肩解了下来递给了陆则灵。
想必现在的林晓风一定过得非常幸福,她怀里抱着才五个月大的孩子,眼中早没了当初的气焰,转而变成了为人母的平和和慈爱。
她哄了下孩子,等孩子睡着就交给了旁边的保姆,所有的动作都是轻手轻脚的。
陆则灵一直沉默地看着她,心中觉得很羡慕,能遇到一个相爱的男人,和他共同孕育一个孩子,这曾是陆则灵毕生的梦想,可惜梦想终究是梦想,难以实现。
林晓风喝了口水,对着陆则灵笑了笑,过往的一切就那么消散了,两人都是那么平和。
“真的没想到这辈子还能碰到你,这么多年我最后悔的就是过去的事,看来老天待我不薄,能让我再遇到你,总算是不留遗憾了。”林晓风抿了抿唇,诚恳地说:“则灵,对不起。”尽管这句对不起,已经迟了六年。
这一年多陆则灵已经学会了很好地掩饰情绪,甚至连怎么哭都快忘了,可是当林晓风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还是感到鼻子酸了酸。
青春就这么残忍地过去了,曾经那么尖锐的爱和恨最后都归于平淡,一边跌撞着成长,一边了然地悔悟,好像什么都没有做,甚至任性都还没有耍够,大家就都长大了。
陆则灵吸了吸鼻子,努力地扯着嘴角笑着:“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我曾经说过那么多难听的话。”
“总归是没有我说的多。”
两人都不再说下去,只是默契地笑了笑。时间是一把软刀子,可以一刀斩断浓重的爱,同样,也能切断刻骨的恨。年轻的时候所谓的嫉妒甚至是恨,在多年后的她们看来,都是那么幼稚和可笑。
“能抱抱你儿子吗?”
林晓风笑了笑,示意保姆把孩子给了陆则灵。陆则灵小心翼翼地抱着孩子,贪婪地看着孩子香甜的睡颜。明明是美好的画面,她却觉得心脏好像被狠狠地撞了一下,疼的她倒抽了一口凉气。
她有些难过地想,如果她的孩子生下来,大概也有这么大了吧?
“孩子长得真漂亮。”陆则灵由衷地赞叹。
林晓风还是和过去一样大大咧咧的笑着,大言不惭:“随了我。”
两人一同笑了。
“你现在过的好吗?”林晓风问。
陆则灵眨了眨眼,抬起了头:“还行。”
高大,清隽,眉眼都是她熟悉的样子,日思夜想都是这张脸孔,她没有想到会在这座城市碰到他,太猝不及防了,她恍惚地站在原地,觉得也许是自己在发白日梦。
她紧紧地闭上了眼睛,良久又睁开。真的是他——盛业琛。
一年多了,没想到此生还能再见他。仿佛一点都没有变,眼角眉梢都和过去一样,只是不再像对着她那样忿恨又冷漠。
此刻他身边跟着的女人正是叶清。她穿着及脚踝的黑裙,一双金色的平底鞋和腰间的金色腰带相呼应,简单却又矜贵的打扮,也只有她这样的身高气质才能穿得出来。两人这么看着还真是般配,陆则灵看着觉得有些眼酸。
也不知道叶清在和他说什么,他温良地笑了笑,嘴角微微扬起,像将要远航的船,将陆则灵的灵魂都带走了。那笑让她觉得陌生极了,四年,他从来没有对她露出过这样的表情。原来他不是不会笑,只是不会对她笑。他一直都是从前那个美好的他,只是那个美好的他,是属于叶清的。
原来一切真的回到原点了。真好,真好啊。
熟悉的心痛袭来,心脏一阵阵地抽搐,痛得好像不属于她了。
她果真如同扔进水里的一颗石子,留下点点涟漪,最终沉没于底,不留痕迹。也许这才是上天的安排吧,她原本就是多余的人,她离开了,他才能幸福。
以前看书的时候,曾看到叔本华写过这样一句话:为了了解人生有多么短暂,一个人必须走过漫长的生活道路。
孤单而苦难的人生是漫长的。陆则灵抱紧了手上的衣服,往外走去,择的是一条盛业琛看不见,也最远的一条路。
这才是他们之间的命运,她终于懂了,只是有些晚。
盛业琛这一年多过得还算平静,和父母的关系不算好也不算好,年前盛母得了一场大病,痊愈后她就开始移交权力给他,他原本不想碰他们的生意,可是父母终归是老了,他有些不忍心。
这一年总是出差,真正在家的时间少之又少,他总是让自己很累,累到什么都不去想。他不喜欢回家,连奶奶那都去得少。奶奶老年痴呆症越来越严重了,明明健忘得偶尔连他都认不得,却总是眼巴巴地问他:“则灵呢?那没良心的丫头怎么都不来看我了?她种的花都快死光了!”
