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马蜂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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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险起见,我们决定爬上树,看一看路。人走在树林之中,视距很短,没有指北针的话很难确定行进方向。爬上树来确定大致的方向,是常用的土办法。或许借靠树木的高度,咱们说不定还能窥见天坑里的“出路”呢。
爬树探路的差事由我来做,之前已经提过,天坑内部的树林异常茂密,并且长得相当高大。高树可不好爬,我借着绳索,倚靠其他人推臀助力,这才艰难的上到树木的最低端枝丫。树木虽然个头儿冒得高,但树干很细,并不怎么牢靠。
全身的重量压上去,高树就开始晃晃悠悠,头顶的树叶也刷刷的响起。我紧抱着树干,稳了稳身子,晃悠感这才停下。树虽然不会被压断,但这些树上枝头,经常会潜伏着意想不到的危险。
最为慑人的,就是那些伸在枝头上觅食的毒蛇。
而喜欢上树的蛇,通常都会带着点儿伪装色。枝叶的茂密入眼,又会有藤蔓缠枝,更让那静静趴伏在树枝的毒蛇不易察觉。
昨天下午邓鸿超就是走路时不小心,差点儿被挂在枝头的毒蛇嘬了一口。上树后手脚不便,我可不想遇到那些防不胜防的毒玩意儿。稳住了晃悠的树干后,我就又紧握起胸前的树干,开始使劲儿摇晃。
树干不是太粗,两手的虎口一合,就握住了大半。又是摇晃,又是捶打,头顶的茂密枝叶点头簌响。甭管上头呆着毒虫还是毒蛇,这响动应该能让它们迁移身子了。事后想来,我这举动又有那么一点儿不妥——万一正巧摇下来一条毒蛇挂在脸上,屁滚尿流不说,恐怕也少不了一口毒嘬。
“建国哥,您这是当摇钱树在使啦?”旗娃在树下开着玩笑说。
我心不在焉的答道:“给你摇个好彩头。”
双腿夹树,双手攀枝,脑袋顶着密集的树叶往上钻。叶子扑附在脸上,让人不停甩脑袋,我真该把侦察面罩戴上的。爬树的动作还算快,没一阵子,叶隙之间的碧蓝天空就越变越阔,手中的枝丫越来越细,身体一点一点往上升,树干又开始晃动起来。
最终,我平衡在树巅的枝丫上,探头而出。
脚下的枝丫是整棵树最为脆弱的一部分,踩在上头晃晃悠悠,抖动不停,随时可能会折枝而断。视线越过树冠,视野豁然开朗。虽然这颗树并不是“天坑林”的至高点,但站在这个高度上,终还是无碍的瞧见了碧蓝天空,以及那朝天张扬的天坑大口。
眼前的厚实树冠,一路延伸,晃看如水面一般,平铺而展。细看则如波浪那样,时而冒出一簇高顶,时而凹下一片矮树。众多树冠构成的绿浪碧倾,由我这个角度望出,颇为壮观。古人都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之前在悬崖边上往下俯瞰,这天坑里的树林也并没有多大。但如今身在其中,如果不是之前窥见了其全貌,我会觉得这下边儿密林有万亩之多!