心里有一块不大不小的疤,不去碰就不会疼。不去想就仿佛是真的忘了。他换了新的电话,换了新的生活,甚至连身边的人都换了。他回到了自己的轨迹,一切都完美的不可思议。
叶清是个知趣的女人,她没有逼他再去接受从前的感情,只是这么待在他身边,不索取感情,也不希冀名分。算下来她也有28岁了,在这个城市算是高龄未嫁,他知道她在等什么,可是他始终觉得自己给不了。他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只是心中有卑微的希望,总觉得有个人还会回来的。
这次出差是临时的任务,要待一个星期,回国后叶清一直待在学校里做研究,偶尔带几个硕士生,工作倒不算太忙,时值假期,她吵嚷嚷着也跟过来了,她父亲正在这城市开会,正好来陪他过生日。
他也就闲了这么一个下午,就被叶清拉来逛商场,她要给父亲买衣服,要他帮忙参考。
其实他哪懂什么时装,从前看不见的时候都是陆则灵在打理,连衣服都是她亲手洗的,她把他照顾的太好了,以至于她走后,有半年他都不能习惯生活里少了这么个人,只有经常出差才能阻止自己强迫症一样去寻找那一抹安静的身影。
叶清站在他旁边,笑眯眯地和他说着学生犯得有趣的错误,眼角眉梢都是温柔和沉静,像一朵清丽的百合花。这么想着,盛业琛突然想起了陆则灵。
她是什么呢?向日葵吧?不起眼,有点傻傻的,把他当太阳一样坚守着,可是他什么都不是。
他心不在焉地听着叶清说话,偶尔叶清看中了什么问问他的意见,他据实以答,买了衣服和皮鞋,时间也不早了,准备去吃饭。
刚穿过恢弘的大堂,身后就突然就传来一道女声,堪堪地喊出了三个让盛业琛颤抖的字:
“陆则灵——”
盛业琛觉得在那一刻好像灵魂都在颤抖,他的手下意识地握成了拳头,良久都不敢回头,可是心里却不断有个声音在催促着他,他猛地转过身去。
仿佛天旋地转,入眼的只有商场金碧辉煌的装饰,大理石的地板反着吊顶璀璨的光,好空旷,眼前好空旷,一个人都没有。
他失望地松开了手,自嘲地想,视力退化就了算了,听力也开始退化了。
不明所以的叶清好奇地看着他:“怎么了?怎么突然停下来了?”
盛业琛强扯着嘴角笑了笑:“没事。”
陆则灵自己也没有想到居然还会遇见林晓风,其实两人已经不算朋友,只是时间是个奇怪的东西,不过四五年再见,竟然就能平和地一笑泯恩仇。
这座城市已经进入夏天,阳光刺眼,温度骤高,商场的咖啡厅冷气开得很足,只穿着短袖的陆则灵觉得有些冷,下意识地抱了抱手臂。到底是多年的朋友,只不过一个小动作林晓风就看出来了,把自己身上的披肩解了下来递给了陆则灵。
想必现在的林晓风一定过得非常幸福,她怀里抱着才五个月大的孩子,眼中早没了当初的气焰,转而变成了为人母的平和和慈爱。
她哄了下孩子,等孩子睡着就交给了旁边的保姆,所有的动作都是轻手轻脚的。
陆则灵一直沉默地看着她,心中觉得很羡慕,能遇到一个相爱的男人,和他共同孕育一个孩子,这曾是陆则灵毕生的梦想,可惜梦想终究是梦想,难以实现。
林晓风喝了口水,对着陆则灵笑了笑,过往的一切就那么消散了,两人都是那么平和。
“真的没想到这辈子还能碰到你,这么多年我最后悔的就是过去的事,看来老天待我不薄,能让我再遇到你,总算是不留遗憾了。”林晓风抿了抿唇,诚恳地说:“则灵,对不起。”尽管这句对不起,已经迟了六年。
这一年多陆则灵已经学会了很好地掩饰情绪,甚至连怎么哭都快忘了,可是当林晓风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还是感到鼻子酸了酸。
青春就这么残忍地过去了,曾经那么尖锐的爱和恨最后都归于平淡,一边跌撞着成长,一边了然地悔悟,好像什么都没有做,甚至任性都还没有耍够,大家就都长大了。
陆则灵吸了吸鼻子,努力地扯着嘴角笑着:“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我曾经说过那么多难听的话。”
“总归是没有我说的多。”
两人都不再说下去,只是默契地笑了笑。时间是一把软刀子,可以一刀斩断浓重的爱,同样,也能切断刻骨的恨。年轻的时候所谓的嫉妒甚至是恨,在多年后的她们看来,都是那么幼稚和可笑。
“能抱抱你儿子吗?”
林晓风笑了笑,示意保姆把孩子给了陆则灵。陆则灵小心翼翼地抱着孩子,贪婪地看着孩子香甜的睡颜。明明是美好的画面,她却觉得心脏好像被狠狠地撞了一下,疼的她倒抽了一口凉气。
她有些难过地想,如果她的孩子生下来,大概也有这么大了吧?
“孩子长得真漂亮。”陆则灵由衷地赞叹。
林晓风还是和过去一样大大咧咧的笑着,大言不惭:“随了我。”
两人一同笑了。
“你现在过的好吗?”林晓风问。
陆则灵眨了眨眼,抬起了头:“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