这下面的面积,比我想象中的大多了。
但环顾而望时,我突然看到九点钟方向处,冒出了一道高凸而起的绿浪,斜射而下的阳光,也落在了那一方向的树林上,使其呈现出不一样的绿色。高凸而起的绿浪,指的是一排突出的绿树。
咦,我疑惑着,这天坑里的树林还真是奇,那一片的树高,这一片的树矮,难道这土地下的营养还偏了心不成?但接着想起,树木的生长离不开光合作用,土地没偏心,是头顶上的太阳偏了心。
因为天坑地貌的原因,这下面的树林不能像上边儿那样,将阳光尽收身顶。斜射而进的阳光,不仅让天坑里有了“阴阳分界线”,也还让里面的树林营养不均衡。不过,这阴凉处的树都能窜那么高的个头,那边的高树恐怕更是望不到顶。
白泛泛的阳光反射在枝叶上,让人觉着刺眼。趁着微风拂脸,我别过目光,开始判别方向。扭头四看,木桶壁一般的崔巍高崖,就环绕在树冠绿浪的四周。而两点钟方向的几十米外,就是一道垂直的陡崖。我们的预计没有错,方向差不多是直对的。接下来只需要直直的往前边儿走,就能回到之前的水潭边上。
方向判好,我又忍不住抬头四看,想借着这个高度,在那些崖壁上找出一些“门道”。
遗憾的是,崔巍的高崖,还是之前看到的老样子。就算是接着树颠的高度,也根本看不出什么变化。盘古开天辟地时,一定是专门往这里跑了一趟。他利斧一挥,刀刃猛剁,便才削出了这等近乎于九十度的峭壁。
灰壁上的绿垢黑渍,恐怕累积了成千上万年。我这等凡人,不过沧海一粟,哪里敢去怪罪这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呢!
这时,天坑的上空,飞过了一小队鸟儿。抬头一望,蓝天下那挥舞扑腾的翅膀,仿佛在闪耀着自由的光辉——它们自由来,自由去,无谓天坑地缝,藐然千峰万壑。
我不免感叹,生而为鸟,真好啊。转着头,我脑袋沿着峭壁而抬,看向环绕着天坑的“悬崖线”。想来有些好笑,也有些无奈,之前想方设法才逃脱掉的悬崖,如今想回,却又回不去了。
悬崖边上的树木,静悄悄的凝固着,看不到半个人影儿。估计刚才天坑里的枪响雷炸,世上也无人知晓。越军士兵们不是傻大瓜,他们如果没死光,肯定也离去了。
但也可能还监视在悬崖边上,当关守道,看咱这几个中国兵有没有本事从天坑里逃出来。
阳光灿烂,天空蔚蓝。而我却对着这片被石崖圈起来的天,绝望得说不出话来。这就是世事无常吧!我感慨道,谁会知道,仅仅在一个多小时前,那寂静的崖头上发生过激战,枪火作响,喊声连天;也上演过生离死别,悲壮涕泣,呜咽泪下。
谁又会知道,自以为死里逃生的五个人,却落进了另一个进不能进、退不能退的困苦境地!
不过,说到生离死别,我又想到了刘思革。
脑袋一低,我对着蓝天下的灰岩绝壁长叹口气,便准备下树。事实上,站在树颠非常费劲儿,因为树都是分叉而长,越上头的树枝就越弯松。整个人的体重压在上头,晃悠不说,还根本稳不住劲儿。
我则是弯膝抖踩在弯韧的树枝上,双手捏着“隔壁”的树冠,才在树颠稳住了身体。但这种晃晃悠悠的着力方式确实费劲儿,也还危险。低头收身,换脚踩枝,手攀细丫,我开始下树。
脑袋还挤在密绿的树叶中,没往下爬几寸,我就听到树下的邓鸿超痛嘶了一声。
“什么咬我!”邓鸿超叫了一句。
我攀在树上,由叶隙间往下一探,模糊的看到这小子在提脚弯腰,并撩起了裤脚。裤脚撩起,他看到了腿上的痛源,我也大概猜到了是什么。
“这大的蚂蚁?”邓鸿超用手扇开腿上的大蚂蚁,惊叹道,“咬起来跟针扎似的!”
“大蚂蚁有啥稀奇的,”旗娃满不在乎的接话说,“刚才我不就捏死了一个吗!”
“天呐!”邓鸿超又是一声惊叹,“这儿好多!你们快看!”
“我操!”接着见怪不怪的旗娃,跟着也发出了一声惊叹。
听到这番对话,攀在半树的我,自然忍不住好奇心。我停住身子,竭力从繁枝密叶中探出头,想看清树下的情况。但探出的方向有错,我并没有准确的看向树下的四个人,而是看到那张铺在林间的毛毯怪。不过这不经意间的探望,却让浑身立起了鸡皮疙瘩。
因为那毛毯怪,跟之前有点儿不一样。
倒不是说大肉毯回光返照、残灯复明了,毯肉并没有出问题,它已经彻底死掉,稳稳得铺在原地,等待腐烂发臭、被大自然分解。问题在毛毯怪表面的那一片黑毛上。不知哪个时候,那黑毛一片的毯身,颜色竟变换了一遭——本来布着黑毛的肉毯,这时候却有相当一大部分变成了红褐色。
哟呵,还他娘是张变色毯?我惊叹着。
但仅仅是变色,倒也不会让人立起鸡皮疙瘩。问题是,那变换出来的红褐色,竟然密密麻麻的在蠕动。怎么形容呢,马蜂窝大家想必都见过,那蠕麻的红褐色,就有些像采蜜而归的马蜂,挤拥在一起。
果然,下一秒我就找出了真相。这哪里是毛毯怪在变色,而是一只只红褐色的蚂蚁,在那毛毯怪身上挤成了一片。密密匝匝、不计其数的蚂蚁,便才合出了一大片红褐色!
试想,成千上万只蚂蚁混成一片,那密集蠕动的视觉效果,比百蜂环抱的马蜂窝更甚,不叫人起鸡皮疙瘩才怪!
我回想起了之前咬在脚踝的那只大蚂蚁,便就是这种红褐色。异常大的个头,如此多的数量,别说是吃人,就算是一头壮牛,恐怕都啃得下来。但这个例子我假设得太不正确了,因为它们现在啃食的,是比人还大,比牛还凶的毛毯怪。
蚂蚁还吃肉?我倒是孤陋寡闻。
“快走!快走!这些东西都围过来了!”立满鸡皮疙瘩的我,听到邓鸿超在下惊叫了一声。
为了保险起见,我们决定爬上树,看一看路。人走在树林之中,视距很短,没有指北针的话很难确定行进方向。爬上树来确定大致的方向,是常用的土办法。或许借靠树木的高度,咱们说不定还能窥见天坑里的“出路”呢。
爬树探路的差事由我来做,之前已经提过,天坑内部的树林异常茂密,并且长得相当高大。高树可不好爬,我借着绳索,倚靠其他人推臀助力,这才艰难的上到树木的最低端枝丫。树木虽然个头儿冒得高,但树干很细,并不怎么牢靠。
全身的重量压上去,高树就开始晃晃悠悠,头顶的树叶也刷刷的响起。我紧抱着树干,稳了稳身子,晃悠感这才停下。树虽然不会被压断,但这些树上枝头,经常会潜伏着意想不到的危险。
最为慑人的,就是那些伸在枝头上觅食的毒蛇。
而喜欢上树的蛇,通常都会带着点儿伪装色。枝叶的茂密入眼,又会有藤蔓缠枝,更让那静静趴伏在树枝的毒蛇不易察觉。
昨天下午邓鸿超就是走路时不小心,差点儿被挂在枝头的毒蛇嘬了一口。上树后手脚不便,我可不想遇到那些防不胜防的毒玩意儿。稳住了晃悠的树干后,我就又紧握起胸前的树干,开始使劲儿摇晃。
树干不是太粗,两手的虎口一合,就握住了大半。又是摇晃,又是捶打,头顶的茂密枝叶点头簌响。甭管上头呆着毒虫还是毒蛇,这响动应该能让它们迁移身子了。事后想来,我这举动又有那么一点儿不妥——万一正巧摇下来一条毒蛇挂在脸上,屁滚尿流不说,恐怕也少不了一口毒嘬。
“建国哥,您这是当摇钱树在使啦?”旗娃在树下开着玩笑说。
我心不在焉的答道:“给你摇个好彩头。”
双腿夹树,双手攀枝,脑袋顶着密集的树叶往上钻。叶子扑附在脸上,让人不停甩脑袋,我真该把侦察面罩戴上的。爬树的动作还算快,没一阵子,叶隙之间的碧蓝天空就越变越阔,手中的枝丫越来越细,身体一点一点往上升,树干又开始晃动起来。
最终,我平衡在树巅的枝丫上,探头而出。
脚下的枝丫是整棵树最为脆弱的一部分,踩在上头晃晃悠悠,抖动不停,随时可能会折枝而断。视线越过树冠,视野豁然开朗。虽然这颗树并不是“天坑林”的至高点,但站在这个高度上,终还是无碍的瞧见了碧蓝天空,以及那朝天张扬的天坑大口。
眼前的厚实树冠,一路延伸,晃看如水面一般,平铺而展。细看则如波浪那样,时而冒出一簇高顶,时而凹下一片矮树。众多树冠构成的绿浪碧倾,由我这个角度望出,颇为壮观。古人都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之前在悬崖边上往下俯瞰,这天坑里的树林也并没有多大。但如今身在其中,如果不是之前窥见了其全貌,我会觉得这下边儿密林有万亩之多!
这下面的面积,比我想象中的大多了。
但环顾而望时,我突然看到九点钟方向处,冒出了一道高凸而起的绿浪,斜射而下的阳光,也落在了那一方向的树林上,使其呈现出不一样的绿色。高凸而起的绿浪,指的是一排突出的绿树。
咦,我疑惑着,这天坑里的树林还真是奇,那一片的树高,这一片的树矮,难道这土地下的营养还偏了心不成?但接着想起,树木的生长离不开光合作用,土地没偏心,是头顶上的太阳偏了心。
因为天坑地貌的原因,这下面的树林不能像上边儿那样,将阳光尽收身顶。斜射而进的阳光,不仅让天坑里有了“阴阳分界线”,也还让里面的树林营养不均衡。不过,这阴凉处的树都能窜那么高的个头,那边的高树恐怕更是望不到顶。
白泛泛的阳光反射在枝叶上,让人觉着刺眼。趁着微风拂脸,我别过目光,开始判别方向。扭头四看,木桶壁一般的崔巍高崖,就环绕在树冠绿浪的四周。而两点钟方向的几十米外,就是一道垂直的陡崖。我们的预计没有错,方向差不多是直对的。接下来只需要直直的往前边儿走,就能回到之前的水潭边上。
方向判好,我又忍不住抬头四看,想借着这个高度,在那些崖壁上找出一些“门道”。
遗憾的是,崔巍的高崖,还是之前看到的老样子。就算是接着树颠的高度,也根本看不出什么变化。盘古开天辟地时,一定是专门往这里跑了一趟。他利斧一挥,刀刃猛剁,便才削出了这等近乎于九十度的峭壁。
灰壁上的绿垢黑渍,恐怕累积了成千上万年。我这等凡人,不过沧海一粟,哪里敢去怪罪这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呢!
这时,天坑的上空,飞过了一小队鸟儿。抬头一望,蓝天下那挥舞扑腾的翅膀,仿佛在闪耀着自由的光辉——它们自由来,自由去,无谓天坑地缝,藐然千峰万壑。
我不免感叹,生而为鸟,真好啊。转着头,我脑袋沿着峭壁而抬,看向环绕着天坑的“悬崖线”。想来有些好笑,也有些无奈,之前想方设法才逃脱掉的悬崖,如今想回,却又回不去了。
悬崖边上的树木,静悄悄的凝固着,看不到半个人影儿。估计刚才天坑里的枪响雷炸,世上也无人知晓。越军士兵们不是傻大瓜,他们如果没死光,肯定也离去了。
但也可能还监视在悬崖边上,当关守道,看咱这几个中国兵有没有本事从天坑里逃出来。
阳光灿烂,天空蔚蓝。而我却对着这片被石崖圈起来的天,绝望得说不出话来。这就是世事无常吧!我感慨道,谁会知道,仅仅在一个多小时前,那寂静的崖头上发生过激战,枪火作响,喊声连天;也上演过生离死别,悲壮涕泣,呜咽泪下。
谁又会知道,自以为死里逃生的五个人,却落进了另一个进不能进、退不能退的困苦境地!
不过,说到生离死别,我又想到了刘思革。
脑袋一低,我对着蓝天下的灰岩绝壁长叹口气,便准备下树。事实上,站在树颠非常费劲儿,因为树都是分叉而长,越上头的树枝就越弯松。整个人的体重压在上头,晃悠不说,还根本稳不住劲儿。
我则是弯膝抖踩在弯韧的树枝上,双手捏着“隔壁”的树冠,才在树颠稳住了身体。但这种晃晃悠悠的着力方式确实费劲儿,也还危险。低头收身,换脚踩枝,手攀细丫,我开始下树。
脑袋还挤在密绿的树叶中,没往下爬几寸,我就听到树下的邓鸿超痛嘶了一声。
“什么咬我!”邓鸿超叫了一句。
我攀在树上,由叶隙间往下一探,模糊的看到这小子在提脚弯腰,并撩起了裤脚。裤脚撩起,他看到了腿上的痛源,我也大概猜到了是什么。
“这大的蚂蚁?”邓鸿超用手扇开腿上的大蚂蚁,惊叹道,“咬起来跟针扎似的!”
“大蚂蚁有啥稀奇的,”旗娃满不在乎的接话说,“刚才我不就捏死了一个吗!”
“天呐!”邓鸿超又是一声惊叹,“这儿好多!你们快看!”
“我操!”接着见怪不怪的旗娃,跟着也发出了一声惊叹。
听到这番对话,攀在半树的我,自然忍不住好奇心。我停住身子,竭力从繁枝密叶中探出头,想看清树下的情况。但探出的方向有错,我并没有准确的看向树下的四个人,而是看到那张铺在林间的毛毯怪。不过这不经意间的探望,却让浑身立起了鸡皮疙瘩。
因为那毛毯怪,跟之前有点儿不一样。
倒不是说大肉毯回光返照、残灯复明了,毯肉并没有出问题,它已经彻底死掉,稳稳得铺在原地,等待腐烂发臭、被大自然分解。问题在毛毯怪表面的那一片黑毛上。不知哪个时候,那黑毛一片的毯身,颜色竟变换了一遭——本来布着黑毛的肉毯,这时候却有相当一大部分变成了红褐色。
哟呵,还他娘是张变色毯?我惊叹着。
但仅仅是变色,倒也不会让人立起鸡皮疙瘩。问题是,那变换出来的红褐色,竟然密密麻麻的在蠕动。怎么形容呢,马蜂窝大家想必都见过,那蠕麻的红褐色,就有些像采蜜而归的马蜂,挤拥在一起。
果然,下一秒我就找出了真相。这哪里是毛毯怪在变色,而是一只只红褐色的蚂蚁,在那毛毯怪身上挤成了一片。密密匝匝、不计其数的蚂蚁,便才合出了一大片红褐色!
试想,成千上万只蚂蚁混成一片,那密集蠕动的视觉效果,比百蜂环抱的马蜂窝更甚,不叫人起鸡皮疙瘩才怪!
我回想起了之前咬在脚踝的那只大蚂蚁,便就是这种红褐色。异常大的个头,如此多的数量,别说是吃人,就算是一头壮牛,恐怕都啃得下来。但这个例子我假设得太不正确了,因为它们现在啃食的,是比人还大,比牛还凶的毛毯怪。
蚂蚁还吃肉?我倒是孤陋寡闻。
“快走!快走!这些东西都围过来了!”立满鸡皮疙瘩的我,听到邓鸿超在下惊叫了一声。